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马克思的信用货币理论综述
商业银行不仅具有创造信用货币的职能,而且其自身经营状况也与信用货币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商业银行信用货币运行风险的研究,既包括对信用货币来龙去脉的理解,而且还包括信用货币在银行的运行方式。商业银行运行风险就隐藏在这些动态经济活动过程中。马克思的着作中关于信用货币的系统论述比较少,大多是将信用和货币分开来论述的,因此,本章节分别阐述了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和货币理论。
2.1 信用货币内涵解读
2.1.1 信用货币的概念
日常生活中货币的影子无处不在,但我们常常提起的信用货币是什么?它与货币有什么关系,两者的本质又是什么?我们常常陷入一个误区,将货币与信用等同看待,认识比较模糊,因此我们在货币理论、信用理论及其经济学相关理论方面认识相对较少,阻碍了我们对其准确的认识。货币的产生,信用的出现,都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私有制出现的前提,或者说两者的经济前提都是私有制的出现。
(1)信用货币的定义
我们常见的信用货币主要有:纸币、辅币、银行存款、电子货币、支票、期票等。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贵金属货币的缺点被放大,而且金银采掘量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市场的迅猛发展,流通的货币需求量逐渐增大。随着信用制度的逐步建立,货币的职能越来越多,在市场流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这也促进了信用货币的出现。目前各国国家使用的货币几乎都是信用货币,是银行依据法律规定和程序发行的。但与贵金属不同,信用货币是以独立的方式发挥其流通职能和支付职能的货币。因此,我们可以说信用货币,即货币发展的现代形态,依据一定的法律程序发行,拥有支付功能和流通功能的货币形式。
(2)经济学领域内信用的定义
“信用”是我国在学习西方过程中引进而来,传统文化角度讲,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及的“信”,主要是指社会道德伦理、行为规范;从经济领域而言,我们将“信”解释为“贷”或者“借贷”等含义。但是总体而言,我们一般把信用理解为借贷行为。国内外经济学学术界对信用的理解大致相同,信用即现在拥有,未来付出。但是从深层次角度来讲,却依然有些瑕疵。
首先,信用具体指的是方法、行为还是能力?“方法”解释的是“如何去做,怎样去做”,“行为”是指“做什么”,而“能力”回答的是“能够去做,能付出(或得到)多少”.因此,这些表述很容易让人混淆,无法让人准确理解“信用”.
其次,如果仅仅是用“借贷”或者“赊欠”来解释信用的话,显然不合适。
我们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借贷”是指货币的借贷或者实物的借贷,而“赊欠”我们仅仅是指赊购。从表面看来两者都有信用的特征,但是两者所涉及的客体仅仅是指货币、实物,服务并不包括在内。因此如果将信用用中文解释为“借贷”或者“赊欠”,显然缩小了信用的解释范畴。
再次,由于我们在表述信用的含义时比较模糊,因此我们在实务中很容易混淆信用的含义。比如商业银行在实务工作中,我们在解释“授信”中的“信”时,通常解释为银行借贷业务中流动的资金。但很多人认为,“信用”就是授信者以其自身拥有的财物为凭证授予对方信用,而受信方则是利用自身的约定为保证而取得信用。“信用等级”中的“信用”是指当事人履行约定、合同的能力,“失信”、“守信”中的“信”则是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或者约定。
大体而言,国内外学者对“信用”含义的解释主要有:“诚信论”观点、“信任论”观点、“借贷活动论”观点和“广义论”观点。从经济学和社会学角度而言,无论是将“信用”理解为“信用”、“善意”、“诚实守信”,还是将“信用”
归纳为“授信方与受信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我们都可以看出这些解释并不能完全准确的回答“信用”的含义。因此,从“广义论”的观点出发,“信用”即信任,是一种制度也是一种借贷行为,具有社会学和经济学方面的意义。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学领域,更多的是与其他各个领域相互交织,相互渗透。因为在研究“信用”时,我们应该更多的融入其他学科有关“信用”方面的知识和研究成果。
2.1.2 信用货币的特征
第一,信用货币是带有一定的强制性。信用是建立在当事人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之上的,具有自愿性,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当事人使用信用货币的自由。银行发行的信用货币直接可以作为货币进行使用,发挥其流通职能的作用。如果发生财政透支或者通货膨胀,社会中流通的货币供过于求,而社会也将被迫接受更多的信用货币。这直接造成信用货币的持有者购买力的下降,市场上出现混乱,购买者无法买到合适的商品,丧失价值索取权。而信用货币这种特性,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自愿关系和信用关系破裂,影响市场经济发展。
第二,信用货币债务性特征。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信用货币本身带有债务性,银行的银行券和商人开出的票据都体现了信用货币带有一定的债务性特征。信用货币本身没有实质价值,因此在市场交易中,出售方通过交易将商品交换,出售者成为信用货币的持有者,而银行成为商品的所有者。因此表面上看这种市场交换是不公平的。信用货币被银行赋予价值,货币的持有者作为债权人,拥有价值索取权,可以在市场中再次进行交换获取自己所需商品。因此,货币的持有者在市场交易中将商品借用给银行,银行为其开出与商品价值相等的债务凭证,这也就是货币持有者在市场中再次进行交易时给与借款人的债务凭证,即银行的信用货币。因此,信用货币带有债务性。
第三,信用货币具有标志性。信用货币本身没有价值,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征,市场交易中,货币的持有者拥有的是获取劳务或者商品的权利。信用货币在市场交换中充当的是抵押物的角色,交易双方接受它,因为银行赋予了它信用价值。
第四,信用货币是一种价值符号。货币制度下,货币具有确定的价值,通过货币价值来体现商品的价值,在商品中间所表现的价值比例,具有中介作用。而信用货币本身并没有价值,人们赋予其价值衡量的功能,可以直接反映商品的价值大小。物物交换时代,人们利用凝结在商品上的劳动时间作为衡量商品价值大小的标准。货币时代,货币在商品之间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利用其自身的大小来确定商品价值的多少。这使商品交换时需要用货币来作为价值表现的环节。信用货币的产生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信用货币利用自身所具有的价值确定商品的价值。信用货币是财富的象征,是有价值的,在市场交换中能与一切商品进行交换,具有价值尺度的特点。
