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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设施农业发展先进经验及启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1-27 共49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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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国内外设施农业发展先进经验及启示

  国内发展设施农业较早的地区是山东杂坊,潍坊寿光在80年代即开始发展温室大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丰富的技术、管理和市场经验,而荷兰、日本和以色列通过设施农业为世界创造了现代农业的奇迹,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对建平县发展设色农业有深刻的启示。

  4.1山东雑坊设施农业先进经验

  全国农业看山东,山东农业看潍坊。潍坊农业一直是全国农业领域的领头羊、排头兵,尤其在发展设施农业上,以其起步早、规模大、水平高、市场影响力强而享誉全国,并产生了一定的国际知名度,呈现诸多亮点和强劲发展态势。

  (1)是生产规模快速扩张。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末的潍坊设施农业近年来发展速度越来越快,2010年设施农业总面积达193万亩,生产棚菜675万吨,出口创汇近3亿美元,出口量占全国的10%以上,设施农业创造的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六成以上。设施农业已成为潍坊市吸收农村劳动力和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柱。在总体规模不断扩张的同时,个体基地规模也在迅速膨胀,几千亩的成片蔬菜大棚已不鲜见,有的已经达到上万亩甚至几万亩。

  (2)是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经过20多年的发展,潍坊设施农业生产已进入由单一数量优势到质量提高的跨跃阶段,引进推广许多项国内外新技术,1000多个新品种,先进技术和良种覆盖率在90%以上。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无公害农业、绿色农业,涌现出数以百计的无公害蔬菜和知名品牌。积极推进标准化生产,建立了 785个较大规模的标准化生产基地,其中有11个已经成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雑坊设施农业正在朝着大棚智能化、耕作机械化、产品高端化的方向发展。不断强化农民培训,共有21万农民获得绿色证书,2.5万青年农民参加了新世纪青年农民工程系统培训,13万农民获得农民技术员以上职称,80%的青壮年农民掌握了 1至2门农业实用技术。仅寿光市就有3300多名农民被省内外聘去担任技术指导员,其中28人被聘为科技副乡镇长、4人被聘为科技副县长。 .

  (3)是产业化经营发展迅猛。坚持区域化布局、集约化发展,探索出一系列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和运行机制。以诸城为代表的贸工农一体化即“企业+农户”模式,以寿光为代表的市场拉动即“市场+基地+农户?‘模式,以安丘为代表的名牌产品带动即”企业+基地+农民工“模式,以寒亭为代表的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模式,以奎文、寒亭为代表的城市农业观光旅游模式,以昌邑为代表的农业科技示范园模式,以昌乐为代表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各具特色,成效显着。注重培强做大龙头企业,全市规模较大、福射带动能力较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3420多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16家,省级龙头企业62家,市级龙头企业178家,龙头企业实现产值1200亿元,上缴利税78亿元,70%以上的农户在带动下进入国内外市场。积极培育专业合作社、股份合作社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目前已发展到5200多家,通过合同、契约等形式,发展订单农业。

  (4)是市场影响力日益彰显。潍坊市已建成各类农产品市场1300多处,形成了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骨干、城乡集贸市场为辅助,遍布全市、福射全省乃至全国的农产品市场体系。经过改扩建的寿光农产品物流园,是亚洲最大的综合性农产品物流园、中国最权威的蔬菜标准形成中心、蔬菜价格形成中心、最大的蔬菜物流配送中心、蔬菜集散中心,年蔬菜交易量60亿公斤。连续十二届成功举办中国(寿光)国际蔬菜科技博览会,每届博览会吸引几十个国家、30个省市自治区数百万人参展参会,实现贸易额上百亿元,有力推动了潍坊市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大力推进直供直销、连锁经营、配送销售、网上交易等新型营销方式,目前已与全国20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稳定的农产品购销关系,与68个大中城市建立了直供直销关系。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己有562个农产品及加工产品进入138个国家和地区。

  4. 2荷兰设施农业先进经验介绍

  荷兰的设施农业举世闻名,设施农业的技术水平、管理方式和产品产量都居世界领先地位。目前,荷兰的设施农业面积达1亿余平方米,温室建筑面积占世界温室面积的将近四分之一,温室大棚主要用于种植蔬菜、水果和各种高附加值的鲜花。荷兰发展设施农业的先进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对设施农业的宏观调控符合国情的产业政策

