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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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完整版范文8篇)

来源:唐都学刊 作者:付泽宇
发布于:2020-04-13 共11619字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哲学来说,代表了最精髓的部分, 自然辩证法的学习与研究,可以改变看待世界、事情发展的角度,形成正确的辩证思想。本文精选了8篇“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范文”,给该专业的同学参考阅读。

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

  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完整版范文8篇)之第一篇: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辩证法研究

  摘要:本文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基础之上, 以辨证观就人与自然的辨证统一关系进行分析, 并结合我国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以及基本国情, 提出基于自然辩证法的自然环境问题解决途径, 认为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辨证自然观以及科学发展观, 以契合当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赋予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以全新的理论价值与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然辩证法,研究

  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 我国社会经济、科技、文化事业蓬勃发展, 取得了大量的成就, 但随之产生的环境、资源以及人口问题也在困扰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此情况下, 为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目标相契合, 就必须对社会经济发展思路与模式进行创新与转变。在此背景下, 十八大、十九大报告中均提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 避免人类活动与自然环境间进入对立矛盾的关系, 以加速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繁荣发展的全新战略目标。基于这一战略目标的实现, 各方人员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为导向, 对人与自然的辨证关系进行科学处理, 将我国打造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社会主义社会。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人与自然分析

  马克思、恩格斯等马克思主义哲学经典作家先后针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间的辨证关系进行了深入思考, 以对自然环境客观规律的遵循为前提, 强调对人类社会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一方面更好地面向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所服务, 另一方面不得以损害生态环境可承载能力以及修复能力为代价, 以此种方式, 最终解决人与人、与社会、以及与自然间的矛盾关系。在现实社会中,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辩证法能够为我们对人与自然关系的反思, 以及解决生态环境恶化危机提供大量的理论依据与指导。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体系中, 充分强调人主观能动性以及积极创造性, 同时重视自然环境以及内在自然规律所具备的客观性以及非逾越性特点, 这些研究的最终目的都是在与帮助我们以辨证观点更好地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 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自然生态观点与其他生态思想存在的差异。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所提到的“人的自然主义”这一观点充分强调其他自然物对人主观能动性发挥所产生的影响, 揭示了人类社会的生存与发展会受到自然规律制约的一般规律。并且, 自然环境不依赖于人的意志而发生转移, 它不单单是人类展开生产活动的基本场所, 更是一个独立的运动实体, 自然环境所处的地位是面向人类社会实践活动所服务, 但并非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中需要加以改造的对象。从辨证角度上来说, 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认为人与自然间的关系更倾向于一种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依存、同时互为前提的统一关系, 人与自然必须达到和谐共处的理想状态, 才能够有利于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换言之, 人类在展开一切社会生产实践活动中, 必须充分遵循客观自然规律, 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行合理调节, 以避免自然环境受到人类社会的破坏。换言之, 人类在展开一切活动前, 都必须充分肯定自然与人类之间的不可逾越性关系, 肯定自然对人类活动的决定性影响, 即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不可能真正意义上的脱离自然、超越自然而存在, 都必须始终受到自然的限制, 只有认识到这一问题, 才能够在活动中更加主动的遵循客观规律, 避免自身活动对自然能源、物质运转产生影响, 让自然资源能够为人类生存发展所服务, 达到相对意义上的“取之不尽, 用之不竭”状态, 以最终促进生态环境条件的改善与发展。从辨证角度上来说, 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下认为对自然逾越性以及非逾越性关系的处理, 核心在于以自然客观规律为前提, 充分调动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以更好地促进自然生态环境为人类社会生存发展提供服务。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辨证自然观

  马克思主义中明确指出了“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这一观点, 人与自然间的关系实质上就是对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相应的, 人对自然的行为也折射了人对人自身的行为, 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实质上就是对人类自身的保护。在经济社会发展背景下, 人对自然的改造需要为生存发展所服务, 但同时也不得违背自然规律, 应当善待自然并保护自然, 根据自然规律对自然进行保护与修复, 使自然生态成为人类社会经济向前发展中坚实的后盾, 这也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中给我们的辨证实践启示。

