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辩证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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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任情感的笛卡尔科学基本原则分析

来源:未知 作者:小韩
发布于:2015-06-05 共8103字

  “凡是我们领会得清楚、明白的,都是真实的”〔1)是笛卡尔科学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在笛卡尔的论证中担任两种逻辑功能:论证的前提和论证的结论。于是,人们认为笛卡尔的论证是循环论证。面对这一质疑,笛卡尔的辩护者力图对“清楚明白原则”所对应的命题做出区分。但是,无论是质疑者,还是辩护者,都往往只关注于命题的形式[2〕,忽略了命题的变元,以致笛卡尔论证及其科学基本原则的意义未能得到充分阐释。在笛卡尔论证中,前提的变元值是无限者,结论的变元值是宇宙事物。无限者首先是笛卡尔的信任对象,其次才是他的思维对象。

  笛卡尔对无限者的信任决定其论证的前提,也贯穿整个论证,是得出关于宇宙事物的清楚明白命题,即科学基本原则的依据。本文将致力于揭示笛卡尔对无限者的信任情感和其科学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

  一、笛卡尔的科学基本原则及其论证
  
  1.笛卡尔的科学基本原则
  
  笛卡尔的科学基本原则是“清楚明白原则”,这可以从其科学的研究目的、出发点和科学的研究对象等几个方面来加以说明。

  笛卡尔认为科学的目的不是要探讨自然的实际作用方式,而是要探讨自然应该的作用方式。[3〕这意味着,科学的工作不是描述,而是规范。描述是描述主体对被描述者进行描述,它只包含两个因素:

  描述主体和被描述者。在描述中,描述主体把作用于自己感知觉器官的被描述者当成了真理,描述者完全依赖感知觉反映出的被描述者来进行描述,不依赖其它的真理标准。规范则与之不同,它是规范主体按照一定的准则来规范被规范者,它包含三个因素:规范主体、准则、被规范者。规范中所依据的准则是规范所依据的真理标准,但它不是感知觉给出的,它来自于哪里呢? “清楚明白原则”是笛卡尔的真理总则,规范中的准则应该是建立在这一原则基础上的。从笛卡尔给出的科学目的,我们可以看出,他的科学是以“清楚明白原则”为基础的。

  根据上述科学目的,在笛卡尔看来自然,即,我们这个世界,不是科学认识的出发点。他说:“为了把这一切往背阴里挪挪,以便比较自由地说出我自己的判断,而不必对学者们所接受的看法表示赞成或反对,我甚至于决定抛开我们这个世界,也就是说,假定现在神在想象的空间里某个地方创造出一团物质,足够构成这个世界,在把这团物质的各个部分乱七八糟地搅和在一起,混淆得跟诗人所能设想的一样,然后不再做别的事情,只是向自然界提供通常的协助,让它遵照他所建立的规律活动,看看会发生什么事情。”[4〕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出发点是想象的空间、想象的物质以及在想象中呈现出来的规律。想象是他的知识源泉。作为知识源泉的想象是什么呢?从笛卡尔关于运动守恒和运动传递法则的谈论中,我们能看到,想象和理性的关系。笛卡尔说:“尽管我们的感官在真实世界中体验过的所有事物似乎都明显违背这两条法则所包含的内容,但在我看来,教导我这些法则的理性是如此的强大,以致我不得不认为我必须在我正向您描述的这个新世界中设定这些法则。”(5〕理性教导给我们以法则,说明理性是知识的来源,从这一点上看,上文所谓“想象”正是理性。理性,为什么会如此强大呢?笛卡尔认为正是在理性里面的巨大的清楚性使他强烈地倾向于相信。从笛卡尔所设定的科学认识的出发点上,也可以看出,他的科学的基础是“清楚明白原则”.

  除此之外,笛卡尔科学的基础是“清楚明白原则”,也可以通过其科学研究的对象--物质和运动来说明。笛卡尔的物质,也就是广延。物质的广延性正是笛卡尔首先清楚想到的。至于运动,笛卡尔选择的是直线运动。他之所以选择直线运动,是因为它是最容易想到的几何线。于是可推,笛卡尔是依据“清楚明白原则”来确定其科学研究对象的。

  综上可知,“清楚明白原则”是笛卡尔科学的基本原则。他是如何提出并论证这一原则的呢?