  荷兰地形平坦,土地面小,耕地面积更少,虽然降水比较丰富,但是全年的日照数也相对较少,全年的日照数大致在1200小时左右。面对有限的土地资源和光照资源,荷兰政府充分利用,根据国家自身的气候特点制定出符合国情的农业发展策略。对需要日照数较多的农作物尽量少生产或是不生产,充分利用地势平坦的有利因素和草场面积广阔品质优良的特点发展畜牧业、牛奶也和高附加值的园艺产品。

  荷兰温室农业的资金来源渠道主要有银行贷款、国外资金和私人资金。利用这些资金,荷兰的设施农业迅速壮大,在有限的耕地面积上建立起了将近1万公顷的现代化温室,大力开发适应温室的新品种,在有限的土地资源上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2)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

  由于耕地面积的相对不足,荷兰政府在提高农业单位生产率上下足功夫。大部分农业生产企业采取集约化、规模化、机械化的生产方式。原本用于工业化上的技术也被大规模运用到设施农业上来,荷兰的园艺产品从种植、到管理、到收获乃至销售、包装、贩运、检验检疫,都完全按照工业化的方式进行。工业化的农业生产方式大大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大大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从而形成规模效应。工业化生产的同时也促进了相关领域的研究进展,为企业开拓更广阔的市场,争取更大的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专业化的生产不仅体现在农业生产上,在农业生产经营上也大放异彩。荷兰农产品的经营完全按照市场需求进行,市场需要什么就生产什么,什么经济效益高就种植什么,设施农业的经营逐渐成为一种营销的全新理念,同时,按照市场需求决定企业的经营方式也有效的遏制了同类产业的恶性竞争。

  (3)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模式

  荷兰农产品的市场营销体系十分健全,基本形成了产销一体化的营销模式。规范化的营销体系为荷兰农产品走进世界市场提供优质的服务保障。温室企业生产的农产品都在包装条码上注明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生产产地,消费者通过条码上便可得知产品的所有信息。荷兰的温室市场主要有三种类型:花丼拍卖市场、蔬菜拍卖市场、温室农机具拍卖市场。1968年创办的阿斯米尔花舟拍市场历史悠久,该市场占地面积70多万平方米,涉及交易公司5000余家,已成为世界最大的花舟交易市场。进入该市场的花卉要进行检验检疫、质量检测,并按照型关规定进行登记,上述手续完成后,花丼会被送到冷库进行存放并等待交易。拍卖成功的花丼要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包装,产品包装后被发往发货中心,在中心经过再一次的检验,然后以空运的方式被运往美国和远东一些地区。阿斯米尔花舟拍卖市场每天可销售鲜花1500万只,鲜花的年营业额可以达到40多亿欧元。另外,为了保证产品的信誉和产品的质量,每天在拍卖市场没有交易成功的产品都要全部销毁,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维护销售者的利益,被销毁的鲜花将以鲜花价格的90%作为补偿。

  (4)农业合作组织发挥了重要作用

  荷兰农数量多,农场的规模基本上在3公顷左右,占地3公顷以上面积的就属于比较大的农场。荷兰有占地3公顷以上的蔬菜农场160多家,花舟农场将近1500家。虽然农产面积较大,但是基本上都属于一家一户的家庭农场,农场经营分散,农场竞争力差,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低。农场生产的产品类型和面临的的市场经营范围基本相同,为了共同的经营利益,减少市场风险,农业合作社便应运而生。荷兰的农业合作社种类繁多,主要有供应合作社。农产品加工合作社、销售合作社和服务合作社四种类型。按照结构类型,荷兰的农业合作社划分为简单型和复杂型。

  简单型合作组织是靠参与农户缴纳会费支持并为同一组织的农户出售同类商品服务的非赢利性合作社。复染型合作组织是不同该地区的生产同类农产品的农户以社员名义参加,为社员提供包括采购生产资料、出售产品、加工和筹备资金等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服务。荷兰各个农业协会具有完备的组织结构,强有力的市场规范机制和全程服务机制。生产者工业委员会和商业委员会组成的合作是政府和农业协会间合作的重要方式。农业协会作为中间人,不仅是生产者和交易者的桥梁,而且还是双方利益的保证人,实现了服务、推广、检测、信贷、市场和信息系统的全覆盖服务。