  然而在以往社会经济建设发展的过程中, 多突出人类社会对自然的改造、利用, 以人类生存发展所需为中心改造自然, 较少思考自然对人类的不可逾越性以及制约性, 不但导致经济增长陷入传统工业化的模式, 以高消耗、高污染为代价, 更导致人类需求过于单一, 缺乏活力与积极性。例如各种生产、生活垃圾随意倾倒至大自然中, 导致大自然生态环境自我净化以及修复能力超出可承受限度, 甚至出现部分资源枯竭的现象, 生存发展方式以对自然资源的过度浪费为代价, 导致自然与人类之间的关系难以得到修补, 最终导致了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进入难以持续的恶性循环状态下。

  在这一残酷现实作用下, 人类社会开始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 其中最关键性的课题就是自然与人类社会间可逾越不可逾越关系的双向辨证分析。尤其在十八大、十九大召开背景下, 学界针对马克思主义生态思想的研究不断发展, 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在人与自然、人与自然、人与能源、人与环境等辨证关系的处理中开始扮演越来越关键的作用, 更初步形成了具有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特色的马克思主义辨证自然观, 在解决我国生态自然环境问题, 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非常关键性的作用。

  众所周知,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内在要求, 两者无论在目的、性质上都是完全一致的。因此, 我们必须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指导与导向下, 积极反思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人与自然、人与生态环境之间可逾越不可逾越的辨证关系。但, 当前我国在有关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问题的研究上还有进一步深化的空间与价值, 尽管各个地区已通过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防风固沙、水土保持以及植树造林等一系列工程措施建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上取得了显着呈现, 但尚未遏制住生态系统持续恶化的趋势, 且还导因社会问题的加入导致生态环境与人类活动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 两者间的矛盾也进一步激化。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 将会对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产生直接影响, 生态环境的持续污染与破坏也将最终给人类社会发展带来不可逆的影响。因此, 我们必须以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思想为指导, 进一步加大对人与自然、人对自然行为、自然环境与人类活动间的辨证关系进行充分认识, 从而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体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三、坚持科学发展观

  为实现人类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间和谐共存, 以可持续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的进步, 关键在于调整人类活动与自然之间的个庴, 思考自然对人类社会可逾越不可逾越的辨证关系。为着力解决环境恶化问题, 全球召开了大量的环境会议, 共同对国际性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商讨, 以提出优化解决措施。在此过程中, 中国作为肩负重要历史使命的大国之一, 投身生态环境问题分析, 积极参与各种生态环境保护活动是刻不容缓的, 学界也因此再次将有关马克思主义生态哲学思想的研究摆在重要地位, 望从辨证角度分析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根源, 以形成根据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辨证理论的角度上来说, 当前社会经济所追求的可持续发展并非全盘否定传统发展观, 核心精髓是基于对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认知与与处理, 实现人与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可持续性发展, 在积极扬弃的基础之上, 重视对人类社会生存发展中生态公平以及生态正义观的弘扬与发展, 这一思想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对人与自然的解放思想是基本一致的。换言之, 我们可以尝试以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为指导, 利用马克思主义生态自然观, 深入反思生态环境中人与自然间可逾越不可逾越的辨证关系, 以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能够真正意义上迈入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从这一角度上来说, 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过程中, 可持续发展观始终占据着主导性的地位, 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兼顾经济、以及生态两个方面的因素, 实现人类利益与自然利益的平衡共生, 以社会、经济、政治、科技、文化以及教育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发展, 追求形成一种平衡关系, 以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后盾力量, 这一发展思路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社会是人同自然界所完成的本质的统一”这一观点相互契合, 只有符合人性的发展才是人类社会应顺应的发展方向, 只有与自然生态系统的运行发展规律相契合, 才能够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结语

