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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学者视角下的中产阶层定义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6-06-12 共62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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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上海中产阶层奢侈品消费影响因素探析
  【第一章 - 第三章】中西方学者视角下的中产阶层定义
  【第四章】白领的奢侈品消费研究
  【第五章】影响上海新白领奢侈品消费的因素
  【第六章】奢侈品消费模型及其性别差异模型
  【结论/参考文献】城市中产阶层奢侈品消费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第一章 引言

  在西方,中产阶层由于其规模庞大,在市场化体制下的不可或缺性,使得关于这一群体的研究一直是一个热门的话题。特别是随着西方进入消费社会,市场一切要素都围绕着消费而展开,作为消费领域的主力军--中产阶层的奢侈品消费更是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由于这一群体在消费社会的重要性和其阶层的成熟性,西方学界对于中产阶层的奢侈品消费研究已经具备了成熟的理论框架和经验研究基础。

  如今,伴随逐步加深的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中国社会被拉入了一场消费革命中。中产阶层的消费这一话题引起了中国学者的关注。中产阶层这一群体在中国从生产型社会向消费型社会过渡的大背景下,其消费观念和行为会发生哪些改变?影响其消费抉择的因素又是哪些?对于这些问题的回答,学者多从阶层消费和符号消费两个角度进行探究,以此描述和分析现阶段中产阶层的消费现状。

  虽然,对于中产阶层奢侈品消费的研究,西方学者有着成熟的理论框架和经验研究基础,但是由于历史阶段、社会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巨大差异,如何套用和借鉴西方的分析框架,还存在很大的难度。而中国学者对于中产阶层的消费研究还处于基础阶段,对于中产阶层的奢侈品消费研究更是寥寥无几。因此,本文采用《上海市白领调查》数据,以中国中产阶层的组成部分--上海新白领为例,从阶层与认同两个角度来定量化地考察中国城市中产阶层奢侈品消费观念和行为。在此基础上本文引入性别视角,进一步分析阶层和认同对奢侈品消费影响中的性别差异。

  第二章 中西方学者视角下的中产阶层定义

  对于中产阶层定义的研究,各学者间有着不同的界定指标。由于历史阶段,社会背景及其文化环境的千差万别,不仅在中西方学者间,中产阶层的界定标准存在差异,在西方学者和中国学者内部对这一标准的界定也没有相对统一的论述。

  本章从西方中产阶层的界定和中国中产阶层的界定两方面入手,梳理和探求中产阶层的界定标准。

  第一节 西方中产阶层的界定。

  最早,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对中产阶级进行了界定:"Mittelklasse(中等阶级)这个词我经常用来表示英文中的 middle-clas(s或通常所说的 middle-classes),它同法文的 bourgeoisie(资产阶级)一样表示有产阶级,即和所谓的贵族有所区别的有产阶级。这个阶级在英国和美国是直接地而在德国是借'社会舆论'间接地掌握国家政权"(恩格斯,1845:280)。恩格斯所界定的中产阶级实际上就是日后他与马克思所说的资产阶级,只不过是仍处于发展之中,还没有完全形成自己稳定的政治和社会地位的资产阶级。20 世纪末,资产阶级拥有巨大的财富,但没有获得政治地位。因为社会地位而产生文化自卑心理,是完全没有受过任何教育的暴发户。所以,恩格斯所定义的中产阶层并不是我们今天意义上的中产阶层。

  但是随着恩格斯所说的"中产阶级"内部出现分化,马克思和恩格斯根据当时欧洲文明发展的实际情况,从资本主义史的角度重新界定了"中间阶层".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到:"以前的中产阶层的下层,即小工业家、小商人和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和农民--所有这些阶级都降落到无产阶级的队伍里来了"(马克思、恩克斯,1848:282)。从这句话可以看出,由于以前中产阶层内部的分化,下层的中产阶层地位下降。他们曾经与现在对立的资产阶层同属于中产阶层。这时,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中产阶级的研究把资产阶层剔除,将小资产者、小农作为中产阶层的主体。当然,马克思和恩格斯对于中产阶层的主要划分标准是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

  社会学另一位大家韦伯以多维度的视角提出了与马克思不同的社会分层理论。在 《阶级、身份和政党》一文中,韦伯指出社会的分层类型有三个维度:由经济差别划分的阶级、由声望差别划分的地位以及由政治权力差别划分的政党。

