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分析
3.1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国环境保护起到了很好的规范、监督作用。但是,在众多法律法规当中,涉及到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却屈指可数,直到 2002 年后才逐步出台了一些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从表 3.1 可以看出来,经过十多年努力,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在政策制度层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特别是在对重污染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上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从 2010 年环境保护部发出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意见征求稿)》来看,它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强制性、披露内容、披露模式等方面,都给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遗憾的是至今没有正式出台实施。但是,总体而言,我国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规还是比较零散,碎片化严重,相比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比较落后。
3.2 我国制药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执行现状分析
在 3.1 我们对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了解分析,尤其对重污染行业在披露内容、披露方式等方面都有了强制性的规定。本节将在上一节的基础上,从企业是否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采用什么方式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容、披露的质量水平四个方面来评价重污染行业中制药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对于制药行业的分类主要依据有两个:第一,2008 年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将重污染行业分为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建材、制药、轻工(酿造、造纸、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14 类,其中制药行业主要包括化学药品制造(含中间体)、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生物和生化制品的制造、中成药制造;第二,2012 年中国证监会修订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将行业分为 18 门类、90 大类,其中制药行业属于 C 门类-制造业中的 27 大类-医药制造业。基于以上两者对制药行业的分类,本节选取的样本企业为在上交所和深交所 A股主板上市的 66 家制药公司,研究资料为企业 2009 年-2013 年的年度报告和独立报告,剔除了 ST 类公司和 2009 年之后上市的公司。数据来源主要是通过巨潮资讯网、上交所官网、深交所官网和各上市公司官网等。
主要研究方法是通过查阅制药行业各上市公司的企业年报和独立报告,从披露总体情况、披露方式、披露内容、披露质量水平四个方面进行统计分析。披露总体情况主要是分析 2009-2013 年制药行业中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数量变化情况;披露方式主要是分析 2009-2013 年制药行业中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所采用的披露方式变化情况,主要分为年报披露、独立报告披露两种情况,其中年报包括企业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重要事项、附注等,独立报告包括企业单独向社会公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环境报告等,对于企业编制了社会责任报告,但是以附件形式在年报中进行披露的,本文认定为独立报告形式;披露内容主要是分析2009-2013 年制药行业中上市公司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是否符合 2010 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意见征求稿)》的规定,分为强制性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和自愿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其中要求强制性披露的有八类环境信息,自愿披露的有五类信息;披露质量水平主要是分析 2009-2013 年制药行业中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质量水平变化情况,主要借鉴沈洪涛(2011)、Patten (2002)和 Foo(2003)等学者的评分方式及对披露内容的分类方法,再参考了 2010 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意见征求稿)》,决定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各公司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水平进行评分,将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分为强制披露和自愿性披露内容,具体划分为 14 个评分指标,总得分最低分为 0 分,最高分为 24 分,具体见表 3.2.
3.2.1 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
本节主要是通过对 2009 年至 2013 年制药行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数量变化,来分析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总体执行情况,具体见表 3.3.表中可以看出2009 年以来,我们制药行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数量越来越多,从 2009 年 49家,到 2010 年 55 家,2011 年 63 家,2012 年 64 家,到 2013 年增长了 16 家,达到65 家,所占比例也越来越大,从 2009 年的 74.24%增长到 2013 年的 98.48%,相反的未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公司数量则是越来越少,从 2009 年的 17 家下降到了 2013 年的 1 家,说明我国制药行业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越来越重视,这与我国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鼓励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是分不开的。从表中还发现 2011 年增长的数量最多达到 8 个,很有可能是因为我国环保部在 2010 年发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做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使得企业越来越重视对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3.2.2 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统计分析
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式统计情况如表 3.4 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从 2009年以来制药行业上市公司以公司年报方式进行披露的公司占各年度已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公司总数的比例都达到了 60%左右,最高达到 65.08%,这说明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以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较多,以独立报告进行披露的较少,这可能是因为公司年度报告作为上市公司对外进行信息披露的定期报告,启用时间早,而且具有法定性,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统一的格式,所以相比独立报告这一新鲜事物,企业更加偏向使用年度报告进行披露。但是,也可以看出来独立报告披露方式使用的公司数量,由 2009 年的 20 家增长到了 2013 年的 25 家,说明独立报告披露方式也在逐渐被企业所接受,这可能与我国今年来颁布的一系列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关,鼓励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并在披露内容上提出了参考,特别是环保部在 2010时发布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还提供了上市公司年度环境报告编写参考提纲,为企业所借鉴。