  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是以人类社会、思维、以及自然三大领域运动与发展一般规律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全新社会发展形势下, 人类社会实践活动与自然生态发展之间的关系更加复杂, 人与人、与社会、与自然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与凸显。如何利用自然辩证法对上述问题进行深入思考, 已成为当前学界研究人员高度重视的课题之一。本文即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基础之上, 以辨证观就人与自然的辨证统一关系进行分析, 并结合我国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以及基本国情, 提出基于自然辩证法的自然环境问题解决途径, 认为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辨证自然观以及科学发展观, 以契合当代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赋予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以全新的理论价值与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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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

  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完整版范文8篇)之第二篇:对自然辩证法的再思考——基于卢卡奇的历史辩证法思想

  摘要: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质疑和争论一直是学术界讨论的热点话题。以卢卡奇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将自然视为社会的存在物, 只承认历史辩证法, 而不承认自然辩证法, 其后果是造成“马恩对立”论, 消解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卢卡奇从历史范畴出发考察人类社会, 将自然范畴做出了非历史化的解读, 这显然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误解, 所以有必要对其进行纠偏以及为恩格斯进行辩护。事实上, 在自然辩证法问题上, 马克思与恩格斯并不存在对立, 只是二者所关注的重点不同, 自然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共同构成了整体的辩证法理论。

  关键词:卢卡奇,历史辩证法思想,自然辩证法,整体性,批判与辩护

  一、回应形形色色的“马克思主义”

  卢卡奇初登理论舞台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为马克思主义“正名”, 回应形形色色的“马克思主义”。20世纪初, 欧洲哲学家包括资产阶级哲学家和所谓的“正统”马克思主义者都缺乏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 误认为它是“黑格尔主义的余波”, 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意蕴。以伯恩施坦为代表的第二国际马克思主义者们自称是“正统”的, 而实际上却将马克思主义的渊源———黑格尔哲学“随便扔在了一边”, 否定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乃至全部哲学, 认为来自于黑格尔辩证法“母胎”中的马克思主义辩证法逃脱不了神秘主义的倾向。事实上, 黑格尔对人类思维和德国民族精神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是不能简单抛弃的。所以, 卢卡奇坚决反对庸俗马克思主义者以“科学”的名义把黑格尔辩证法的一切遗迹从马克思主义中清除出去, 他认为对于“任何想要回到马克思主义的人来说, 恢复马克思主义的黑格尔传统是一项迫切的义务”[1]16, 并断言:“要正确对待具体的、历史的辩证法, 若不比较详细地考察这一方法的创始人黑格尔及其与马克思的关系是办不到的”[1]42。

  由于庸俗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看成是非辩证的东西, 将其视为一种实证科学, 割裂了理论与实践的联系。毫无疑问, 这种理论倾向必将动摇共产主义的理想, 由资产阶级的批判者变成了资产阶级的维护者。所以, 对于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在“理论上是不适当的, 在实践上是危险的”。因此, 卢卡奇坚决反对将马克思主义实证化和碎片化, 坚决恢复和扞卫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性和革命性。

  马克思主义不是教义而是方法, 其革命的辩证法之中心问题是改变现实。所以, 卢卡奇指出要坚持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就是要正确地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社会历史的方法, 而不是偏离它。卢卡奇概括出了正统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方法, 这个方法就是总体性的辩证法。他认为:“《历史与阶级意识》的重大成就之一, 在于使那曾被社会民主党机会主义的‘科学性’打入冷宫的总体范畴, 重新恢复了它在马克思全部着作中一向占有的方法论的核心地位。”[1]15因此, 对于卢卡奇而言, 恢复马克思主义的总体性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 这不仅仅是理论的问题, 更是一个关系到共产主义革命能否成功的现实问题。

