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毕业论文 > 在职硕士论文 > 专业硕士论文 > 法律硕士论文 >

儒家文化对日本当代警察执法理念的影响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22 共2438字
  本篇论文快速导航:

展开更多

  三、儒家文化对日本当代警察执法理念的影响

  (一)儒家文化影响下日本警察的角色定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警察在美国的影响下摈弃当前的封建军国主义思想,进行民主化现代警务改革,途中出现了两种形态,分别是“警察的警察”、“民众的警察”.“警察的警察”指的是受美国警察的影响,单从警察机关立场出发而工作,严格、忠实、有力得执行法律,成为单纯的执法者和治安秩序维护者。

  “民众的警察”即代表民众利益,从民众立场出发而工作的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不是一味强调执法必严,而是以民众的利益为基本点,把服务和教育社会作为首要工作,通过服务社会预防犯罪,通过言传身教提高民众道德水准,发挥群众自治能力,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矛盾,构建社会和谐。

  长期以来,日本警方关于这两种形态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民众的警察”始终居于上风。早在民治维新时期,日本近代警察之父--大警视川路利良说日本警察是民众的“保姆”,[4]就是日本警察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角色定位取决于其国家对警察的期待,这种期待与该国之历史、政治、文化有密切关系。受儒家文化的影响,日本政府把警察看成是新时代的“士”,希望警察继承儒家“士”的精神(关于士的精神,下文有详细阐述),向民众宣扬儒家正统的道德观和价值理念,维护社会秩序,成为普通社会成员的楷模,负担起守护道德,改造人心,改良社会的重任,日本警察自身也从这样的期待中获得自豪和荣誉感,而愿意超越消极、被动死板的执法者形象,承担更积极、主动的社会角色,从中得到群众和政府的认同。日本警察站在“民众的警察”立场上,把自己视作公仆,不但负责执行法律,也要预防犯罪,还要服务和教育群众。如果说美国警察以破案执法为首要任务,那么日本警察则把服务和教育社会放在首位,当然日本警察的日常工作也少不了打击犯罪,但相比美国,日本警察在日常工作中,分配了更多的时间到服务和教育社会方面,通过长期的努力,日本警察的这种做法强化了民众的守法观念,拉近了和群众的距离,降低了违法犯罪率,增加了民众对警察的满意和认可。

  以往我国的警务考核,完全以打击处理人数为核心指标,这几年国家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不断进行警务制度改革,加强学习,完善体制,把群众满意率作为考核警务工作的另外一个重要指标,这说明同样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我国,正在向“民众的警察”进行转变。

  (二)重调解

  日本警察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处罚的使用十分慎重,经常运用调解手段来解决问题,这一点深受儒家“礼之用,和为贵”思想的影响。

  日本社会受儒家文化影响,社会调解制度非常发达,从社会基层社区到警察法院,都大量运用调解手段。民间权益纠纷产生后,双方首先想到的不是打官司,对簿公堂,而是更希望通过民间调解方式来化解,诉诸公力或“打官司”的方式在当前观念中被认为是破坏和谐,引以为耻的举动。即使由法律机构来处理,也希望在尽量不要伤害到双方的和气。[5]

  这一点和中国群众的想法及其相似。日本政府也认可民间社会的这种观念,在产生权益和法律纠纷的场合,日本社会自下而上依旧倾向采用和解、谈判等缓和型手段。以守护社会正统道德和价值为已任的日本警察自然会积极顺应这样的当前,经常通过调解或其他手段化解矛盾,并向当事人双方宣扬其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正统道德和价值观。在这个大环境下,日本警察平时工作很大一部分内容就是调解纠纷。从实际例子来看,这些纠纷多为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租房、劳资纠纷等等。

  从普通民众的角度来看,这些琐事通过诉讼走法院途径解决,费时费力,宁可选择自己身边最容易接触到政府代表----警察来寻求帮助,进行调解。相比较走法院途径,警察来调解相当方便、快捷、经济,同时日本群众相当信任警察,觉得警察来处理,在解决问题的同事还能维持当事人双方之间已有的和谐关系。日本警察在处理这些琐碎纠纷的时候,不会敷衍了事,而是积极主动,不光处理问题,还以群众家长的身份,把当事人各方都找来,进行耐心的说服、严厉的批评或细致的安慰,向他们灌输社会正统道德和价值观。

  我国的情况和日本类似,群众同样选择自己身边最容易接触到的政府代表警察来寻求帮助,进行矛盾调解。而我们警察的在这方面的理解就远远不如日本警察了,觉得调解矛盾这种琐碎小事不是警察的本职工作,敷衍了事,捣捣糨糊。更不会从道德、社会正义的角度出发,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耐心说服。这方面很值得我们学习。
  
  (三)亲民
  
  儒家思想中很重要的一条内容就是亲民,孟子说:“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上》)。上文已经阐述过,日本警察以民众的“保姆”和家长自居,其中蕴含了很多亲民性,这种亲民体现在日本警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首先是警力部署方面。同西方大多数国家警力集中于警察局的配置方式不同,日本警力配置是分散型的,警力不是集中于机关,而是分散到基层居民区内的交番、驻在所(相当于我国的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室机构)。这些基层机构警察人员数量占到日本全部警力的40%以上。日本警方日常警务工作就是以交番、驻在所为核心,长期以来群众比起打“110”电话报警,更愿意自行前往交番、驻在所进行面对面的报警或寻求警方帮助。[6]这种当面交流往往比一个电话更加容易提高亲和力,增加警民之间的互动。

  其次是巡逻方式方面。随着科技的发展,汽车工业的兴盛,世界各地警察都采取用警车巡逻来代替当前的步行巡逻。日本作为汽车大国,其经济水平和汽车制造技术位于世界前列,但是日本警方仍然坚持一定比例的步行巡逻。日本警方认为汽车巡逻固然能够缩短接警时间,提高警方应急反应能力,但在空间上也拉大了警察与群众的距离,不符合其“亲民”的宗旨,所以要坚持一定比例的步行巡逻,警察借助徒步巡逻这种工作方式,能够灵活来往穿梭于喧闹的大街与僻静的居民区,能够更加细致得感受了解辖区的治安状况,能够随时随地为群众提供指导、服务,更多得与群众交流、谈心,更容易融入普通群众之中。

  从上述几点可以初步看出儒家文化对日本当代警察执法影响之深远,日本警察秉承儒家理念而形成的儒警思想已经深入其日常工作,存在于角色定位、执法方式、结构制度等等多个方面,非常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法律硕士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