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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集团税务筹划方案设计(2)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1-30 共1068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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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该企业集团就该运输所支付的费用=40000+5000+18000+70000×3.3%-70000×7%=60410(元)每月节约成本为=62274-60410=1864(元)企业的纳税总额间接地受企业的运输费用的影响,该企业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它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在收取运输费用的同时应当缴纳营业税或者是增值税。因此,当公司的运输费用改变时,间接的也会带动企业的纳税情况发生改变,因此对企业的运输费用进行税务筹划时应该保持慎重。

  企业在正常的经济活动当中不可避免的要发生运输费用,企业既可以自己成立运输部自己运送货物,也可以通过支付运输费用的方式雇用其他公司运输。企业自己购买车辆运输,购买车辆的开支属于固定资产投资,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能直接进行税前扣除,而只能通过折旧的方式列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

  车辆在正常的行驶途中所消耗的石油和零配件支出和车辆修理支出能够抵扣 7%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全部运费中可以用来抵扣进项税额的物资耗用的比例为 R,那么对应的增值税抵扣率就是 17%×R.如果企业通过支付运输费用雇佣其它的公司来运送货物,那么 H 集团支付的运输费用能有 7%的费用能够作为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同时提供运输服务的其它公司由于有营业额则需要缴纳3%的营业税。站在宏观的角度看这一问题,税务部门只降低了 4%的收入,所以说,这一部分费用只拥有 4%的抵扣率。让 17%×R=4%,就可以算出来 R 大约为23.53%,也就是说运费的扣税平衡点大约为 23.53%.如果企业在运输途中所消耗的石油和车辆修理支出比例相对较大的情况下,采用自己购买车辆自己运输的方案更好,如果在所耗费的石油和车辆修理支出比例相对较小的情况下,正好相反,雇佣其它公司运输的方案更好。

  值得注意的是,在税务筹划的方案设计过程中,还要把支付给外部运输公司的运输费用的高低以及自己购车运输产生的人员报酬等考虑进来。对企业运输费用的税务筹划方案设计要想取得理想的结果,就应该将以上所有的因素都考虑进来。

  3.1.5 对生产线的购进进行税务筹划

  H 集团下属某服装公司计划引进一台先进的生产设备以降低公司的残次品率,该生产设备从国外购进的价格大概为是 1200 万元,除此之外还需要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及税金合计 300 万元,如果从国外引进则与之相关的融资费用约 30 万元。

  国内也有与之类似的生产设备,生产商的报价为含税价 1228.5 万元。除此之外还需要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大约为 30 万元,与之相关的银行借款产生的财务费用大约是 22.5 万元。

  如果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租入该设备,租赁公司给出的报价为租赁款 1800万元,分八年付清,H 集团需每年年初支付给租赁公司租金 225 万元,租赁期满之后,租赁公司吴长江该设备转让给 H 集团,按其残值 15 万元进行转让。

  租赁公司还可以给 H 集团提供经营租赁的服务, 8 年的租赁期合计支付租金 1530 万元,平均每年支付租金 191.25 万元并于每年年初支付,租期届满之时,租赁公司将该设备收回。预计收回设备的可变现净值是 300 万元。

  筹划分析:

  (1)选择从境外购买:

  应缴纳增值税=[(1800+15)-(1200+300+30)]×17%= 48.45(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48.45×(7%+3%)=4.845(万元)。

  所以该服装公司获利=1800+15-1530-48.45-4.854=231.705(万元)
  
  (2)选择从境内购买:

  应缴纳增值税=[(1800+15)-(1228.5+30+22.5)]×17%=90.78(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90.78×(7%+3%)=9.078(万元)所以,该服装公司获利是=1800+15-1281-90.78-9.078=434 .142(万元)。

  通过对比我们发现,选择境内购买该生产设备的方案比境外购买对 H 集团来说更有利,因为境内购买能够使 H 集团的利润增加的更多,尽管多缴纳了一部分营业税,但更有利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原则。
  
  (3)选择经营租赁:

  应缴纳增值税=1530×17%=260.1(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260.1×(7%+3%)=26.01(万元);该服装公司获利是=1530+300-1281-260.1-26.01=262.89(万元)通过对比发现,该服装公司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从国内购买生产线的综合收益是最高的,税负却是最低的。融资租赁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运用逐渐得到重视,也正在逐渐地被应用到税务筹划等其它的领域中。在融资租赁方式中,出租企业按照承租人提出的品牌、用途、功能等一系列的条件购买出租物,通过这种方式给 H 集团提供财务支持,从而帮助承租人提高生产能力和财务状况,作为回报,出租人从承租人处得到一定的报酬。

  租赁不管是对于 H 集团来说还是对于租赁公司来说,都是有利的。对 H 集团来说,一是资金压力得到了明显的缓解,H 集团不需要一次性的支付大额的设备款也能得到所需设备的使用权,可以减少因购买设备而占用的资金,这就可以使 H 集团的资金自出更加平滑,降低没有多余现金进行支付或因经营不善而承担的风险;二是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以在税前扣除,具有达到抵税的效果。对于出租人而言,由于其财务能力比较雄厚拥,出租设备等可以获得租金收入,实现资本增值的目的。另外如果租赁公司同时也属于 H 集团的子公司的时候,就能够实现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通过租赁的形式将设备从一个子公司转移到另一子公司的目的,最终将利润和费用等进行转移,达到 H 集团整体的税负最优化。

  所以,通过租赁来达到税务筹划的目的,不但承租企业可以采用,出租方也可以采用,不同的租赁方式,可能使出租人的税收负担有明显的变化,通过对这些租赁方式的比较选择,最终实现税务筹划节税的目的。

  3.1.6 选择合理加工方式的税务筹划

  A 服装厂现急需加工一批服装,但由于设备出现故障无法满负荷进行生产,A 服装厂负责人决定委托其他公司帮忙加工,于是他们找到了 H 集团下属的某服装公司,H 集团下属某服装公司接受委托,为 A 服装厂加工衣服一万件,该服装厂既可以采用经销加工的方式,也能采用来料加工的方式进行。倘若采用经销加工的方式,则 H 集团下属的服装公司需要对加工增值的部分缴纳增值税,服装公司给 A 服装定的价格为没见不含税 200 元。加工时 A 服装厂提供的原材料价格为 1,5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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