  不同于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认为的中产阶级与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对抗资产阶级的观点,韦伯认为,中间阶级与工人阶级 ,在生存机会、商品占有、财富和收入上都是不同的;中间阶级的经济地位较为稳定,也有改进的可能,他们形成了独立而稳定的生活方式,但不一定会形成共同的有组织行为(转引自李强 ,1999)。

  20 世纪 40 年代,资本主义社会向着以工业所有权和控制权分离为标志的"管理社会" 转变,西方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其中最为鲜明的就是中产阶层,尤其是"白领"阶层的不断扩张,使得对于中产阶层的研究成为西方社会分层研究的一个焦点所在。米尔斯在《白领:美国的中产阶层》一文中指出,二战后,伴随着美国从小业主国家向雇员国家的转变,分层轴线也实现了从财产到职业的转变(米尔斯,1951)。"白领"阶层的不断扩张,新的中产阶层替代了老的中产阶层。在米尔斯笔下,新的中产阶层有三大特征:1、收入方面。新中产阶层与雇佣劳动者在收入方面重叠的部分相当大,并且出现了明确的缩小差距趋势。2、声望方面。同雇佣劳动者相比,成功获得更多的声望。3、权利方面。在科层制度下,新的中产阶层行使一种派生性的权利。构成这类白领阶层的有三大职业群体,分别是学校教师、推销人员以及办公室人员 (米尔斯,1951) .根据美国科层制的等级序列,米尔斯利用职业这一指标确定了中产阶层的划分标准。

  如今,研究中产阶层的主要理论--新马克思主义和新韦伯主义的中产阶层理论,是在西方发达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所做的社会结构分析。新马克思主义的中产阶层理论从生产关系和统治关系的角度界定中产阶层(刘欣,2007)。其中,赖特以人们在生产关系对经济资产、组织资产和技术资产的控制权的不同,构造了一个关于发达国家资本主义社会阶级结构的分析框架(Wright,1985,转引自刘欣,2007)。中产阶层指的是处于雇员地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而新韦伯主义以市场能力和工作关系来界定中产阶层。戈德索普的最新版本的阶级分类框架是以雇佣关系、雇佣关系的形式以及技术水平为主要划分标准,最后得出 13 个职业、7 个阶级的分析框架,这 7 个类别可以归纳为四个等级:

  上层、小资产、白领中产阶层以及蓝领劳工阶级。白领中产阶层包括专业技术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企业中低级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 Erikson & Goldthorpe,1992,转引自刘欣,2007)。

  西方对于中产阶层的研究经历了漫长的时间段,从最初资本主义开始萌芽,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其对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作为唯一的划分标准。到如今,西方社会进入工业化向后工业化的转型时期。学界对于中产阶层的划分手段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样。中产阶层的界定随着历史阶段和社会背景逐步发生变化,中产阶层的分析框架随着时代变迁也不断重写。由此可见,西方中产阶层研究史的起点并不是从一个有着成熟的市场体制的社会大背景出发,在不同时代背景下所做出的不同界定框架,值得借鉴和思考。

  如今,西方对于中产阶层的界定有着私人市场化极度发达,成熟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背景。阶级的划分是建立在工作细化,分工明确的科层制基础上的。这种成熟、纯正的市场化体制国家的社会结构与行政干预能力极大的中国特色市场体制有着相当大的差别。划分中国的中产阶层必须考虑中国特殊的国情,充分考虑到中国政府的影响力。由于中西方的历史阶段,体制建设和社会文化背景间存在极大的差别,中国中产阶层的构成也会呈现出很强的中国特色。

  第二节 中国学者对于中国中产阶层的界定。

  由于社会转型的特殊性,中国中产阶层依然处于萌芽阶段。所以,对于中国中产阶层概念的界定显得复杂和难以统一。依据维度的标准,本章把中国中产阶层的界定研究分为两个方面:

  一、单一维度的标准。

  周晓虹对于中产阶层的界定主要以职业作为主要的衡量指标,他指出新中产阶层具有两种特征:一是他们没有独立的财产。二是他们是米尔斯所说的从事脑力劳动的"白领",是普兰查斯所说的"非生产性的非体力劳动者".中国中产阶层的社会构成包括经理阶层、专业人员、销售人员和行政办公人员(周晓虹,2005)。

