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马克思的自然观的当代意义
马克思的自然观阐述了人与自然、历史与自然的关系。特别是在他的自然观中对生态环境问题给予了关注,这为我们解决当代全球性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启示和实践警示。为后人客观、深入地理解和把握马克思的自然观,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具有重大意义。
(一)马克思的自然观有助于人们转换思维方式和转变价值观念
马克思的自然观克服了传统自然观在认识人与自然关系上的缺陷,打破了传统的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在主客统一中去认识、改造自然。
否则会得到的是自然对人类的惩罚,这屡见不鲜的实例,早就在历史上多次出现。但人类的反思、觉醒却很浅显。另外,“马克思的自然观从人类生存发展的角度阐述了人与自然的价值关系,肯定了人的实践方式是否合理将导致自然界对人类生存发展的正负价值,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关系对人类生存发展的意义,”
这种自然观就有利于人们转变价值观念,使人们认识到自然的功能和价值,为了使人类持续的基础不消亡,人们就必须真心爱护自然,用理性改造自然,用美的规律建造自然,把选择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生存方式变成自觉的行为,从而改变那种不合理的价值观念。
如果说,要从调动人的能动性角度说,相信人对自然具有无限的认知潜能和实践智慧,不无积极意义。在马克思看来,人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发展,虽然能够能动地利用和支配自然界,但这并不意味着人可以任意行事,完全脱离自然界的制约,人类也不是要自然界一味服从于己,而是应该发挥其主观能动性的。但不是违反自然规律去发挥主观能动性,更不是满足超需求的极度膨胀,使主观能动性极致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应该是站在真正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维护好人们的环境利益的立场上,这就必须把握自然规律,尊重自然,善待自然。
(二)马克思的自然观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
马克思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是有生命的个人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人在改造自然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改变。在马克思所处的年代里,自然和生态环境问题不很突出但也开始出现了问题,这就是人处于异化和受压抑的状态,所以马克思必然关注现实的人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他认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得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的阶段。在这个阶段,实践的人化自然观取代了传统的自然观,人们在主客统一的实践思维方式上把握人与自然,人与自然的严重对立也由人与自然的协调所取代。自然和社会部再作为异己的力量支配人,而是置于人们的合理的共同控制下,人也能够在自觉、丰富、全面的自然关系和社会关系中获得自由、全面的发展,成为具有个性的人。由此可见,只有在马克思的实践的人化自然观占主流的社会形态下,人与自然才能协调发展。
(三)马克思的自然观为构建科学的生态伦理学奠定了基础
1.马克思的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的关系。在人类的社会实践中,人与自然各自应该处于何种地位,历来有两种对立观点,即人类中心主义和非人类中心主义。人类中心主义是一种观点也是一种态度,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对人的地位的提升。这种观点认为,在世界图景中,人是世界的中心和尺度,世界的存在是为了人的生成。因此,人类中心主义是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以人的利益为人的活动的起点、中心和归宿,意味着人的力量的觉醒,也是自然沉沦的归因。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的形成源自于人的力量的觉醒。随着实践经验的增加,人的认识和实践能力不断增长,人的力量的增长引起自然界的深刻变化,改变了的自然反过来进一步影响人的认识和实践。人们原先对自然力量的敬畏态度和向自然学习的动力随着人的实践能力的提高出现了变化。在对自然持续深化的开发和利用时,人的力量日益凸显,自然的属人化程度不断加深,社会财富的积累不断增加。可以说没有以人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就没有当今世界的物质繁荣和文明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类中心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精神动力,它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意义上是合理的和必要的。但是,恰恰由于人们活动中的人类中心主义态度,使得自然在人的面前逐步丧失其应有的地位,自然的自在的存在状态由于人的活动而发生急剧恶化。人类中心主义否认自然的“内在固有的价值”,认为自然是为人的存在,这必然指导人们对自然过度开采,形成环境恶化。因此,在人类中心主义的正面写着繁荣和发展,而在其背后则写着生态失衡和由此引发的人类生存危机。