  二、何谓历史辩证法

  历史辩证法是以整体性思维来认识事物的方法。卢卡奇认为, 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以总体性为特征的历史辩证法, 这区别于各种形形色色的马克思主义。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的抽象分工改变了人们对于事物的思考方式, 由此出现了对“孤立的事实”和“孤立的事实群”进行抽象地思考, 片面地看待事实。相反, 历史辩证法坚持“整体的具体统一性”, 把事实放在整体中考察, 可以全面地把握事物的全貌。整体是一个结构性的、有机的整体, 不是简单的堆砌。正如卢卡奇所言:“只有在这种把社会生活中的孤立事实作为历史发展的环节并把它们归结为一个总体的情况下, 对事实的认识才能成为对现实的认识。”[1]56因此, 整体是相对于部分而言, 整体优于部分, 整体由部分构成, 整体对部分具有决定作用。而且在统一的整体内部中, 各个环节或要素是存在差异的, 彼此相互作用的各个部分构成了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 它们不是“僵死的”、独立的, 而是处于运动的状态。科西克在《具体的辩证法》中指出:“总体并不意味着一切事实。总体意味着实在是一个有结构的辩证的整体, 在这个整体中并通过这个整体, 任何特殊的事实都可以得到合理的理解。”[2]可见, 历史辩证法是一种在整体性思维的框架中认识现实和事物的正确方法。

  历史辩证法是认识历史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方法。卢卡奇认为对历史进行某个方面的研究, 与把历史作为一个统一过程来研究, 在方法上是对立的。无论是研究一个时代或是研究一个专门学科, 都必须对历史过程做统一的理解, 而且构成历史的“单独的孤立的部分所经历的变化, 并不能清楚地明确地说明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的真正区别。这些区别只有在各个阶段与整个社会的关系的历史总过程中才能真正辨明”[1]58。所以, 只有将各个孤立的事件和现象放在整体的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历史地辩证地考察, 才能认识彼此联系的、运动的历史事件, 把握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律。而庸俗马克思主义者则摒弃或抹杀历史辩证法, 采取非总体的方法看待社会历史, 把所有孤立的部分都作为任何社会始终都有的东西来单独考虑和对待。因此, 他们既不能把社会发展看作一个完整的过程, 也不能真正理解社会历史中的各个独立的事件和现象, 更看不到社会发展中各个阶段的区别。卢卡奇认为, 只有总体性的历史辩证法才能够把各种现象理解为运动着的彼此联系着的社会组成部分。特别是揭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拜物教, 遮蔽了人与人的真实关系, 所以只有揭开这层面纱, 历史才能真正地被认识。卢卡奇指出:“当辩证方法摧毁这些范畴的虚构的永存性后, 它也摧毁了它们的物化性质, 从而为认识现实廓清了道路”, 只有“辩证方法的总体观能使人真正认识社会中所发生的事情”[1]64。

  三、扬弃物化与生成主体性

  物化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 它使属人的劳动成为不依赖于人, 反而控制人的活动, 成为与人相对立的异己的东西, 不是人控制物, 而是物驾驭人。劳动同人相分离, 它变成一种在市场上可以出卖的物。因此, 卢卡奇指出:“人的活动同人本身相对立地被客体化, 变成一种商品, 这种商品服从社会的自然规律的异于人的客观性, 它正如变为商品的任何消费品一样, 必然不依赖于人而进行自己的运动”[1]151。而且劳动过程被分解为一些抽象的合理的局部操作, 工人与生产流程的完整联系被切断, 他被机械地固定在单一的生产线上, 也被简化为一种重复性的专门活动。由此导致了工人失去了自主性以及人作为人的本质, 人与人的关系变成了物与物的关系, 人与人之间变得隔阂、孤立和冷漠, 丧失了统一性以及彼此之间的联系。