  这说明在周晓虹眼中的新中产阶层这一群体应该是从事非体力劳动的受雇者。职业是区分中产阶层与其他阶层最重要的指标。

  李春玲在对中国中产阶层研究中,引用了萧新煌和苏耀昌的六分类阶级分类框架。阶级划分总共有六个分类:企业主阶级、新中产阶级、老中产阶级、边缘中产阶级以及农民阶级。这种分类以职业为基本分类标准,结合雇佣状态对阶级进行划分(李春玲,2008)。萧新煌和苏耀昌这一六分类阶级分类框架是在对东亚地区中产阶层研究背景下的划分,东亚社会与中国社会背景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国家强大的干预力量。引用与我国社会背景相似性较强的东亚中产阶层研究成果,不失为一种可行性策略。

  二、多维度的标准。

  刘欣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提出以公共权力、资产控制权和技术资本三个标准来划分中国城市阶层地位。刘欣认为公共权力和市场能力是决定阶层划分的基础,并且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权力的影响力要高于市场能力对于阶层划分的影响力。并且在中产阶层的划分中,根据其所享有的公共权力、资产控制权和技术资本的相对量划分出中产上层和中产下层(刘欣,2007)。刘欣对于中产阶层的划分充分考虑到行政权力这一要素,这是其划定标准创新之处。公共权力这一指标在中国中产阶层的划分中的特殊性、重要性不言而喻。

  李培林和张翼对于中产阶层的界定,选用了收入、职业和教育这三个维度。

  对于中产阶层界定有三个标准:1、收入标准。李培林和张翼选择范围在平均收入之上到平均收入 2.5 倍之间这一段为中等收入层。2、职业标准。各种领取薪金的,具有一定管理权限或技术水平的非体力劳动者定义为职业中产。3、教育标准。符合教育中产标准的人群界定为大专和大学本科阶段及以上教育文凭的人员。在设置这三个标准后,李培林和张翼把符合三个标准称为核心中产阶层,符合两个标准的称为半核心中产阶层,符合一个标准的成为边缘中产阶层(李培林、张翼,2008)。李培林和张翼对于中产阶层的划分非常细致,不仅划定了中产阶层与其他阶层的界限,还为中产阶层内部的分层确定了细致的标准。

  除了李培林和张翼采用收入、职业和教育这三个指标为划分标准外,李春玲在其对于中产阶层消费研究中也采用这一界定标准。不过其界定方法比较概括,界定线的划分不如李培林和张翼细致。李春玲认为符合从事白领工作,具有中等或以上文化水平,并且收入高于当地人均收入水平的人群为中产阶层(李春玲,2011)。

  对于中国中产阶层的界定,学界存在着比较大的差异。但是总的来说,界定指标总是围绕着职业、收入、教育等维度进行展开。而且对于中国中产阶层的界定标准经常是围绕着学者的研究方向而定,比如李春玲在研究中产阶层的政治态度时,使用的是以职业为基本分类标准,结合雇佣状态的划分方法(李春玲,2011)。但是在研究中产阶层的消费时,使用的却是收入、职业和教育这三个维度界定指标。总而言之,学界对于中国中产阶层的界定,主要是围绕着几个关键维度,根据其研究内容和方向进行适当选择和增减的方法。

  第三章 不同领域的学者对奢侈品的界定

  "奢侈品"这一名词对于消费者来说并没陌生。通过电视广告、报刊、网络等传播工具,消费者对于各大奢侈品牌都有一定的认识,比如众所周知的一线服装奢侈品牌路易·威登、迪奥、古驰等,一线化妆品奢侈品牌兰蔻、雅诗兰黛等。

  但是奢侈品到底是什么?难道就是人们脑海中一个个品牌名称吗?本章将对各位学者关于奢侈品的界定进行梳理和归纳。

  奢侈品的含义是由不同社会、社会结构、社会文化内涵以及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奢侈品不仅具有经济和物质上的内涵,在文化和审美方面也有一定的意义。

