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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原则与路径

来源:学术堂 作者:朱老师
发布于:2016-05-27 共918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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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农村生态型社区建设问题探究
  【第一章】生态型农村社区发展研究绪论
  【第二章】农村地区生态社区建设的相关理论概述
  【第三章】加强我国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实意义
  【第四章】我国农村社区建设中的生态问题及其原因
  【第五章】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原则与路径
  【结语/参考文献】农村生态社区创建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第五章 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原则与路径
  
  5.1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
  
  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思想指导行动。我国党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明确的目标,其核心和实质是“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①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和目标,建设生态型农村社区必须要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5.1.1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型社区
  
  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本质就是尊重农村社区的实际和特点,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突破口,通过稳步扎实的村庄整治,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正如十八大报告所述,良好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随着农村城镇化发展和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是否能够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成为了农村居民最关心的民生问题。改善人居环境,除了清洁道路河面、垃圾集中和分类处理等,还需要农村居民在养护屋前屋后的绿化,保持公共设施的整洁同时,节约使用能源,主动选用绿色产品等。建设生态型农村社区,就是要建设美丽型社区,有助于减轻人类对自然环境的压力,提高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有利于优化农村投资环境,提高农民收入,为农村社区乃至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做出贡献。
  
  5.1.2建立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打造节约型社区
  
  ***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①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生态环境与生产力之间的关系,是对生产力理论的重大发展,饱含尊重自然、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价值理念和正确的发展观念。过去几十年,我国农村在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经济增长方式十分粗放,极大的消耗了资源能源,破坏了生态环境,直接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建设持续进步。这时候建设生态型农村社区,就是要打造一个节约型社区,要发展生态经济,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生态经济是与环境友好的经济,是永续利用的经济,也是高度文明的经济。为此,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遵循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积极发展节能产业,推广高效节能产品;加快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矿产资源和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壮大可再生能源规模。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基本原则,建立循环经济体系,促进再生资源的循环,永续利用和非再生资源的节约利用,这样节约型社区建立起来,又可使环境变得“友好”起来。
  
  5.1.3切实治理好环境污染,打造友好型社区
  
  2014 年 2 月 25 日,***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工作时强调,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它要求人们以农村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为重要任务,采取措施遏制生态环境恶化,减轻生产、生活的生态环境危害,实现环境质量的提升和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还要着力解决大气、饮用水、土壤、重金属等污染对农村居民健康的损害问题,切实改善农村社区的环境质量,打造好一个友好型社区,使农民安居乐业,身体健康,令人心旷神怡,实现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统一,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5.1.4完善农村社区生态文明制度,养成生态意识
  
  对于污染这块“硬骨头”,需要有“牙齿”的新环保法来啃食,环保法“长牙齿”就是对污染“零容忍”,就要让污染者付出代价,让重度污染者受到追究。为此,我们要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就要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健全农村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农村地区生态保护红线,实行农村自然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逐渐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逐渐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引导农民群众摒弃陋习,文化、道德水平不断提高,崇尚文明、崇尚科学,提高农民整体素质,使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态意识,增强农民的节约、环保、生态意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好美好家园。
  
  5.2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原则
  
  5.2.1统筹兼顾与因地制宜相结合的原则
  
  统筹兼顾是科学发展观的根本方法,在新的形势下也是保证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的根本方法。社区就是一个“小社会”.任何一个社区里的人、物和事都是相互联系的,任何一方面的改变都会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对某一方面的调整必然会对其他方面产生效应,形成好的和不好的影响,需要有相应的安排。在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背景下,统筹兼顾,就是要把城市与农村、农业与工业,综合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城市和农村存在的问题,有机结合,加以研究,统筹解决。着力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实现城乡的协调发展。如果没有城市给予支持,那么农村生态环境将无所依靠,建设农村生态文明也将劳而无功。在农村社区建设中,还有因规划不善而导致的生态环境破坏以及资源浪费的。这是因为每个乡村都有自己的特殊的地理环境、人口状况、农业生产体系和乡村文化类型,如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搞一刀切、一阵风、盲目上马,农村生态环境就会遭到破坏。随着城市风貌的趋同,乡村担负着传承我国地域、乡土文化的重要载体功能。因此,在我国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必须积累经验和教训,既要着眼全局、统筹兼顾,也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5.2.2保护环境与发展经济相统一的原则
  
