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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两者的关系探究

来源:高等教育研究学报 作者:吕云峰.
发布于:2020-03-26 共5912字

  摘    要: 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在现实中,既存在重教育轻训练的错误现象,也存在违背教育本质规律、以训练取代教育的不正确做法。厘清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的关系、发挥教育与训练在人才培养上的合力,一要对军事教育合理定位,实现“适应”与“引领”的统一;二要院校与部队合力培育人才,建立军事人才全程培训机制;三要大力发展军事职业教育,将教育与训练更好地融为一体。

  关键词: 军事教育; 军事训练; 关系;

  Abstract: Military education and military training are two concepts which are connected and yet different. There exist phenomena of emphasizing education over training and replacing education with training, which are both improper and violate the law of education. To properly understand the relation between military education and military training and to bring the joint force of education and training into full play,it is necessary to appropriately position the role of military education and unify“adaption”and“lead”. It is also important to cultivate talents with the joint efforts of military academies and army forces and form a training mechanism of cultivating military talents the whole course. Equally meaningful is to greatly promote military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integrate education with training.

  Keyword: military education; military training; relation;

  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是培养军事人才、提高军队战斗力的两个基本途径和重要环节,两者相辅相成、互为依托,构成了军事教育训练这一事物的基本内涵。然而近年来,在两者关系上却出现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导致人们认识存在一定的混乱,以致出现重教育轻训练或以训练取代教育的现象。为此,必须认真辨析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的关系,正本清源,澄清一些模糊认识,防止在实践中出现偏差。

  一、概念辨析

  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的概念纠葛,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20世纪90年代之前,“军事教育”作为属概念,统揽军队的教育和训练,并成为学科的名称;20世纪90年代之后,“军事教育训练”这一概念逐渐出现在人们的视野,军事学学科体系调整之后,其作为学科的名称正式确定下来;2011年之后,相关概念和学科的名称又发生了新的变化,即用“军事训练”取代“军事教育训练”,并成为新的学科名称。以上事实说明,人们在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的关系上是何等纠结和莫衷一是,从而导致认识上的模糊并不奇怪。但是,无论相关概念和学科名称如何变化,军事教育和军事训练作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和事物,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军事教育是军事领域最古老、最常用的概念之一。关于“军事”这个词,尽管各种版本的辞书有不同的解释,但大都包括两种含义:一是指武装斗争,二是指军队。因此,军事教育必然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界定方法——前者指向武装斗争,后者指向军队和军人。

  从广义层面理解,军事教育是与武装斗争相关联的产物。它不是伴随军队的产生而形成的,更不是军队院校的产物,而是在军队和军队院校产生之前就早已存在。张振华教授主编的《军事教育史》研究认为:“中国的军事教育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产生于奴隶制社会的夏朝”[1]。关于军事教育的这一特点,在顾明远教授主编的《教育大辞典》中也有明确的界定:军事教育是“为武装斗争而进行的各种教育活动的统称”[2]851。因此,概括起来说,军事教育是武装斗争的产物,是所有为适应武装斗争需要、取得战争胜利而进行的教育训练活动的统称。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了武装斗争,就有了军事教育这个事物。军事教育的主体不是一个,而是两个,既包括军人和军人集体,也包括普通民众。
 

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两者的关系探究
 

  从狭义层面理解,军事教育则是与军事训练相对应的概念。在我国的各种辞书中,教育和训练是有区别的。教育大都指培养人的活动,是对人施加影响的有意义活动的统称,带有较强的理论和认知色彩。如《教育大辞典》对教育的解释是“传递社会生活经验并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训练则是专指对人的行为、技能、能力的规训活动,大都作为教育的下位概念,具有较强的实践和行为特色。如《教育大辞典》对训练的解释是“教育的基本方法,对培养技能、能力、意志、行为方式和习惯具有特殊功能”[2]1843。对此,国外也有类似的看法。如美国《国防部军语及相关术语词典》将军事教育定义为“在有助于增长战争科学和战争艺术知识的学科中,对单个人员的系统教学”,而军事训练则有两种解释,一是“旨在提高人员履行具体的军事职责和任务的能力的教学活动”,二是“一个或多个军事单位为提高他们的战备水平而进行的演习”[3]。当然,狭义的军事教育也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不仅包括院校教育,也包括部队(含预备役部队)的军事教育,但其主体是军队院校教育。

