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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对农业问题给出的解决方案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2-21 共34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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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互联网对农业问题给出的解决方案
  
  4.1 互联网解决农业问题的基本原理

  
  在阐述农业问题的实质时已经提到将获取的信息质量提高到阀值0P即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就可以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设信息质量阀值0P对应的边际成本为0MC ,那么达到阀值的途径就有两种。第一,由于信息质量的选择依赖于生产规模,设与阀值0P对应的生产规模为0S,那么对于生产规模大于0S的生产者,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很小,对边际收益的影响也很小。对于规模小于0S的生产者而言,信息不对称引起的效应很大。在传统生产方式下,由于众多生产者的规模较小,难以达到生产规模的阀值0S,因此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较大,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表现的也较为明显。第二,通过降低0MC 以较低的成本达到阀值0P从而降低0S使较多的生产者规模在0S之上也可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通过第一种方法解决农业问题,需要扩大生产规模,这时候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比较多,比如要解决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无劳动能力者的社会保障问题,以及土地经营权流转所要面对的各种法律问题。
  
  通过第二种方法解决农业问题,所需要做的事情就比较简单,那就是运用互联网改造农业,使农业体系内信息流动的成本大幅度降低。
  
  4.2 生产环节的解决方案
  
  农业生产结构是指各类农产品产出之间的比例结构,合理的农业生产结构是与消费结构动态对接的生产结构。消费结构需要通过信息的形式传达至生产者,由生产者根据所获得的信息进行生产决策,调整生产结构。消费结构的信息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农产品之间的价格分布,政府部门发布的调控政策,研究机构完成的前瞻报告、供需研究等,这些信息既服务于长期生产决策,也提供当期的动态调整依据。将农业信息视为农业生产的一种生产要素,要想充分发挥生产要素的作用,就要让生产者与农业信息充分的接触,让生产者低成本的取得与自己生产决策相关的信息。
  
  现在互联网为农民提供农业信息的方式有很多例如农业网站、虚拟图书馆、教育培训以及农业专家系统。这些信息传递方式相对于传统方式而言内容更加的丰富,且可以实时更新,不仅可以传授市场的知识还可以传播生产的技术,农户相互之间还可以进行交流。
  
  4.3 交易流通环节的解决方案
  
  针对流通费用较高的问题解决方案是农产品电子商务。
  
  农产品电子商务一方面将生产者的供给进行汇总,另一方面将消费者的需求进行汇总,供给和需求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充分的接触,低成本的消除了信息不对称,消费与需求的实现直接面对面,中间商原有的信息优势被取代,中间商将逐渐失去存在的意义,从而能够使农产品流通的中间环节减少,中间环节的减少一方面节约了交易费用,另一方面提高了交易的效率减少了农产品的在途时间从而可以有效的降低运输损失率,减少浪费。农产品电子商务由于信息搜索成本比较低,农产品价格和质量信息得以充分流动,使得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得到进一步的发挥,市场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从交易平台来说,农产品电商有两种模式:一种是企业自建电商平台销售自产农产品例如联想集团旗下的佳沃,另一种是利用第三方平台,例如很多商家在淘宝网开设店铺销售农产品。企业自建平台需要具有较为强大的资本,可以合理利用交易沉淀数据,分析消费者特征 制定合理的销售计划,但是平台运营费用较高,如果没有足够的交易额平台运营会入不敷出,而且企业自建平台销售产品品种比较单一,平台吸引度较低客户群往往较小。利用第三方交易平台,如同是在商场租赁铺面,不用关心技术问题,只需要定期缴纳租赁费用,成本较低,且第三方交易平台产品较为多样,客户比较多。
  
  根据参与主体来分类目前主要有 B2B、B2C、C2C 三种模式。B2B 是指商家与商家之间通过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交易,目前 B2B 模式在我国农产品电商交易额中占有较大比重,但这种交易模式多是中间商之间的交易,我们作为消费者对其感受并不是很深,例如阿里巴巴 1688.com 就是专门提供 B2B 交易的平台。B2C模式是商家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将农产品出售给消费者,交易平台可以是自建的也可以是第三方交易平台,销售的农产品可能是商家收购的,也可能是商家自产的,例如天猫商城就是商家销售产品利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C2C 模式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其实就是规模较小的商户通过网络交易平台向消费者出手农产品,这样的小商户大多是农户,这种模式采用的都是第三方交易平台如淘宝网。
  
