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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国防教育师资力量建设的困境及长远发展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4-10-22 共4047字
论文摘要

  一、前言

  我国学校国防教育工作起步较晚,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正式颁布实施,首次通过法律明确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将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正式纳入法制建设的轨道。该法第十三条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国防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加强对学校国防教育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并对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同时规定:“高等学校、高级中学和相当于高级中学的学校应当将课堂教学与军事训练相结合,对学生进行国防教育。高等学校应当设置适当的国防教育课程。”

  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既不同于学生军训工作,也离不开学生军训工作。学生军训工作相对于高校国防教育工作而言,历史悠久,经验丰富,成效显著。我国于1985年开展学生军训工作,首先在一部分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进行试点,以后逐步推广开来。

  1985年,全国有52所高等院校、102所高级中学 (含中等专业学校)进行了学生军训试点;1987年学生军训试点的范围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增加到105所,其中在部队训练的有40所,在校内训练的有65所;到1989年为止,全国已有140多所大学和300多所高级中学按计划对学生实施了军训。每年接受训练的大学生约有14万、中学生7.5万人。

  按照国家1994年颁布的 《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教学大纲》要求,大学生军训分为两个阶段,集中军事训练用4至5周时间,分散军事理论课教学用60至70个学时。

  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 《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 “规范国防教育,提高学生的国家安全意识,继续搞好军训工作并使之制度化”的要求。

  2001年5月,《关于在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级中学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意见》指出: “学生军训是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的必修课,学校要纳入教学计划。学生军训内容包括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技能训练两个部分。”

  2007年 《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 〈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的通知》明确指出:“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是国家人才培养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学校教育和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1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进一步强调学校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基础,要着眼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保卫者和接班人,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的国防教育。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军事理论课程或讲座,认真组织学生军训,全面提高学生的国防素养。从此,开创了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目前,学生军训工作已成为高校国防教育的核心,是学校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军事理论课相结合,形成了理论与实践、科学文化知识教育与体能技能训练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但是从全国各高校开展国防教育的具体情况看,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师资队伍建设面临重重困境,成为制约学校国防教育工作开展的瓶颈。

  二、高校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面临的困境

  (一)师资来源的困境

  根据国办发 [2001]48号文件规定,学生军训师资配备采取学校聘任与部队派遣相结合的方式。在多年实际教学工作中,按照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课教学大纲》要求派遣的军官深受广大高校学生的欢迎。但是,由于派遣军官体制不畅、队伍不稳定等原因,导致派遣军官的数量逐渐减少,军事理论方面的教学效果不理想。目前,各高校基本没有接收到派遣的军官,只有依靠自身的师资力量来开展国防教育工作。有学者提出高校国防教育教师 “双师型”发展模式,以解决国防教育师资来源问题。通过对全国多数普通高等学校国防教育师资队伍的调查发现,很多高校都是依靠自身现有师资解决国防教育师资的,不同学校有不同的做法。

  有的由地方各高校保卫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和军事训练工作,由于这些人员自身既承担已有的工作职责,又要承担学生军事理论课教学工作,精力有限、时间有限、专业有限,不能全身心投入教学科研工作,使教学效果大打折扣。有的由高校武装部负责,主要是部队转业军人,他们擅长军事技能训练,通常以开展大学生军训工作为主,而在军事理论教学方面显得十分薄弱。

  (二)教师个人成长的困境

  《意见》规定,国防教育教师与其他专业教师享有同等待遇,但是仅在职称评聘上,高校国防教育教师就面临一个重大难题,即教育部下发的职称申报评审文件中没有相应的专业方向。因此,高校国防教育教师只能通过申报思想政治教育方向或是自己所学专业方向来晋级。但在现有教学中,获得的职称专业领域与实际承担的课程大相径庭。申报职称专业领域与教学方向的脱节,成为制约高校国防教育教师个人发展的重要因素。

  (三)教师专业发展的困境

  教师的专业发展不仅是时间的延续、学历的提升,伴随这一历程的还有教师专业内涵的持续改变,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情意的发展。

  教师专业发展是一个持续不断的成长过程,其最终目标是达到专业的成熟,即成为一个相对成熟的教育专业人员。目前,国内高校在国防教育教师专业发展上提供的平台有限,教师想提高学历苦于找不到对口专业,面对日新月异的科技变化,知识更新速度愈来愈快,想通过进修提高知识水平但渠道不畅,所以只能闭门造车。

