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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民兵军事训练质量的几点措施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5-13 共2080字
摘要

  民兵军事训练是民兵遂行任务能力生成的基本途径,长期以来人员集中难、保障设施缺、重点不突出、周期跨度长等矛盾困难直接制约了民兵军事训练健康发展,新形势下必须着眼使命任务,深化调整改革,提高民兵军事训练质量。

  切实理清训练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搞好新形势下民兵军事训练,必须着眼能打胜仗,将战斗力标准贯穿民兵军事训练过程,将作战能力指标具体到训练内容、条件、标准、考核之中,将现役部队“考、比、拉”训练向民兵训练拓展,通过在“真难严实”的环境下组织开展模拟对抗、实兵对抗训练,摔打锻炼队伍,提高实战能力;坚持信息主导,充分运用信息网络建设成果,加大电磁频谱、气象水文、信息防御分队等新型作战力量信息技术投入,积极构建练兵网络平台,开展网络防御、网上对抗,提高民兵军事训练信息增长点;深化军民融合,依托地方信息产业、地质测绘、水文气象、交通运输、工程建筑、医疗卫生等行业优势,最大限度挖掘利用军地通用、平战共用的资源,把民兵军事训练融入企(事)业单位生产科研当中,实现军事训练与经济增长双赢。

  合理安排训练周期和重点。现行民兵军事训练大纲规定,民兵重点应急分队、防空和军兵种专业分队每年安排1/3建制分队训练,地炮、通信、工兵、防化、侦察分队和对口专业分队每年安排1/4建制分队训练,各类分队一刀切、齐步走,重点不突出。而且,训练内容安排多而不精,单兵和入队训练就占了一半的时间,除去政治教育和动员总结,真正用于排以上协同训练的时间远远不够,与实战要求贴得不紧。必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分清主次、突出重点,把有限的资源用在刀刃上。调整训练周期。在训练总量不作较大增加的前提下,可将每年安排1/3或1/4建制分队轮训调整为每年按照1/3或1/4编组人员组织所有建制分队普训,其中干部骨干、关键岗位人员和专业难度较大的人员实行一年一个训练周期,其他人员实行三至四年一个训练周期,以少代多、减员增效,以重点突破带动训练水平整体跃升。突出重点分队。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不再靠人多冲锋陷阵、短兵相接取胜。随着我军军事战略指导调整、海上军事斗争准备加速推进、新型作战力量规模不断扩大,必须加大电磁频谱管控、网络防御、情报信息、高新装备维修等新型民兵分队训练投入。精训重点内容。紧紧围绕民兵队伍“支援保障打仗、参与反恐维稳、参加抢险救灾”三大职能任务,增强训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适当增加对口专业分队和新型分队专业技术训练内容,压缩基础课目训练内容;增大成建制协同训练比重,适度减少单兵和入队训练时间。

  科学确定组训方式。民兵分队种类多、数量大,各类分队专业不同、任务不同,训练需要的保障也不同,而缺装备、缺器材、缺场地、缺教员是民兵组训的普遍现象,许多专业训练难于在基层武装部、人武部、军分区开展,必须通过多种方式互补,以提高组训层次,使有限资源发挥最大效益。

  结合岗位自主训。坚持以日常工作岗位为依托、自主训练为重点,专业训练融入日常工作实践,基础训练纳入日常工作技能培训,让日常工作工具设备成为训练装备、日常工作过程成为训练过程,谋求日常工作与军事训练双赢。依托基地集中训。充分发挥民兵训练基地优势,省级训练基地主要负责新任职专武干部以及联合防空、情报侦察、通信保障、网络防护、装备维修等专业分队训练,军分区训练基地主要负责在职专武干部和工程抢修、伪装防护、防化救援、物资油料等专业分队训练,人武部训练基地主要负责应急、步兵、炮兵等分队训练,以及入队训练。挂钩结对帮带训。利用现役部队、军事院校和友邻单位训练资源优势,借才施教、借装练兵,采取“请进来教、走出去学、合起来练”等方式,进一步加大专业分队挂钩带训力度;积极开展军警民联训联演活动,通过模拟对抗、联训联演,在近似实战条件下锻炼提高民兵实战能力。考核评估督促训。建立完善民兵训练考核评估体系,在组织上由省军区系统单方考向军地联合考转变,在内容上由注重考单一对象、单一课题向全要素、全系统整体考转变,在方法上由静态考、人工评向动态考、人机结合评转变。

  建立完善约束机制。受长期和平环境影响和市场经济大潮冲击,许多适龄青年国防意识淡薄,不愿意参加民兵组织和接受军事训练。即使编入民兵组织,也想方设法拒绝或逃避军事训练。还有的民兵受经济利益驱使,对参加军事训练采取消极态度,召之不来、来则要钱、钱少不干。企(事)业单位为了追求高效益,每名员工都是定岗定位,工训矛盾突出,不放人参训。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约束机制,保障民兵军事训练有效落实。从经济上调动,制定出台与市场经济接轨、与企业效益挂钩、调动编兵单位参训积极性的优惠政策,如减免企业税费、给予一定奖励等,让出兵参训的单位在经济上不吃亏。从法律上制约,积极协调地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与《兵役法》《民兵工作条例》相配套、操作性较强的实施细则,对拒不参加民兵训练的编兵单位或民兵个人进行强制性处罚,强化编兵单位和民兵履行国防义务的自觉性。从舆论上引导,通过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积极参加军事训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参加民兵训练不积极或未完成年度训练任务的单位进行曝光,营造广大民兵踊跃参训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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