  环境与发展应是融合、共生的,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农村却因发展不足或发展不当导致生态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的经济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民渐渐有了想要改变村庄落后面貌的愿望。可是因为急于达到目的,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粗放的增长方式,致使农村社区的生产、生活环境都遭受到了严重的破坏和污染。因此,必须对农村环境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必须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模式,这才能在农村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上实现双赢。要让农村居民认识到,环境就是资产和资源,那么在保护环境上做贡献,就是为生产力的发展做贡献。也可以出效益。只有加大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才能真正地使农村社区的面貌焕然一新。
  
  5.2.3政府主导与公众参与相结合的原则
  
  在农村社区环境建设中,政府作为规划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对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起着主导作用。政府的职能在于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福利的提高和环境质量的改善,而公众参与农村生态建设是反映了农村利益主体多元化,体现了社会主义民主,同时其也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同时要注意在建设农村社区生态环境时,要公众参与与政府主导呈相互依存的关系,这两个方面互为辅成、缺一不可。
  
  5.2.4宣传教育与法治规约相结合的原则
  
  建设生态型农村社区,首先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达成生态文明共识,为此必须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加强生态文明理念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利用报纸、网络、文艺、节目等形式广泛宣传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目标与途径。让生态文明理念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入脑入心,让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新常态。同时,农村社区环境建设和管理,需要严密有序的法规和法律保证体系作为依据和准则。而法律的严肃性又在与严格执法,在环境建设方面也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有损社区文明环境的人和事,既要加强宣传教育,又要加大处罚力度。
  
  5.3生态型农村社区建设的路径
  
  5.3.1合理规划社区,注重生态质量
  
  要全面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必须依靠科学分析以及准确把握发展优势,进行合理的规划。在开发规划的过程中,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在农村社区改造与建设中,由于缺乏科学的生态规划与设计,造成了大量的土地资源与能源浪费,同时还加重了水、空气、土壤等环境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农村生态环保和规划建设相关部门要严格遵循生态基本规律,科学地制定生态农村社区的建设规划,当然,规划的过程中,应当依据各村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生态环境的特点,因地制宜,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农村社区生态规划涉及人、地、村镇、资金、技术、文化、交通、环保、乡镇企业等诸方面,农村社区生态规划的基本措施可以分为以下几点:
  
  第一,空间布局规划
  
  一是人文规划。通过农村社区的形式可以将人口集中化,农村社区建设应尊重当地的人文习俗,不仅要保留专门的文化交流范围,同时也要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传统的地方特色。农村的村民守传统思想的熏陶已久,至今都保留着传统风水的意识,除此之外,还有佛教文化、羌族文化等。因此,规划农村社区空间布局,更要从居民心理因素的角度出发,这有利于村民之间的和谐共处,让农村社区更容易被村民们所接受而不产生抵触心理;否则虽然农村社区规范确实合理、美观,但是没有村民的认可和肯定,在实施过程中还是会面临极大的障碍。
  
  二是适宜居住。在规划社区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结合当地的地形、地势、地貌以及周边工农业生产情况充分考量,也应充分考虑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的需要,农民的生活习惯,还应注重体现地域建筑特色。首先,泥石流多发或土质疏松的山脚处不宜建社区。其次,在保证社区适宜居住以及土地资源合理配置的条件下,还要注重社区房屋的采光与通风设计,为村民提供一个冬暖夏凉的生活环境。再次,夏季雨季易发生洪水灾害的河边、江边不能建设社区。最后,社区的位置不能在工厂顺风区。总之,要有效利用现有资源条件以及自然环境的优势,来合理规划农村社区布局,减少对资源的浪费,还可以尽可能实现村民更高的生活质量。
  
