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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之前自由贸易思想的开端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7-03-29 共479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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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马克思之前自由贸易思想的开端

  2.1 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思想。

  2.1.1 亚当斯密自由贸易思想形成的背景。

  亚当斯密生活的年代正处于工业革命的准备时期,此时的英国已成功转型为工业占据首要地位的工业国,纺织业的发展带动矿产、冶炼、交通运输的发展,并使呢线、造船、酿酒、玻璃、糖、纸等新兴产业全面发展。经历了几个世纪的"圈地运动",英国农村中的自耕农几乎完全被消灭,按资本主义方式经营的大农场日益增多,破产的农民转化为资本主义工业的廉价劳动力或资本主义农场中的雇佣工人。亚当斯密为适应产业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经济的需要,在汲取前任已有的知识基础上,特别是在对重商主义的批判和反对"封建残污"的斗争中,创立了古典政治经济学体系。马克思指出:"古典派如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他们代表着一个还在痛封建社会的残余进行斗争、力图清洗经济关系上的封建残污、扩大生产力、使工商业具有新的规模的资产阶级。……他们的使命只是表明在资产阶级生产关系下如何获得财富,只是将这些关系表述为范畴和规律并证明这些规律和范畴比封建社会的规律和范畴更便于进行财富的生产。"2.1.2 对自由贸易的提倡。

  斯密对自由贸易的倡导是在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进行的,重商主义是16~17 世纪西欧资本原始积累时期的一种经济理论或经济体系,展现了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商业资产阶级利益。重商主义认为,财富的唯一形式是货币,聚集货币是一国获得财富的唯一途径;国内贸易并不能增加国家财富,对外贸易是一国财富实现增加主要手段;要维持货币的流入,就必须保证贸易出超,因此需要国家对国际贸易的干涉。斯密在强烈地抨击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反对政府对经济生活的管制和垄断。斯密的自由贸易思想与其所提倡的经济自由理论是交相呼应的,都基于"看不见的手"的基本理论。他认为政府不应过多干涉社会经济活动,而应听任"自然秩序",让每个人自由的从事自己想做的事,这样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方能实现和谐。他如此论述到:"每一个人的资本应投入何种劳动,何种劳动产品具有最大的价值,他根据自己的当地情况,可以比任何政治家或立法家做出更好的判断。试图指导私人应采用何种方式去使用其资本的政治家,不但使他自己枉费了最不必要的辛劳,而且僭取了这样一种权利:这种权利不但不能放心地付托给任何个人,而且也不能放心地付托给任何的委员会或参议院,而在将它交给任何一个愚蠢和荒唐到妄以为自己适合行使这种权利的人手中,是最危险不过的。"斯密认为好的政府应该最少程度的干涉公民的个人经济生活。斯密顺理成章的认为政府也不应管制和垄断国际贸易活动。他极力提倡自由贸易,认为贸易壁垒对一国生产力的进步有阻碍作用,应该被取消。斯密对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行为的危害进行了极为细致地论证。与之相应的,斯密认为出口鼓励政策就相当于将国外市场的垄断权给与了生产该产品的国内的厂商。他批评道:"将国外市场的垄断权赋予国内任何一种工艺或制造业的产品,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指导私人应当用何种方式去使用自己的资本,这在几乎所有的场合,必定是一种无用的或有害的规定。"2.1.3 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对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作用。

  首先,斯密在批判重商主义的基础上倡导自由贸易,这改变了国际贸易理论前进的方向,自由贸易理论变成了未来国际贸易理论的主流。重商主义不单桎梏了人们的头脑,同时更妨害了英国工业革命的脚步。正是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论证了贸易互利性原理,克服了重商主义所认为的国际贸易只是对单方面有利(即一国之所得必然是另一国之所失)的片面看法".也正是由于斯密的批判,粉碎了重商主义对人们思想的束缚,使自由贸易理论成为此后两个世纪国际贸易理论的主流。如马克·斯考森评价的:"他对经济自由的精彩表述改变了世界,使世界摆脱了重商主义和国家的大肆干预。没有他的领导,工业革命也许还要再等上一百多年。"斯密当时的批判在面对不同时期出现的各种各样的"新重商主义"的理论观点时,仍然深刻而有力。

