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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反腐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来源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7-01-17 共62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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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和思想来源

  2.1 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形成的时代背景。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历史发展阶段,党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考验。从国际环境考虑,冷战局面逐渐结束,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对我国而言,机遇和挑战并存;从国内背景考虑,十年"文革"动乱后,在国内政治、经济、文化遭受巨大损失。邓小平反腐倡廉的思想就是在世情、国情如此复杂的背景下形成的。

  2.1.1 国际环境的变化。

  二战以后,国际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决定了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不得不重新审视反腐倡廉新局面,制定反腐倡廉新举措以迎接机遇和挑战。世界多极化趋势不断增强,相对宽松的国际环境也让世界不同国家之间联系日益紧密,同时,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对当代经济、社会、生活面貌产生了深刻影响。在复杂的国际间激烈竞争环境中,我国不仅要面对着资本主义国家"西化"、"分化"的危险,而且还要面对西方发达国家推行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的巨大压力。

  邓小平依据国际形势的发展以及世界基本矛盾的发展变化,积极地把握住时代发展的脉搏,以伟大领袖的洞察力和判断力科学地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状况和国际时代的特点,深刻认识到所处的国际环境、面临的主要任务都是前所未有的,必然需要全党齐心协力,共同抵御西方资产阶级腐化思想的侵蚀,坚定意志,抵抗国际不良思潮的影响,保持共产党员的优良本色,不能迷失方向。针对这一要求,邓小平及时作出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新部署,以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

  2.1.2 国内形势的变化。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党的廉政建设面临着拨乱反正的重要任务。

  一方面要将"文化大革命"中遭受破坏的党的组织、制度和优良传统恢复起来,使之走上正轨;另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途径和方法,加强党的反腐倡廉建设,使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需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工作完成,我国社会主义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反腐倡廉建设也进入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注重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新时期,与此同时,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也发生了历史转折,全会提出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纲领,使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发生了不同于以往的根本性的变化。

  然而,伴随改革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的同时,资产阶级腐化思想侵入我国,由于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以及各项机制不完善,社会领域中出现大量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倾向。腐败现象呈现出不同于以往任何时期的新特点,主要表现在:极少数领导干部搞特殊化等腐败行为,是以解决个人的某些具体问题为目的;索贿受贿以实物形态为主;腐败发生的环节主要在主管进出口业务及计划、物资部门;腐败者多为党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

  这一时期的腐败也越来越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腐败开始进入共和国历史上的新一轮上升期,已经比"三反"、"五反"时期严重的多,反腐倡廉建设迫在眉睫。

  在这一时期,我国正在经历一个艰难的且不彻底的经济体制转换过程,这种不彻底表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立,计划经济体制在某些领域还发挥着作用,这就决定了腐败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中国共产党迎来了反腐倡廉建设最关键也是最困难的时期,一旦处理不当,势必会破坏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影响社会主义人民政权的稳定,甚至亡党亡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极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外,还为一些投机倒把、不正当竞争、以权谋私的行为提供了机会,腐败现象呈现出的高发、多发、易发的特点,中国共产党必须要坚定地开展反腐败斗争,这场战争的胜利与否势必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

  2.2 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形成的思想来源。

  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立足和服务于中国反腐倡廉的环境与实践,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为指导,重视吸收古今中外反腐倡廉思想的合理成分。

  2.2.1 理论基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反腐倡廉的思想。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反腐倡廉的思想是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形成的理论基石。

  从实践与认识的辩证关系看,实践是认识产生的基础,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既有对前人思想经验的继承,又有在新的实践经验基础上的发展,其形成过程体现了实践和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

  第一,私有制和剥削阶级是腐败产生的根源。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经济私有制和剥削阶级的存在是腐败产生的根源,腐败现象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而生的社会现象,在阶级社会无法根除,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能最终消灭。马克思、恩格斯在论述腐败产生根源的同时,也指出了消灭私有制是消除腐败的途径。同时在《法兰西内战》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消灭私有制,打碎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政权,才能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现象。国家作为阶级分化的产物,一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只不过是加剧了社会的腐败。通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分析,马克思、恩格斯得出结论,认为"高高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国家政权,实际上正是这个社会的莫大耻辱,是一切龌龊事物的温床".

