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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州古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建议

来源:艺术科技 作者:李画
发布于:2014-07-28 共2754字
论文摘要

  古村落是一种传统的人类聚居空间,是地方人文历史的缩影,沉淀着丰富的文化内涵,悠久的历史与辽阔的地域形成了不同气质的古村落。同时也成为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徽州古村落作为我国在世界文化遗产中唯一的古村落型旅游地,凭借着它独特的历史性、科考性和艺术性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旅游者、研究者。与此同时不断攀升的客流量正在威胁着徽州古村落的生存与发展。因此,只有充分了解古村落资源的价值,保护好这些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才能真正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1、 徽州古村落特点

  西递和宏村是安徽南部民居中最具有代表性的两座古村落。位于中国东部安徽省黟县境内的黄山风景区。世界遗产委员会评价“西递、宏村这两个传统的古村落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保持着那些在二十个世纪已经消失或改变了的乡村的面貌。其街道的风格,古建筑和装饰物,以及供水系统完备的民居都是非常独特的文化遗存。”(1) 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徽州古村落是徽州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较为完整地保留了古徽州的历史风貌。

  是皖南地域文化的典型代表,也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文化的典型代表,历史文化内涵深厚。(2) 环境优美,布局巧妙。西递、宏村选址精妙,遵循徽州建筑的风水原理,注重“天人合一”,依山造屋,傍水结村。尤其是宏村还享有“中国画里的乡村”之美称。村落的布局十分考究,往往都着意模仿一些有寓意的图案,西递的整个村落呈船形,宏村水系则是依牛的形象设计。加之宏村完备的供水系统,使得村民“浣汲未妨溪路远,家家门巷有清渠”。给村名的生活、生产都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堪称“中华一绝”。(3) 建筑至今保存完整。黟县境内至今还保存着 3500多幢明清时期的古民居建筑。其中西递村目前保存有明代民居建筑1 幢,清代民居建筑 122 幢,被誉为“明清民居博物馆”,宏村现存有明清时期修建的民居158 幢,其中有137 幢较为完整。

  2、 徽州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2. 1 古民居的保护与旅游发展存在矛盾,难以统一

  (1) 自然破坏。岁月无情,自然因素对徽州古村落的自然文化遗产的损坏日益加重。古村落的建筑多为砖木结构,抗风雨侵袭及抗灾能力较差,许多古民居的木构件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腐烂,墙体开裂、倾斜,众多祠堂、民宅都面临着倒塌的威胁。(2) 人为破坏。1) 生活性破坏。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的进步,村落里居民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观念都在发生变化,现有的居住条件已不能满足居民的需求。村落内因用电需求,到处可见电线杆和纵横交错、杂乱的电线,这给古村落的防火问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居民缺乏保护意识乱搭乱建、毁旧建新,极大破坏了古村落的原始风貌。2) 盗窃的破坏。部分古村落建筑缺乏保护和管理,让建筑中的建筑构件,如砖雕、木雕等成为文物贩子的盗窃首选目标,他们把偷窃来的物件转手高价倒卖,谋取利益,让人痛心不已。

  2. 2 旅游开发模式有待发展

  文化遗产型旅游目的地与其他类型的旅游目的地不同,它的吸引物为物质的或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因素,这些因素包括建筑、饮食、地方戏剧、习俗、历史等各种文化因素。但目前对文化遗产型旅游目的地的开发,普遍缺乏科学性,没能整合资源,难以营造当地纯正的文化氛围,导致游客不能对目的地的文化形成深刻体验。如在对宏村的旅游开发中,目前仅仅初步展示其建筑、水系、村落布局的文化内涵,但对徽商、徽剧、徽菜、新安哲学、徽州宗法制度等精髓游客却无从体验,达不到对当地文化旅游体验的目的2. 3 旅游产品单一,未能挖掘文化内涵。

  徽州古村落的旅游产品,都是较为低级的观光型产品,缺乏对古村落自身所独有的文化内涵没有得到重视和挖掘。

  3、 徽州古民居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对策及建议

  3. 1 发挥政府指导作用

  (1) 政策扶持,立法保护。借鉴各项旅游发展法规政策,如“古村落旅游规划纲要”“古村落环境保护条例”“世界遗产资源保护草案”等。针对徽州古村落的现状制定适应徽州古村落保护与发展的法规条例,以确保乡村旅游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2) 合理规划,择优开发。古村落旅游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开发项目。避免陷入“保护性破坏”的漩涡中,政府应组织专家为徽州古村落旅游的开发实施具有针对性和合理化的布局和规划。开发选择上挑选资源利用率、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相对优越,具有代表性的旅游资源作为开发重点。

  3. 2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保持传统氛围

  (1) 突出特色,避免古村落城镇化。要发展徽州古村落旅游就要保护古村落的原真性。保持它的“原汁原味”和它的历史可读性,展现徽州古村落的原始风貌及徽州居民淳朴,自然的秉性。(2) 传承文化,避免古村落现代化。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配套设施需求量也相应增加,如宾馆、饭店、商店等,为了保持徽州古村落的景观价值和文化价值应严格控制古村落的开发性建设,对配套设施统一进行区域规划,不在古村落内建设新的旅游设施,盲目地开发,只能加速古村落的消亡。

  3. 3 塑造旅游品牌,避免古村落开发“程式化”

  (1) 开发具有徽州特色的旅游活动。徽州古村落开发不是以观光为唯一目的的旅游项目,为了弥补旅游开发中存在的共同问题“娱乐性不足,参与性不强”。游客本着对皖南地区民俗风情的无限向往,更乐意亲身体验那种入乡随俗的乐趣。因此,可考虑多开发一些参与性较强的旅游项目,让游客亲自试试、尝尝,亲身体验一番徽州人的生活。(2) 丰富旅游产品,充分挖掘文化内涵。目前的徽州古村落开发对游客的体验和历史文化内涵的开发不够,限制了古村落旅游的深入发展。应充分挖掘徽州文化内涵,包括建筑、饮食、地方戏剧、习俗、历史等。丰富旅游产品,设计一些易识解、易感受,易参与的旅游产品,形成徽州特有的多元化旅游结构,避免“千村一面”,徽州古村落旅游才不会是昙花一现。

  3. 4 协调冲突,加大参与,保护村民利益

  旅游的不断发展和旅游者的进入,对当地居民的生活有很大的冲击,造成当地居民无法对自己进行明确的定位,在保护文化遗产和追求高质量的生活之间徘徊。徽州古村落的居民是徽州文化的传承者,离开了这些居民的活动,古村落的特色和生命力将消失殆尽,古村落的“古意”也将荡然无存。所以在旅游开发时,要尊重村落居民的意见,保护村民的利益,优先吸收安排当地村民就业,增加居民在旅游业中的参与性。开发之初就确立好旅游开发和村民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只有在各利益主体紧密合作的条件下,才能使矛盾迎刃而解。

  4、 结语

  徽州古村落的旅游开发最终要以保护当地传统建筑文化风貌和环境为主。徽州古村落的保护和旅游开发任重而道远,需要不断探索,总结经验教训,吸收先进的科学保护理论,从实践中走出一条可持续的保护与旅游开发之路。

  参考文献:
  [1]张宗良,等. 安徽: 黄山与徽文化[M]. 北京: 外文出版社,2006.
  [2]李少林. 中华民居[M]. 呼和浩特: 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6.
  [3]章尚正,马贤胜. 皖南古村落发展和谐旅游的思考———以世界文化遗产地宏村为例[J]. 中共合肥市委党校学报,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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