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论文

您当前的位置:学术堂 > 教育论文 > 教育学论文 >

高考制度改革的演变过程及价值取向变迁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6-05-31 共6884字

    本篇论文目录导航:

  【题目】伦理学视角下中国高考制度改革分析
  【第一章】我国高考改革的伦理观探析绪论
  【第二章】高考制度改革的演变过程及价值取向变迁
  【第三章】高考制度蕴含的伦理价值
  【第四章】现行高考体制的伦理价值取向
  【第五章】落实与完善新的高考制度的伦理措施
  【结论/参考文献】深化高考制度改革的伦理学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二章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演变过程及价值取向的变迁

  价值取向是价值哲学的重要范畴,它是指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者处理矛盾、冲突以及关系时所持有的一种基本价值立场、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取向。高考制度改革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其中的价值取向也随着高考制度的改革在不断的变迁。我们可以从 1949 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对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高校录取制度改革等几个方面略作分析。

  2.1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过程

  2.1.1 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演变

  众所周知,任何事物的产生和发展都离不开内外因的影响,其中,内因在事物变化发展中起着根本作用,而外因对事物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从伦理学的角度来讲,公平在高考招生考试制度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教育公平又是整个社会教育体制改革探讨的焦点。近年来,高考招生考试制度频频被人们推到风口浪尖之处,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这项制度有失公允,从一个层面体现出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公,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平价值需求。一方面,在我国东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招生名额较多,高考录取分数偏低,而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则因经济落后、教育资源的匮乏而与东部形成明显的差异;另一方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的招生考试制度采取的是"全国统一考试",这种考试方式暴露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招生考试的单一性,这种"独木桥式"的考试制度不利于优秀人才的选拔,也不能正确评价学生的真实水平。因此,为了我国现代化建设能够选拔大量高水平的优秀人才,我国自 1978 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在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方面经历了几次巨大的变革,总体上可以把它们划分为了三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恢复正常高考时期(20 世纪 70 年代中后期至 80 年代中期)我国高考选拔制度在文化大革命中断十年之后,于 1977 年开启了新篇章。这一时期主要是"拨乱反正",侧重于对高考选拔制度的恢复。为此,在 1977 年我们党和国家的重要领导人邓小平主持了高等学校招生制度会议。在会中他强调:

  要推翻过去以群众推荐为主的制度,恢复高考招生考试制度。这样才能从中学阶段直接招收优秀人才,这样才能早出人才,早出成果,早点为国家做贡献。同年10 月,国务院批准根据上述指示和要求,研究并印发了我国第一个关于高等教育招生制度的文件--《教育部关于 1977 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根据《意见》的要求,1977 年高等学校招生实行"自愿报名,统一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市、自治区批准的办法".此《意见》的出台,在国内掀起了轩然大波。据统计,1977 年全国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已超 500 万人,其中顺利录取人数为 27万人,占全部参加考生比例的 5%.在 1978 年,全国参加高考的考生已超过 600万余人,其中成功录取的人数为 40 万余人,占据全部参加考生的比例将近 7%.

  从这一年以后招生比例还在逐年增加。可以说 20 世纪 70 年代中后期至 80 年代中期这一时期,高考招生制度处于恢复正常时期,虽然内部体制和招生政策有局部调整,但真正逐渐走上正轨的是 1985 年之后,这一年以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招生考试制度。

  第二阶段:试验高考改革时期(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至 90 年代初期)为了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为更多的学子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国务院于1985 年提出将高考招生制度作为高考教育改革的重心。把"在执行国家的政策、法令、计划的前提下,高等学校有权在计划外接受委托培养学生和招收自费生",作为我国高等教育招生改革的重要举措。这一方案的提出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原有计划招生模式向自主招生模式的转变,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第三阶段:深化高考改革时期(20 世纪 90 年代初至今)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发展所带来的新机遇和新挑战,1992年底,教育部在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高等教育研讨会,并下发了相关文件,文件中就"如何对高考招生制度进行改革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新环境"做出了详细的论述。由此我国进入了高考深化改革时期,这一时期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1993 年上半年,针对高考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先后批转了两个文件:《国家教委关于加快改革和积极发展普通高等教育的意见》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和就业制度改革的意见》。

