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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产品理论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12-28 共434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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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相关理论基础

  现代经济学的观点认为,市场经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自身的调节,从而使资源配置达到一种最优状态,进而达到经济学上的帕累托最优。然而,市场经济要发挥其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必定需要公平、法制、开放等一系列市场环境,市场经济才会对资源起到优化配置的作用。但就目前我国现实市场经济的条件来看,具备这些条件还有一定的困难,加之市场调节具有盲目性、自发性、滞后性等缺陷,因此,市场机制的调节就会在某些领域无法发挥作用,从而导致市场失灵。由于有市场失灵的状态存在,政府干预市场经济使其规范、良性发展的行为是必要的。而现实生活中,我们面临的环境问题正是市场调节失灵的典型表现。

  故而,环境问题为政府财政政策的干预提供了依据。

  2.1 公共产品理论。

  2.1.1 公共产品的定义。

  经济学中的社会物品一般分为两类,即:公共物品和非公共物品。所谓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是相对应的,公共物品是指可供全体社会成员享用的某种物品,并具有非排他性、非分割性、非竞争性等特点。

  美经济学家萨缪尔森(1954)就率先对公共产品的含义进行了界定,他认为公共产品,是指任何人对该物品的消费都不会减少他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且指出公共产品与私人物品的直接含义是相对应的,公共产品是用于满足公共生产以及需求的劳务或物品。这个定义有两个层面的含义,首先,公共产品就是一种社会全体成员可以同时享用的集体消费品;其次,消费该产品的每一个消费成员的消费行为都不会对其他社会成员消费该产品造成影响,这即是公共产品在效用方面的不可分割性。因此,此后布坎南对公共产品重新进行了定义,即任何集团或者社团为了达到某些目的通过集体组织提供的商品和服务,都将被界定为公共产品,从公共产品的提供及目的角度给出了新的定义。这种定义其实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纯公共物品",在此种定义下公共产品的范围被一定程度上缩小了,因此,布坎南(1967)在其《民主财政论》中重新定义了公共产品,指出公共产品是"任何集团或者任何社团因为任何原因,通过集体组织的形式而提供的服务或商品".

  2.1.2 公共产品的特征。

  ①非排他性。即对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一旦公共产品被提供,那么就不能排除其他人对此种公共产品的不付费消费,换而言之,当你在消费公共产品的同时,不可能排除其他人对给该产品的消费,因此,公共产品不是归单个社会成员独自享有的,而是所有社会成员都必须消费的[32].也就是说,任意一个社会成员都不可能剥夺他人消费此项公共产品的权力,即便个别社会成员妄图"垄断"这种消费,但都因为在技术上无法实现,或者技术上有可能但由于其成本过高而放弃;任何社会成员自身都必须消费它,即便个别社会成员可能不情愿,但都无法拒绝这种消费,这就是所谓的强制性和非拒绝性;任何社会成员都可以消费相同的数量。

  ②非竞争性。公共产品的非竞争性是指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或者社会团体对公共产品的享用都不排斥、影响其他社会成员或者社会团体的享用,也不会因此减少其他社会成员或者社会团体的消费量。其内涵一方面是说边际生产成本为零,此处的边际成本是指增加一个消费者给供给者所带来的边际成本,而不是微观经济学说的产量增加导致的边际成本;另一方面则是说每个社会成员的消费都不影响其他社会成员的消费数量和质量,也即是边际拥挤成本为零,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存在拥挤现象,它是共同消费的。

  ③不可分割性。这里是说公共产品要么就是向所有社会成员提供,要么就不向任何社会成员提供。以国防、外交、铁路交通为例,这些公共产品规模效益大且生产具有自然垄断性,只可以选择统一提供或者不提供。

  2.1.3 公共产品的分类。

  根据公共产品的定义以及特征,可知,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等特征,而与公共产品相对应的是私人产品,因此,私人产品则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双重特征,依据公共产品所属者及其特征的不同,又可以将公共产品分为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两大类。

  2.2 外部性理论。

  当代经济学中,经济的外部性被广泛应用于解释各种经济活动和与环境相关问题的重要理论,外部性理论最早源于的着名的经济学家马歇尔,他虽然没有明确的提出外部性理论,但外部性这一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马歇尔在 1890 年发表的《经济学原理》中提出的"外部经济"概念,之后又由经济学家庇古(1912)发表的《财富与福利》加以充实并发展[33].所谓外部经济是指某个经济主体对其他经济主体产生的一种外部影响,但是这种外部影响并没有市场价格,也并未被纳入到市场中进行交易;从产生的主体角度来看,萨缪尔森和诺德豪斯认为外部性是"生产或消费对其他团体强征了不可补偿的成本或给予了无需补偿的收益的情形";从接受主体来看,兰德尔是这样定义外部性的"当一个行动的某些效益或者成本不在决策者的考虑范围内的时候所产生的一些低效率现象";利用数学函数来定义外部性:用以衡量某些经济主体整体的福利函数包含有若干自变量,外部效应就是其中在该经济主体并未向他人提供报酬或索取补偿时用以量化他人行为的自变量,其函数表达式为:

  

  式(2.1)中a和k指的不是同一个主体,表示的是a的福利函数,(i=1,2,……n,m)所指的是经济活动。函数表明:某个经济主体 a 的福利不但受到经济活动的影响外,还受到主体 a 所控制的某种经济活动的影响。

  自 1890 年马歇尔提出"外部经济"概念之后,1920 年庇古阐释了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会相互背离,以此解释了外部性的实质,并且认为边际私人净产值是指个别企业在生产中追加一个单位生产要素所获得的产值,而边际社会净产值是指从整个社会来看在生产中追加一个单位的生产要素所获得的产值[34].