  为了铲除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列宁深刻地分析了其产生的根本原因。

  列宁认为十月革命后,苏维埃党内残存着一批旧的公职人员,他们具有长期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行贿受贿、办事拖沓的恶习,列宁在接下来的革命岁月中随着认识逐渐发展,认为俄国小生产者的分散性和散漫性、生产力水平低下、文化发展滞后、民众民主意识薄弱,是官僚主义滋生蔓延的社会根源。列宁在晚年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经验,认识到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产生的根源与俄国政治体制的缺陷以及民主法制不健全有关,他认为在战争年代党不得不实行高度集中的领导体制,采取绝对服从的命令式领导方法,这些习惯在革命胜利后很容易演变成官僚主义的作风。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实践过程中,从思想上、经济上、生活上划分了腐败的界限,他认为腐化变质、贪污受贿、挥霍浪费都是腐败的表现形式。毛泽东对腐败现象的产生根源进行分析时,侧重于非无产阶级思想特别是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对党的影响,在毛泽东看来,"官僚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工作作风"是贪污和浪费现象产生的根本原因,所以毛泽东对由官僚主义、骄傲自满、贪污腐化以及消极作风产生的腐败现象深恶痛绝,把这些官僚主义和军阀主义比作"灰尘",所以他采取了严厉措施惩治腐败。

  第二,建设无产阶级廉洁政权。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要防止权力腐败现象发生就必须打碎旧的国家工作机器,建立无产阶级政党,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人民当家作主的无产阶级新政权,对社会经济关系进行革命改造,废除私有制,消除权力异化,进而实现国家的消亡。为了建设廉洁高效的无产阶级政权,人民必须要从资本主义国家中夺回属于自己的权力,以及巨大的物质和精神财富,成为国家的主人,拥有属于自己的政治权利,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从而更好地建设国家。由人民建立起来的新型政权的根本职能就是为人民服务,彻底担负起政治、经济、社会职能,把人民的利益作为国家的根本利益。作为无产阶级政权代表的巴黎公社就很好地做到把权力回归人民,人民所拥有的罢免权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形成了监督和制约,有效地抑制了腐败的产生,铲除了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土壤。

  列宁在领导苏维埃政权进行反腐倡廉建设的过程中,也把建设无产阶级廉洁政权作为治理和防治腐败现象的途径,为了建立"廉价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要措施,他号召和提倡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发扬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作风,坚决降低薪金标准。

  列宁要求党员干部要坚持义务劳动,节省教育成本,在接受教育的同时又节省了政府执政资源和成本,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树立勤俭朴素的价值观,切实从思想上杜绝国家公职人员妄图依靠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他还提倡精简管理机构和完善管理体制,避免无谓冗长的会议,努力提高公职人员的工作效率,克服党内和苏维埃政权机关中的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

  第三,社会公仆是共产党员的本质属性。

  1848 年,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谋利,它的理论和实践就是为了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无产阶级机关公职人员必须把为人民谋利作为自己的价值追求,把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职业操守,所以社会公仆是共产党员的本质属性。马克思恩格斯提出"社会公仆"理论要通过政治上废除资产阶级官僚制度,实行普选制、监督制和罢免制,经济上公职人员与工人同薪酬的措施来实现,防止公仆变成"私仆",让权力回归人民,这样能够有效地防止国家政权滋生腐败。

  列宁在领导苏维埃政党进行反腐倡廉建设时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公仆"思想作为指导思想,利用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增进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等措施来明确党员职责,牢固树立社会公仆意识,在实践活动中践行公仆理念。列宁认为无产阶级政权要调动人民群众充分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强化人民监督权,建立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监督和制约,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异化,防止社会公仆蜕变为"官老爷".

  为实现马克思主义社会公仆思想在中国的新发展,毛泽东结合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积累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为人民服务"思想,这一思想不仅体现了无产阶级的先进性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宗旨,而且对于建设和巩固人民政权具有重大作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人民服务"思想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论在任何时候处理和解决任何问题,制定任何方针、政策,都要站在维护人民利益的角度上,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

  第四,把民主监督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

  马克思恩格斯十分注重加强无产阶级政党建设,通过发扬党内民主来防止权力异化。在制定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就明确规定,同盟的各级领导机构必须由民主选举产生,并可以随时撤换。同时,应当在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党内民主讨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现党内人人平等,反对任何形式的个人权威。他还强调要发挥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

  列宁十分注重将民主监督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注重发挥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在列宁看来,人民群众的意见是极其宝贵的,人民群众除了可以行使罢免权外,群众参与工作制度和信访接待制度也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的顺利行使。为了防止党员滥用权力,列宁还成立党内专门机构--监察委员会来监督权力运行,此外,列宁要求工农检察院和中央监察委员会要注重发挥报刊等舆论监督的作用,并且把加强舆论监督写进党纲草案,以此来保障揭露和批判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顺利开展。

  毛泽东在加强民主监督方面继承了列宁注重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思想,并且创造性地提出政治协商会议是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并上升为政治制度,在反腐倡廉实践中将民主监督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根本对策。毛泽东十分强调民主,并对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进行了深入论述,涉及的民主内容包括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认为民主和监督在本质上都是防止权力的过度膨胀,他不仅阐述了监督的重要性,还对监督的对象、方法和依靠力量等进行了系统论述,为邓小平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法。

