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国外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方式及启示
5.3.1 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财政投入与基础研究
“随着环境卫生状态的全面改善和个人收入的增加,个人的卫生状况得以改善。但是团体给食和外食认可的增加、多样的长期保存食品的一般化、新形态的食物中毒微生物的出现、多样的污染物质引起的中毒等原因,”③以及加工食品在餐桌上的比重加大等原因,食品安全中的风险会越来越大,需要借助科学技术力量,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基础研究。对于这一点,世界各国早已达成共识。在对食品安全检查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方面,“美国食品监管的开支巨大,2008年的财政预算高至21亿美元,这些经费保证了全美国150多个监管机构和实验室的有效运转,保证了数千名科学人员对各种食品和药品进行检测。”①从“韩国食品医药厅2009年的预算来看,投入到食品行业的预算资金为32、477百万元(韩币),比2008年的24、438百万元(韩币)增加了32.9%.”②在食品安全检查的基础研究方面,“美国政府一直在管理机构内部组织优秀科学家加强前沿问题的研究,另一方面积极利用政府部门以外的专家资源,通过技术咨询,合作研究等各种形式,使之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服务…政府还充分利用检验机构的专业理论进行食品安全分析。”③总之,上述国家对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财政投入与基础研究,不断提高了食品安全行政检查方式的科学性。
5.3.2 食品行业协会自律
2005年英国发生了“苏丹红事件”,30多家企业生产的产品中可能含有作为工业原料的致癌物质“苏丹红”.事件发生后,在英国金融服务监督局④(简称)的指导下,英国的食品企业和行业协会不是被动地接受政府的检查,而是将问题食品的处理情况报告给FSA.“因此,在FSA公布的受污染食品清单不断增加新产品的同时,实际的影响面在不断缩小。而英国食品安全监管当局在保持对食品企业采取法律行动的震慑力的同时,只需要对市场进行适当的检测监督,就可以确认整个不合格食品召回过程是否达到目的;而在完成调查行为后,监管当局对食品企业是否履行法定义务进行调查,进一步发挥政府的监督职能,维护法律尊严。”⑤日本有许多与食品安全相关的各类非政府组织。许多非政府组织是由科研机构、专家学者或者是消费者自发组成的。在日本除了统一的食品行业协会以外,还有附属于统一食品行业协会的小型行业协会,如“鸡肉制品协会、水产协会”等。这些小型的行业协会在提高各自行业的食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澳大利亚的奶业协会有奶业委员会、奶牛饲养者联合会、奶制品联合会、奶业授权协会、奶业贸易联合会、贸易联盟委员会、奶业市场联合委员会。”①这些行业协会的自律,促进了乳制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从我国的情况来讲,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以后一般都是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政府各个部门的耗费大量的资源,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这样的处理方式一方面会出现重复检查,从而浪费检查资源,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积极调动食品行业协会及其成员的积极性,不利于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从而使食品安全问题不能真正得到解决,导致同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反复出现。
5.3.3 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
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像美国、日本、韩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也曾发生过震惊世界的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这些国家在对这些重大食品安全事后的处理过程中,充分地认识到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探索出很多公众有效参与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做法,从而进一步增强了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效能.
日本“消费者要求参与食品安全行政的实践有较长的历史”.②2001年9月,日本国内发生了“疯牛病事件”.“疯牛病”等食品安全事件打破了日本消费者对原有的食品安全检查制度的信任,强烈要求政府改变过去只注重生产者利益的各种做法,要求将保护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为了恢复消费者对政府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的信赖,日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日本为应对“疯牛病”等食品安全事件制定的《食品安全基本法》明确规定了公众至上原则和地方政府和公众参与原则。
此后,日本在食品安全行政检查规范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都非常重视行政公开,通过各种途径加大公众的参与力度,积极听取公众的意见,并把公众的意见吸收到其制定的各种政策和法令中。因而,日本制定食品安全法令时非常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种立法理念上的提升,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消费者及消费者团体,通过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给政府和食品企业施加压力。日本实行食品安全监督员制度。“食品安全监督员在全国公开选聘,其选聘资格为:一是要关心食品安全。年满20周岁以上;二是不能是国会议员;三是要能够出席食品安全监督会议;四是需要具备食品安全方面的专业知识。”①目前日本有470名食品安全监督员。食品安全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收集日常生活中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见。此外,“每年日本行政部门都会公开招聘委托约6000名消费者进行日常调查,监管食品安全。”②此外,日本非常重视“食育”.“所谓食育.是指培养关于饮食的适当的判断力,实现健全的饮食生活,进而促进国民的身体健康,形成一个丰盈的心灵。”
