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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绪尔社会语言观的理论来源考察

来源: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作者:谢刚
发布于:2019-09-26 共11615字

  摘    要: “语言是表现差异关系的纯粹价值系统”这一论断是索绪尔语言学理论的生命力所在, 它诠释了语言作为社会制度存在的本质。然而, 长时间以来索绪尔的语言社会观没有得到正确的认识, 甚至是被扭曲。究其根本, 索绪尔社会语言观的谱系学问题没有得到合理的解决。厘清索绪尔社会语言观的谱系学渊源, 有助于正确认识索绪尔语言学理论的时代进步性和局限性。这既是对索绪尔理论的尊重, 也是普通语言学健康发展的理论前提。通过对哲学史和语言学史上具有代表性的社会语言观的梳理与检视, 将使这一问题的回答进一步明晰化。

  关键词: 索绪尔; 社会语言观; 洛克; 库尔德内; 保罗; 惠特尼;

  Abstract: The vigor of Saussurean theory lies in his statement that language is a pure social system representing difference.However, Saussures social perspective on language has not been recognized correctly and even twisted.The cause can be ascribed to the failure to set the genealogical relations of Saussures social perspective on language right.A proper solution to the problem will be conducive to knowing the merits and demerits of Saussurean theory, which is also the theoretical requisite of general linguistics.This issue will be clarified by examining respective social perspectives on language in both pre-Saussure periods and Saussure period.

  Keyword: Saussure; Social Perspective on Language; Locke; Courtenay; Paul; Whitney;

  语言的存在意味着社会人的存在, 这即是说语言凝聚了人的社会性本质。韩礼德指出:“语言与社会人是一个一体的概念, 因而两者应当作为整体来考虑和研究。不存在没有语言的社会人, 也不存在不被社会人所使用的语言。”[1]8由此看来, 社会属性是语言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本质。索绪尔恰恰是把握住了“语言是一种社会制度”这一真理, 开创了语言学研究的新思路。可以说语言的社会属性是索绪尔理论的前提和预设。以往对索绪尔理论的研究过于关注“任意性”“能指”“所指”等概念, 忽视了对索绪尔社会语言观的关照, 造成了对索绪尔理论的误解, 认为索绪尔理论体系是一种“内在论”语言研究。对此, 屠友祥批评道:“目前的索绪尔研究存在一个偏向, 就是强调语言符号的任意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忽略了语言符号的社会性, 而任意性其实正是由社会性导致的。”[2]35-41索绪尔的语言本体研究不同于以往的语文学式的语言本体研究, 他的社会语言观也异于以往的对语言社会属性的论述。以往对索绪尔的社会语言观的讨论都是从任意性的角度展开的, 混淆了任意性与规约性 (社会性) 的本质区别, 造成对索绪尔社会语言观的误解, 从而把本不属于索绪尔本人的社会语言观强加到索绪尔之上。厘清索绪尔社会语言观的理论来源是十分必要的, 这将对深刻认识索绪尔的社会语言观的进步性和局限性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前索绪尔时期及索绪尔时期的社会语言观的梳理来辨析、考证这些观点与索绪尔社会语言观的差异和联系, 以期修正关于索绪尔社会语言观渊源的错误认识。