  根据上面的分析,并结合当前军事领域的实践,可以推论出:军事教育指的是以培养军事人才为核心,旨在增进人的军事知识、培养人的军事能力的活动。军事训练则是以提高作战能力为核心,对军人个体和军人集体进行的各种军事规训活动的统称。若论两者的区别:前者既针对军人也针对国民,后者主要针对现役和预备役军人;前者以培养个体素质为主,后者以提高集体作战能力为主;前者主要由院校组织实施,后者主要由部队组织实施;前者是对人施加影响的有意义活动的统称,后者是专指对人的行为、技能、能力的规训活动;前者多指知识传授和基本能力培养的活动,后者多指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形成的活动;前者带有较强的理论和认知色彩,后者具有较突出的实践特色。另外,在行为实践上,教育和训练也是有区别的:训练关注的是部队整体战斗力,教育更关注学员个体素质发展;训练讲究现实性和实用性,院校还要注重理论性和发展性;训练关注官兵的实际作战能力,教育更注重人的基本品质发展。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教育和训练具有不同的性质和特点,两者都是培养合格军事人才、提高部队战斗力的重要途径,既有相对独立性,也有相互交叉性和依存性,无论用教育统揽训练,还是用训练统揽教育,都是不科学的。“面向战场、面向部队”,这是对军事教育和军事训练共同的要求,两者必须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实现这两个“面向”。

  二、现实境遇

  长期以来,由于对军事教育和军事训练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认识不清,加之缺乏权威性的解释,致使人们在认识上屡屡发生错位,在实践中更是出现了种种违背事物本质和科学规律的现象。对于这些现象和问题,我们必须加以正视。

  从军队院校方面来看,由于传统理念重教育、轻训练的错误倾向,加之教育的性质和特点所限,院校教育始终难以与部队建设和训练融为一体,在体现自身价值和满足部队需要两个方面无所适从。在教育理念上,时而强调自身的独立性和特殊性,对来自部队的需求缺乏重视,时而片面迎合部队的现实需要,提出院校教育与部队训练“无缝对接”和“院校教育部队化”的错误认识[4],违背人才培养的客观规律;在教育实践上,时而强调理论教学的价值,导致理论与实际脱节,时而强调实践教学的作用,试图用训练实践取代院校教育。其结果,院校教育表面上轰轰烈烈、改革不断,但却在无形中逐渐失去部队的信任和院校存在的价值,导致院校教育被边缘化、依附化。

  从部队方面来说,由于缺乏对院校教育地位、作用和人才培养规律的正确认识,往往对院校教育提出超乎其能力的过高要求,把军队院校看成是“现成”军事人才的培养基地,忽视甚至认识不到自身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上教育和训练关系处理失当,存在以训练取代教育的现象,缺少持续的针对性的职业教育,导致官兵职业素质缺失、失去自我发展能力。同时,由于部队岗位紧张,干部、士官责任重、工作繁忙,工学矛盾突出,部队送学培养的积极性不高。

  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固然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其根本在于对军事教育和军事训练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对两者缺乏合理定位。一方面,军队院校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学历教育的束缚,过度强调其教育属性,忽视训练的职能,在加强理论性和学术性的同时,对部队建设和战争现实缺乏高度的关注。加之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落后,教员缺乏部队任职经历,忽视或无力满足部队越来越高的现实性要求,将自己束缚在狭窄的学术视野中,致使其广受诟病;另一方面,我们把军队院校教育视为军事人才培养的唯一途径,试图以院校教育包办人才培养的全部任务,院校管训,部队管用,训用“两张皮”。部队由于认识不足和能力受限,只是对院校教育提出要求,忽视自身在军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缺乏对军事人才职业素质的持续“锻造”和加速发展。从而,院校教育和部队训练渐行渐远、隔阂严重,军事人才素质存在严重“断档”、失去持续发展能力。

  三、实践出路

  理顺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的关系,充分发挥其各自的职能,不仅要从理论上澄清认识,更重要的是付诸实践,解决军事教育训练领域的现实问题。其中,重要的是如下几个方面:

  (一)对军事教育合理定位,实现“适应”与“引领”的统一

  既然军事教育和军事训练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方面,两者既有联系,也有相对的独立性,因此不能有主次之分,不能简单地说谁为谁服务。对军事教育来说,既要努力适应军队建设和军事训练的需要,也要引领军队建设和军事训练的发展方向。

  首先,军事教育要努力适应军队建设和军事训练的需要。一是军事教育作为军事人才培养的活动,是为军队建设和战争服务的,因此必须坚持面向部队、面向战场的指导思想,不仅要奠定学员扎实的素质基础,还要大力培养和提高学员的岗位任职能力,尽力缩短理论与实践的距离,使培养的学员能很好地适应部队的需要;二是军队院校要注重对部队训练的研究,切实搞清楚部队训练的特点和规律,将部队训练中好的做法和经验移植到院校,通过理论和实践的“嫁接”,提高学员对部队训练实践的适应性、满足部队训练的需要。

  其次,院校教育要贴近实战、努力缩短理论与实战的距离。为了培养满足部队建设和战争需要的合格人才,院校既要搞教学,也要从事训练,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何使教学和训练贴近实战,却是长期以来一个难解的课题。近年来,随着“实战化训练”理念的提出,院校也出现了“实战化教学”的热潮。但“实战化教学”含义绝不等同于“实战化训练”,不是将“实战化训练”移入院校教学,更不是“在实战中教学”[5],而是通过研究未来战争制胜机理、改革传统课程设置和教学模式,使院校教学和训练满足实战的要求。