  (四)教师价值实现的困境

  高校国防教育教师在社会上地位较低,很多人竟不知道高校还有这样一支专门从事国防教育的教师队伍。在高校内部,兼职从事国防教育工作的教师被冠以公共课教师头衔,远不及专业课教师受重视,即使在课程、考试安排上也要给专业课让步。

  在很多高校,国防教育教师是无专业发展方向教师的代名词,大家都认为国防教育课程毫无专业性可言。社会认同程度较低,教师个人价值无法体现,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国防教育教师的的积极性。

  三、高校国防教育教师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一)促进国防教育教师专业发展

  一是教师要加强自主学习。要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知识,通过深入实践、深入专业获得新知识、新信息,全面提高个人综合素质。二是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为突破口,以提高执教能力为核心。采用以老带新、新老互助、教学相长的方式,推行青年国防教育教师导师制,有针对性地强化中青年国防教育教师培训,努力提高学院国防教育师资队伍整体执教能力和教学水平。三是以在职进修、培养为主。坚持 “培养、重用、厚待”的原则,从专业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的需要出发,明确教师培养目标,制定培养规划,落实培养措施。选送专业理论相对薄弱的教师到国防教育对口专业深造,派送相关专业实践经验不足的教师到国防教育培训基地实习,鼓励青年教师参加军事培训、管理锻炼、外出进修,全面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二)提高国防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

  一是明确教师的从业资格,包括教师自身专业方向、学历层次、道德修养等方面。对于国防教育教师的要求越高,胜任者被替代的可能性就越小,对于教师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二是提升社会认同感。社会对于国防教育课程的认同程度较低,主要与这门课程的社会效益有关。与其他专业教育相比,国防教育在短期内不能使受教育者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从学生到家长、从学校到社会,都认为国防教育可有可无, “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愈来愈明显。如何提升社会对国防教育课程的认同感?笔者认为,可以参考其他专业类资格考试的模式,单设 “国防教育从业资格”考试,明确严格的考生资格,学生在学校学习国防教育课程之后,可以按时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 “国防教育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资格证书,作为个人综合能力、专业取向、从业资格的凭证。这样,可以引起社会对高校国防教育课程的高度重视,与此同时,带动本学科教师的专业发展。

  三是改善教师待遇,让优秀人才留得住。教师的生活待遇、薪酬不仅是引导人才流向的 “推进器”,而且是衡量人才价值的一把 “标尺”,也是决定教师队伍素质、水平、稳定和教师职业吸引力的首要因素之一。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工资福利制度,教师工资收入与其岗位要求、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挂钩;搭建国防教育科研活动平台,鼓励教师多出成果。

  (三)加强国防教育学科建设

  国防与教育关系密切,有观点指出,国防是某种特定教育产生的源泉, “国家的安全和防御逐渐成为联邦政府加大参与教育力度的一种理由。其结果是产生了时至今日仍是最大的联邦立法,即1958年的 《国防教育法》。……这是美国第一项将目标专门定位于改善学术或非职业性学科的教学,并扩大那些影响课程与教学的人员参与变革的法案”。目前,我国国防教育研究生挂靠于高等教育学专业,不利于国防教育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为此,国防教育学应及早从高等教育学科分离出来,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创立国防教育学科可以及时了解国防教育学科前沿动态,把握研究方向和主攻目标,做到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深的学术造诣。目前,国内部分高校已开设国防教育与管理本科专业,这些院校之间应加强沟通与交流,促进资源优势互补。也可与驻地军事机关联合开展课程教育、加强学科建设,有助于国防教育学科的成长壮大。但是教育部2012年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已取消国防教育与管理专业,这对国防教育学科建设极为不利,只能另辟蹊径,进一步完善学科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正常发展。

  (四)充分发挥各省人民武装学院办学优势

  全国有27所人民武装院校,2005年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继云南民族大学人民武装学院之后,在全省招收国防教育与管理本科专业学生70人,到2012年共计招收700多人。这些学生接受了系统、全面的国防教育以及相关知识的学习,毕业以后完全可以胜任国防教育工作,可以到学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社区从事专职国防教育工作。

  这是一条解决国防教育教师数量和质量的很好途径,因此应充分发挥各省人民武装院校的办学优势和专业特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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