  B2C 模式和 C2C 模式在销售的农产品上有较大不同,B2C 模式销售的农产品大多经过标准化改造,有相关的质量安全检测,评价标准等,只有符合一定标准的农产品才能用于出售,而 C2C 出售的农产品品类繁多,各有特色,但往往在质量上没有保证。与 C2C 相比,B2C 模式由较好的发展趋势,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其可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的创新也大多出现在这一模式上。在我国农业生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户的生产规模往往较小,虽说有一部分农户采取 C2C 模式在网上销售农产品但熟悉互联网并能够在网上销售农产品的毕竟是少数,解决不了大问题,目前的比较成熟的遂昌模式就是通过农业专业技术合作社将农户生产的农产品集合起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筛选,由政府进行质量检测,然后贴上统一的标识由网店协会在网上进行统一的销售,目前淘宝网上的遂昌馆已有较大的交易额。遂昌模式就是一种“农户+合作社+网店协会+政府+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的模式。
  
  4.4 消费环节的解决方案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解决方案是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可追溯系统从本质上来说是一个信息管理系统,它为原本散乱的信息提供了一个依附的本体,从而将各参与主体发布的信息集合起来,从而降低消费者的信息搜寻成本。
  
  可追溯系统对纳入系统的农产品进行统一编码,每一个独立出售的产品都有一个对应的唯一的标识,通过标识可进入可追溯系统,可追溯系统提供该食品从田间到餐桌共四个环节的所有信息,在生产环节可以提供的信息包括原材料的产地,生长环境,使用的化肥,农药,经历的病虫害,土壤状况;在加工环节可以提供生产厂家资质,原材料检测报告,使用的辅料及剂量,加工方法,加工时间,产品的批次,包装材料的相关信息,出厂前的检验报告,监管部门对同批次产品抽样检测的各项指标的检测报告;在流通环节提供流通企业,运输路线,运输设施,运输条件,仓储条件,提供零售企业资质;在消费环节提供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评价,已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以及其他与食品安全质量相关的信息。在食品链的全过程的各参与主体都有各自的责任与义务,生产者,加工者,监管部门,都需要按照可追溯系统的要求录入本环节的信息,各种商品各环节的信息汇总形成数据库,消费者可以通过商品的编码,进入数据库查询所购买商品的相关信息,其信息流如图 4.1 所示。
  
  当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消费者可以通过可追溯系统查知自己所购买食品是否是问题食品,监管者可以通过分析问题食品产生问题的环节,确认问题食品的流向,销售情况,从而实现精准控制,商家则可以根据问题食品的批次,实现精确召回避免损失的扩大。
  
  可追溯系统目前主要有两种模式:横向可追溯系统和垂直可追溯系统。横向可追溯系统又称内部可追溯系统,其主导者是企业,一般被作为企业质量保证体系的组成部分,可以提升产品品牌形象、防止不同区域间产品的窜货和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纵向可追溯系统又称外部可追溯系统,主导者是政府,集中在供应链上不同节点企业之间,可以实现追溯信息在不同的节点企业之间进行交换和跟踪。
  
  可回溯系统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技术:追溯单元划分技术、信息采集技术、信息传输技术以及信息处理技术。其中最重要的是信息采集技术,又称信息标识技术,信息标识技术是根据系统标准对每一产品产生唯一编码,贴于交易凭证或食品包装上,用于溯源接口。信息标识技术目前主要有一维码技术,二维码技术和 RFID 射频技术。目前我国已有的可追溯系统大多采用一维码技术,一维码技术遵从全球统一的 GIS 系统标准,但一维码所能容纳的信息较少且只能提供静态信息。二维码技术信息容量大,能够提供动态信息,但目前缺乏全球统一标准。
  
  RFID 射频技术的射频信号具有空间传输的特点,可以通过对物体的自动识别获取信息,它具有多标识同时识别、多次利用、记忆量大、抗污能力强的特点,但是这种技术的成本较高,目前的主要研究方向是三种技术的集成使用,在不同的环节采用不同的技术手段。
  
  可追溯系统给予消费者充分的知情权,可以使消费者实时的了解所购食品的安全信息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对食品安全的信任,有利于促进消费,有利于形成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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