  再次,院校教育要引领军队建设和军事训练的发展方向。一是院校教育要坚持用先进军事文化武装学员头脑,保持教育的先进性、纯洁性和适度超前性。院校培养的学员,既要适应部队岗位任职的需要,也要走在部队前列,以自身的先进性引领部队建设和发展;二是院校教育不仅要继承部队训练的优良传统、吸取部队训练的先进经验,还要研究和创造先进军事文化,代表军事文化的发展方向,用先进军事文化引领部队的发展。这既是院校教育的优势,也是院校教育的重要职能之一。

  (二)院校与部队合力培育人才,建立军事人才全程培训机制

  院校和部队虽有各自的任务分工,但培养军事人才是两者的共同责任,必须建立“军事人才全程培训机制”——这是近年来我军教育训练新的理念之一。

  首先,院校和部队要合力培育人才,建立完善的“联教联训”机制。近年来,联教联训已成为军队院校的热门话题和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但是,许多人对“联教联训”的含义理解过于狭窄,仅仅看作是院校和部队共享训练资源、实行联合训练。实际上,联教联训即“联合教学”“联合训练”,其目的是充分发挥院校和部队在人才培养上的优势,将院校和部队结合为整体,搞好分工合作,实现军事人才的全程培养。显然,联教联训绝不是共享资源这样简单的事情,而是一项涉及教育训练体制的深层次改革。

  其次,部队不仅要合理使用人才,还要尊重人才培养规律,对院校培养的人才进行“深加工”,解决院校和部队的“接口”问题。实践证明,真正的军事人才不是院校单方面能够培养出来的。如果把院校教育比喻为打造“毛坯”,部队训练实践则是“淬火”过程,部队一定不能忽视自己在人才培养上应承担的责任。现在,不少部队在人才培养上主动作为,不仅协助院校参与人才培养过程,而且对院校培养的人才进行再培训、再加工,取得了显着的成效,这一做法值得肯定和推广。

  再次,要从改革院校和训练机构结构体系入手,实现军事教育和训练体系的深度融合。世界主要国家军队建设的经验之一,是在编制体制上实现院校和部队、训练机构融合,联合培养军事人才。例如,美军的兵种院校很少单独组建,而是设在大型兵营和军事基地,与部队和训练机构形成整体。其他西方国家也有类似的做法。未来,我军可根据各院校的地域条件,打破建制,成立若干集院校、部队、训练机构于一身的大型军事训练中心,破解体制编制的障碍,在人才培养上真正形成合力,把我军的教育和训练推向新的高度。

  (三)大力发展军事职业教育,将教育与训练更好地融为一体

  随着军事教育训练的深入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我军提出了“军事职业教育”这一概念,将其作为三位一体新型军事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军事职业教育也是军事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新生事物的出现,对于处理好教育与训练的关系提供了更好的契机。

  首先,要正确理解军事职业教育的概念,处理好与院校教育、部队训练的关系。三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军事职业教育”,不同于人们传统的理解,特指官兵在部队任职期间进行,主要由部队组织实施,针对职业岗位需要,以促进官兵职业素质发展为目的的在职、在岗教育[6]。它既不同于军队院校教育,是独立于院校教育之外的另一教育领域,也不同于部队训练,属于教育活动而非训练活动。因此,我们不能仅仅把军事职业教育看作为院校教育、部队训练的扩展和补充,也不能简单看作为继续教育,而要看到它的实质,即针对职业岗位进行的以提高官兵职业素质为目的的在职、在岗教育活动。

  其次,要完善军事职业教育体系,建立按需培训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教育机制。军事职业教育作为独立于院校教育之外的在职、在岗教育,可以分为三类:一是针对岗位任职能力提升进行的针对性教育,二是针对部队现实需求进行的专题性教育,三是为满足官兵个人发展需求进行的拓展性教育。因此,完善军事职业教育体系,必须建立按需培训与自我发展相结合的教育机制。一要实行与院校教育联合,弥补院校教育的不足;二要明确部队(主要指建制单位,包括机关和院校)的教育职责,切实发挥部队在军事职业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三要建立完善的领导管理体制和教育组织机构,将军事职业教育真正落到实处;四要大力拓展教育途径和渠道,满足部队官兵自我发展的需要,最大限度调动和发挥官兵的教育积极性、主动性。

  参考文献

  [1] 薛连璧,张振华.中国军事教育史[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1991:3.
  [2] 顾明远.教育大辞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
  [3] 姚羽.美国军种军官学校研究[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14:6.
  [4] 许远利.客观认识院校教育与部队训练的差异[J].中国军事教育,2013(2):7.
  [5] 朱江,朱富进,王媛媛.军队院校“实战化教学”基本概念辨析[J].中国军事教育,2017(1):70.
  [6] 吕云峰.推进军事职业教育发展,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J].现代军事教育,2017(4):38.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联合作战学院
原文出处:吕云峰.军事教育与军事训练关系论辩[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9,42(04):41-44+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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