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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意义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7-06 共371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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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价值  
【绪论】恩格斯关于婚姻家庭伦理的成果研究绪论
【第一章】马克思主义婚姻家庭伦理观的理论来源 
【第二章】婚姻家庭伦理观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意义 
【第四章】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当代启示 
【结语/参考文献】恩格斯的婚姻与家庭伦理观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三章 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哲学基础和理论意义

  任何一种理论都有它的哲学基础。恩格斯在阐述其婚姻家庭伦理观时,无疑是秉持着唯物主义的观点的。无论是在论述婚姻家庭各个演变阶段还是在对资本主义社会婚姻家庭伦理进行批判地问题上,恩格斯始终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提出自己对婚姻家庭伦理的见解和展望。因而,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对于后人开展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节 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哲学基础

  在写《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第一版序言时,恩格斯就开宗明义地指出:“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

  恩格斯认为,在任何时代,人们的生活总会受到“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影响,而这两方面的都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因素。所以,在考察时要将“两种生产”理论融入婚姻家庭伦理的研究,避免只是单纯地论述家庭的发展过程。正是因为恩格斯将自己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置于历史唯物主义的背景进行研究,所以他的婚姻家庭伦理观才有着现实的基础,它们不是主观的、随意的产物,而是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和表述,伦理观念的确立与变更以事物的本质为前提,以事物的必然性为依据。

  正如恩格斯本人所说,他是用“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②恩格斯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将爱情、婚姻、家庭看成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重视婚姻家庭伦理在处理家庭关系中所起的作用,婚姻家庭关系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发展的,作为调整这种特殊社会关系的婚姻家庭伦理也必然会随之发展。从婚姻家庭伦理的产生和演变的历史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依据自然界的生物进化规律订立了禁止兄弟姊妹之间的婚配规则,而一夫一妻制之下禁止通奸的伦理规范是以社会经济发展到私有财产出现的社会事实为基础的。婚姻家庭的伦理规则随着人类社会从低级到高级、从野蛮向文明进化,因此恩格斯认为,一夫一妻制是“最伟大的道德进步”.恩格斯在他与马克思花费毕生精力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指导下研究和分析婚姻家庭伦理,为我们之后的研究奠定了扎实的理论基础。以婚姻家庭为起点来研究人类社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既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历史现实,也符合理论研究的逻辑。

  在恩格斯看来,婚姻家庭形式的不断变化产生了不同内容的婚姻家庭伦理,而婚姻家庭的发展演变基本上是同社会生产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相适应的的。恩格斯正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基础之上,我们梳理出了一条脉络清晰的婚姻家庭伦理发展史。恩格斯丰富和发展摩尔根关于婚姻家庭发展历程的研究,阐述婚姻家庭存在过的几种主要形式,大体上与人类发展的三个主要阶段相适应:“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专偶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①这三种不同的婚姻家庭形式,有着各自不同的风俗和禁忌,而真正的婚姻家庭关系的产生也正是由于这些具体的社会规范对两性关系性生活的限制。

  第二节 恩格斯婚姻家庭伦理观的理论意义

  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作为马克思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变革了人类婚姻家庭伦理观念,并且正慢慢渗透进被视为社会细胞的寻常百姓家庭。一百多年过去了,我们仍能感受到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思想所闪耀的熠熠光辉,它的历史地位与价值是不容忽视且不可撼动的。

  一、对唯物史观“两种生产”理论的充实

  恩格斯在研究婚姻家庭伦理问题时,并不是脱离社会现实的,恰恰是将社会生产方式的现状与发展走向与家庭结构的变革和伦理演进相结合进行系统探究,才得出了符合历史发展的、科学的理论成果。在“两种生产”理论构架中论述婚姻家庭伦理思想,正是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次重大突破。