  一、对古希腊语言观的反思

  古希腊时期是哲学的黄金时代, 语言作为哲学思考的媒介和对象也被给予了认真和严肃的思考。由此, 语言哲学在古希腊时期迎来了第一次发展契机。古希腊时期哲学家关于“名实”的辩争为西方旷日持久的“唯名论”与“唯实论”“经验论”与“唯理论”的争执奠定了基调。“正名”一词在古希腊语中的意思即为“正确的措辞”。最早对语言反思的当属赫拉克利特, 他认为用什么词来表示事物并不是根据事物本身的性质, 而是根据习惯, 是由人们确定的, 即约定俗成[3]103-106。普罗泰戈拉和普罗狄克也都曾对“正名”提出过自己的观点。苏格拉底曾建议赫谟根尼向普罗泰戈拉学习正名。柯费尔德则推测, 普罗泰戈拉在《论真理》中一定讨论过正确使用名称的问题。他还提到公元前443年, 普罗泰戈拉应伯利克里邀请, 为图里的新殖民城邦修订法律时, 将立法家卡隆达斯的法律用语“权利”订正为阴性词。从法律语言的社会意义上看, 普罗泰戈拉的“正名”方式是其“社会名实观”的体现。智者们对语言的本质已有了自然论与约定论的分歧。而重视语言问题并联系人对语言作较为深入的哲学思考的思想家, 当首推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并没有留下可供后人考证其思想的着作, 他的语言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柏拉图的长篇对话《克拉底鲁篇》中。从这一点看柏拉图与苏格拉底的语言哲学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当时古希腊思想界在语言起源问题上有physisis (实体, 本质) 和nomos (名称) 的争论, 前一派主张语言是自然天生的, 即“非任意说”, 后一派主张语言是约定而成的, 即“任意说”。《克拉底鲁篇》则反映了这两种相反观点的辩争。以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为代表的“自然论”者对约定论持批判态度, 他们认为一切事物都有自身固有的本质, 它们不是相对于我们才存在, 不被我们所影响, 也不因我们想象而变易不定。人的行为也像事物一样是按其本性而完成的, 如切割东西不是随便用什么工具、爱怎么样切割就能做好的, 只能用合适的工具按照切割的自然过程方能成功。说话和命名活动也是一种行为, 有它们自身特殊的本性, 要根据它们自然的方式, 运用合适于它们的工具进行才能成功。亚里士多德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观点正相反。在《解释篇》中, 亚里士多德指出:“口语和文字作用于心灵所产生的内心经验的符号, 是用以表示对象的。语词约定俗成而被赋有意义。动物的声音可以表达某种情感, 但不是约定俗成、赋有意义的符号。对同一事物, 不同民族可有不同的词语表达, 但对象和内心经验的同一性, 使他们仍具有同样的意义。”[4]182
 

索绪尔社会语言观的理论来源考察
 

  提出语言是约定俗成的观念是否就意味着对语言的社会属性的自觉意识, 这是首先要明确的重要问题。从以上的论述看, 普罗泰戈拉的语言观较之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语言观更能反映对语言社会属性的原初意识, 但这与索绪尔的社会语言观仍具有极大的差别。索绪尔的社会语言观最显着特点即是把语言看作一种社会制度, 强调语言的系统性和普遍性而不是把语言看作是诸社会制度的附属品, 从而使语言要比附其他社会制度。至于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 虽然都承认语言约定俗成, 但二者的观点也存在本质的差异。亚里士多德不赞同柏拉图提出的“形式”或“理念”是知识的终极来源, 认为知识的唯一途径就是感官与现实世界的接触, 也是语言的原始素材。究其根本,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语言观差异是哲学逻辑观的差异, 它折射出西方自古希腊哲学以来2000多年的哲学逻辑观博弈, 即自然论与约定论、唯名论与唯实论、经验论与唯理论以及经验主义、心理主义与唯物主义之间的辩争。事实上, 语言只不过是为这场扩日持久的哲学逻辑观之争提供了一个场所。从实质上讲, 在西方社会学发展之前, 语言的社会属性还仍未成为足够引起人们意识的话题。大多数关于语言社会属性的观点缺乏系统性, 更不可能像索绪尔一样, 把语言的社会属性作为语言研究的理论前提形成系统的语言学思想。更值得注意的是把哲学上的语言观直接同索绪尔的任意性、规约性观点相提并论是十分错误的, 这既遮蔽了索绪尔语言学思想的特殊性, 也模糊了它与西方思想史上诸语言观的联系与区别, 例如一些学者一味强调索绪尔的任意性观念与传统唯名论的区别, 这是看到了索绪尔理论的突破性而忽视了索绪尔语言学理论中的心理主义与经验主义哲学的观点, 这对彻底认识索绪尔语言学思想是极为不利的。

  从本质上看, 古希腊先哲们提出的语言观虽然对认识语言的社会属性具有一定的启示, 但是这些语言思想并不能简单地界定为语言的社会学思想。准确地讲, 这些语言观是关于本体和认识的哲学观。虽然柏拉图哲学与亚里士多德哲学中都涉及语言与社会伦理的关系, 如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对“正义”观的讨论、亚里士多德在《大伦理学》中对“善”的分析, 但这都与现代语言学中对语言社会属性的研究有本质的区别。从语言学的角度讲, 语言的社会属性研究就是对语言这一个特殊社会制度的自觉的、系统的研究。由此看来, 把索绪尔的社会语言观与古希腊哲学诸语言观混同起来是不恰当的。