非人类中心主义具体指的是生态中心主义。这种观点认为生物圈中的所有的实体和生物都具有平等的地位,因此,人与其它生物一样彼此之间是平等的,只是整体生态中的一部分。在生态中心主义看来,自然的“自我”价值是其内在的价值,自然对于人的功能是其外在的客体价值。生态整体主义扩大了生态系统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的地位,这是在根本理念上对人的活动方式和人类的发展方式的变革,推动了人们寻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途径,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生态中心主义本身是有缺陷的,人类中心主义是把发展的核心层次推向极致,而生态中心主义是把发展的基础层次推向极致。把人的活动与生态系统对立起来,正如人类中心主义实现人与自然的对立一样。生态中心主义以生态的“主权”和自然的内在固有价值为核心,把人与自然的关系再度矛盾化,把人的发展的态度从一级推向另一级。
总之,人类中心主义紧紧把握住了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核心层次,它的另一面遗忘了人的认识和实践的自然基础层次;生态中心主义看到了自然基础层次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它的另一面贬低了人的实践的核心层次的地位。
马克思在自然观上始终重视自然生态系统的存在合理性、尊重自然的价值,同时强调人的实践的发展性。马克思的自然观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的关系,这种哲学观念是世界观、人生观、发展观的协调一致,是人的内在价值尺度和客观规律尺度的真正的辩证统一,从而为生态伦理学的科学建构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2.马克思的自然观清除了抽象自然观的影响。抽象的自然观割裂自然与人、自然与社会和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的联系。在抽象自然观的误导下,人类自觉或不自觉地为了自身需要而任意消耗和改变自然,并常以对自然界的征服而引以为豪。在实践中,无限制的掠夺和开发自然资源,其结果是激化了人与自然的矛盾,导致了自然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
当代西方环境伦理学提出的“回到自然”的思想不是科学的自然观。马克思视野中的自然决不是环境伦理学所赞美的原生态的“荒野”,是同人的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人本学的自然”.当代西方环境伦理学是在脱离人的社会活动实践去考察自然,只看到自然的人、自然的历史,而看不到人的自然和历史的自然。而马克思的自然观既强调人类的主体性,又强调人类与自然的统一性。正因为两者统一性的存在,所以人类必须在保护自然环境中,发展人类的本身。
马克思人本学的自然观指出了通向生态文明道路的人类社会的走向。人与自然之间关系是人们在自身的生存困境中逐渐得到反思 :一方面人类社会要继续向前发展,不可能再退回前工业文明时代;另一方面,严酷的现实是,现有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使生态进一步恶化。显然,生态问题是一个实践的问题,而不仅是一个观念上的问题。实际上,人们将面临如何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层面,证明存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统一的实践基础的难题。因为在私有制条件下的利益关系中,污染环境、生态失衡,是出于对根本利益进行的实际追求,并不只是个体在认知与道德观念上的问题。因而,在马克思的自然观看来,通向生态文明的现实的道路只有一条:消除私有制。而对于一个社会来说,消除私有制是很难以做到的。
(四)马克思的自然观为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马克思的人化自然观以实践为出发点,重视人与自然在社会中的统一,含有可持续发展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做它是马克思的可持续发展的早期理论先声,实际上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部分理论基础。可持续发展理论是 20 世纪提出的一种新型社会发展观。是人类面对越来越严重的生存危机对自身观念和行为的重大思考的成果。这一观点是指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同时又不削弱满足后代人需要的能力的发展,核心内容是强调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以能够保持与人类发展相适应的资源和环境。马克思的自然观在实践基础上把人与自然统一起来,为我们在可持续发展中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提供了理论支撑。马克思认为人和自然的关系就是在实践基础上自在自然不断转化为人化自然的过程,自然史和人类史是相互制约的。也就是说,人自身的发展制约着人与自然关系的发展,而人的本质又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所以人和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也就制约着人对自然的关系。在这样的自然观的指引下,我们在实施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的过程中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不但对环境、资源、人口等问题进行关注,更要考虑人和人,人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可以说,可持续发展只有立足于马克思实践的人化自然观基础上,并把它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和价值导向,才有可能获得良性发展。