第五,信用货币可以进行调控。银行在开展资产业务时发行信用凭证,可能是用于购买证券、外汇等资产。银行在扩张资产业务的同时,也会将更多的信用货币投入社会,社会上信用货币供给量将会增多。相反,银行资产业务的缩小,社会中信用货币也会减少。社会中信用货币的存量,也反映了银行自身资产的多少。银行规模的大小,资产业务是否变化,也决定了信用货币供给量的多少,具有伸缩性。信用货币制度下,信用货币的供应量可以经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共同进行人为的控制和调节,不像金本位制黄金可以对供给量自由进行调节。信用货币在人为的调控下,能够促进经济的平稳运行。
2.1.3 信用货币的本质
信用货币的本质,即信用,除了受主权信用的影响,通货膨胀的发生也会对货币的信用产生影响。人们普遍认为,信用货币有国家主权信用作为保障,是一种无风险或者说是一种风险相对较小的资产。但是如果出现经济不稳定的现象,比如通货膨胀,很可能导致信用货币的购买力会下降。由于世界经济危机频发,因此很多国家为了应对危机,促进国内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在制定相对宽松的经济政策。在这样的大环境之下,世界各国纷纷效仿,采用这种宽松的经济政策,导致了各国通货膨胀的发生,各国信用货币购买力的变动。比如我国,十年前10 元钱的购买力与现在 10 元钱相比贬值了 50%.可想而知,如果我们将人民币作为一种资产进行投资或者储备,那么将面临很多的风险。因此,信用货币的本质是信用,而不是货币。
2.2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信用一词,在日常生活中常常指诚实守信,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的信用则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一种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还论述了信用的两种主要形式、信用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以及信用所具有的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共同构成了马克思的信用理论。
2.2.1 信用的概念界定
伴随着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之间的交易经历了物与物的直接交换和借助媒介的间接交换,并且在间接交换的过程中逐渐出现了使用价值的让渡与价值的取得在时间上的分离,即赊账现象。因此,信用是在货币执行支付手段的职能时逐渐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信用是一个人基于对另一个人的信任,将一定数额的资本(商品或货币)交给另一个人,并且规定到一定日期归还本金以及一定的利息作为报酬。马克思指出:“信用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贷和借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
2.2.2 信用的形式
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发展,信用的形式也在不断增加,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的信用主要包括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两种形式。商业信用是适应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发展而产生的,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进行扩大再生产所需要的资本越来越多,一些生产者在购买原材料等时没有同时付款,而是选择了赊购,于是就出现了买卖过程中的信用现象,即商业信用。马克思指出:“随着商业和只是着眼于流通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商业信用-信用制度的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和发展。”
商业信用的产生有利于促进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进一步发展。银行信用是指银行将吸收的存款借贷给需要扩大再生产的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通过借贷的利息差来获得盈利。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逐渐发展起来的,二者的产生和应用都能促进资本主义大生产的发展。
2.2.3 信用制度释义
“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信用制度的产生和发展既能促进均衡利润率的形成,又能节省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费用,还能促进股份公司和股份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进而促进经济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2.2.4 信用的双重作用
信用的出现既是满足商品流通发展的需要,又意味着商品流通进入到了一个更高的发展阶段,意味着经济的进步。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信用是一把双刃剑,既有积极作用,同时也带来了消极后果。一方面,信用降低了流通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和费用,正如马克思所说:“由于信用……一方面流通手段减少了;另一方面,必须经常以货币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缩减了。”并且有利于分散小额资本的集中,促进经济发展。马克思指出:“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把社会上一切可用的、甚至可能的、尚未积极发挥作用的资本交给产业资本家和商业资本家支配。”另一方面,信用助长了投机行为,容易产生泡沫经济,进而引发金融危机,正如马克思所说:“诱人的高额利润,使人们远远超出拥有的流动资金所许可的范围来进行过度的扩充活动……”
2.3 马克思的货币理论
马克思关于货币的观点主要体现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章货币或商品流通中,其货币理论涵盖货币的起源、货币的本质、货币的职能和货币流通规律等内容,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2.3.1 货币的起源