  2.笛卡尔对“清楚明白原则”的提出和论证笛卡尔是分两步来确立其“清楚分明原则”的。

  第一步是提出过程;第二步是论证过程。

  笛卡尔认为,为了把知识建立在可靠确定的基础之上,必须把从幼年起就接受过来的一大堆错误、不可靠的见解统统地清除出去。〔7〕所以,他从怀疑一切开始他的沉思过程。当尽可能多地考察了可以引起怀疑的事物之后,笛卡尔转向正面思考什么是真实的东西。他也曾表示,除了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可靠的东西外,也许再也没有别的了。〔8〕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笛卡尔将在自己搅动起的乌云中,永远见不到阳光。w笛卡尔绝对不愿意这样的事情发生。终于,笛卡尔找到了第一个“坚定可靠、经久不变的”原则--“我是存在的”:“如果我曾说服我自己相信什么东西,或者仅仅是我想到过什么东西,那么毫无疑问我是存在的。”〔“”无论相信还是想到,实际上都是一种思维动作。笛卡尔把这称为“我”.他说:“严格来说,我只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那就是说,一个在怀疑,在领会,在肯定,在否定,在愿意,在不愿意,在想象,在感觉的东西。”

  “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这是经过一番怀疑后,笛卡尔首先得到的确定性的命题。于是,笛卡尔想从这一命题推导‘出某种真理标准,他说:“老实说,假如万一我认识得如此清楚、分明的东西竟是假的,那么这个知觉就不足以使我知道它是真的。

  从而我觉得我已经能够把’凡是我们领会得十分清楚、十分分明的东西都是真实的‘这一条定为总则。

  如果我们将”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看成是p,把”我清楚明白地知觉了这一命题“看成是q的话,在这里,笛卡尔通过非q推导出了非p,当然,p便是q的充分条件。于是,以”我是一个在思维的东西“为前提,笛卡尔提出了”清楚明白原则“.然而,上述推导过程并不足以使”清楚明白原则“建立起来。因为q命题是一个单称命题,而”清楚分明原则“却是一个全称命题。从单称命题无法有效地推出全称命题,〔13〕所以,笛卡尔的推导过程并是有效的。这使得第二步论证”清楚分明原则“变得不可或缺。

  考虑到,如果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无限者,如果他愿意,他可能使我们在我们相信认识得非常清楚的东西上弄错。笛卡尔认为一旦有机会就该检查一下是否有一个无限者,以及他是否可能是个骗子。

  〔14〕无限者存在论论证和无限者保证认识论证,是笛卡尔论证的两部分。在无限者存在论论证中,笛卡尔首先给出无限者概念,它的属性可以用无限完满来概括,然后借助于”原因为结果“规则,得出了 ”无限者存在“结论:我们有关于无限实体的无限者观念;我们自己是有限实体,无法产生反映无限实体的无限者观念;所以,必然存在一个无限实体--无限者,将这个观念亲自放在我们的心中。〔15〕论证了无限者的存在之后,笛卡尔便以”无限者的无限完满“为前提保证了我们的认识:无限者是无限完满的,骗人意味着某种不完满,所以,无限者不可能欺骗。无限者给了我们理智和意志,我们的理智和意志中的任何一个都不能使我们犯错。理智是有限的,意志是无限,意志大于理智,所以,将意志限制在理智范围之内,就不会犯错。”将意志限制在理智范围之内“意味着”只在理智认识的清楚明白的地方下判断“,这是”清楚明白原则“的另一种表达。

  笛卡尔以无限者观念为前提,得出了无限者存在结论,然后,依据对无限者的理解,得出了科学的基本原则。可见,笛卡尔对无限者的理解在确立其科学基本原则的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对笛卡尔论证的质疑及辩护
  
