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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人群劳资纠纷困境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06 共19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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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新城镇化下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问题探究 
【第一章】进城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策略研究引言 
【第二章】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人群劳资纠纷困境 
【第三章】城市务工人员劳资纠纷频发原因及特征 
【第四章】现行城市农民工劳资纠纷破解机制的不足 
【第五章】构建城市务工人员劳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结语/参考文献】新时期进城打工人员劳资纠纷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二、新型城镇化中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现状。
  
  ***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明确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我国的城镇化建设不断取得新的突破与进展,一次次刷新着城镇化建设史上的记录。《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所公布的数据显示:1978-2013 年,城镇常住人口从 1.7 亿增加到 7.3 亿,城镇化率从 17.9%提升到 53.7%,年均提高 1.02 个百分点,其中东部地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 62.2%,而中部、西部地区分别只有 48.5%、44.8%.城市数量从 193个增加到 658 个,建制镇数量从 2173 个增加到 20113 个。1
  
  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是必然要经历的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城镇常住人口及城镇化率的飞速增长,令人瞠目结舌。毕竟这组数据是许多西方发达国家耗费了一百多年才勉强实现的,而我国仅仅花费了四分之一。亮点纷呈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被视为我国迈向现代化的新引擎,但即将面临的困境与挑战是不可小觑的。我国尽管已经达到 52%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但有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却只有35%,这样巨大的悬殊与落差使得进城务工人员难以获得应有的基本的权利保障,比如社会公共资源的使用分配不均、就业渠道窄、收入较低等,更别说住房、社保与子女入学等其他方面所遭遇的现实困境了。如本文重点讨论的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便是严重制约城镇化建设的一大问题。
  
  (二)新型城镇化中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的现实困境。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3 年全国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显示:全国外出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比重为 0.8%,较 2012 年的 0.5%有所上升,为近年来首次上升。在报告中,这一数字原本一直呈现下降态势,分别为 2008 年的 4.1%、2009年的 1.8%、2010 年的 1.4%、2011 年的 0.8%.报告同时显示,与雇主或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为 41.3%,比上年下降 2.6%.其中,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下降了 3.5%,签订一年以下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与上年基本一致,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农民工比重增加了 1%.2通过这组数据我们不难看出,此次全国范围内进城务工人员被拖欠工资比重的上涨,仍旧反映出现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疲软。而数据中显示的进城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则意味着大部分进城务工人员在依法维权的认知上仍存在较大局限。可见,进城务工人员日益增长的权益保障、公平正义需求与现阶段城镇化所具备的社会治理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确已十分尖锐,难以适应当下劳动关系市场化、复杂化、多元化的要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要求尚有距离,给经济社会秩序的平稳发展埋下诸多风险与隐患。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中,进城务工人员劳资关系尽管非常复杂,但从整体上看,还是不断地朝着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如日前长沙市住建委开展的专项“严打”,该部门对存在拖欠农名工工资、不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处理拖欠农名工工资投诉问题的外地长入建筑业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建议政府投资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两年内慎重与其发生业务关系3.云南省更是使出了“杀手锏”--在建立完善“三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应急周转金)基础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门创新农民工维权服务制度体系,在全省范围建设工地推行“农民工维权公示牌”制度,以畅通农民工在发生劳资纠纷时的合理诉求及维权渠道4.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无论对劳资纠纷发生前的防范抑或纠纷发生后的处理,为了达到更理想的处理效果,都利用了政府这只“有形的手”进行有效干预。加上《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与《就业促进法》三部法律的颁行实施,为科学处理劳资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这几部法律在解决劳资纠纷时亦暴露出了范围的局限性,即其主要调整的是进城务工人员个人与其所在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而对于当下新型城镇化中进城务工人员这一特殊群体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集体劳动争议,在纠纷如何解决的法律法规设计上则显得不太适应。因此,只有深入研究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频发的原因及其所呈现的新特征,我们才能真正体会到该弱势群体维权的处境,才能对维权活动作出令人信服的理论解释,才能给急于寻找有效对策的相关部门基于客观存在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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