在货币的起源方面,马克思认为货币是建立在物物交换基础上的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承担着商品流通媒介的职能。从更深层次的原因上看,货币则是商品二重性矛盾运动的结果,即商品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始终不能同时保有在一方主体手中,获得使用价值者须要让渡价值,而获得价值者则需让渡使用价值,而货币则是用以衡量商品价值的尺度,是实现买卖双方等价交换的桥梁。
2.3.2 货币的本质在货币的本质方面,马克思认为货币是政治经济学中的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本质上代表着一种社会关系,即生产商品的个体劳动与一般性社会劳动之间的比较--商品虽由私人劳动生产却由社会劳动决定价值--反映出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同时,货币作为商品交换的媒介,体现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关系,是经济关系的货币表现。
2.3.3 货币的职能
在货币的职能方面,马克思认为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货币之所以具有价值尺度职能,是因为货币本身也是商品也具有价值,能够表现其它商品的价值。并且马克思还指出:“货币在执行价值尺度的职能时,只是想象的或观念的货币。”①与价值尺度职能相反,流通手段职能是在买者和卖者之间充当的实实在在的货币,是商品流通能够顺利进行的重要媒介。金银等金属货币具有体积小价值大便于分割等天然的优点,因此能够充当一般等价物,即货币。以金银条块的形式存在的货币自然就具有了贮藏的职能。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商品流通领域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即卖者让渡使用价值和获得价值在时间上发生了分离。“卖者成为债权人,买者成为债务人,货币也就取得了另一种职能,货币成了支付手段。”①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与国之间的贸易越来越频繁,货币自然就取得了世界货币的职能,其主要作用是促进国际贸易的收支平衡。
2.3.4 货币流通规律
在货币流通规律方面,作为商品流通的媒介,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相向而行--让渡商品者得到货币,这就使货币能够反映出商品流通的规律,即流通中的货币量与商品价格总额之间等量关系。在此基础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还进一步揭示了纸币流通规律及可能产生的经济风险,这对于信用货币条件下保持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的信用理论和货币理论是马克思金融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调控宏观和微观经济发展必须长期坚持的理论依据。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对我国的指导意义不言而喻,在信用货币环境下,根据国内外经济发展形势采用符合实际情况的经济政策,保证我国经济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2.4 马克思信用货币理论的实践意义
2.4.1 有利于构建中国特色货币理论体系和社会信用制度
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和信用理论系统而全面,能够有效正确地指导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马克思关于货币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的论述,启示我国要适度鼓励货币支付职能的发展,充分发挥货币平衡国际收支的作用。关于货币流通规律的论述告诫我国要根据实际需要的货币量确定货币发行量,注意避免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的发生。在调控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适时采取紧缩性的货币政策、温和的货币政策和扩张性的货币政策,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马克思关于信用形式即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观点,启示我国要规范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既要鼓励将分散的小额资金集中起来扩大生产,同时又要防止投机行为的发生和经济的泡沫式发展,正确处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之间的关系,明确实体经济的发展才是经济发展的长期推动力。总之,马克思的货币信用理论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货币理论体系和社会信用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2.4.2 有利于当代银行系统的健康稳定发展
商业银行是以盈利为目的,负责经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其基本功能在于将社会上闲散的资金集中起来,并通过贷款的形式用于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同时还具有结算的功能和作用。银行作用的充分发挥,一方面能够通过利率差获得正常运转的利润,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然而,银行信用也存在一定风险,因此,我国的商业银行必须遵循马克思货币理论中的货币流通规律,合理灵活制定存贷款利率,注意防范通货膨胀、通货紧缩和呆账坏账等金融风险,尽力避免银行信用的消极影响。总之,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和信用理论能够指导我国当代银行系统的健康稳定发展。
2.4.3 有利于有效应对金融危机防范金融风险
马克思的货币理论指出,货币具有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的职能,支付手段职能就隐藏着到期不能支付的风险,世界货币职能则意味着会受到世界危机的波及和影响。马克思的信用理论指出,信用主要有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两种形式,只要有信用存在,就会有发生经济泡沫和投机行为的可能,金融问题的核心和本质就是信用问题。21 世纪,经济全球化进一步深入发展,全球各国处于一个紧密联系的命运共同体之中,为了防止 2008 年美国次贷危机波及全球等类似事件的发生,我国应该正确运用马克思的货币理论和信用理论,适度发展虚拟经济,正确处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关系,有效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