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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参与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建议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3-18 共30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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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参与研究
  【第一章】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作用探析绪论
  【第二章】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与运作模式
  【第三章】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一般运作模式探讨
  【第四章】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动因、利益分配和风险承担
  【第五章】政府参与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影响
  【第六章】政府参与对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的建议
  【参考文献】产业投资基金建设中政府的融入参考文献  

  第6章 结论与建议

  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经历了近三十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也日渐重要。在三十年的发展历程中,政府始终扮演着重要角色,不论是政策环境的创造,还是资金和资源的投入,无不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施加了重要的影响,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路径。政府的参与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既有积极作用,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从整体来看,当前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尚不成熟,还需要政府进一步的支持和引导。综合考虑政府目前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方式和利弊,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6.1 在投资方向的选择上应立足实际,政策目标与市场效益并重各地政府在参与产业投资基金前,应加强市场调查,充分了解当地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将当地实际情况与产业政策相结合。政府在前期所做调查越详尽,基金成功的可能越大,参与基金的政策目标越容易实现。

  在投资的行业方向上,应选择当地具有产业基础或后期发展条件的产业进行支持,而不应盲目跟随国家产业政策,脱离实际情况。同时,应考虑全国的产业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在投资的地域方向上,政府应降低对区域投资的限制门槛,将基金的政策目标与市场效益有效结合。一方面,应明确政府参与与一般社会资本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区别,体现政府参与的政策目标和社会效应。但另一方面也应看到,获取经济效益才是基金存续并长期支持产业发展的前提。此外,基金跨区域投资有助于促进产业内部整合,从整体上来看有助于产业的长期持续发展和资源的合理配置。

  6.2 在基金的运营管理上应注重专业化和专职化,加强考核基金管理是一项对专业水平要求很高的工作,一支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对基金的成败至关重要,纵观国际上知名的基金公司,例如黑石(Blackstone)和淡马锡(Temasek),虽然其背景截然不同,但高度专业化的管理团队是其取得成功的相同因素。因此,在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无论是直接参与还是间接参与,也都应注重专业化管理团队的建设。政府可以考虑制定专项的人才计划引入或调配专业人才组成基金管理团队,并制定后续培训计划,保证基金管理团队的专业化水平。同时,管理团队的专职化和稳定性对基金运营也至关重要,如果管理团队人员大部分由其他部门职员兼任,则很难保证对基金的时间投入,从而会影响到基金的运营效率。除自主建立管理团队外,政府也可以直接利用市场中的人才资源,将基金委托给外部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无论以何种方式进行管理运营,都应当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业绩考核制度。

  对于政府直接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可以考虑将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水平和增长率以一定权重计入考核指标,并与管理团队的收益挂钩,提高管理团队投资和投后管理的积极性。对于政府间接参与的产业投资基金,也可以考虑按上述方式打通计算最终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水平和增长率,同时考虑参股产业投资基金为引导基金创造的回报等方面来建立业绩考核标准,并按照业绩考核结果将引导基金所获收益按一定比例对参股产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团队进行奖励。

  此处之所以提出将最终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水平和增长率纳入考核标准,是考虑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主要目的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而不仅是为获取直接的投资收益,这一点与一般的市场主体不同。因此,在建立管理团队的考核标准时,应更多考虑产业投资基金为相关产业做出的实际贡献。上述提到的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水平和增长率应包含广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的营业收入及其增长率、净利润及其增长率、企业治理水平、财务管理水平及融资结构等方面。

  明确、具体的考核标准的制定,可以引导和鼓励产业投资基金加强投后管理服务,帮助被投资企业提高整体运营能力。

  6.3 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和监管制度,规避寻租行为各地政府应对引导基金建立信息公示制度,明确引导基金的引导方向和选择参股基金的标准,公示信息应明确、具体,避免含糊其辞。在选择参股基金时,应采用招投标方式,择优选择。对于中标的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应公示基金概况和管理团队基本信息,并建立后续监督管理制度。对于未能中标的产业投资基金,应当能够通过畅通渠道提出异议,政府相关部门应及时、公开对异议进行答复。

  通过公示制度的建立,可以减少甚至避免政府职员为谋取私利而与产业投资基金串通骗取引导基金的行为,提高引导基金的利用效率。而监管制度的建立,是保障参股基金公司持续履行职责的重要措施,同时也能够使政府及时获取一些市场的变化信息。

  6.4 建立有关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信息库,实现跨区域信息共享各地政府应当建立产业投资基金信息库,对自身发起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和引导基金的信息进行记录并及时更新,这一信息库是整合关于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相关信息的纽带,也是建立其他信息库的基础。

  各地政府应建立信息库,将通过产业投资基金直接投资的企业信息进行记录、储存和分析,实时更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政府对发展该产业的进一步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也可以将该信息库作为项目池向其他社会资金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进行项目推介,为被投资企业的后续融资开拓渠道。

  各地政府应对通过引导基金参股的产业投资基金的信息进行记录并形成信息库,记录的信息应当包括但不局限于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团队、基金规模、投资偏好、投资业绩及诚信状况等。对于恶意骗取引导基金扶持的产业投资基金及其管理团队成员,应当列入缺乏诚信名单进行公示并追究相关责任人。

  中央政府可以统筹安排建立一个产业投资基金的信息网络,力争各地政府的产业投资基金信息库、被投资企业信息库和被投资产业基金信息库实现跨区域信息共享。通过信息的共享,可以至少实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目标:一、通过共享产业投资基金信息库,中央政府可以对全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状况进行统筹管理,对于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已经较为成熟的地区,应逐步减少政府参与规模,降低政府干预程度,使产业投资基金回到市场化发展道路。对于产业投资基金发展较为缓慢的地区,应督促当地政府加大参与力度,通过政府的示范和引导作用,加速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而对于各地政府盲目跟风、集中对某一产业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情况,中央政府可根据各地实际产业状况和发展潜力,统筹各地政府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规模,避免地方政府各自为政、盲目发展而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产业泡沫;二、通过共享被投资企业信息库,可以促进各地区之间的产业融合发展,为被投资企业发展上下游产业链及开拓市场等方面提供机会;三、通过共享被投资的产业投资基金的信息库,各地政府可以更全面的了解各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能力和诚信状况,在后续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过程中,政府可以择优与更专业的产业投资基金和基金管理团队合作。同时,通过信息共享可以迫使缺乏诚信的产业投资基金逐步退出市场,从而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合以上,本文认为,政府参与对当前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政府应当发挥优势、规避劣势、合理适度地参与到产业投资基金中,引导基金有序、理性发展,支持国民产业的优化升级。但随着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成熟,政府应逐步退出对产业投资基金的参与,而主要致力于外部政策的制定,使产业投资基金最终回归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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