  二、对洛克、卢梭、洪堡特社会语言观的解读

  张绍杰在《语言符号任意性研究———索绪尔语言哲学思想探索》中分析了洛克的“任意说”与索绪尔“任意说”之间的思想渊源[5]33-38。除了“任意说”, 洛克对语言的社会属性的认识也值得我们思考。洛克的社会语言观主要体现为两点:第一, 语言组织维系社会的功能。洛克指出:“上帝既然意在使人成为一个社会的动物, 因此, 他不仅把人造得具有某种倾向, 在必然条件之下来同他的同胞为伍, 而且他还提供了人以语言, 以之为组织社会的最大工具, 公共纽带。”[6]413第二, 语言形式 (名称) 的社会规定性与私人观念的背离关系。洛克提到:“上帝或别的立法者如果定义了任何道德的名称, 他们就把那个名称所表示的事类的本质形成了。在这种情况下, 我们如果把它们用得不得当, 那是不妥当。不过在别的情形下, 我们如果把它们用得反乎那个国家的普遍用法, 则只不过是语言的滥用罢了。不过就这样亦不足以搅扰了知识的确定性, 因为我们只要能适当地思维和比较那些有徽号的观念, 则我们仍然可以得到知识的确实性。”[6]603从“正名”的角度来看, 洛克的社会语言观与中国儒家学派的观点存在一定的相似性, 即承认权威 (国家、上帝) 的制名权利。但是洛克的关注点是观念与认识的关系, 语言形式对洛克来讲只具有标示功能。虽然洛克意识到语言的社会功能, 但是他没有看清楚语言的公众性和言语表达的私人性之间的关系。语言可以发挥组织维持社会的功能在于它为社会成员提供了约定俗成的一整套可以标示知识、传递观念的符号系统。这也是洛克的“任意说”指向私人, 而非索绪尔那般“任意说”同集体约定的语言制度内在关联。

  索绪尔认为约定俗成的语言类似于契约, 他说:“它 (语言) 是言语事实的混杂总体中一个十分确定的部分……它是言语活动的社会部分, 个人以外的东西;个人独自不能创造语言, 也不能改变语言;它只凭社会的成员间的一种契约而存在。”[7]36然而“契约”一词容易让人产生误解。所谓“契约”就是商定、约定, 这与语言形成的社会无意识过程显然相抵牾。法国思想家卢梭也认为语言是一种契约性存在, 但是他的观点更为激进。卢梭也同意“人类的语言具有规约性, 语言和社会是从自然状态中同时产生的两个最初的规约。”[8]43在论述语言起源时, 卢梭这样解释语言的形成:原始人围坐在会议桌旁, 共同达成协议 (即社会契约) , 规定某种声音代表某种思想, 然后大家共同遵守这些协议。很显然, 卢梭这种带有强烈的18世纪浪漫主义色彩的社会语言观不可能给出语言社会性科学、合理的解释。

  我们还可以在洪堡特的语言哲学中发现许多同索绪尔语言哲学相似的观点, 如“分节意识”, 索绪尔把它称为小肢体 (articulus) , “语言不指称事物本身而是指称概念, 这种概念是由精神在语言创造过程中独立自主地构成的。”[9]106索绪尔表述为“语言对思想所起的独特作用不是为了表达观念而创造一种物质的声音手段, 而是作为思想和声音的媒介, 使它们的结合必然导致各单位彼此划清界限。”[9]158此外, 洪堡特的社会语言观对理解语言的社会性也有一定的启发性。从洪堡特的观点看, 语言的社会功能主要有两个:第一, 有助于社会成员间形成互助协作关系。他指出:“个人始终与整体———与他所在的民族, 与民族所属的种类, 以及与整个人类联系在一起。无论从哪个角度看, 个人的生活必然与集体相维系。个人在地球上的生存仿佛是植物般无意识的, 他需要帮助。而这样的需要促使他同别人建立联系, 并且要求人们为了从事集体活动而通过语言达到相互理解。”[9]45第二, 洪堡特认为语言是一种代表社会群体精神的世界观。他说:“语言无时无刻不具备民族的形式。民族才是语言真正的和直接的创造者”, “我们可以把语言看作一种世界观”[9]49。上述表明, 虽然洪堡特意识到并强调了语言的社会属性, 但这与索绪尔的出发点完全不同。洪堡特主要是从整体语言的精神层面去阐释语言的社会功能, 而索绪尔主要把语言看作一种社会制度, 强调语言的强制性。产生二者不同看法的原因可从两方面来理解:其一, 洪堡特主要是把语言作为研究文化、精神和哲学的元语言, 并没有形成对语言本体研究的现代语言学意识;其二, 洪堡特时期社会学思想还没有发展起来, 而索绪尔时期正值实用主义和社会学思想繁荣时期, 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就借用了许多社会学以及政治经济学的观点。