  三是土地规划。在农村中,村民绝大多数都保持着自己的生活特色,这是千百年来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在过去,原型农村建筑大多数是农民自己自己建设的,每一户会根据尺寸、位置、传统上的吉凶祸福和风俗进行设计和建设,从而每个建筑之间的差异性非常明显。虽然新农村建设逐渐深入,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大大提高了村民的生活水平,而农村整体风貌也有了一些改善,但是随着农村空心现象的加剧,不少农村忽略了对自身地理环境的正确认识,盲目地追求改变,反而丢失了原有的历史气息和传统文化,没有自己的特色。因此,在规划与设计中,要重视楼宇与庭院的有机结合,有效的集约土地,不盲目建房,重视房屋质量,是农村居民住得既安全又舒适。
  
  第二,交通道路规划。
  
  社区交通犹如人体中的血脉,贯穿着人体的全身。在城镇化进程中,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生产活动中都受到了现代化城市的影响,为了生活与生产更加便捷,越来越多的村民因此选择了汽车。所以农村交通道路的规划也就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在规划交通布局的过程中,要尽可能降低汽车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不断健全相应的交通管理体系。而农村社区的道路是为农村居民服务,所以车行道设计要简洁,要有良好的流通性。但是车流量还是应该尽可能控制,否则必然会给周边村民的生态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破坏,而且容易诱发交通事故。为了保障行人安全,可以设置减速带、人行横道、甚至红绿灯。在停车方面,要按照小区停车场的规范加以实施。一般情况下,社区内部停车场所可以分为三大类:公共停车区域、地下停车场以及建筑周边。为了保证每家每户都有一个停车位置,可以根据道路两侧、社区广场和商业设施周边场地等情况,合理地配置公共停车场,使外来车辆和农机车辆有停放的空间。①
  
  第三,基础设施规划。
  
  要想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和居住环境,社区相应配套设施的构建同样重要。农村社区是属于镇区的管辖之内的,所以这些配套设施和城镇区域的设施可以做到统筹共建,互相共享。结合农村居民的实际数量和年龄比例,在社区周边合理规划基础设施的建设,比如幼儿园、中小学、商店超市、银行邮局、门诊医院以及各种文化娱乐中心,提高农村社区的居住环境,让村民享受到更加丰富、更加便捷的生活。还可结合社区与当地的交通特征,为其配套相应的公共汽车站点,让村民出行更方便。除此之外,与人类生活、居住息息相关的一些配套设施也不能缺少,比如煤气配送、中国电网、净水厂等等。
  
  第四,环境管理规划。
  
  农村生态环境整治是农村生态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有利于提升环境质量、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很多对环境的破坏以及资源的浪费都是不可逆的,所以在农村发展过程中,要加强废物回收再利用等环保观念,合理利用现有的自然资源,确保资源利用程度的最大化,减少生活与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从而从根本上优化村民居住环境。所以,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一是避免水土资源的过度使用。合理开发和使用农村的土地资源,加强对土地资源的管控,防止耕地的减少。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充分发挥其灌溉功能、观光功能、旅游功能和休闲功能;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加强中小河流治理、荒漠化和沙漠化治理,防止水土资源破坏。①二是推广利用新型能源。新型能源主要有太阳能、风能、水能等,这些都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能源资源,通过对这些新型能源的广泛使用,能够大量缩减人们日常生活与生产过程中对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而且还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降低废气、废水的排放,从而保护农民生态环境。三是分类处理生活废弃物。人们的生活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许多的废弃物,要减少废弃物造成的资源浪费以及环境的破坏,因此还要鼓励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将废弃物分类处理。
  