(五)马克思的自然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奠定了基础
1.树立马克思的自然观与环境文化相结合的思想,奠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文化基础。环境文化是在更高层次上对自然法则的尊重与回归,它的产生是人类思想观念领域的深刻变革。几十年来,人们对环境文化的认识越来越深刻,环境文化的理念广泛渗透到与人类发展相关的各个领域中。马克思自然观与环境文化的结合,有利于奉行的人与自然和谐、人与人之间诚信友爱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
中华民族文化经过几千年的发展,在其丰富的内容中包含着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重视,比如老子的道家思想,强调与自然合而为一。也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和谐,比如孔子的儒家思想中的博爱等。虽然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统治者并没有依从这些思想来管理社会,使其那些合理的思想被抛弃或者被扭曲,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方面超过消极的方面。我们必须重新构建起中华民族的先进文化,一方面应从丰富的传统思想资源中去发掘适合当代中国的民族文化精神,另一方面将人类社会现代思想和文化吸收进来。
2.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需要有科学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实践证明:生态文明是一种建立在对传统工业文明之弊端进行反思和超越前提下的崭新文明形态,它是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核心价值观,以建立生产方式、产业结构和消费模式可持续发展的为主要内容的。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引导人们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道路、构建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对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有着特殊重要的意34义。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上取得了可观的成果,但同时它也是以牺牲环境为巨大代价的。中国的经济多年保持了 10%以上的增长速度,却消耗了全球石油资源的 8%、原煤的 40%、粗钢的 32%、氧化铝的 25%、化肥的 30%,每年铁矿石增量消耗 95%,能耗强度是日本 5 倍,是经济发达国家的平均的 1.5 倍,我国是一个工业大国,也是一个能源消耗大国,单位 GDP 能耗大,国内生产总值只占全世界的 5.5%,这种没有考虑资源消耗和环境因素的战略规划必然形成畸形的社会经济。当今,我国还是按照过去的经济增长方式来发展,不仅继续着重复建设与资源浪费,结构性问题也将继续扩大和扭曲。 因此对各类重大开发项目应反反复复论证。比如,当年三峡大坝经过长达 10 多年的论证,就充分考虑到三峡建设对生态环境,气候,地质地貌,生物植被的影响。
所以说,我们应该确立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实现绿色发展。应该说,进入 21 世纪的第一个十年,中国就已经成为率先制定了旨在实现绿色发展的国家规划,实现了绿色发展战略。2011 年公布的中国“十二五”规划成为中国首部绿色发展规划,也成为了 21 世纪上半叶中国绿色现代化的历史起点。而要实现绿色发展,就应该发展循环经济。
中国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取决予能否真正实行循环经济,能否早日实行循环经济。因为石油和煤炭矿能是有限的,枯竭是必然的。发达国家为摆脱对石油和煤炭的依赖,以战略的眼光加快了新的能源技术的开发。今天,以核能、太阳能、风能、沼气为代表的新能源技术日益成熟。
美国从 1992 年就关闭了国内的油井,转而应用新的能源技术,这是一种超级的智慧和战略眼光。而我们中国还没有这种理念,也没有实质上的转变。我国新能源的发展速度和水平落后于与大多数发达国家,而且有巨大的差距。因此说,我们尽快走出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发展经济的出路是,制定新能源战略。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 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体系,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本身是法制经济,任何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都受到法律的约束。而主体要受到约束,前提就是得有完备的法律。