  1.对笛卡尔论证的质疑
  
  对笛卡尔的上述论证,阿尔诺首先提出了质疑,他说:”我只剩下一个疑虑了,那就是,对于他所说的话,只有无限者存在,我们才肯定我们所清楚明白的领会的东西是真的,他怎么辩护才能免于循环论证。因为,我们之所以肯定无限者的存在,只因为我们对这件事领会得非常清楚、非常明白,因此,在我们肯定无限者存在之先,我们必须先肯定凡是我们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17)在阿尔诺看来,笛卡尔论证的前提和结论的命题都是”凡是我们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果笛卡尔把”凡是我们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当成前提的话,在论证之前,这个命题就是确定的。但是,由我们前面的论述可见,提出该命题的过程并不足以给它确定性。因为这里存在一个从单称陈述上升到全称陈述的问题。在提出”凡是我们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这一原则之后,笛卡尔紧接着对它做了阐释。它的意思是,当我们清楚明白地领会到某种东西时,某种观念一定在我们的心中存在。8〕在论证无限者存在时,笛卡尔所依据的前提是”我们清楚明白领会的无限者观念是真实的“,这里说的是观念的真。但是,依据无限者存在,笛卡尔得出的结论是”我们清楚明白领会的事物是真的“,这里肯定的是事物的真。所以说,笛卡尔论证中的前提和结论,并不能简单地概括为:”凡是我们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阿尔诺为什么会在笛卡尔论证中看到循环论呢?原因如下。作为前提的”我们清楚明白地领会的无限者观念是真的“和作为结论的”我们清楚明白地领会的事物是真的,“有一个共同的命题形式”当我们清楚明白地领会X,X就是真的“.阿尔诺用”凡是我们领会得清楚、分明的东西都是真的“代替了这个命题形式。正是抓住了前提和结论共有一个命题形式这一点,阿尔诺质疑笛卡尔论证陷入了循环。阿尔诺混淆了命题形式和命题。其他的质疑者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在此处,混淆了命题和命题形式,意味着忽略了前提和结论中的主项。前提中的主项是无限者观念,结论中的主项是宇宙中的事物。㈣在笛卡尔的论证中,”无限者“首先是信任的对象,其次才是理性思维的对象。笛卡尔对无限者的信任情感,贯穿整个论证的始终,在确立科学的基本原则中起着重要作用。

  质疑者忽略了前提和结论的主项,在回应循环论质疑时,辩护者也受限于质疑者的思路,着意在命题形式上区分前提和结论。这种做法使得他们的回应无效。

  2.对笛卡尔论证的辩护
  
  对于循环论的指责,笛卡尔曾这样回应,两个论证中的”清楚明白“并不相同,一个是”事实上领会的清楚明白“,一个是”记得以前曾领会得清楚明白“.笛卡尔说:”首先,我们确知无限者存在,因为我们注意那些证明无限者存在的理由;不过在这以后,还需要我们记得曾经把一个东西领会得清清楚楚以便确知它是真的,如果我们不知道无限者存在,不知道他不可能是骗子,这就不行。〕可见,“事实上领会的清楚明白”是针对无限者而言;“记得以前曾领会得清楚明白”是针对记忆里的东西来说的。我们应该抓住对象来理解“清楚明白”命题。

  但是,辩护者们并不从这个角度来理解笛卡尔的回应,反而认为笛卡尔在区分两种认知形式。

  威利斯·多尼(Willis Doney)在《笛卡尔循环》中认为《第一哲学沉思集》作为笛卡尔的早期作品,是一本方法论上的着作,而不是形而上学的着作。在这个着作中,笛卡尔不考虑知觉的可靠性,只考虑记忆的可靠性,所以,在前提中的“清楚明白”是知觉中的清楚明白,结论中的“清楚明白”是记忆中的清楚明白。在他看来,笛卡尔没有对记忆做出区分,他用无限者的完满性所要保证的是所有记忆的可靠性。哈瑞·法克夫特(Harry G. Frankfurt)在《记忆与笛卡尔循环》中,改进了多尼的观点,他把记忆里的东西细分为“清楚明白的”和“非清楚明白的”,认为前提中的清楚明白是知觉中的清楚明白,结论中的“清楚明白”是记忆里清楚明白的那部分。〔22〕多尼和法兰夫特的方案,并不能有效地使笛卡尔脱离质疑。阿伦?盖茨(AlanGewirth)揭示了他们的问题。根据笛卡尔的“一旦骗过我们,就统统抛弃掉的原则”,知觉和记忆都需要保证。如果把知觉和记忆分开,将前者当成不需要保证的,后者当成需要保证的,就会使笛卡尔陷人自相矛盾。

  盖茨认为笛卡尔哲学中存在一些基本要素。抓住这些基本要素就可以有力地回应循环论质疑。在这些基本要素中,最根本的是:方法论意义上的知识和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知识的区分。方法论意义上的知识的标准,是观念内部逻辑上的融贯一致和心理上对观念的完全相信,不涉及外在对象;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知识的标准,是思想和对象的同一,涉及外在对象。在笛卡尔的论证中,前提中的“真”是方法论意义上的知识标准,结论中的“真”是形而上学意义上的知识标准。〔23〕盖茨从是否涉及外在事物的角度来区分笛卡尔两个论证中的“真”,在一定意义上符合文本。对于前提中的“真”,笛卡尔这样解释“我们所领会的清楚、分明的东西”,不是“有些东西在我以外,我的观念来自于它们,并且和它们一模一样”,而只是在我心里呈现的观念或思维。可见,前提中的“真”不涉及外在事物。在得出结论之前,笛卡尔说:“我觉得我己经发现了一条道路,顺着这条道路我们就能从深思真实的无限者走向认识宇宙间的其他事物。”.可见,笛卡尔用无限者要保证的“真”是认识和宇宙间事物的一致。