  5.3.2促进社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生态农业
  
  要将农村的发展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村社区建设生态文明化。推动农村生态文明的构建,实现农业生产的节约化、生态化,有助于农村实现可持续发展。
  
  首先,建设节约型农业。全面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保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与有效利用,将减少资源浪费作为首要内容;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农业增长,但是同时还要保证资源使用程度的最大化;提高农民资源回收再利用等环保观念,节约用水、用电,适度使用工业农药、化学肥料,避免对环境的过度污染和破坏;加强对农民环保观念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并设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约束,加大对污染与破坏环境者的惩处力度;结合地区自然资源现状,合理布局工农业结构;不断引进新的科学技术,加强农村生产力,将自然资源的功能发挥到最大,从而构建节约型农业。因此,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要致力于节约型农业的构建,主要从四个层面着手:第一,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第二,全面推进生态养殖产业;第三,保证农业投入品使用的高效性;第四,加强对耕地资源的有效使用。
  
  其次,发展循环农业。农业生产是农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因此其收入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受到农作物生产情况的好坏的影响。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比较单一,而且非常集中,虽然从某种角度上来说确实有助于生产规模的加大,降低生产难度,但是却会对自然环境带来侵略性的破坏,造成农田肥力下降,产品品质降低,并可能形成大面积污染。而改变传统农业的生产结构,就必须要加速循环性农业的构建与发展。而想要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形成和谐共进的关系,可以结合循环经济的观念,避免对资源的过度使用和浪费,是农业经济实现向低耗高效的循环经济模式上的转变,减小对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提高可再生资源的使用率,从而向循环、友好型农业发展。循环农业最关键的一点是要遵守自然规律,而在自然中很多生物在生长中存在共惠互利特性,从而要充分发挥生态耦合效应的功用,加大对农副产品的循环使用。比如说,现在不少农村家庭都开始使用天然沼气,这就是对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除此之外,还要最大程度地发挥农副产品及其生产过程中剩余的有机物的功能,通过更深层次的加工与开发,提高其附属价值,可以实现农村现有资源使用的高效性。而通过生态耦合效应,不仅可以减少对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可以降低对环境的污染与破坏。
  
  最后,促进生态农业发展。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生态农业的发展与保护确实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能得以实现,但是这对农村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保护发挥重要的影响,而且对我国整个社会与经济的进步都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生态农业的持续发展需要政府部门的支持与帮助。生态农业要想顺利实现,需要村民的不断努力,但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扶持和鼓励,才能保证生态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要作用,提高全民对生态农业的认识,不断完善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从而鼓励社会各界都能够重视生态农业,从而促进生态农业健康、稳定的发展。同时,生态农业的建设工作不能再停留在表面形式当中,是未来我们必要要解决的难题之一;而且越早认识到这一点,生态农业的发展就能越顺利。另一方面,还要不断提升村民的思想认识,加强对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教育工作。生态农业是科学发展观与我国经济进步的重要体现,有助于加强对生态环境的管控与治理,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要在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加强对村民与农村干部的教育工作,让村民在生产与生活过程中加强对自然的保护观念,积极参与到环境治理工作当中,促进农村健康持续发展。要加强对村民生产技术及正确观念的培养,定期组织各种各样、不同主题的生产活动,提高农民生产技能,引导村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走进科学、热爱科学,在生活与生产中有效利用现有的科学技术。在农村发展过程中,农民本身就是最主要的生产力,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与能力,才能确保生态农业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5.3.3建立绿色GDP政绩观,强化生态法治
  