  上述关于社会语言观的论述表明, 这一时期出现的社会语言观与索绪尔的社会语言观虽然存在一些相似之处, 但是, 决不能把这些相似或相近的观点理解为索绪尔思想的来源。无论是《教程》、手稿还是索绪尔本人的学术经历都没有明确指出索绪尔的社会语言观与上述提到的社会语言观存在学理上的继承关系。

  三、对惠特尼、保罗、库尔德内社会语言观的分析

  本文对索绪尔同时期的社会语言观的讨论主要围绕惠特尼、保罗、库尔德内展开。Antal指出:“除库尔德内、克鲁舍夫斯基、惠特尼外, 无论是洪堡特、冯特还是保罗, 索绪尔在其学术阐述中从未声明与他们有任何学理上的关联。”[10]125-130关于保罗与索绪尔的相关性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本文倾向于承认索绪尔与保罗在学理上存在一定的继承关系。

  首先看惠特尼同索绪尔之间的联系。索绪尔把语言看作一种社会制度的看法主要是受到惠特尼的着作《语言的生命》一书的直接影响。索绪尔称对语文学和比较语法发出第一次冲击的是《语言的生命》的作者美国人惠特尼。所谓“发起第一次冲击”, 主要是指惠特尼对语言科学的总体论述超越了比较语文学单纯比较词形、追索词源的研究方法;且是从比较语法积累的大量成果中得出语言若干一般规律的第一人[11]77。Joseph根据索绪尔的个人生活轨迹也证实了索绪尔与惠特尼之间有过直接接触:“几天前, 在柏林与您交谈, 得到您赠送的文集, 以及对我的论文的评语, 不胜感激。却因身体原因不得不突然返程。我将珍视您赠予的这些着作。”[12]201

  此外, 惠特尼论敌的助手在给惠特尼的一封信中提到的内容也进一步佐证了惠特尼与索绪尔之间的联系。他写道:“您读过索绪尔的书么?他真是个天才!不仅是因为他年少有为, 他的论述简洁, 思路清晰, 虽然文风略显仓促幼稚。”[12]205-214