  2.2.2 历史继承:中国传统反腐倡廉理论。

  中国传统封建社会数千年的反腐倡廉实践形成了中国传统反腐倡廉理论,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成果。中国传统社会反腐倡廉坚持"以礼为体、以法为用"的指导思想,决定了反腐倡廉机制的基本走向:通过德治教化加强官员官德建设,以及通过外在制度约束官员,廉洁从政。中国传统反腐倡廉思想虽然有不足之处,但对于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形成具有新的启示。

  第一,注重道德教化加强官吏廉洁意识。

  历代封建统治者注重通过道德教化改变官员的思想境界,教育官员要廉洁自律、崇尚节俭,实现"教以养廉"的目的。

  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官员廉洁从政,积极对官员进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引导教育,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官吏的廉洁意识,以达到防患于未然的目的,促使官吏廉洁意识和廉政能力的形成。一是通过制定、颁布和宣传《为官之道》、《官箴》等文件作为载体,教育官员慎独自律、修身自好。唐代武则天作《臣轨》,特设廉洁章,强调"君子行廉以全其真,守清以保其身".二是加强法律教育,要求官员遵纪守法、以法为戒。明朝朱元璋要求臣民学习其颁布的《大明诰》,遵守法律规定。三是通过奖廉惩贪、树立正反面典型来教育官吏廉洁从政。

  为了保证官吏廉洁从政,封建统治者除了直接灌输廉洁从政的意识外,还通过伦理教育、节俭教育等引导官吏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形成,从而培养官吏清心寡欲、崇尚节俭的美德,提高廉洁从政的能力。一是通过伦理教育,培养官吏忠君爱国的价值观。历代统治者大力宣扬"家国同构"的理念,主张身、家、国三位一体,教育和引导臣民形成修身养性、事亲齐家和忠君爱国的人生价值观,有利于引导官员为了实现抱负和维护个人家族声誉而远离腐败。二是通过节俭教育,培养官吏生活节俭、淡泊修身的人生观。

  许多帝王都注重培养官员崇尚节俭的美德,自己更是以身作则,注重节俭,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政坛上廉洁风气的形成。纵观历朝历代,大凡君主勤政爱民、注重借鉴,官吏多能廉洁奉公、社会相对安定;反之,如果君主骄奢淫逸、贪图享乐,必然导致上行下效、官场黑暗、腐败成风,最终引起王朝更迭。

  第二,加强外在制约与保障机制。

  封建君主为了统治的长治久安,注重采取官吏的选任与考核、监察与法律惩治相结合的办法。

  1、完善官吏选任和考核制度。法家学说和墨家学说十分注重尚贤用贤,例如墨子认为"尚贤者,政之本也",韩非子也认为"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受这些思想影响,中国传统社会历代统治者非常重视将廉洁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为了确保这种思想得以延续,在选拔任用官吏制度的探索方面,经世袭制、举荐制等直至隋唐时期确立将科举制作为主要选任方式。中国传统社会经过几千年的努力,建立健全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官吏考核制度,并将其与官吏赏罚相结合。单从反腐倡廉的角度而言,主要是将廉洁从政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采取奖廉惩贪措施,有效地减少了贪腐现象的发生,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官吏廉平和政治清明。另外,任职回避制度、俸禄保障制度都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封建社会官场腐败现象,使吏治得以相对清明。

  2、完善监察制度。在监察机构方面,历朝历代都设置了独立于行政机构的监察机构,保证了君主对各级官僚机构和官员的有效监督。在监察法规方面,完备的监察立法为监察制度的实施提供依据;在监察方式上,中国传统社会主要有审核文书监察法、遣吏巡行法、谏官谏诤法等。中国传统社会监察机构的重要特点就是与行政相分离、实行垂直领导,保证了对各级官僚机构和官员的有效监督。完善的监察制度对于国家权力、政府权力、官僚权力的监督和约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3、严刑峻法,惩治腐败。在中国传统社会,依法管理官吏、严刑惩治腐败既是许多思想家的政治主张,更是许多统治者开展反腐倡廉的主要手段,其中以法家韩非子、明朝朱元璋为典型代表。唐朝的《杂律》专门设置"六赃"的罪名,主要用于惩治贪官污吏;明朝制定了严酷的《明大诰》,允许"刑外之刑"作为惩治手段;清朝《大清律例》使反贪的立法更加完整和系统。

  综上所述,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的形成,有其客观规律性和历史必然性。邓小平立足于改革开放时代背景和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回答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为什么反腐和怎样反腐的现实问题,在学习和借鉴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反腐倡廉的思想以及中国传统文化中反腐倡廉思想的优秀经验,结合反腐倡廉建设特点,赋予反腐倡廉思想以新的时代内涵,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形成了邓小平反腐倡廉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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