  1999 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该意见表明以深化高考改革为中心,并对其相关细节进行改革,对实施步骤等做出了进一步细致的规定。我国高考制度在 2000 年前一直实行的是夏季高考制度,一年一次,这样一种"独木桥式"的选拔制度,持续了已 30 年之久,且饱受病垢。为改变这种"独木桥式"的选拔制度,我国于 2000 年开始在北京、上海、安徽试点一年两次高考,即春季和夏季高考,开启了我国一年两次高考的序幕。1999 年 2 月,教育部在《关于高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正式推出高考科目设置改革方案。提出推行"3+X"科目设置方案,即语数外三门必考,再根据各省实际情况以及高校的专业考试要求安排科目和内容。1999 年这一方案首先在广东试点,之后便在全国全面推广实施。这一方案实施也为我国高考招生考试制度的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2.1.2 高校录取制度改革的演变

  公平与正义一直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话题。早在古希腊时期,正义被认为是调和自然界与宇宙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最早提出公平与正义的问题是柏拉图,他在《理想国》中强调公平与正义意味着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他认为,存在于人类社会中的"美德"就是正义。另一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公平简而言之即人类社会的平等。公平与正义相互联系,密不可分,公平是正义的前提,正义是公平的体现。自高考制度确立以来,我国就采取分省定额录取的模式。这种模式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在较大程度上有失于公平正义,尤其是录取分数线的巨大悬殊导致教育机会的不均等,特别是欠发达的中西部地区处于不利地位,在某种程度上对中西部的考生而言是极为不公的。

  我国在恢复高考制度三十多年来,始终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而不断的进行改革。众所周知,在高考招生考试制度中,高校的录取制度始终处于中心地位,录取公平是高考公平的重要环节。可以这么说,高考制度的改革的核心是对录取公平。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高考录取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第一阶段:新中国成立至文化大革命前(1949 年--1966 年)

  1949 年新中国成立,面对百废待兴,人才紧缺的实际情况,我国在高校招生政策上先后实行了各个高校单独录取,再到以各行政地区统一录取,最后到建立统一的全国录取制度。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对高考招生的多次调整,不仅有利于高校选拔合适的人才,更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才的重视。

  第二阶段: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 年--1976 年)

  这一时期,我国正处在文化大革命的动荡之中,高考招生考试制度也在反反复复中废除和重新开始。高考招生的录取比例大幅度的下降,不仅如此,由于推荐制度产生的走后门现象也层出不穷,引发群众诟病。

  第三阶段:改革开放至今(1977 年--至今)

  1977 年,我国重新恢复了高考。1983 年我国实行了扩大高校自主招生权,增加投档比例的方案。但它产生了一系列的负面效应,导致了关系、金钱和权力容易介入到高考招生录取制度中来,严重降低了广大群众对高考公平公正的信任度。

  在 1987 年实施"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2001 年至今实行全国统考与各省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招考方式,再加上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网上招生录取逐渐成为高校录取制度的主流方式。它有效的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考公平公正的信任度,也为高考招生录取的其他环节提供了有力的借鉴,这也是我国高校录取制度改革的一大创举。

  2.2 我国高考制度改革演变的价值取向变迁

  自 1985 年我国的高考制度确立以来,价值取向就一直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在高考制度改革进程中,来自不同的价值观形成的价值取向也不断融合和交织。价值取向作为人类社会来自理性层面的行为取向,对人类社会开展实践活动有巨大的指导作用。因此,选择以何种价值取向作为今后高考改革的依据决定了我国高考改革未来的发展方向。

  2.2.1 高考公平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

  高考公平"直接关系到教育领域的正义和公正,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乃至国家的安全。""在当今中国,高考已成为'举国大考'."美国学者戴维·伊斯顿( David Easton )认为:"政策是对全社会的价值做权威性的分配。"可以说,高考招生就是以高考公平为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选拔人才的规章制度,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资源是否达到公平性的分配。