  索绪尔同惠特尼的继承关系可从两个方面来看:第一, 二者都认同语言是一种社会制度。索绪尔特别强调惠特尼提出的“语言是一种社会制度”这一创见, 指出这一观点指向语言科学这一目标。索绪尔说:“惠特尼就把语言看作一种社会制度, 跟其他一切社会制度一样, 在他看来, 我们之所以使用发音器官作为语言的工具, 只是出于偶然, 只是为方便起见……此外, 惠特尼说我们之所以选择发音器官只是出于偶然, 也未免走得太远;这选择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自然强加于我们的。……但是在主要论点上, 我觉得这位美国语言学家是对的:语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 人们同意使用什么符号, 这符号的性质是无关轻重的。”[11]31这段话清楚地指明了索绪尔与惠特尼对语言社会属性的看法是一致的。同时也显露出索绪尔与惠特尼存在分歧。惠特尼认为语言的质料选择完全是出于偶然, 而索绪尔认为对语言质料的选择存在强制性, 即语音相对于视觉等物质手段具有优先性。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差异就是惠特尼与索绪尔对语言研究的总体视角不同。虽然二者都强调语言事实对揭示语言生命的一般规律的重要性:“ (语言现象) 聚集了与个体相涉的一切” (索绪尔语) , “语言科学是对一切人类言语的研究, 对一切现存的、记录在案的方言研究。” (惠特尼语) 惠特尼对语言同言语的区别虽然有所揭示, 但没有像索绪尔那样予以强调, 并成为其理论的立足点[11]83。第二, 语言、言语同意识之间的关系。语言的无意识与言语的意向性之间的张力构成了语言社会研究和精神研究的一座桥梁。索绪尔认为“整体语言”是通过言语实践存放在某一社会集团全体成员中的宝库, 一个潜存在每一个人脑子里, 或者说得更准确些, 潜存在一群人脑子里的语法、词汇体系;它只有在集体中才能完全存在, 凸显了整体语言的社会性[11]41-42。索绪尔通过言语回路从接受的角度说明整体语言的社会性和心理性。事实上, 无论是接受还是发出语句都显示出整体语言在言语实践中的无意识性和意向性特点。惠特尼说:“人类言说中的一切都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产物”, 屠友祥认为惠特尼提到的意识包含了意识与无意识活动两个方面[11]92。本文赞同屠友祥的观点, 并认为, 从个体上讲, 意识与无意识都是人类的意识活动。从意识到无意识的过程究其根本就是意识的时间意识过程。从整体语言上看, 语言制度的约定俗成更明显地突出了无意识特点。惠特尼指出:“语言不是一种发现, 而是心智中的创设或创生, 不是理解力提供手段的产品。……语言是达到这样的结果, 而不是立意要如此存在的。处于无意识状态的法则, 也依然控制了有意识的因素, 导致且实现了创生。”[13]353索绪尔也认为语言的初始创制不可能是无意识的, 然而符号脱离个体进入社会就显现出它的集体无意识特征。

  索绪尔与德国语言学家保罗 (1846—1921) 之间的学术因缘存在一定的争议。Koerner一再强调索绪尔理论体系的一些重要概念都是受到保罗的启发, 诸如共时与历时、语言与言语以及结构主义的肇始问题[14]17-51。Antal对Koerner提出的观点产生质疑, 他认为索绪尔对历时与共时的区分不可能是受到保罗的影响。理由是同时代的许多学者也曾提出历时与共时的区分, 例如Misteli。至于把保罗看作是结构主义的创始人更是夸大其词[10]125-130。屠友祥认为索绪尔与保罗在学理上存在一定的继承关系[11]57-73。本文也认为索绪尔的个别理论观点的确受到保罗的启发, 理由有二:其一, 索绪尔曾求学于莱比锡, 聆听过许多历史比较语法学派和新语法学派大师的课, 保罗作为新语法学派的代表人物不可能不为索绪尔所熟知;其二, 《教程》中索绪尔也明确提到保罗本人[11]24-25。

  保罗的社会语言观主要体现在他对语言习惯用法和个体言说之间关系的论述, 这也是与索绪尔在学理上最大的相似点。保罗对“individuelle Sprechtatigkeit” (个体言说) 、“Sprachusus” (语言习惯用法) 以及“Gemeinsprache” (共同语) 的划分与索绪尔的langue (语言) 、langage (群体语言) 以及parole (言语) 存在一定的契合。然而这种相似性背后也隐含着二者之间的巨大差异。索绪尔与保罗间的联系是不可否认的。但是这种联系是建立在索绪尔对保罗观点反正基础之上的。Antal批评道:“Koerner提到索绪尔与保罗的学理关系, 认为与其说是索绪尔的观点是受保罗的影响, 倒不如说是在与保罗观点的针锋相对中形成的。”[10]125-130我以为恰恰是Koerner准确地把握了索绪尔与保罗的学理关系, 反映了索绪尔理论的批判性。索绪尔与保罗在语言和言语的观点差异是二者对语言研究中心理学立场不同造成的。虽然二者都认为语言学与心理学存在密切的联系, 但保罗只认同个体心理学对语言研究的重要性。保罗认为只有个体才是科学观察的主体, 一般观念只能从大量个体的观察中得出。保罗据此将语言研究的对象界定为所有个体言说活动表现形式的总体[11]61。与保罗相反, 索绪尔坚持认为语言研究应该充分认识到集体心理学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他说“只有经由符号学, 我们才可能明了语言学和心理学的关系”而“社会集体性及其法则是符号学现象的内在要素”[15]229。由此, 进一步指出:“这种心理学属于社会心理学领域, 也就是说, 它纯粹是社会的;它涉及的心理学同样适用于语言。”[16]9-10