  但是,盖茨将言说无限者的“真”,说成是观念内部逻辑上的一致和我们由之对它产生的心理上的确信,并不恰当。当我们对某物的认识达到逻辑上的一致时,意味着我们认识了它的全部,因为我们不能同时既认识它又不认识它。所以,按照盖茨的诠释,笛卡尔认为我们认识无限者的所有完满性。关于所有事物的知识是无限者的完满性之一。

  按照说法,我们便拥有了关于所有事物的知识。如果我们知道关于所有事物的知识,我们的认识就变成了无限的,也就没有必要强调理智先于意志了,而这正是笛卡尔的科学基本原则。

  三、笛卡尔对无限者的信任情感与其科学基本原则
  
  1.笛卡尔论证中的无限者
  
  有人认为笛卡尔的无限者是理性的代名词,其实并非如此。笛卡尔的无限者,首先是信任的对象,其次才是理性的对象。笛卡尔用无限者观念,指的是一个无限实体。他认为这个无限实体的观念是无限实体本身将它放在我们心中的。当无限实体将这个观念给了我们时,我们就有了它。我们如何知道有这个观念呢?

  笛卡尔说“我不是通过感官把它接受过来的,而且它也从来不是象可感知的东西的观念那样,在可感知的东西提供或者似乎提供给我的感觉的外部器官的时候,不管我期待不期待而硬提供给我。

  它也不是纯粹由我的精神产生出来或虚构出来的,因为我没有能力在上面加减任何东西。”㈤我并不是因为感知觉到或想到了,才知道有它的。

  那么,我是通过什么知道有这一观念的呢?笛卡尔说:“虽然我不理解无限,或者虽然无限者里面有我所不能理解的也许用思维绝对不能达到的无数事物,这都无碍于上面所说的这个事实是真的;因为我的本性是有限的,不能理解无限,这是由于无限的本性的缘故;只要我很好地领会这个道理,把凡是我领会得清清楚楚的东西,其中我知道有什么完满性,也许还有无数的其他的完满性是我不知道的,都断定为形式地卓越地存在于无限者里面,使我对无限者所具有的观念在我心里边的一切观念中是最真实、最清楚、最明白的就够了。”〔26〕我们知道心中有无限者观念,是因为我们把知道的和不知道的完满性都断定为形式地或卓越地存在于无限者里面,使得无限者观念成为了我们心中最清楚明白的观念。我们并不知道无限者的所有完满性,但我们却把不知道的完满性也断定给无限者,这里的“断定”,正是基于对无限者的信任。所以,笛卡尔的无限者,首先是信任情感的对象,因为我们并不知道所有完满性,但却断定一切完满性属于它,正是在断定了一切完满性属于它的基础上才能思考它的部分完满性。理性思考的是无限者的部分完满性,信任情感指向的才是整个无限者,因为在笛卡尔的思想中,信任情感是无限的。

  在笛卡尔看来情感和意志是同一的。[27〕信任情同样的方式检查记忆,或者想象,或者别的什么功能,我找不出任何一种能力在我之内不是非常小,不是有限的,而在无限者之内不是广大无垠,不是无限的。我体验到,在我之内只有意志是大到我领会不到会有什么别的东西比它更大,比它更广的了。这使我认识到,我之所以带有无限者的形象和无限者的相似性的,主要是意志。“笛卡尔认为意志是无限的。因此,作为意志的信任情感也是无限的,它和无限的无限者观念是相配的。

  因为对无限者的信任,无限者观念成了笛卡尔的标尺。笛卡尔说:”假如在我里面不是有一个比我的存在体更完满的存在体的观念,不是由于同那个存在体做了比较我才会看出我的本性的缺陷的话,我怎么可能认识到我怀疑和我希望,也就是说,我认识到我缺少什么东西,我不是完满无缺的呢?〔29〕可见,笛卡尔是把无限者观念当成了标尺。

  2.笛卡尔的科学基本原则的真理性在其对无限者的信任中
  
  笛卡尔认为,我们之所以犯错,是因为意志是无限的,理智是有限的,意志总是在理智尚未领会的清楚明白的地方下判断。所以,我们应该将意志控制在理智之内,只在理智领会得清楚明白的地方下判断,这是笛卡尔给出的科学基本原则。

  对于这一基本原则,我们可以问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理智方面,一个是关于意志方面。

  首先,既然理智是有限的,它如何能达到清楚明白呢?清楚明白是一种彻底性的认识,世界的任何一部分都存在于和其他部分的无限联系中,我们如果不能认识这个无限联系,就不能彻底认识世界的任何一部分,也就达不到理智上的清楚明白。如果我们达不到理智的清楚明白,“清楚明白原则”怎么能使我们建立科学呢?笛卡尔给出的科学基本原则该如何理解呢?