  伴随着 20 世纪末我国开始大规模的进行高校扩招,高等教育引发了全国人民的极大热情,高等教育也逐渐开始了大众化的发展趋势。但是高考竞争的程度并没有降低,反而愈演愈烈。与此同时,高考公平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并上升至国家层面,发展成为高等教育立法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尤其是在录取区域公平和考试资源公平方面,已然成为现代高等教育的价值取向。

  "高考取制度是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分配规则。"目前我国的高考录取制度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国家实行统一录取。顾名思义是由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国内各地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的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二是高校实行自主选拔。即国内重点本科院校根据各自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而实施招生。总的来说我国主要实行"统一划线,分省定额"的高考招生录取原则,即"各高校按照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将招生数量指标分配到各省、市、自治区,各省、市、自治区根据各类招生计划总数,结合本地区高考成绩划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是随着各地区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之前按不同省级行政地区来设定高考分数线,从而制定录取比例的高考录取方式已不利于高考公平,在某种程度上更加不利于我国国内地区经济的发展。这种录取方式已经严重导致各地区招生考试的不公,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高校地方化招生很严重

  由于我国高考招生政策主要是由政府部门决定的,因而很难根据各省、各地区经济发展和教育程度来判定考试生源。为此,在高考招生比例方面,主要是由国家定额招生比例要求和所在省地区政府招生计划来确定招生比例的。尤其是在我国开始实行国务院各部委所办学校,以及各省部级高校开始与地方共办高校的政策出台,这种大学地方化招生的局面就在所难免。

  这种现象在国家重点院校中表现尤为突出。"以北京大学为例,2009 年高考文科招生计划,在北京投放了 100 多个招生指标,在其它 30 省市共投放的仅仅400 多个指标。"由此可见 2009 年北大在京招生比例占全国招生比例的近五分之一。而这仅仅是我国重点大学中的九牛一毛,甚至是冰山一角。"如复旦、浙大、武大、南大等国家重点支持的'985 大学',在本地录取考生达到招生总量的 30%,有的甚至高达 50%."究其原因是高校能为所在地方的积极发展带来巨大利益。在这种利益的驱使下,大学地方化招生现象更加显著。最终导致的结果将是严重地制约了高校人才选拔和高校多样化的发展,从长远角度来看,无疑会成为大学发展的一块绊脚石。

  第二、录取标准的不公平

  录取标准的不公平主要是由历史因素造成的。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地区因地理位置的优劣导致经济和教育发展的不均衡,尤其是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陆、经济发达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为了进一步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国家采取了"分省定额"的录取制度,尽可能多的将教育资源进行倾斜和扶持,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倡导的教育公平。但是,由于这种制度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的色彩,出现了明显的地区差异,比如在录取比例、录取学校、录取专业和录取分数线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在历年的高考招生中,北京、上海、天津等省区的分数线甚至比其他一些省区低 100 多分,而考生众多的省区分数线相对偏高。"尤其是近年来国家针对高考教育资源的不合理分配的情况,加大各省、市自主命题的力度,更加剧了这种省际差异,再加上所在地区的重点大学招生比例的倾斜,更加引起了社会各界对"低分数线、高录取率"现象的不满。

  这种现象更加剧了地区之间资源配置不合理,更加剧高考的竞争程度,难以促进我国提倡的素质教育发展,从根本上扭曲了高校招生考试的内在本质。除此之外,也由此引发了"高考移民"现象。这种"高考移民"使国家用于扶持和补偿教育落后地区的政策落空,高考竞争陷入更加不公平的"怪圈"之中。