  综上所述, 索绪尔与保罗的学理关系是不容置疑的。二者观点和立场上的差异也是不可否认的。索绪尔语言学理论是一种观念论, 重在对语言一般规律和本质的抽象, 倾向于集体普遍性。因此, 选择社会心理学的立场也就不足为奇。而保罗遵循的是经验实证主义路径, 强调个体经验事实在语言研究中的地位, 由此采取个体心理主义的立场。但不可否认的是, 索绪尔正是从与保罗的思想碰撞中获得其重要理论的灵感。

  博杜恩·德·库尔德内的学生谢尔巴在其论着中曾这样写道:“1923年, 我们在列宁格勒收到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的原版, 当时对索绪尔的教材与我们平素耳熟能详的原理间的许多相似之处感到惊讶。”[11]1谢尔巴所指的理论即指博杜恩的语言理论。目前, 围绕索绪尔与库尔德内之间的学术关系的文献相对较少。屠友祥在其《索绪尔手稿初检》第一章中详细论述了索绪尔与以库尔德内为代表的喀山学派在音位的符号学价值上诸观点的相似性[11]1-56。杨衍春在《博杜恩·德·库尔德内语言学理论研究》一书中也详细论述了索绪尔与库尔德内在语言学某些重要问题上的一致看法。

  作为索绪尔的前辈, 库尔德内在与索绪尔的学术交往中给予了后者一定的肯定和鼓励, 并在语言学重要问题的探讨上无疑推进、深化了索绪尔的理论观点。库尔德内与索绪尔的学理渊源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其一, 关于音位的观点。索绪尔在《论印欧语元音的原始系统》中首次提出了音位这一概念。通过比较、归纳, 索绪尔抽象出印欧语中共同的原始型, 把它们称之为音位。抽象化原则成为索绪尔语言理论的主要原则。音位就是抽象的心理实体, 它具有社会、心理效果, 是语言作为分类原则的手段。索绪尔并不是第一个意识到语音实现语言分类功能的第一人 (如洪堡特等) , 也不是音位概念的首创者。琼斯认为博杜恩是“音位”概念的发现者, 他说:“他 (博杜恩) 在19世纪70年代就开始弄明白音位的基本原理了”[17]213。然而, 恰恰是索绪尔从音位的心理性、社会性和系统性发现了语言、言语以及群体语言间的区别, 进一步确定了把整体语言作为语言研究的首要对象。难怪库尔德内对索绪尔提出的音位概念有如此之高的评价, 他说:“索绪尔发现元音交替、对理解印欧语形态学是至关重要的。”“对语音学原理和方法作了彻底的修订。”[18]3-4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索绪尔《论印欧语元音的原始系统》提出的音位概念的出发点是对语言形态学的考虑, 这主要是索绪尔当时还未完全摆脱历史比较语法和新语法学派的束缚。此时, 索绪尔还未完全意识到音位巨大的符号学价值。正是库尔德内目光灼照, 意识到索绪尔的音位概念的意义, 进一步发掘出音位的社会心理价值。屠友祥指出:“索绪尔那激动人心的长篇论文屡屡使用的‘phoneme’或‘phonemes’概念必定是触动库尔德内心弦的。”[11]1-56在随后的音位学研究中, 库尔德内曾提到把 (音位) 主观性减少到最低限度, 这足以说明库尔德内已经把音位的社会心理性提到了议事日程。后来, 库尔德内指出:“声音对言说共同体的感觉来说所具有的价值, 也就是注意到声音的意义方面、心理方面, 语言是相区分而具有意义的诸声音的复合体, 是声音的群集, 特定的民族感觉将这些声音的群集统一成整体。”[18]68-69此外, 库尔德内与索绪尔在音位的理解上也存在差别。库尔德内进一步把音位分析为动素和因素两个更小的单位。动素是发音的要素, 而音素是听觉要素。库尔德内此举主要是想说明音位的组成部分涵盖社会和个体成分。然而, 从索绪尔对音位的二重性观点来看, 音位不涉及任何个体的成分, 这也是索绪尔为什么从语言接受的角度去论证语言的社会心理特质的原因。