  其次,斯密的绝对优势理论为其后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尤其为李嘉图等人的古典国际贸易理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源泉。人们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对专业分工的好处有所认识,斯密首先挖掘到了专业分工这个经济学中最深刻和最卓越的理论果实。他提出与阐释了绝对优势原理,并将其作为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理论基础,他指出绝对优势不仅决定着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发展方向,也构成着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的利益来源。

  2.2 大卫·李嘉图的自由贸易思想。

  2.2.1 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思想的主要内容李嘉图对于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国际贸易理论最杰出的贡献,就是提出了比较优势原理。比较优势理论认为,各个国家应依据本国各种商品生产成本的相对差值,专门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商品用以出口,而生产成本相对较高的商品,即使本国生产该商品的绝对成本低于其他国家,也同样从国外进口更有利。这一理论说明,即使某一国家在各种商品的生产成本方面都占有绝对优势,而另一个国家都处于绝对劣势,依然有可能对双方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都有利。只要两国各自生产在比较成本上相对有利的商品,都可以通过国际贸易来进行交换,从而节约生产成本,获得收益。

  在李嘉图时代的产业革命进程中,数量日益增长的英国工业品的输出和海外廉价工业原材料的输入,已经成为英国性命攸关的问题。英国的资产阶级要充分发挥剥削工人的自由,就必须取得压低国内粮食价格和工资的自由,因此,他们反对由当时英国地主阶级当权派所控制的"谷物法",要求自由进口国外的粮食。

  另外,要自由地推销工业制成品,就必须有取得廉价原材料和占领海外市场的自由,这就必须抑制他国工业的自由发展。因此,"自由贸易成为当时的口号。英国制造业者及其代言人经济学家的今后任务,便是使其他一切国家阪依自由贸易的福音,来建立以英国为最大的工业中心,而其余一切国家为依存这个中心的农业地域的世界".然而替自由贸易"福音"传道的李嘉图,却把自己阶级的民族利己主义打扮得冠冕堂皇地写道:"在商业完全自由的制度下,各国都必然把它的资本和劳动用在最有利于本国的用途上。这种个体利益的追求很好地和整体的普遍的幸福结合在一起。由于鼓励勤勉、奖励智巧、并最有效地利用自然所赋与的各种特殊力量,它使劳动得殉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分配;同时,由于增加生产总额,它使人们都得到好处,拜以利害关系和互相交往的共同纽带把文明世界各民族结合成一个统一的社会。"自由贸易的这条被称为"团结和友谊的纽带"怎样把文明世界各民族结成一个"幸福的世界大家庭",使他们的劳动和资源得到于最有效的使用和分配"呢?

  李嘉图在这里倒是比较直率地透露了他的目的:"正是这一原理,决定有萄酒应在法国和葡萄牙酿制,谷物应在美国和波兰种植,金属制品及其他商品则应在英国制造".这就是说,在自由贸易的大家庭里,落后国家注定要给先进国家消纳工业制成品,而他们自己则只限于向先拢国家提供廉价的粮食和原料。按照李嘉图的看法,世界各国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比较优如从事有利于本国,同时也有科于别国的专业生产,形成一个理想的国际分工和国际贸易格局。

  2.2.2 马克思对于李嘉图的自由贸易思想的评述。

  马克思对于李嘉图的这一理论上的认识错误评论说:"我们再一次看见了同样的二重作用(李嘉图完全忽视了国际贸易的这个方面)","投在国际贸易上的资本能够提供较高的利润率首先因为这里是和生产条件较为不利的其他国家所生产的商品进行竞争,所以比较发达的国家高于商品的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虽然比它的竞争国卖得便宜。只要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劳动在这里作为比重较高的劳动来实现,利润率就会提高,因为这种劳动没有被作为质量较高的劳动来支付报酬,却被作为质量较高的劳动来出售。对有商品输入和输出的国家来说,同样的情况也都可能发生;就是说,这种国家所付出的实物形式的物化劳动多于它所得到的,但是它由此得到的商品比它自己所能生产的更便宜。""这好比一个工厂主采用了一种尚未普遍釆用的新发明,他卖得比他的竞争者便宜,但是仍然高于他的商品的个别价值出售,也就是说他把他所使用的劳动的特别高的生产力作为剩佘劳动来实现。因此,他实现了一个超额利润。"马克思论述道:

  "不同国家的工作日相互间的比例,可能像一个国家内熟练的、复杂的劳动同不熟练的、简单的劳动比例一样。""即使从李嘉图理论的角度来看……一个国家的三个工作日也可能同另一个国家的一个工作日相交换".