  对我国社会经济地区的发展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第三、外地户籍考生的不公平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外出务工的城乡居民也逐渐增多,由此引发的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学习考试问题也日益显著,因为大多数子女都会选择靠近父母务工所在地而进行学习。但是,决定考生顺利能否通过我国高考报名资格审定的条件是考生的户籍所在地以及中学学习年限。因此,外地户籍考生在高考时必须要回到户籍所在地进行,这就使得学与考相分离,增加了高考的难度。而现在大多数都实行分省命题,各省市的命题风格以及难易程度都不相同,都是针对某一个省的考试风格来进行教学。一个省的学生相对而言很难适应另一个省的考试,"学考分离的模式"让考生增加一定的高考风险。这种制度也凸显了它的不公平性以及不合理。

  出现这些不公平的现象是有多方面原因的:一是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均衡。

  正如政治经济学提出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教育体制的发展也受到经济发展的制约。由于我国东部与西部、沿海与内陆等地区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距,因而便出现了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现象,主要表现在政府对东部沿海地区投入的教育资源存在着明显的优势;而西部边远山区以及经济不发达地区,国家政策只是有所倾斜,教育资源稍见增多,相对不发达的中部仍处劣势地位。这就产生了一种现象:经济发达的地区,他们所占有的教育资源就越丰富,享受的教学设备越先进,师资力量越雄厚,提供的生源以及教学也是普遍优质,反之因资源匮乏,设备落后等导致教学质量相对较差。
  
  二是各地区高校分布和发展的不均衡。据《中国统计年鉴 2008》统计得出:"2007 年,我国高校总数为 1908 所,其中东部地区拥有 904 所、中部地区 627 所、西部地区 347 所;东中西部地区高校数量占全国高校总数之比:东部为 47.38%、中部 32.86%、西部为 18.19%."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经济发展程度的高低决定着高校分布的数量。特别突出的是东部经济发达地区重点高校较为集中,而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重点高校甚少,甚至有些地方没有一所重点大学。据统计,北京、天津、上海三市拥有的"211 工程"院校就占全国"211 工程"院校总数的近 1/3,而仅北京就集中了 22 所"211 工程"院校.三是招生制度内在的缺陷。我国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是以省为单位,以当年当地的招生计划、招生比例和考试情况而制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这种招生制度因没有进行有效的统一管理而忽略了各省市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和教育程度等因素,导致出现了高考招生的不公平现象。

  2.2.2 考生的素质越来越受到高校的重视

  素质教育在现代社会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中学阶段的素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让学生学会学习,学会思考,收获知识,不断地提升个人能力和素养。

  根据当代社会的要求,考生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个人素质和能力:第一,必须要学会做人。学生怎样学会做人是最基本的素质,必须要具备以下几点:(1)要具有高尚的理想,要有远大的理想和抱负,要有能够为振兴中华而奋斗的斗志,把高尚的人生理想作为奋发成才的强大动力;(2)要具备优良的道德品质。当代社会道德品质日渐滑坡,我们应该出污泥而不染,要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严于律己,倡导奉献精神,追求道德完善;(3)具备积极向上的乐观品质,要以宽广的胸怀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去迎接未来的挑战。第二,要具有各方面的素质能力,具体有以下几点:(1)要有独立适应社会生存的能力,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和谐生存。只有具备强大的独立生存能力,才能开辟更有利的发展空间。(2)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与协作能力。现代社会是一个分工协作极为复杂的社会,这就需要人们具备沟通与协作的能力,相互促进,共同协作,共同发展。第三,培养自己的创新能力。
  
  创新是人类进步的灵魂,更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为此,(1)考生要有创新意识。创新意识是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的前提与基础,学生在探索大自然的各种奥妙时,要善于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及时更新观念和想法,要时刻关注学科新动态、学术前沿。(2)考生要有创新思维。大学生应该在摒弃陈旧的思维方式的基础上,寻求新的思维方式,学会逆向思维,辐射思维,通过各种学科交叉渗透,发现新的意念。(3)考生要有创新能力。创新能力是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的集中体现。培养创新思维是大学教育的重要任务。我们应该鼓励学生多参加各种创新实践活动,让创新意识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之中。只有不断地积累自身的理论知识,不断陶冶自身情操,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才能成长为有助于国家的建设和发展的有用之人。

返回本篇论文导航
相关内容推荐
相关标签:
返回:教育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