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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占地、土石量及影响范围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0-20 共22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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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陕西省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设计。
   
    依据陕西省输变电工程水土流失特征并结合区域气候、地形、土壤、植被、水资源、水文泥沙等自然情况和水土流失现状及特点,从输变电工程的占地、土方量以及主体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比选和水土保持监测等入手,结合输变电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防治分区,再综合考虑陕西省社会经济条件,遵照输变电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设计的原则,对不同区域的输变电工程生态恢复模式进行分析。
   
    3.1 输变电工程占地
   
    3.1.1 总体要求。
   
    (1)工程占地总面积分为永久占地面积、临时占地面积,应分项统计。
   
    (2)工程占地应按照变电站和输电线路进行分项统计后合计。
   
    (3)新建变电站占地面积应按照站区、进站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若为于站内则不计)、站外供排水管线(明渠)、站外能力供应设施(含施工用水、用电及通信设施等)等分项考虑。
   
    (4)输电线路占地面积应按塔基、塔基施工场地、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地、人抬便道及施工便道、、施工营地、拆迁场地、材料场等分项考虑。
   
    3.1.2 变电站占地。
   
    (1)站区。
   
    站区占地面积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提供的资料确定,并考虑站外护坡、挡墙、截排水沟和施工作业区等占地;占地类型应按《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SL448-2009),土地利用分类体系(适用于水土保持)的要求进行三级类划分,若无三级类则按照二级类划分。
   
    (2)进站道路。
   
    进站道路占地面积应考虑路肩、绿化带、道路边坡、挡墙、截排水沟等项目。
   
    工程利用原有道路,不计为工程占地,对于需拓宽原有道路的,仅计算拓宽后的占地面积。
   
    (3)施工生产生活区。
   
    施工生产生活区的布置方式及占地面积应依据主体工程设计提供的资料确定。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应尽量利用站内空地。
   
    (4)站外供排水管线(明渠)。
   
    站外供排水管线(明渠)占地应考虑施工作业区宽度、供排水管线的管径(明渠断面及尺寸)、最大冻土深度、土方临时堆放场地的宽度、临时拦挡设施的占地等内容。对于工程供水方负责将水供至围墙外的情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不计供水的管线的相关内容。
   
    (5)站外能力供应设施。
   
    施工能力供应设施应综合考虑已有的供水、供电及通信等设施,并考虑相关设施的永临结合。
   
    (6)扩建变电站。
   
    对于无土建工程的扩建变电站,不考虑工程占地影响,若存在土建工程,应考虑工程占地影响。对于存在新增占地的变电站扩建工程,方案中应计列相应的损坏水土保持设施的数量。
   
    3.1.3 线路工程占地。
   
    (1)塔基。
   
    塔基占地面积应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提供的杆塔一览图,分别统计。单塔根开可按各类塔型数量加权平均取值,单塔占地面积可按式 3-1 计算。
   
   
    方案统计工程跨越铁路、等级公路及高压线的次数。跨越施工设施通常是在跨越对象的两侧各搭建"L(宽)×H(高)=20m×10m"的跨越架,施工临时占地面积约 400m2.
   
    工程牵张场布设一般每 5-8km设置一处,每处的占地面积可按 1000m2计算。
   
    施工便道及人抬道路的长度应根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并结合现场踏勘确定。施工便道平均宽度可按 3.0m设计,人抬便道可按 1m设计。
   
    施工生活临时占地应首先考虑租用民房,无条件租用民房时,施工营地应设置于材料场或牵张场。材料场通常考虑租用线路沿线的已有的库房(民房)或场地,不具备条件时,设置于牵张场内,可不单独设置材料场。
   
    拆迁场地面积依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统计。
   
    3.2 工程土石量
   
    工程项目挖填土石方总量应包括:挖方量、填方量。挖方量是土方自然密实度的体积,其填方量是夯实方体积。在进行土石方平衡计算时不能直接采用设计计算的挖、填方数量,应折算成自然方量进行计算。
   
    土石方体积折算应依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土石方松实系数表进行计算,土石方松实系数见表 3.1.
   
   
    3.2.1 变电站土石方量估算方法。
   
    站区、进站道路的土石方量应依据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确定。站外供排水管线(明渠)、站外能力供应设施等土石方量应依据主体工程或要求进行计算。
   
    3.2.2 线路工程土石方量估算方法。
   
    (1)塔基。
   
    塔基的土石方量应依据主体工程设计的基础形势及技术指标进行计算。
   
    塔基的开挖土石方量应根据主体工程设计提供的杆塔一览图,分别统计或加权统计。单塔的开挖土石方量可按式 3-3 计算。填方量计算中应减去基础所用混凝土体积。
   
   
    (2)其它石方量。
   
    依据工程地类型,确定是否进行表土剥离,对于占地类型为园地、耕地、草地、林地、的表土通常应进行剥离和保护,并进行恢复和绿化覆盖;而对于荒漠、沙漠、固定及半固定沙丘等工程地类型可不进行表土剥离。
   
    对输变电工程线路的施工场地、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及人抬便道等临时占地区等表土剥离及采取的表土防护,水土保持方案中应合理设计剥离表土的范围、剥离深度,因依据工程所在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土壤表层含腐殖质土的厚度,陕西土壤表层含腐殖质主要分布厚度为 0-20cm,因此剥离深度可设计为 20cm.其土石方挖方量可按式 3-4 计算。
   
   
    3.3 输变电工程直接影响区范围
   
    输变电工程建设直接影响区是指项目建设区以外,由于工程建设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及其直接危害的区域。输变电工程直接影响区范围应根据类比工程调查,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当类比工程极少时,可参考以下范围进行确定。
   
    3.3.1 变电站站区、进站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供排水管线。
   
    平原及丘陵区按征(租)地范围外围 2m 计;风沙区按征(租)地范围外围3m 计。
   
    3.3.2 输电线路塔基区、塔基施工场地。
   
    平原区按征(租)地范围外围 2m 计;风沙区按征(租)地范围外围 3m 计;山丘区按上边坡 5m,下边坡 20m,两侧 2m 计;牵张场、跨越施工场地等按租地范围外围 2m 计;施工便道按两侧各 1m 计;人抬便道按两侧各 0.5m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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