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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明初的中国文学作品“大团圆”成因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06-12 共3231字
摘要

  弥漫着悲喜交加气息的“大团圆”结局是我国古代文学中最常见的手法。中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大团圆结局在唐代已经成风气,至宋元明清,繁荣空前。而作品中比较常见的“才子佳人巧结良缘”“科举入仕”“雪冤”“梦圆”等形式的结局均是这种观念的典型体现。总的来说有两个方面: 一是始离终合,始悲终喜; 一是扬善惩恶,雪冤复仇。即使是在今天---国人对西方的悲剧观念已能够接受的情况下,仍然在作品中最为期盼的还是“大团圆”结局。可见,“团圆结局”与“文以载道”一样,都是我们民族最为重要的传统观念。

  一、大团圆的环境和经济因素

  中国自古就是农耕社会,自给自足是其最主要的特点。在原始条件下,气候的变化和季节的更替与农业收成的丰欠有着紧密联系,冬去春来,寒来暑往,这种极有规律而又永不停歇的运动,使我们的祖先很自然地形成了一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自然观与世界观,“风调雨顺”“季候轮回”也就成为我们民族普遍的农业心理。老子就曾说过: “无往不复,天地之际也。”强调的就是大自然是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所以也才会有我们祖先“天人合一”思想的提出。总之,中华民族的子孙总是习惯了用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哲学观看待所有事物,文学作品也不例外.例如众所周知的《红楼梦》,讲述的就是一出贾家由盛转衰的悲剧故事,但是,作者在最后却没有把悲剧贯穿到底,而是在第一百二十回中用“兰桂齐芳,家道复初,这是自然的道理”的结局使贾家又由衰落走向了中兴,虽书中未完成真正的大结局,但也折射出了大团圆中的兴衰往返。

  总而言之,在独特的生存环境和经济生活中所形成的朴素的、循环的人生观,使得人们对传统的观念深信不疑。因此总能看到兴与亡、盛与衰、荣与辱、分与合等对立因素以此消彼长的循环规律存在于文学作品中,并以此为模式,创作出一个又一个的大团圆。

  二、大团圆的社会政治基础

  通观中国古代文学作品,我们会发现这些作品大多都表现了重大的社会政治主题,可以说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黑暗现实才让这大团圆得以繁荣。其繁荣原因,具体有以下两点:

  (一) 人民群众的社会政治理想

  在封建思想压制下的中国古代,连年不断的战争,严刑厉法的摧残,沉重的徭役以及渗透到生活每一个角落的纲常礼教,使人们温情的理想在现实面前被撞得粉碎。因此,以“惩恶扬善”为主题的文学作品就成为他们情感寄托和精神慰藉的主要来源,这实际上也是他们表达美好愿望的一种特殊方式。例如《孔雀东南飞》中焦仲卿和刘兰芝双双化为鸳鸯,反映的就是人们追求婚姻自由、生活美满的愿望; 《精忠旗》中岳飞变神,秦桧冥诛; 《窦娥冤》中窦娥获平冤昭雪,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等大团圆结局的编着,都是穷苦百姓期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美好愿望的体现。以此类推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即使有些作品在初始阶段不是大团圆,也会被后人出于“补恨”的目的修改增补,最终达到大团圆结局的原因了,例如《红楼梦》。

  (二) 封建统治者对人民群众进行“心治”的需要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大团圆式结局的出现几乎都集中于宋代以后的戏曲和小说。这个时期的社会已经进入了封建社会的守成时期,维护长久治安已经成为了统治者最主要的任务。因此在文学作品中利用大团圆来消饵社会的矛盾,美化丑恶的现实,就是使普通百姓达到“心安”的最根本方法。但是我们也知道,在封建统治者的酷刑统治下,要想在作品中揭露现实矛盾,揭露封建统治者也是不可能的.因此文学作品的主题大多都会把矛头指向流氓贪官,并在最后一刻抬出一位清正廉明的清官为老百姓伸张正义,所以《窦娥冤》中才会有窦娥父亲终于一举及第、官拜参知政事、加封两淮提刑肃政廉访之职一说,这就是符合统治者需要的。大团圆实际也就是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维护者。