  首先,用绿色 GDP 改变政府政绩观。
  
  在我国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导致了环境资源的过度使用,也给生态环境产生了严重破坏,而这主要是因为政府部门的失灵所致,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官员为了政绩,将农村发展作为提高个人政绩的主要途径,因此过度招商引资,对生态资源滥采滥用,虽然一时间农村经济确实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却为后人埋下了巨大的环境隐患,枉顾农民自身利益,对我国整体发展来说也是非常不利的。而在今后农村建设当中,要充分发挥政府机关的主导作用,通过宏观调控改善我国环境现状,促进经济与环境的和谐共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因此,要实行绿色 GDP 来取代以往过于激进的政绩观念,避免对环境资源的过度使用。政府必须要转变传统的政绩考核体系,树立可持续的科学政绩观和发展意识。通过这种绿色 GDP 的政绩观,有助于政府部门协调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二者之间的关系,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大的福利,真正做到一切为人民服务。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将实现人民群众利益最大化作为政府机关的主要目标。我国党中央和政府机关的根本任务,就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服务;而领导干部究竟是为了实现个人利益还是谋求社会共同利益,成为衡量其整机观念的重要标准。所以说,政府部门要切实以实现群众利益为根本目标,不要为了个人岗位的晋升或评级而盲目发展经济,给我们共同的生存环境带来破坏。
  
  第二,正确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促进生态与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党中央及政府部门要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培养正确的政绩观念,约束自身的行为与思想,促进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结合不同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积极推动生态农业发展。
  
  其次,加强环境立法执法,健全法规体系。
  
  建设生态农村社区,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是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的重要屏障。虽然我国已有多部与环境有关的资源保护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成果,不过社会还在不断发展与进步,人们的观念也在不断的变化,所以在相关法律的构建上还存在许多空白和需要完善的地方。所以,健全我国相关法律体系对生态农业的发展来说,还是非常关键的。
  
  第一,应加强环境执法的强制性,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机关要加强对业务能力的教育与培养,提升专业素质,加强执法力度。在我国相关法律上明确表示环保部门对破坏及污染环境的企业有惩处的权利,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二,建立和完善有关新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律体系。要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来推行相应的法律制度,确保农村生产活动都能有法可依。加紧制定和完善各种农村生产标准,可以适当参考与借鉴国外其它国家的研究成果,将我国环保法律法规更加国际化。
  
  第三,不断完善农村生态补偿制度体系。通过对农村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可以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结构,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使用,促使人们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从而实现节能、高效、高收益的农业发展模式,促进我国可持续战略目标的实现。
  
  5.3.4加强文化建设,提升生态文明意识
  
  要建设生态文明的农村社区,就要把生态文化建设与农民的综合素养进行有效的结合。邓小平曾经表示:“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高,不仅与我国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对我国综合实力的提高也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在新农村建设中农村也是重要的执行者和参与者,提高农民的思想水平和专业技能,改变农村那些陈旧落后的习惯和习俗,使自己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这才是确保构建生态农村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
  
  第一,加大对农民的培训教育工作,培养新型农民。首先,要全面开展农民基础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对农民教育工作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让生态文明观念的普及与农民文化教育结合起来,从娃娃抓起。其次,大力开展农业科技等实用技术的培训。可以通过与农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培训机构的共同合作,帮助农民提高自身农业知识与技术;定期组织专业从业人员下乡支持,给村民解决生产中的难题,培养出现代农业的带头人;推广农业技术,提高农民对新技术的参与度,培养懂农业、懂科学的优秀技术人才;提高农村妇女的素质,满足农村妇女学习科技文化知识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农业生产的水平。
  
  第二,加大农村生态建设的宣传与推广力度,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环境保护观念。就我国现在农村现在而言,农民整体环保意识较弱,所以培育农民的环保意识尤为迫切。首先,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各种宣传途径,提升他们的环境知识水平,激发广大农民“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改变传统的消费理念,树立绿色环保、理性消费观念,注重生活与生产必须用品的环保性能,减少对环境污染。最后,还构建合理的公众参与体制。将环保纳入社会公共事务的范畴,组织听证会,让居民可以了解讨论有关环保知识和政策,为居民和政府的沟通创造渠道,组织环保部门的工作人员及社区代表定期举办各种活动,积极听取农民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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