  其次,让理智限制意志,这本身是一个意志活动。也就是说,“清楚明白原则”也可以表述为“意志使自己受限于理智”.从这一表述来看,意志仍然是在理智之外工作,既然如此,科学真理原则的真理性又何在呢?

  笛卡尔承认理智的有限性,他说:“仔细考虑一下以后,我首先想到的是,我的智慧理解不了为什么无限者做了他所做的事,这我也倒不奇怪;同样,我也没有任何理由怀疑他的存在,因为我通过经验也许看到其他许多东西而不理解无限者为什么以及怎样产生了它们。”[30〕同时,他也承认意志常常不能使自己受限于理智:“事情的必然性经常迫使我们在我们得出时间在把事情加以非常仔细地检查之前去决定”.〔31)但是,笛卡尔依然认为理智里的清楚明白,或让理智限制意志能保证我们认识的真理性。这是因为,在笛卡尔看来,人们有限的理智是无限者所造整体的一部分,“让自己受限于理智”的意志则是无限者给予的。他说:“当人们探究无限者的作品是否完满时,不应该单独拿一个造物孤立来看,而应该总地把所有的造物都合起来看。因为,如果它是独一无二的,它也许能有什么理由好像十分不完满的;可是如果把它看成是这个宇宙整体的一部分哦,它在它的本性上就是非常完满的。”〔32〕也就是说,尽管独立来看理智是不完满的,但就无限者所造整体来看,它是不可变更的一部分。对于“让自己受限于理智”的意志,笛卡尔认为它是无限者给的一种决心“在没有把事情的真相弄清楚以前无论如何不去下判断”.〔33〕该意志既然是无限者给予的,那么,它同样是无限者整体的一部分。既然是无限者整体的一部分,无限者的整体是完满的,它也就是不可变更的一部分。

  于是问题出现了:正如前文所说,笛卡尔认为,他不理解无限,在无限者的里面有许多他所不知道和不理解的东西。既然如此,他怎么能够确定无限者所造整体的完满性,并进而确定“清楚明白命题”的真理性呢?这又使我们回到笛卡尔的“断定”.尽管在无限者里面有很多他不知道和不理解的东西,但他断定那些不知道的东西也是完满的。这正是笛卡尔对无限者的信任情感的反映。

  综上所述,笛卡尔的科学基本原则是以其对无限者的信任情感为依据建立起来的。它的真理性来自于无限者创造整体的完满性。这意味着,当我们理解我们根据理智的清楚明白得出的判断时,我们不能局限于某时某地来理解的它的意义,而是应该从时空的整体性上来理解它的意义。笛卡尔在其对无限者的信任情感基础上,提出了一种发展联系的观点。

  四、结论
  
  “清楚明白原则”是笛卡尔的科学基本原则。论证该原则时,在前提和结论中,笛卡尔都采用了“当我们清楚明白地认识x时,x是真的”这一命题形式。因此,笛卡尔的论证被认为是循环论证。沿着质疑者所开启的思路,力图在命题形式上做出区分的辩护并不能有效地回应质疑。回到笛卡尔的论证,我们发现着眼于命题形式的质疑和辩护,忽略了前提和结论的命题主项。这意味着,前提的主项在论证中的作用被过滤掉了,作为结论的科学基本原则被误解了。无限者是笛卡尔论证前提的主项,笛卡尔对它的信任情感是科学基本原则真理性的依据,正是因为这一依据,笛卡尔的科学基本原则应该被理解成一种发展联系的观点。

  参考文献
  
  〔1〕英文学界将之简称为the C&D Rule,这里将它将它简称为“清楚明白原则”.参见:Lex Newman. Descartes Episte-mology. The Standford Encyclopedia of philosophy (2010 edition) .
  〔2〕命题形式是同一类命题所共同具有的普遍结构。(Russell,Collected Papers of Bertrand Russell, VIII,p209.)〔3〕〔5〕〔6〕(法)亚历山大?柯瓦雷。伽利略研究[M],刘胜利,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370,380,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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