  三、大团圆的文化心理基础

  在中国,大团圆不仅是一种文学现象,更是一种典型的文化现象。究其原因,还是受我国人民传统的价值观和审美观所影响。

  (一) “忠”“孝”: 衡量百姓对国家的最高道德观

  就价值观来说,要想形成和完善一种和谐稳定的关系,必须要建立一种秩序,在建立秩序之前,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道德观念,以此来约束自己,维护秩序。在长期的演变中,逐渐形成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统一政治体制。对于普通百姓来说,皇帝就是国家的大家长,在孔子“孝”提出后,尊重家长、忠于家长、孝敬家长的观念深入人心。

  “忠”“孝”已经成为了衡量百姓对国家的最高道德。

  因此当统治者把《二十四孝图》立为封建道德标准的时候,我国的封建道德也终于凌驾于其他意识形态之上,成为传统价值观的精髓。而以道德为中心的价值观总把劝人向善作为最高目标,自然也就不难理解在我国平民化、通俗化的古代小说中总能看见“吉人自有天相”“多行不义必自毙”的主题,并且着意用“大团圆”来表现惩恶扬善的结果了。例如冯梦龙编纂的《喻世明言》中的短篇小说《蒋兴哥主会珍珠衫》中,正是因为蒋兴哥的正直和善良才使他与妻子破镜重圆,并躲过灾难; 又如《警世通言》中《桂员外途穷忏悔》一篇,桂富五落难时受施济慨然相助,曾有“今生倘不得补答,来生亦作犬马相报”之语。而成为富翁后的桂富五却违背自己誓言,施家有难并未施以援手,结果其妻与子终验证誓言死于非命,并化作犬,投胎于施。在古典小说中,如此不合常理的荒诞行为可以说是随处可见。例如,只要你行善,乞丐可以变富翁,穷光蛋照样可以娶得富家女,神仙阎王自会出手相助。总之,只要“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道德信念不可动摇,那么文学作品中的“大团圆”也就不会消逝.需要指出的是: 我们不能否定以道德为中心的价值观对我们思想品德修养起到的促进作用。毕竟许多清官、孝子的出现也正是得益于道德的培养。

  (二) “致中和”: 中华民族的审美理想

  就审美观来说,每个民族都有其特定的审美心理和审美取向,在遇到各种问题时会选择相应的、符合他们文化心理的表达。而“和”就是我们民族苦苦追求的目标。我国追求的“和为贵”“和为美”,正是使大团圆模式长久不衰的重要因素。“祥和”是过年过节最好的氛围,“人和”是最完美的处事原则,“琴瑟和鸣”是最理想的夫妻关系,病好叫“和胜”,夫妻恩爱又称“和合”.总之,一个“和”字,可以构成许多褒义色彩鲜明的词,如“和睦”“和气”“天作之合”“百年好合”“和乐”“和美”等等。因此,也就可以理解“致中和”的审美理想和审美情趣为什么会成为古代文人墨客最普遍的艺术手法了。

  与传统国画把“和”表现在风和日丽、小桥流水的画面上不同。小说必须要有故事情节、要有跌宕起伏矛盾冲突、要有重点刻画的人物。因此伸张正义的包大人、海大人或者鬼神就都是“和”的化身。只要他们一出场,无论是地痞流氓还是贪官污吏全都无处躲藏,或被惩戒,或被正法,最后都向着大团圆的方向发展。例如《窦娥冤》中的窦天章、《西游记》中的孙悟空、《白蛇传》中的白娘子均是此类正义的化身.总之,虽然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大团圆结局的出现,大部分都是作者在“致中和”的审美理想下引导主观介入的结果,与社会实际存在着较大差距,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人们在看完作品后达到的精神松弛、情绪缓和的效果。由此看出,我国传统的文化心理对大团圆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

  总之,出现于元末明初的中华民族特有的“团圆”,除了受时代原因、文学发展等多方面的制约外,同时也是国人根深蒂固的思想所导致的,其代表了汉民族推崇的追求团圆、重视整体圆满的精神,在短期内是无法改变的。生活不能圆满,而在艺术作品中却要求“圆满”,因此,我们不否认文学作品中的“大团圆”式结局存在着宣扬折中调和、自欺欺人的意图,是一种惧怕发展变化的惰性心理的反映。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它也是这个坚强乐观的民族在任何艰难困苦的环境中,对正义的执着和追求美好生活的一种曲折表现。在我国团圆情节根深蒂固的文化圈中,文学作品这种忽视个体、追求集体意识的现象,是合理甚至不可避免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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