  因此,由于其复杂性和矛盾性,很难对其下一个明确的定义。

  奢侈品在国际上被定义为一种超出人们生存与发展需要范围的,具有独特、稀缺、珍奇等特点的消费品,又称为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在经济学角度上讲,指的是价值/品质关系比值最高的产品。一般的经济学教材中,通常把奢侈品定义为收入弹性系数大于1的商品(李建、唐五湘,2003)。奢侈品在社会学角度上讲,指的是为满足一定阶层的人的欲望而产生的产品。管理学研究奢侈品则是以奢侈品管理为目的,将奢侈品的定义视为具有如下所列性质的集合:"奢侈品是经过精致加工的商品;高价格和高品质是奢侈品的根本特征;具备独特性和稀缺性;奢侈品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具有炫耀性;奢侈品一定产自特定的地域;反映特殊的文化和历史传承(贾小军、聂锐、李燕,2007)。"虽然对于奢侈品的界定如此繁多,但是学术界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从上述学者的界定中,可以发现奢侈品一定是好的、贵的、非必需的。但是在实证研究中如何判定一种商品为奢侈品呢?

  吴红梅在《基于奢侈度的奢侈品定义及管理研究》一文中曾探讨如何在量化的实证研究层面上探讨奢侈品的定义问题,不过作者主要借用了经济学意义上奢侈品的定义,得出基于奢侈度的奢侈品公式,即奢侈度=价格/功能性价值,由此确定了奢侈度的分界值,通过分界值判断商品是否为奢侈品。作者虽然确立量化指标,但是从作者的问卷调查中可以知道,功能性价值这一变量是通过被访者自我评估而获得。所以,客观的奢侈度指标仍是建立在消费者自我定义和认同的基础上(吴红梅,2011)。

  经济学领域试图以精确的计算,客观地界定奢侈品,管理学则归纳了许多奢侈品的性质加以堆砌,试图以片面化、碎片化的形容词勾勒出奢侈品一个整体性的定义。而社会学则是从欲望和需求的分析中给出了奢侈品的界定方法。

  研究奢侈品消费的学者有很多,但是对奢侈品定义进行相关研究的文章却很少。研究奢侈品消费的著名学者桑巴特曾在《奢侈与资本主义》这一名作中对奢侈进行相关的辨析,"奢侈是任何超出必要开支的花费(桑巴特,1922:86)。"围绕这一论断,桑巴特认为奢侈品以"精制品"为典型。"精制"就是对产品进行普通用途的加工之外的任何加工。通常,精制的对象既包括原材料也包括产品外观(桑巴特,1922:87)。"桑巴特对于奢侈品的定义还是含糊不清的,必要的开支如何界定?对于每个消费者来说必要开支的数目并不一致。桑巴特对于奢侈品的界定很难运用到量化的研究中。

  除了桑巴特的研究外,其他学者对于奢侈品界定多是从需求和欲望层面分析,Kapferer 给出了"奢侈品"一词的符号学解释,奢侈品提供的不仅是纯粹的物品,他们是高品位的代名词。克里斯托弗?贝里认为奢侈品必须满足人们的基本需求,而且必须具有昂贵、独有、稀有的特征。Simon Nyeck 进一步分析认为奢侈品的定义应涉及到生活方式或存在的方式,涉及到愉悦和欲望(转引自贾小军、聂锐、李燕,2007)。

  综上所述,有关奢侈品定义的相关研究非常少,大多数研究所描述的形容词都是要根据消费者自我感觉进行判断。经济学虽然曾试图在量化的实证研究层面上探讨奢侈品的定义问题,但是最终奢侈品的奢侈度仍要依靠消费者自我评估和认知,不同人对不同奢侈品的奢侈度有着不同的判断,所能得出的客观标准也只是个人感知的综合。 因此,本文为了力图客观地判断消费者所购买的商品是否为奢侈品,在实证研究中参考了全球最大的奢侈品研究与管理组织"世界奢侈品协会"公开发布的 2010 年和 2011 年全球奢侈品牌榜单,以及"OnlyLady 女人志"网站的奢侈品品牌大全,以此对每位受访者所回答的奢侈品品牌名称进行辨析,最终获得 "您最近是否从事奢侈品消费?"和"最近购买的奢侈品是否是真正的奢侈品?"两个二项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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