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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城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策略研究引言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6-06 共280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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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新城镇化下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问题探究 
【第一章】进城农民工劳资纠纷解决策略研究引言 
【第二章】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务工人群劳资纠纷困境 
【第三章】城市务工人员劳资纠纷频发原因及特征 
【第四章】现行城市农民工劳资纠纷破解机制的不足 
【第五章】构建城市务工人员劳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结语/参考文献】新时期进城打工人员劳资纠纷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一、引言。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进城务工人员分布在各行各业,其中接纳其最多的行业领域是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尤其是建筑、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就云南省来说,光是省会昆明市就接纳了全省最多的外来人口。昆明市常住人口约 3600000,约2400000 户籍人口,外来人口高达 1200000 左右。进城务工人员是弱势群体,因其劳动的临时性、无固定性及工种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很难被各级工会吸收。
  
  其在实际的劳动过程中常常因工资支付、人身伤害等纠纷困扰且无力抗争,无奈私了或不了了之,更甚者采取过激行为,对社会秩序所造成的威胁与影响不言而喻。
  
  维权即维稳。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的权利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讨说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劳资纠纷往往具有组织性、突发性、破坏性等特点,成为社会主要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现行劳资纠纷处理机制的系统刚性、周期较长、标准不一等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其已经难以适应当前的市场化劳动关系的复杂多样的要求。现有解决机制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要求尚有距离。应适时针对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的不同类型,分析成因,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对症下药,有的放矢,统筹协调,衔接有度,构建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的多元解决机制。
  
  从理论支撑上看,本文通过紧扣新型城镇化之“新”在于社会融合和不同群体之间的共生发展这一主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重点击破有关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的困难与障碍;分析这一群体在新型城镇化中产生的劳资纠纷的原因及特点;研究现行机制在该纠纷类型解决中存在的调解影响公平、法不责众损害司法权威等问题,发现影响纠纷解决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确立依法有序、统筹协调等基本遵循。
  
  从实践参考上看,本文对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所存在问题及形成原因进行分析,发现各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探索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不同机制的适用范围,厘清调解与公平的关系;研究不同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衔接维度,努力寻找法不责众损害司法权威的解决之道;对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解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的量化方面提供参考,以期不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社会交际能力与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内研究现状 .
  
  国内关于新型城镇化中进城务工人员的研究成果颇丰。分析了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发生的主要成因、形式与结构,提出“体制缺陷说”、“社会控制机制弱化说”等成因理论(于水,2013)。研究了经济吸纳、社会排斥的“半城市化”道路对于中国乡村民主的影响及其弊端,提出了我国如何实现城镇化进程健康和谐发展的合理建议(熊易寒,2012)。指出当前城镇化迅猛推进对行政法治构成的严峻挑战,推导出实现从对抗型向合作型转变的行政发展模式(章志远,2012)。对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原因及法治化防治路径之建构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论述(朱渝,2013)。纠纷解决机制快步前行,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就社会控制的实现和社会秩序的建构而言,国家与社会的力量都是必须的,在现阶段应当对来自社会的控制力量引起足够重视(王鑫,2010)。在具体机制的适用上,必须认清诉讼与调解的界限和作用,做到当判则判、调判结合(范愉,2011)。对中国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和历程也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和总结,对现存问题提出了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2013)。
  
  2.  国外研究现状。
  
  中国城镇化中进城务工人员问题长期以来备受国外学者关注。农民工给中国城镇化带来了贫民窟、治安差等社会问题 (Gavin W.Jones and PravinVisaria,1997)。大量外来人口租住郊区农民的廉价住房,其在数量上占有优势,在平等享受公共设施及权利结构中却处于绝对劣势,被排除在乡村民主和公共服务体系之外,既缺乏权利资格,也没有福利保障(Smart,Alan & George C.S.Lin,2007)。进城务工人员一方面具有更强剥夺感,另一方面强烈地要求自身权利地位的垂直上升,对于不平等缺乏忍耐,在成长过程中往往采取一些比较激烈的对抗性行为,直接或间接地表达他们的不满或平等诉求。因此,此类人群的失范行为较多(Huntington,Samuel P,2004)。要真正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放弃将流动人口排除在“我们的”城市之外的治理逻辑,代之以更为积极的权利的逻辑(Tamara Jacka,2005)。中国人的权利观念不同于西方社会,民众对行 使 自 身 权 利 的 诉 求 很 可 能 是 对 国 家 权 力 的 强 化 而 不 是 挑 战(Perry,Elizabeth J,2009),理解与洞察城市务工人员的冲突解决生态成为尤为重要的问题。
  
  (三)存在问题。
  
  我们尚未检索到专注于新型城镇化中进城务工人员纠纷解决机制研究的成果,现有研究还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首先,“新背景”挖掘不足。城镇化研究的现有成果,对进城务工人员,关注多聚焦于生存状况,纠纷解决方法多集中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社会沟通渠道等社会学、管理学手段,对“法治中国”的研究尚不完美。其次,“新纠纷”分析不够。对这一群体在独特的成长背景和现实际遇中形成的“行动逻辑”与“维权策略”缺乏精微、细腻的洞察,对其在“留不下的城市,回不去的家乡”中产生的纠纷的组织性、突发性、破坏性估计不足,对其在城市法律与社会生态中的“失序状态”缺乏同情理解和切实可行的突围路径设计。再者,“新机制”探索不深。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现有成果,整体上缺乏对纠纷的类型化研究及经验研究。有的注重顶层设计,论述高屋建瓴,但对依靠群众组织、依法引导新媒体时代舆论的关注不够,对提高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稳定能力的具体措施不多;对见微知着,增强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稳定的果断性,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定量分析不够。有的注重具体经验,各种模式群星闪耀,但单方独剂具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特征,对科学、系统的治理理念和处置方式普适性的挖掘还欠火候,对司法裁判权威赖以存在的强制性重视不够。
  
  (四)研究方法与创新。
  
  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为文献研究法、个案研究法、整体研究法。
  
  笔者通过对国内关于新型城镇化中进城务工人员劳资纠纷最新研究成果的搜集整理,充分把握其对于该类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研究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对该纠纷产生的顶层原因及特征获得解释性理解。而后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分析。质化的个案研究,以此获得“解释性理解”.在案例选择时,尝试去发现“典型案例”和“多元样本”,以保证案例研究的信度和效度。通篇文章以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为背景,从多学科交叉的角度,关注劳资纠纷的产生与社会文化、社会控制之间的关联,挖掘其对经济、政治和国家安全的影响,以建构纠纷多元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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