  与此同时, 由于人生活在物化的世界中, 物化结构已经内化在人的生活方式与思维方式中。在卢卡奇看来, 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环节, 作为历史辩证法的基础, 是以决定性的方式参与辩证过程的。因此, 缺失主体性的人就必然导致连“反抗物化的机能也被物化、被机械化、被变为商品了。甚至他的思想、感情等等也被物化了”。所以, 人对于现实社会的弊病只有顺从与屈从, 缺乏否定性和超越性的维度。因此, 恢复哲学上的总体性, 扬弃物化重塑人的主体性就显得尤为重要。卢卡奇指出:“当辩证方法摧毁这些范畴的虚构的永存性后, 它也摧毁了它们的物化性质, 从而为认识现实廓清了道路”, 所以“只有辩证方法的总体观能使人真正认识社会中所发生的事情”[1]64, 也“只有当哲学通过对问题的完全另外一种提法, 通过专注于可以认识事物、被认识事物的具体的、物质的总体来突破这种陷入支离破碎的形式主义限制时, 才是可能的。……只有通过内部统一的、哲学的方法从内部把它们加以改造”[1]179。显然, 这里的哲学的方法就是指总体性的历史辩证法。同时, 卢卡奇进一步指出, 只有无产阶级才能恢复哲学上的总体性, 这是由无产阶级的性质和阶级地位决定的。因为在无产阶级身上物化现象表现得最为明显也最为深刻。因为无产阶级的劳动已经变成了一种赤裸裸的抽象的商品, 而其他阶层的劳动者的劳动形式已变成了一种更为隐蔽、不容易被察觉的形式。因此, 只有无产阶级是最具有革命性质的阶级力量。他认为:“工人以物化过程和变成为商品, 虽然毁灭他, 使他的‘灵魂’枯萎和畸变 (只要他不是有意识地反抗) , 然而恰恰又使他的人的灵魂的本质没有变为商品”, 那么无产阶级的劳动者可以“在内心里使自己完全客观地反对他的这种存在”[1]281。所以, 只有恢复哲学上的总体性, 才能唤醒无产阶级的主体意识和阶级意识。

  四、批判与辩护

  恩格斯在马克思历史辩证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自然辩证法, 将辩证法思想推向了自然领域。而卢卡奇所理解的辩证法却与此背道而驰, 他认为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就是指社会历史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社会理论或者是社会哲学。卢卡奇的观点在西方理论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像萨特、胡克、阿多诺、马尔库塞、施密特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质疑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 认为马克思主义只有历史辩证法。而科学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则抓住了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来论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 自然辩证法恰恰为马克思主义涂上了自然科学性的色彩, 这也成为“马恩对立说”的原因之一。

  卢卡奇为什么否定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主要原因有二:其一, 卢卡奇把自然看作是一个社会范畴, “只有关于社会以及生活于其中的人的知识才与哲学有关”,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是社会历史的辩证法, 是认识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方法。而人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产物, 人通过自由自觉的劳动又促进了社会历史的发展。他认为历史辩证法所包含的总体性原则、主客体统一的原则, 都是以高扬人的主体性、唤起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为宗旨, 这无疑是将人以及人的活动作为其理论的基石。卢卡奇说:“恩格斯对辩证法的表述之所以造成误解, 主要是因为他错误地跟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也扩大到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然而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 即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作为范畴基础的现实中的历史变化是思想中的变化的根本原因等等, 并不存在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中。”[1]51卢卡奇认为, 虽然恩格斯运用辩证法的中心概念之间的相互转换, 取代了片面的、僵化的因果关系, 但他却“对最根本的相互作用, 即历史过程中的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连提都没有提到, 更不要说把它置于与它相称的方法论的中心地位了”[1]50, 那么“流动的”概念就变成了纯“科学的”事情, 辩证法就不是革命的方法了。其二, 处于与第二国际理论家们论战的需要。庸俗马克思主义者打着“正统的”旗号, 却歪曲马克思主义, 将其理解为实证科学和经济决定论。其中,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考茨基, 他把历史唯物主义看作是以自然因素为基础的自然主义的唯物主义, 肯定了自然主义对唯物主义的优先性。无可置疑, 这就遮蔽了马克思主义所强调的人的能动性和主动性的原则。而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无疑佐证了将马克思主义自然化、实证化的倾向, 忽视了人及其作用。因此, 卢卡奇否定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也就不足为奇了。但卢卡奇强调主体性以及无产阶级的阶级意识在革命运动中的作用, 难免有滑向唯心主义和唯意志论的倾向, 因而也成为批判的对象。

