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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森林资源保护和利用法律体系建设研究
【第一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优化探析绪论
【第二章】我国森林资源法律制度的概述
【第三章】我国《森林法》的基本概念和立法目的的完善
【4.1 4.2】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建议
【4.3 4.4】我国森林资源法律责任的完善建议
【第五章】我国森林资源管理体制的完善
【结论/参考文献】我国森林法的改进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结论与展望
我国森林资源建设已经进入了升级转型的新阶段,迎来了加快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我国逐渐从重视森林资源的经济价值的目光转移到森林资源的生态价值,不断加强生态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弘扬生态文明。森林资源的建设和发展要求我国森林法的有效保障。笔者通过对中外森林资源的概念、立法目的、管理体制、所有权制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公众参与和法律责任七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简要的完善建议。当然,还有很多森林资源方面的法律制度构成完整的体系,提出森林资源法律的完善与国家的政策意向和目前的发展形势相吻合,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在世界上面临的森林减少、气候变暖、物种灭绝、湿地退化、土地沙化、水土流失、干旱缺水、空气污染、洪涝灾害、水污染的十大生态危机中八大危机主要靠发展森林资源来进行治理。因此我国森林资源法制建设尤为重要,森林法的修改和完善也就是大势所趋。我国从 2003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时起,便形成了以木材生产向生态建设为主的历史性转变。为了适应这种转变,国家林业局和国家立法机关启动了修改森林法的动议。近些年,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理论界的学者纷纷提出了对森林法修改的建议。目前学者提出的各项建议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冲突与矛盾,新修订的森林法还将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将冲突协调在和谐的范围内并且能够照顾到各种利益。但是笔者坚信在森林法修订之后,能够使我国森林资源的覆盖率得到明显的提高,森林蓄积量达到更高的水平,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大森林生态效益基金的补偿,加强公众参与,严格明确法律责任。在新森林法的指导下,将我国森林资源产业发展成为对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起到积极作用循环产业;促使我国森林资源生态建设的良好健康发展。从而使森林资源的建设和发展走上科学的可持续发展道路。通过修改的森林法使公众深刻的意识到,森林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关系到气候安全、淡水安全、经济安全、物种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
如果没有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就没有人与自然的和谐环境,更没有人类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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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谢
时光荏苒,研究生的学习生活阶段即将画上一个完美的句号。在石家庄境界经济学院深造三年,无论是聆听教授们独到深入的传道、授业、解惑,还是埋身于图书馆的群书之间,或是与同学们倾心交流,都能够从中汲取和补充到难得的知识营养,常于迷惑茫然之际得到老师的指点同学的关怀,使得现阶段人生旅途常有拨云见日、豁然开朗之感。
在我学习和写作的过程中,导师黄桂琴教授从选题到成文,不仅多次拨冗给予精心独到的指导,更于平时在生活、学习方面给以充分的信任与关心、热情的鞭策和支持,促我在浮躁迷茫的状态中坚持下来,发表了学术论文、参加了课题研究,学习生活紧张而充实。
这里还要感谢研究生学院和法学院的领导、教师的谆谆教导、真情鼓励,个人取得的成绩是这个优秀集体所支持和培养的,饮水思源,源远流长;当然还有同学们热情关心特别是同窗好友的帮助。如此种种均让我感动,难以忘怀,在此由衷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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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第一部森林法规,是1963年制定的《森林保护条例》,《森林保护条例》于1963年5月20日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31次会议通过,1963年5月27日国务院发布施行,共七章四十三条。...
4.3我国森林资源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建议公众参与制度指关于生态环境的保护、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必须依靠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公众有权参与环境问题的决策、管理并对环境管理部门以及单位、个人与生态环境有关的行为进行监督35.而对于森林资源的公众参...
碳普惠制度较好地契合了这种需求,碳普惠是指用量化的方法,对微观部门如小微企业、家庭、个人的减少碳排放的行为进行具体的量化核算,并通过各种形式的积分制度对上述行为赋予一定的价值,以此建立起有商户支持、政府主导和经过相应方法学核证的减排量交易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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