  假设每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边际私人净产值与边际社会净产值相等,且各生产用途的边际社会净产值都相等,产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时,那么就意味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所谓的外部性,就是边际私人成本与边际社会成本、边际私人收益与边际社会收益的不一致性,外部性又有正、负外部性之分。正外部性是指某项经济行为给其外部所造成的积极影响,并且使他人成本减少,收益增加;负外部性则是指某项经济行为给外部造成的消极影响,而导致他人成本增加,收益减少。当存在正外部效应时,企业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并不是由本企业完全占有的,还存在外部收益。当存在负外部效应时,以某厂商的环境污染为例,会导致另外一个与之相关的厂商为了维持原有生产效率,必需增加治污所需的各项支出成本这就是外部成本。当外部效应存在时,单纯的市场机制往往并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配置。环境问题的外部性表现在两个方面,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和环境保护的正外部性。

  2.3 市场失灵理论。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奠定了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理论基础,他将市场比喻为一双看不见的手,并且能够自动调节供给和需求,仅仅只靠市场机制本身的调节就能够完全实现国民资源的最优配置,而且这并不需要政府的干预,政府只是扮演古典自由市场经济的"守夜人".亚当·斯密对经济实行自由放任的理论和"干预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的主张,无可厚非地成为了奉行市场经济的各国的信条[35].

  随着二十世纪 30 年代经济危机席卷西方各国,西方奉行市场经济的各国的经济学家们开始认识到市场也会失灵,不能单纯地依靠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实现国民资源的有效配置,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同样扮演着重要的作用,政府的宏观调控有效地弥补了市场本身无法解决失灵的缺陷。于是"罗斯福新政"和理论上的凯恩斯主义开始发挥重要作用。

  福利经济学研究表明,假设有足够的市场,假设所有的生产者以及消费者都能够按照既定的竞争规则办事,假设所有的经济交易均处于一般均衡状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就被认为达到了最优状态,即帕累托最优境界。

  但是由于各式各样的客观原因的影响,导致现实经济生活不可能达到这种理论上的最优状态。于是,所有阻碍经济活动进入帕累托最优状态的种种原因在经济学中就被统称为市场失灵。

  环境作为一种特殊的物品,既不是私人性质的,也不是纯公共性质的。以目前的市场构架和政府政策为背景,许多国内外的环境资源内容,其实并没有完全被市场构架所涵盖。环境资源不但难以确定产权而且难以定价。环境外部性问题的存在,将会导致环境资源在配置方面的低效与不公平。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学者都把市场当作是一个经济组织不断演变的空间,并认为市场失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不完善的市场结构,所以,纠正市场失灵的状况应该从该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上着手[36].也正因为如此,经济学家布坎南从俱乐部理论出发,认为当前世界的产品是纯私人产品和纯公共产品的混合体,因此,在市场中增加俱乐部这种形式的组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搭便车现象的出现。而在现实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能完全依靠经济主体的自觉性来实现外部不经济的内部化,所以最终需要政府的干预[37].

  2.4 政府失灵理论

  政府失灵又称为政府缺陷或者政府失败,最早来源于英语词组 GovernmentFailure,英语中又可称其为 Nonmarket Failure,也有学者将其翻译为非市场失灵或者非市场失败,我国学者一般认为政府失灵理论是由美国着名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最早提出,政府失灵理论是不断发展的,政策学者查尔斯·沃尔夫认为"不是纯粹在市场与政府之间的选择,而是经常在两者的不同结合间的选择,以及资源配置的各种方式的不同程度上选择"其他学者如韦默和维宁则认为"每个社会都通过个人选择与集体选择的某种组合来生产和分配物品"[38-39].

  事实上,政府失灵是指在现代化的民主政治中,社会公众对公共物品的需求难以获得很好的满足,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从而对经济、社会进行干预,但是由于政府自身局限性的存在,社会资源因为无法达到最优配置;也就是说,政府在弥补市场失灵的过程中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根据政府失灵可以分为几个类型:①公共政策失效,②公共物品供给的低效率,③内部性与政府扩张,④寻租及腐败。

  2.5 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由罗纳德·科斯(1960)在其发表的《社会成本问题》中表述而来的。科斯承袭经济学家庇古在经济理论方面的传统,认为在处理外部性问题方面应该引入政府的干预,他从权利约束的角度来看待物品或者资产,并认为产权的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条件。只要权利划分明确,无论这些权利的所属者是谁,只要交易费用为零,资源的最优配置就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和资源协商实现;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情况下,产权初始的分配状态不能通过无成本的交易向最优状态变化,因此产权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效率产生一定影响,制度的选择与安排更加重要[40-41].现实生活中,产权的明确有时是很困难的,所以依靠市场机制矫正外部性问题是有一定难度的,科斯定理据此提供了一种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外部性问题的新方法,美国以及一些发达国家根据这种方法先后实施了污染物排放的交易。

  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必须建立起产权界定制度并保护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实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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