3.2.3 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统计分析
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内容情况如表 3.5 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披露强制性、自愿性内容的公司数量分别从 2009 年的 34 家、49 家增长到了 2013 年的 54 家、65家,说明制药行业上市公司在强制性、自愿性内容披露上越来越重视,这与我国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企业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而且在这两块内容上都有了越来越详细的规定是分不开的。但是,可以看出来制药行业上市公司在强制性内容披露的公司数量上都普遍少于披露自愿性内容的公司数量,说明企业在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上不够积极,不愿意披露强制性内容,这可能因为强制性内容涉及的多是企业在环境方面的负面信息,比如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等,而自愿性披露内容涉及的多是企业在环境方面的正面信息,比如企业的环保理念、取得的保护绩效、获得的环保认证等,所以,企业为了维护自身形象,更愿意披露涉及正面环保信息的自愿性内容,而不乐意披露涉及负面环保信息的强制性内容。
3.2.4 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水平统计分析
(1)质量水平总体情况
本节将主要采用内容分析法对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水平进行评分,将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划分为 14 个评分指标,总得分最低分为 0 分,最高分为 24 分,并将得分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 0-6 分为“差”等级,7-12 分为“中等”等级,13-18 分为“良好”等级,19-24 分为“优秀”等级。笔者通过收集、翻阅 66 家制药行业上市公司 2009 年-2013 年的年报或独立报告,并根据表 3.2-1 对在年报或独立报告中所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进行评分,得到的质量水平分布结果如表 3.6 所示,从表中可以看出来,被评为“优秀”等级的公司数量最少,2009 年-2012 年中没有一家公司获得“优秀”评级,其次为“良好”等级、“中等”等级,除 2013 年外,其余 4 个年度被评为“差”这一等级的公司最多,在尤其 2009 年评“差”这一等级的公司达到了 49 家(74.24%),反映出我们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总体水平偏差。但是,我们也可以看到,随着时间的推移,被评为“差”等级的公司数量再逐渐减少,由 2009 的49 家降到了 2010 的 41 家、2011 年的 40 家,再到年到 2013 年的 32 家,最后到 2013年的 25 家,减少了将近 1 半,同时,被评为更好等级的公司在逐年增加,“中等”等级的公司数量由 2009 年的 14 家增加到 2013 年 31 家,增加比例达 114%,“良好”等级的公司数量由 2009 年的 3 家增加到 2013 年的 9 家,增加了两倍。“优秀”等级在 2013 年也取得了突破,由前 4 年的没有,增加到 1 家,是在上交所上市的复星医药(600196)得分为 19 分,所以,总体看来我国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
(2)采用不同披露模式的质量水平情况
本节主要分析制药行业上市公司采用不同披露方式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水平的影响,通过对各年度分别采用年度报告和独立报告对环境会计信息进行披露的上市公司披露质量水平得分情况进行统计,采用值域范围和平均值两个指标来分析,统计结果如表 3.7 所示。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在我国制药行业已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上市公司中,采用独立报告形式披露的质量水平平均值,从 2009 年的 7.19 增长到了2013 年的 10.3,采用年度报告形式披露的质量水平平均值,从 2009 年的 4 增长到了2013 年的 6.74,说明我国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将采用独立报告披露的质量水平平均值与采用年报形式披露的平均值进行比较,发现采用独立报告形式进行披露的各年质量水平平均值都要大于采用年度报告形式进行披露的各年质量水平平均值,而且超出值都在 3 分以上,最大超出值为 2010 年的 4.09(8.21-4.12)。
从值域范围上来看,采用独立报告形式进行披露的公司也要优于采用年度报告形式进行披露的公司,所以总体来看,采用独立报告进行披露的质量水平要高于采用年度报告进行披露的质量水平。
3.3 研究假设的引出
通过以上的研究分析,可以看出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制药行业无论在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公司数量上,还是披露质量水平上都在不断提高。但是,从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看,我国制药行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并不乐观,仍然存在着披露质量整体水平不高、披露积极性不强、披露方式混乱、披露内容过少等问题,各上市公司披露质量水平差异也较大,以 2013 年为例最高质量水平得分达到了 19 分,而最低得分为 0 分,意味着仍然有上市公司没有披露环境会计信息。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出现这种截然不同的情况?不少学者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但是,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笔者认为,企业是一种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的社会经济组织,所以在研究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水平影响因素时,最主要的应该围绕企业财务绩效开展,通过研究境会计信息披露与企业财务绩效的关系,更容易揭示影响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内在原因。
制药行业一直以来就被列为我国 14 大重污染行业之一,其对环境的影响相比一般行业更为显着,制药行业的污染物具有浓度高、水量大、组分复杂等特点,大多含有化学合成物质和残留药物成分以及药物降解中间产物,可生化降解性很差,对环境影响大;其产生的废水,有时呈强酸性,有时呈强碱性,很不稳定,对水生生物、构筑物和农作物都有极大的危害。在 2010 年,环境保护部发布首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在工业污染源主要水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居前的 7 个行业中,制药行业赫然在列。因此,制药企业在保护环境上,承担着比其他行业更多的责任,制药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水平更为其利益相关者所关注。可以说,制药行业的生存和发展与环境息息相关,企业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披露高质量的环境会计信息,不仅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双赢,而且也容易赢得政府、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的支持,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为企业的长期获利提供基础。可见,积极披露高质量的环境会计信息有利于财务绩效的提高。因此,结合前文的研究笔者提出假设: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水平越高,企业财务绩效越好,两者呈正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