  那么,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到底有没有背离马克思的辩证法, 在马克思哲学中是否存在自然辩证法?事实上, 马克思的确没有明确地提出“自然辩证法”这一概念, 但是在马克思的理论生涯中, 无论是早期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还是中后期的《资本论》及其手稿都处处散见着丰富的人与自然的统一、人化自然以及对自然发展规律的认识的命题与论断, 所以将马克思的辩证法仅仅归结为历史辩证法是狭隘的、不全面的, 也是极不负责任的。尽管历史唯物主义关涉人、社会、历史的发展, 但并不是从自然之外进行考察。恰恰相反, 马克思认为唯物主义是在历史进程和自然进程中进行双向考察, 因为自然环境创造人, 人同时被自然环境所创造, 人的存在是自然史和社会史相互作用的结果。当马克思在谈及唯物主义的基础是社会历史活动中的人时, 并不是将自然排除在外。在历史形成过程中, 不但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还有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由此可见, 将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仅仅视为一种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排除自然领域的社会理论是不正确的。

  在马恩之间的通信中, 恩格斯经常将自然科学最新的研究成果与马克思进行交流。可见, 马克思对于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研究的兴趣, 也表达了支持。1867年6月22日, 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指出:“你对霍夫曼的看法是完全正确的。……在正文中引证了黑格尔所发现的单纯量变转化为质变的规律, 并把它看做在历史上和自然科学上都同样有效的规律。”[3]2641868年7月11日, 马克思在致路德维希·库格曼的信中指出:“自然规律是根本不能取消的。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 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3]2891873年5月30日, 恩格斯在致马克思的信中写道:“我脑子里出现了下面这些关于自然科学的辩证法思想。……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运动着的物质、物体。”[3]385可见, 马克思并不缺乏对自然辩证法的思考, 其理论中也有许多自然辩证法的影子, 只不过他并没有像恩格斯那样将其形成相对完整的体系。马克思曾经想写一部关于辩证法的着作, 但因他忙于写作《资本论》和指导无产阶级革命运动, 而无暇顾及辩证法的写作, 这为不少西方马克思主义者企图分裂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完整性留下了口实。

  那么, 为什么有人排斥恩格斯所提出的自然辩证法?事实上, 辩证思维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已经产生, 人们对于世界的认识就是由一个个连续不断的、相互交织的画面组成。无论是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精神都是不断地生成和消亡, 一切事物都是流动的。但人们却不能全面完整地把握世界的图景, 只能把握其中的某个片段和细节, 对事物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 这样就导致孤立的、片面的、静止的, 而缺少从总体上把握自然过程。这种经验主义者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从自然科学引入哲学以来, 对于事物的考察往往是有局限性的。

  恩格斯提出自然辩证法并不是一时兴起, 而是经过长时间的思考积淀而成的。早在19世纪50年代, 恩格斯就已经开始研究自然科学中的辩证思想;后来在《反杜林论》和《自然辩证法》中相对集中地进行了论述。恩格斯提出自然辩证法的动因以及与马克思的辩证法的关系如何, 是我们应该辨析的。恩格斯自认为他在自然科学领域里只是一个“半通”者, 在一些理论研究上只是做一些“零星的、时断时续的、片段的研究”, 在一些理论表述上的些许不确切之处和笨拙之处, 希望得到谅解。因此, 在进行自然科学研究, 以便反对杜林的自然哲学过程中, 恩格斯自称是一个“脱毛”的过程。然而事实证明, 恩格斯在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是十分正确的, 他的研究论述并没有违反人所共知的事实及当时公认的理论。众所周知, 杜林思想的横空出世以及在工人中产生的恶劣影响, 使得恩格斯不得不放下其他的工作, 专心地与杜林论战。这是恩格斯研究自然辩证法的原因之一。同时, 恩格斯批判当时流行的旧的自然哲学以及在自然科学领域研究中的思维局限性, 即缺少辩证思维以及对辩证运动规律的认识。传统的自然哲学不承认自然界中存在时间上的先后发展, 只承认事物的并列排序, 而导致这种对事物的认知方式, 一方面是由于黑格尔的体系造成的, “这个体系认为只是‘精神’才有历史的不断发展”, 进而导致人们缺乏对于自然界的辩证认识。事实上,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都存在辩证运动规律, 并在错综复杂的变化中发生作用。在黑格尔那里, 只不过是以神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 因此, 恩格斯要通过研究自然科学来剥去这层神秘的外衣, 并使得人们认识到辩证规律的单纯性和普遍有效性。