  在这里,马克思指出李嘉图之所以犯了一个严重的理论上的错误,原因就在于李嘉图没有完全坚持科学的劳动价值论。他不懂得劳动具有二重性,不懂得区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不懂得商品的价值不是由各个商品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决定的,而是由整个社会的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3 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

  2.3.1 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的主要内容。

  2.3.1.1 李斯特贸易保护理论提出的历史背景德国在19世纪中叶政治上分裂、经济上落后,还是一个农业国。德国在当时主要出口粮食和原材料,进口半制成品和制成品,德国国内对实施何种国际贸易政策意见分歧很大。一方面,亚当·斯密的自由贸易学说正在全欧洲风靡;另一方面,1819年成立的德国工商业协会主张采取贸易保护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李斯特作为协会顾问和贸易保护学派的旗帜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建立起以贸易保护制度精髓的国际贸易理论体系。

  2.3.1.2 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的观点李斯特将自由贸易区分为国内自由贸易与国际自由贸易,他认为在一国内部实行自由贸易是有利的,应该在国内推行自由主义,建立共同的内部市场。而在国际上实施自由贸易则需要一定的条件,贸易保护与个人自由的追求并不矛盾。

  李斯特反对斯密等古典学派的自由贸易理论,认为个人利益的单纯相加并非就成为全人类的利益,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切身利益。

  李斯特认为一国必须坚持从本国的利益出发,以本国的国情及面对的国际形势为落脚点,实行恰当的贸易保护制度进而推动工业的发展,才能从而在世界范围内进行自由贸易。一国应将提高国家生产力作为开展对外贸易的着眼点,而不是仅仅追求国家财富数量的增加。因此国家应该在相应的发展时期实施相应的对外贸易制度。李斯特在上述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幼稚工业保护理论,主张经济相对落后国家应当由国家干预施行贸易保护制度,主要保护与国家工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工业产品,并且通过一定时间保护的此类工业产品取得发展之后应及时终止保护措施。一国应当根据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其在国际经济中所处的地位,选择采取哪一种对外贸易政策。

  2.3.2 关于李斯特国际贸易理论的评述。

  2.3.2.1 理论、方法以及观念和视角上的创新李斯特站在德国新兴资产阶级的角度批评斯密,而斯密的自由贸易学说也是为了维护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二者具有相同的出发点。李斯特以本国国情为前提,对无视具体现实抽象地采取某种理论持坚定的反对态度,这种蕴含在国家主义中的务实精神对经济理论的发展与实践中的制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李斯特的方法是具有创造性,是他开启了系统运用历史对比方法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先河。此种方法对历史事实的研究十分重视,以此作为检查和考研经济学的先决条件。在个人与社会关系上,李斯特强调个人与社会的统一而不是对立,他同样最先把国家制度和伦理道德等精神文化共同作为经济增长的内生变量来研究,认为在其余各条件基本一致的前提下,一个政治开明、国民道德高尚的国家与一个政治守旧、国民道德缺失的国家,其生产力水平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2.3.2.2 保护贸易的终极目标是自由贸易李斯特摒弃那些无视具体现实情形,直接移植某些国外理论的教条主义方式,并不否认经济活动有其规律。他以贸易保护学说批判自由贸易理论,并不是否认自由贸易理论的价值,他认为它是可以用于未来的,他的保护主义只是当前落后的德国实现工业化的权宜之计,最终是以能够最终丢弃这根拐杖,实现全世界的自由贸易为目标的。他坚信"只有在宗教自由、政治自由的土壤上,进取精神,工业和商业才能生根,才能繁荣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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