  4.3日本和以色列设施农业先进经验

  (1)实行政府主导是发展设施农业的关键

  曰本和以色列两国政府在设施农业的发展建设中接着决定性作用,所以这2个国家的设施农耕发展迅速且完善度较高,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法规来保证设施农业的顺利实施。第一,日本、以色列政府制定法律条文,约束农业生产加工,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日本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釆用减少化学农药的使用量,通过立法控制病虫害综合防控体系。将物理、化学防治手段相互结合,用生物方法培养抗病品种,严格控制病虫害的危害低于阈值;并且将动物和植物检疫预报防治体系相结合,建设环保型的病虫害防治体系。第二,日本政府在不同的农业发展时期,根据农民和农业需求,制定相适应的经济措施和法律条文。日本早期的《肥料管理法》、《奉井地整理法》等法律中详细记载和描述了肥料合理使用、农具改进实时办法等具体措施,大力推广了优良品种和先进耕作方式。20世纪40年代至60年代日本先后颁布了《农业协同组合法》、《农村渔业重建完善法》、《农业基本法》,加强了农业经济组织的集体化运作,规定了农协的组织机构和服务功能,确立了日本农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基本经济制1970-1980,日本开始推行”综合农业政策“和”长期农业政策“.正式由于这些完善详细的法律措施,才使得日本的农业发展持续稳定,促进日本现代化农业快速发展,农业科技发展水平位于世界前列。第三,日本在法律上制定金融政策以大力扶持农业,为设施农业发展提供充足资金保证。日本的法律体系中涉及农业的立法内容十分丰富,例如针对农业的财政的法规有十多部、农业金融保险的法规有二十多部。法律中涉及”补偿法“字样的,包涵”补偿办法“规定和”必须予以补偿“义务的双重含义。日本的农业协会依法具有融资功能,并且有金融系统的政策支持,确保农业发展不会出现资金短缺的窘状。色列政府也是通过法律政策为农业发展注入资金,保证资金合理使用和分配。制定明确法律条文,分类管理农业科研经费中”竞争性基金“.第四,制定惠民惠农政策,促进设施农业新发展日本、以色列的农业生产因其有效土地面积有限,农业资源匮乏,而必须走集约化道路。

  集约化农业发展的基础是农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创新。国家颁布不同法律和政策,在各个层面保证农业技术创新和设施农业的发展。1984年,以色列政府为开发”高附加值的产品“,而通过”鼓励投资法案“,专门制定《鼓励研究与开发法律》。以色列政府为了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和农业投资者的积极性,制定许多惠民政策,如提供投资津贴、保证政府贷款、免除税额和高风险企业创业基金等。

  (2)生产经营集约化是发展设施农业的基础

  集约化生产要求生产要素相对集中化、经营集团化、规模化、合作化。以色列的农业合作组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吉布兹(Kibbutz)/另一种是莫沙夫(Mashav)。这两种组织一共有670多个,政府与他们的关系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补贴政策,政府对吉布兹和莫沙夫所购买的农业设备,给予40%的补贴;二是吉布兹和莫沙夫仅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三是吉布兹和莫沙夫的经营活动要向国家缴纳税收。

  技术集成化将若千技术集中在一起的联动创新和配套运用,使其功能更加多样化,它反映了设施农业技术发展的必然趋势。农用机器人是技术集成化成功的典型,他主要是结合了无线传感器网络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空间技术、计算机视觉技术等各种技术,使设施环境的监控实现智能化和自动化。日本和以色列在这方面具有比较成功的经验。

  据报道,日本已经开发出了能自动耕耘,能够收获水果的机器人。以色列主要是利用技术集成化在环境监控方面获得了一定的成功。以色列针对不同的作物不同的环境要求,制定出了相应的技术参数,通过连续或者间断的监测灌溉液和土肥的pH值、EC值以及各种主要营养元素,结合光,湿度和温度等环境条件,进行各种参数的自动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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