  毫无疑问,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科学革命的诞生, 使得人们不可回避地领略到自然界中的辩证思维规律, 自然科学已经不能回避辩证的综合思维了。因此, 连最顽固的经验主义者也意识到自然过程的辩证性质, 狭隘的形而上学的性质正在消失, “旧的固定不变的对立, 严格的不可逾越的分界线曾日益消失”。那么, 自然界中的事物之间的彼此转化成为一个基本的过程, 过程论、进化论成为辩证自然观的核心, 对立和区别只具有相对的意义。可见, 自然辩证法并不是将辩证法思维硬塞进自然界的, 而是随着科技的发展, 从自然界中找出这些规律并从自然界中加以阐述。所以, 恩格斯指出:“正是由于自然科学正在学会掌握2500年来哲学发展的成果, 它才一方面可以摆脱任何单独的、处在它之外和凌驾于它之上的自然哲学;另一方面也可以摆脱它本身的、从英国经验主义沿袭下来的、狭隘的思维方法。”[4]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其一是维护马克思主义的正统性, 与杜林展开论战;其二是要确立在自然界中同样存在一般的哲学原则, 论证在自然界中存在辩证发展的过程思维。在恩格斯看来, 自然界同样是历史地发展着的, 它不仅具有空间上的广延性, 在时间上同样具有历史性, 自然界中的不同形态不是彼此并列组合在一起的, 而是先后相继地运动着的。恩格斯明确指出:在自然科学中, 形而上学观点由于自然科学本身的发展已经站不住脚, 他坚决反对“自然界绝对不变的看法”[5]412。所以, 自然辩证法不是被“硬塞”进自然界, 而是从自然界中发现并从自然界出发加以阐发的。同时, 恩格斯出于扞卫马克思主义的立场, 恢复辩证法社会现实中的作用, 特别是在现代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上的应用, 所以他指出:“我们不得不援引现代自然科学来证明辩证法在现实中已得到证实”[5]496。也是在反对杜林对马克思哲学的恶意攻击。他不得不涉及时间、空间概念、物质运动的永恒性以及达尔文的自然选择等自然科学议题。恩格斯的理论努力恰恰补充了马克思未能涉及的领域, 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 所以自然观和历史观共同构成了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

  综上所述, 卢卡奇对于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的批判是对恩格斯的误解。笔者认为这里的原因应该是多方面的, 其中最为直接的原因就在于卢卡奇在发表《历史与阶级意识》时,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尚未发表, 他不可能完整地理解恩格斯的整体思想, 导致其片面地理解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同时, 因传统理论过于提高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和物理学的地位, 而这种思维方式则是以实证主义和实用主义为指导, 导致了对于其时社会秩序的维护, 成为一种顺世哲学。而卢卡奇认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恰恰维护着这种传统理论的思维方式, 但事实并非如此。这自然成为以卢卡奇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所抨击的对象。如前文所述, 恩格斯所表达的自然辩证法与卢卡奇等人的理解是不同的, 所以在这里有必要为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进行辩护。

  参考文献
  [1]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M].杜章智, 任立, 燕宏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9.
  [2]科西克.具体的辩证法[M].傅小平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1989:23.
  [3]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

自然辩证法课程论文(完整版范文8篇)
第一篇: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自然辩证法研究 第二篇:对自然辩证法的再思考
第三篇:基于自然辩证法的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篇:自然辩证法下的绿色建筑材料分析
第五篇:自然辩证法与互联网科学研究 第六篇:关于科学技术哲学与自然辩证法的辨析
第七篇:自然辩证法在环境设计中的运用研究 第八篇:浅谈自然辩证法中的整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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