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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CY交通集团运营阶段税务筹划(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1-30 共25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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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筹划结论。

  比较上述两种方案中的经营模式,显而易见,在这笔业务中,分业经营的方式应税营业额较少,需纳税额也较少,但交通运输服务需要缴纳一部分增值税,比混业经营的方式多缴纳了 0.08 万元的增值税额。总体上看,还是分业经营所需缴纳的总税额较少,因此净利润较高。企业从节税的角度,企业应选择分业经营的模式。

  除此之外,分业经营分别核算,能使企业的会计账目更加清晰,每一类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都更加明确,有利于企业在财务方面做出正确的判断。

  另一方面,混业经营的方式也尤其一定的优势,在会计处理上相对简单一些,并不复杂,而且在混业经营的模式下,多项业务同属于同一公司,在统筹规划上有一定优势,因此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约成本。除了上述原因之外,企业在选择混业经营还是分业经营的问题上,还需考虑人力资源、企业规模等等许多因素,最终做出选择。

  3.3.2 仓储服务的筹划。

  一 、筹划背景。

  DT 物流有限公司是 JXCY 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专门从事现代物流和汽车服务业的全资子公司,公司下属经营单位的经营范围涉及:综合物流服务、国际货运、仓储、货运信息市场等。2013 年 8 月 1 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仓储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划入改革范围,征收 6%的增值税。仓储服务,是指利用仓库、货场或者其他场所代客贮放、保管货物的业务活动。DT 物流有限公司向本地企业 A提供仓储服务,将自有的仓库出租给 A 企业,拟收取价税合计 100 万元。

  二 、筹划方案。

  方案 1:签订仓库保管合同。DT 物流有限公司向 A 企业提供仓库保管服务,属于物流辅助服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按照 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方案 2:签订仓库出租合同。DT 物流有限公司将自有仓库出租给 A 公司用于保管物品,属于不动产租赁服务,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仍按照 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三 、筹划结论。

  将两种方案进行比较,显然选择签订仓库出租合同,缴纳营业税对 DT 物流有限公司更有利。少缴纳 0.66 万元税款,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但需要注意一个问题:若企业 A 是小规模纳税人,则两种方案对 A 来说没有区别,DT 物流可以放心选择方案二。而企业 A 若是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用来抵扣,因此 A 企业一定会要求采用方案一,以抵扣税款,节省自身的纳税额。这种情况下,DT 物流可以与 A 企业商议,采用调整价格的方式,使双方均能节省税收成本,增加收益 .

  3.3.3 收入确认的筹划。

  一 、筹划背景。

  2012 年 JXCY 交通集团在南昌市区中心地段取得了土地开发权,计划开发一个大型百货商场,与南昌长途汽车站相通,与南昌火车站毗邻相隔,交通便利。商城占地面积近 30 亩,建筑面积近 30000 平方米,由三座楼群彼此连接,构成了超大规模的整体经营商贸城,价值 2000 万元。商城附近设置齐全,并设有工商、银行、税务等机构,为商场的商户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JXCY 交通集团计划将商铺出租,以尽快的收回成本。企业可以选择两种方式来进行租赁收入的确认:一种是按照每年固定的金额向商户收取租金 M,另一种是从商户的经营收入中收取一定比例的金额作为租金 N.下面我将分析比较两种方案的税负情况。

  二 、筹划方案。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中的相关规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自用房产和对房产进行出租都要缴纳房产税。自用房产按原值扣减 10%~30%后的余值按 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的 18%计算缴纳房产税 .

  三 、筹划结论。

  在方案 1 中,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收取租金 M,是固定收入;在方案 2 中商户的年经营收入 N 不是固定收入,是一个变量。令 25%N+12.6=44.1%M,解得N'=1.764M-50.4.当 N<N‘时,JXCY 交通集团应选择第二种方案,从商铺的经营利润中收取一定比例金额,此时所需缴纳的税负较轻。当 N>N’时,JXCY 交通集团应按照收取固定租金的方式来确认收入。这样一来,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税负较轻的方式,达到节税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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