我国实行市场经济的时间较短,诸多立法存在空白,又由于政治体制的原因,权大于法的问题还很突出,这直接影响了法律实施效果。我们应该把生态环境的保护纳入基本国策,应将“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内容纳入环境资源保护的各项法规之中。
尤其是要突出对地方行政主体的监管。资源环境最大的破坏者是地方行政主体,有的是地方行政主体直接进行对资源的开发产生的资源环境破坏,有的是利益主体经过地方行政主体的同意进行开发而产生的资源环境的破坏。如果地方政府在资源开发上做的比较好或者不允许利益主体的随意开发,就不存在资源环境破坏的问题。所以,资源环境的破坏和保护最大的责任人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为了快出,早出政绩走上了急功近利的途径。弱化了长期发展的环境指标。地方官员为了政绩,也不会有长远发展的打算的,而是打快拳。地方做出的五年规划中都是经济发展的内容,很少有资源保护的内容。资源的使用与保护是个经济长期发展的战略,贯穿这个战略,需要执政官员有与此相应的战略理念。
当前,在地方领导干部中,还没有把资源环境这样关乎到经济长期发展的因素作为考量干部的实际政绩,所以地方领导干部也很少有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来执政,更是失去了进行长远思维的能力。每一届上任者都是36要快出政绩,所以都盯着眼前的事情。很少有做关乎子孙后代,社会长远发展的问题,在资源上竭泽而渔,这是体制上的弊端。全国市长平均任期不到 1.7 年。真正做的事情没有多少。因而,资源环境保护实际上就无法成为战略问题那样重视。解决地方行政主体的作为和不作为的权力在中央,只有中央政府加大对地方政府的监管力度,才可能减少地方行政主体对资源环境的不作为。
广泛开展民众的监督。特别是媒体监督,在当今社会有着不可小视的力量,地方政府的很多不作为都是媒体曝光之后,才形成了公众尖刻的谴责和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公众参与环保将促进行政体制改革,促进政府对公共事物的管理职能的转变。同时“两型社会”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改革现行环境管理体制,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实施主体功能区建设、加强法制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真正实现,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但为了缩短时间,惟有从我们开始.
(六)马克思的自然观是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南
生态文明是一种高级的文明,今天的中国处在由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转型过渡期。在这一时期建设生态文明,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公民都有着共识;无论是官员、学者还是文化程度较低的普通群众、无论是年长者还是年幼者对生态文明的重要性都是认可的。而且生态问题也不是今天才出现的问题,提出生态文明问题也有很长的时间了。2013年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会议中收到人大议案 401 件,关于生态文明的有 76件;2013 年全国政协十二届会议收到政协提案 5641 件,关于生态的有458 件,可见人们对生态文明建设程度之高和环境的忧虑。但是,在实37践中我们为什么去做的和做到的却少之又少,这是我们不得不深度思考的问题。现在很多人在谈到生态文明建设的问题上,都提到了与此相关的责任人,即政府、企业和公众。普遍的说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三者都有责任和义务。这样的观点貌似有道理,其实是很糊涂的观点。都有责任等于都没有责任,任何事情都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事物的发展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文明生态文明建设,起主导作用的是政府,因为政府的职能是管理着这个社会的,企业的行为是由政府来规范的,公众的意识也是由政府来倡导和自身的行为来影响的。那种在生态文明建设问题上,都有责任和义务的观点是一种政府推脱自身责任的饶词。这样的观点如果得不到纠正,会延迟生态文明建设的步伐。
现实中,尽管我们一再强调和大谈特谈生态文明建设如何如何重要,但理论总是和实践不一致的,通常讲,能说到的未必能做到,能够说出来的东西不一定是真正懂得的东西,只有做到了,才是真正的懂得。
所以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事物一样,我们总是期望它能够如期如意,但这会是一个长久的问题和艰难的过程,这条路将是又慢又长,因为在人们的意识中,只有到了几乎没有余地的时候,或许人们才能真正觉醒,才能携手挽救,才能真正去做,身后有余难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就是其中的道理。其实,危险并不一定产生灾难,丧失了警惕才会产生灾难,所以警示对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每一个人,都有着极高的价值意义,这也是我学习马克思自然观最大的体会。
总之,马克思的自然观对于当代来说其价值在于:它为构建科学的环境伦理学提供了合理性证明;为解决全球性生态危机提供生态思路;也为中国真正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