  其二, 语言与言语的区分。库尔德内曾提出:“语言只存在于个体大脑中, 部落语言和民族语言具有抽象性, 是由一系列实际存在的个体语言组成的概括性的结构。”[19]105这一看法与索绪尔对语言和言语之间关系的描述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如:“语言以许多储存于每个人脑子里的印迹的形式存在于集体中, 这有点像把同样的词典分发给每个人使用。”[11]40“整体语言中一切变化都只有经过个体语言方能引入。一切种类的变化都经一定数目的个体 (试验气球) 的试用。”[11]66但是值得注意的是, 库尔德内并未像索绪尔那样深入探讨语言和言语的关系从而确立语言的符号学地位。库尔德内理解的语言同洪堡特更为接近, 认为是群体语言、民族语言。这与索绪尔理解的整体语言是有根本差别的。无论如何, 库尔德内意识到了语言的社会性与言语的个别性, 这一点对索绪尔及当时的语言学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索绪尔在为其弟子薛施蔼的论着《理论语言学纲要及方法》撰写评论时, 专门提到从理论角度和纯粹语言学范畴思考语言问题的三位语言学家库尔德内、克鲁舍夫斯基和惠特尼。足见索绪尔对库尔德内语言学理论的熟知和认同。而且库尔德内与索绪尔曾以会面和信函的方式交流学术观点和看法。这就不难断定库尔德内的一些观点对索绪尔产生过深远的影响。从另一角度来看, 索绪尔的一些真知灼见也对库尔德内产生了触动, 诱发了库尔德内对音位的深层次思考。因此, 与其说索绪尔与库尔德内之间的学术联系是继承性的, 倒不如说二者之间是一种互动和互补的关系。

  四、结语

  语言学理论作为社会理论和社会思想发展的特殊样态往往是中断性和跳跃式的。在社会理论中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与其说是以往积累的知识性因素, 不如说是思想家本身所创造的思维模式。索绪尔把语言视作表现纯粹价值关系的社会制度, 并把抽象的语言整体奉为语言学研究的首要研究对象, 这既是索绪尔社会语言观对现代语言学无与伦比的贡献, 也是他对前人关于语言社会属性认识的巨大突破。索绪尔生活在一个特殊时代:传统价值观念、古典哲学、古典文化与新兴的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思想激烈碰撞。索绪尔本人的学术经历也恰恰说明了它所处时代的鲜明特征。一方面索绪尔继承了传统理性主义, 深刻反思语言上的“经验论”与“唯理论”, 并把语言的“唯理论”改造成语言的“社会论”, 也就难怪索绪尔的社会语言观为何总能给人似曾相识的感觉。正如英国社会理论家吉登斯所说:“对我来说, 过去和现在都是这样, 即当代的社会科学都打上了19世纪和20世纪欧洲思想成果的强烈烙印。”[20]1索绪尔的烙印就是2000多年来欧洲优秀的哲学、文化积淀和那个时代的丰富的人文社会科学思想。

  通过对各时期社会语言观的梳理, 索绪尔社会语言观的理论渊源得到了较为明晰的认识。索绪尔理论中的社会学思想主要来源应该是美国语言学家惠特尼、德国语言学家保罗以及德国语言学家库尔德内。不能把历史上出现的其他语言观与索绪尔的语言社会观不加区别地混为一谈。索绪尔的社会语言观之所以受到误读, 主要有两个重要原因:其一, 索绪尔的语言本体论立场始终给人一种其弱化语言社会属性的错觉。学界大多纠结于对任意性等语言本体问题的争论而忽视了索绪尔语言社会观的重要意义;其二, 索绪尔本人对语言社会属性的认识不够深入。这主要源于其经验心理主义的认识论立场。索绪尔仅是把语言的社会性视为强制的社会制度, 而没有对社会属性做出充实、清晰的论证。语言以及其他社会存在之所以具有强制性, 而不能简单地解释为约定俗成、习惯, 究其根本在于社会强制性源于社会成员意识所达成的先验契约。正如以索绪尔为代表的结构主义思想, 如果没有对这一先验契约关系的证明, 是不可能对语言的社会本质有彻底的认识的。这也是结构主义观点因其僵化、教条式的社会研究方法而被诟病的根本原因。但不可否认, 索绪尔的语言社会学思想对社会科学的变革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值得学界重视和认真反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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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吉林大学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原文出处:谢刚.索绪尔社会语言观源考[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03):5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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