  人类社会经历了从蒙昧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恩格斯认为,在这一过程中,家庭这一结构形式,不论是对于社会物质资料生产还是人类自身的生产,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形式的演进伴随着婚姻家庭伦理的改变,每一次变革都是人类社会文明的一大进步,直至后来,我们逐渐用家庭结构的演进作为物质资料生产和人类自身生产的阶段性发展的标志。所以,婚姻家庭伦理的演进和发展的原因,在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过程中都有迹可循。早期婚姻家庭形式如群婚家庭、对偶制家庭以及普纳路亚家庭皆以自然本能为基础,而在私有制条件下产生的一夫一妻制家庭却是以财产关系为基础的,尽管有着形式、结构等多方面的不同,限制和决定每种形式婚姻家庭伦理规范的却都是各自时代的社会生产力及生产方式。诚然,婚姻家庭伦理规范也不全然只是社会生产方式的无生命的产物,婚姻家庭的发展包括伦理规范的变化对社会发展同样具有反作用。“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内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着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限制,社会制度就愈是在较大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①由此可见,婚姻家庭伦理规范的这种反作用也是通过两种生产直接表现出来的。可以说,在这一领域对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两种生产”理论的系统论述和全面阐释,是恩格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独特贡献。

  二、对马克思婚姻家庭伦理思想的完善

  在《家庭、所有制和国家起源》的序言中,有这样一段话“以下各章,在某种程度上是执行遗言。不是别人,正是卡尔·马克思曾打算联系着他的-在某种限度内我可以说是我们两人的--唯物主义的历史研究所得出的结论来阐述摩尔根的研究成果,并且只是这样来阐明这些成果的全部意义。 只能稍稍补偿我的亡友未能完成的工作。不过,我手中有他写在摩尔根一书的详细摘要中的批语,这些批语我在本书中有关的地方就加以抄录。”

  因此,恩格斯的很多婚姻家庭伦理思想既是对马克思的《<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的观点整理,同时也是对这些内容的超越发展。在马克思晚年研读摩尔根《古代社会》时,他并未过多参考与吸收其他社会学家、人类学家的相关研究理论,也未将个人观点进行展开叙述加以系统完善,提及未来社会的婚姻家庭伦理形式,也只是简单说到“关于现代的专偶家庭:它正如过去的情形一样,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

  那么,家庭伦理形式如何发展,向什么方向发展等等这些问题,马克思并未给出明确答案。在《家庭、所有制和国家起源》这一婚姻家庭研究着作中,我们可以看到,恩格斯显然打破了这种局面,他广泛吸收和借鉴前人的优秀研究成果,不仅完整阐述了马克思的基本观点,还在这一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对未来婚姻家庭伦理的美好展望。所以说,恩格斯关于婚姻家庭伦理的研究远超前人,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婚姻家庭伦理理论,对人类婚姻家庭伦理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对人类婚姻家庭伦理观的变革

  恩格斯所生活的时代正是资本主义的上升阶段,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崛起,市场竞争更是异常激烈,这使得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也极为恶化,在当时,一夫一妻制虽然已经在广大社会范围内被接收并且被当时的法律所认可保护,但是通奸和卖淫作为那个时代的一夫一妻制的补充仍然存在,“买卖婚姻的形式正在消失,但它的实质却在越来越大的范围内实现,以致不仅对妇女,而且对男子都规定了价格,而且不是根据他们的个人品质,而是根据他们的财产来规定格的。”③由此可见,婚姻关系中本应起主导作用的爱情因素被利益关系所掩盖,而原本正常的人性与本质渐渐被压抑、扭曲。妻子被要求恪守贞操,严格遵守一夫制,丈夫事实上的多妻行为却可以被普遍接受,这就是一种不平等,但是人们又似乎对于这种不平等的家庭伦理关系已经麻木,异化的婚姻道德伦理观反过来支配了人本身。

  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研究正是立足于上述现实情况,他潜心致力于消除这种扭曲了的资本主义婚姻家庭伦理观,带领人们脱离这场被异化的苦难。通过社会考察、相关文献研究,并结合自己的观点,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婚姻家庭伦理观念最主要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及其造成的财产关系。只有消灭了资本主义财产关系,“一夫一妻制却会非常肯定地失掉它因起源于财产关系而被烙上的特征。”

  如此一来,不论是结婚还是离婚,经济利益关系都将被排除在考虑因素之外。所以男子因为“经济统治”所形成的简单的后果即婚姻统治,也会自然而然地随着前者的消失而消失,平等的婚姻家庭伦理关系进而确立。恩格斯的婚姻家庭伦理观研究揭下了资产阶级婚姻家庭的伪善面目,为处于迷茫的资本主义时代的婚姻家庭伦理指明的方向,对人们追求自由和谐的婚姻、建立幸福家庭起了极大的借鉴和鼓舞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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