③日本将“食育”定位于知育、德育以及体育的基础。可见日本对“食育”的重视程度。日本进行食育的主要目的就是,“将隐藏在食品安全问题背后的社会结构的病根找出,并为克服其病根,”④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就重视对消费者的教育。2005年6月17日,日本制定了《食育基本法》,并于同年7月15日起正式实施。日本《食育基本法》还第一次提出了“食文化”的概念。《食育基本法》由前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食育推进基本计划等)、第三章(基本对策)、第四章(食育推进会议等)以及附则构成。其立法目的是“随着近年来国民饮食生活环境的变化,使国民通过一生培育健全的身心和丰富的人性的食育的推进成为紧迫的课题。关于食育,确定基本理念以及明确国家、地方公共团体的权利义务的同时,并通过确定关于食育政策的基本事项,使关于食育的政策综合地有计划地推进,实现现在以及将来使国民拥有健康的并有文化氛围的生活,并为实现丰富的充满活力的社会而做出贡献。”此外,日本还提出了2006-2010年5年间的具体食育推进目标。根据《食育基本法》以及上述食育推进目标,日本国内以农业合作协会为主导,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开展了针对消费者的各类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及卓有成效的多种食育实践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其中较有特色的活动如下:第一、幼儿时期的食育实践。一个人的饮食习惯是婴幼儿时期养成的,因而婴幼儿期是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的关键时期。为此,安排了各种各样的活动,使幼儿逐步掌握享受健全并丰富食生活的能力。日本国内有很多学者撰写论文强调了这一点。日本不同的地方也积极推进了婴幼儿时期的食育计划。如日本宫城县婴幼儿食育推进计划为:一是掌握规则的正确生活节奏。二是享受与家人或朋友一天就餐的快乐。三是掌握快乐饮食的方法。四是通过食用各类美食,养成味觉基础。五是通过体验味、色、香、音等快乐饮食体验,加强对食物的关心。第二、地产地销活动。地产地销活动主要是为了加强食品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流,提高食品的安全性而展开的活动。因为日本是食品的进口国,因而食品从农场到餐桌的距离很远。因而为了尽量缩短食物从农场到餐桌的距离,增加消费者的安全感,日本在一些地方如垂水市、横川街设立了专门的生产组织,将本地产的食物供应学校食堂。鹿儿岛在农场、牧场、豆腐、牛奶加工厂等地方,每月都举行见学会或与生产者的交流会,与农民一起种植或收割,工厂向消费者展示未使用食品添加剂制作的食品。
在美国,食品安全教育是整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深入的全民性的食品安全教育,对于提高美国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加强公众对食品安全检查的参与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其食品安全教育的具体做法主要有:第一、食品安全教育的统一规划、统一实施。在美国食品安全教育作为国家提高食品安全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统一规划和统一实施的。主要由食品和药物管理局和农业部来组织实施,其他行政机关以及社会团体、食品行业协会等协同参与。第二、重视食品安全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建设。美国在“法规体系中为消费者获取食品安全教育提供法律保障,如<膳食补充与健康教育法>、<营养标签与教育法>.”①第三、实行全民食品安全教育。即针对不同的群体如针对从事食品行业的组织或个人以及普通公众分别采取了不同的教育方式。其中针对从事食品行业的组织或个人,重点进行了食品生产、加工、流通以及销售方面的安全规范的教育。针对普通的公众进行了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方面的教育。此外,美国的食品安全教育已经正式列入了各类学校的教育计划。针对在校的学生实行了“学校食品安全教育计划。该计划于1999年9月在全国初、高中实行,由FDA与USDA和国家科学课教师学会共同开发针对初、高中学生的食品科学补充课程和教材,重点放在从农田到餐桌以及从食品加工到消费各环节中的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学生将学习到细菌在食源性疾病发生中的作用、预防食源性疾病和降低有害因素对健康影响的方法等。”①
近年来韩国的食品安全检查领域不断扩大,相反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组织有缩小的趋势。因而韩国构建了国民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机制。韩国《食品卫生法》规定了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制度。韩国《食品卫生法》第33条对担任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的资格、职能以及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资格的解除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长、市或道知事,市长、郡守、区厅长在为进行食品卫生管理而登记的消费者团体的职员中可以委任相关团体的负责人推荐或具有关于食品卫生方面的知识的人为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的职责主要是检查餐饮服务业的卫生管理状态、流通中的食品等是否符合标准、食品违反虚伪标示或扩大广告规定时,向相关行政机关申告或提供相关资料、向食品卫生监视员的食品检查的提供支援等。消费者食品卫生监视员如果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行为,食品医药品安全厅长、市或道知事,市长、郡守、区厅长应解除其职务。此外,依据《食品卫生法》的规定,2008年4月“市民食品安全性检查请求制”在首尔首次试运行,并于首尔食品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时全面实施。首尔市民10名以上联名或者学校、孩子之家、企业等集团给食所的营养师认为在大型商业中心、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的食品有安全隐患的,可以向市民食品安全请求审查会提出食品安全检查请求。市民食品安全请求审查会应在7日内对食品进行检查。行政机关可以通过120客户服务中心或者以网上或书面方式接受请求,通过回收食品、检查以及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处理。检查结果确实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相关食品经营主体会受到行政处罚,相反提出食品安全检查请求的市民可以获得事先定好的最高1000万韩元的赏金。总之这一制度,对于提高市民食用率高的食品的安全性,加强市民对食品安全行政检查的参与,提高从事食品行业的组织或个人的自律,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上述国家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公众参与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加大了公众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的力度,也保证了食品安全检查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从而促进了食品安全问题的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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