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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儿童福利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

来源:未知 作者:学术堂
发布于:2016-06-17 共353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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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中国现有儿童福利制度构建探析 
【引言】我国儿童福利体系优化研究引言 
【第一章】儿童和儿童福利 
【第二章】我国儿童福利现状梳理 
【第三章】当前我国儿童福利方面面临的现实问题 
【第四章】我国儿童福利领域问题存在的原因 
【第五章】我国儿童福利建设路径选择 
【结论/参考文献】中国儿童福利体制发展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三、当前我国儿童福利领域面临的现实问题

  通过以上对我国儿童福利现状的分析,我们能够感受到我国儿童福利建设的发展和进步,儿童福利法制建设稳步推进、制度体系日益完善,保障对象不断拓展,服务能力逐步增强,我国儿童福利已逐步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方向转变。

  但是受社会发展和政策体制的影响,我国儿童福利建设任务仍然十分严峻,一些突出的问题需要我们来研究和解决。

  (一)孤儿基础保障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儿童福利主要保障对象是孤儿和弃婴,2010 年《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意见》出台后,孤儿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特别是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孤儿的生活状况得到了改善。但是,一些孤儿保障现实问题我们也必须正视,特别是 2013 年河南兰考袁厉害收养的 18 名孤儿中有 7 名孤儿和弃婴葬送火海的惨剧,无不警醒着我们,孤儿保障我们“欠账”仍然太多。

  1. 私自收留儿童问题严重

  2013 年河南袁厉害私自收留的 7 名儿童不幸丧身火海,这一事件在全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民政部在全国针对个人和民办机构私自收留儿童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显示,全国共有收留孤儿弃婴的个人和民办机构 878 家,其中个人举办的134 家,宗教机构 583 家,共收留孤儿弃婴 9394 名[10].

  虽然法律规定,对暂时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应安置到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进行抚养,社会组织和个人收养孤儿或者弃婴时,应当经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审批。但目前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儿童问题依然严重,绝大多数个人和民办机构游离于民政监管之外,这些机构和个人背景复杂,既有爱心人士、慈善机构,也有宗教组织,有些组织和个人将收留的儿童作为跟政府讲条件、提要求的砝码,还有的打着做慈善的幌子,开展社会募捐,从中牟利。由于缺少法律依据,在对这些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儿童的管理上,规范难,阻力大。与此同时,因为这些组织、个人收留的儿童身份难以确认,很难将儿童纳入政府保障体系,儿童落户、上学、就医等权益到不到有效保障。

  2. 孤儿保障制度落实难

  (1) 制度监管难

  比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是专门用于孤儿生活、医疗、教育的费用,但是在实际使用中,这笔钱多是由儿童监护人支配使用的,但是钱能否完全用于孤儿身上,谁来负责监管钱的使用?文件规定民政部门、财政部门负责孤儿生活费的监管,但是,资金流入家庭后的使用监管是很难实现的,所谓“监管”也只能依靠监护人的自觉来实现。

  (2) 制度执行难

  孤儿保障制度对医疗、教育、就业等做了规定,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孤儿权益保障并不彻底。比如,《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对义务教育阶段以后孤儿教育只强调优先纳入国家资助体系,但是并没有更具体的保障措施。义务教育阶段以后孤儿的学杂费、生活费谁来保障,即使纳入国家资助体系,资助资金能否完全保障孤儿生活和教育也还存有疑问,这些无疑成为阻碍孤儿继续求学的重要原因。

  3. 福利机构儿童回归家庭难

  家庭是儿童最好的归宿。但福利机构儿童最大的问题是长期脱离家庭,这对他们成长、心理发育以及融入社会等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福利机构的集中养育模式不能关注到每一名儿童的个体需要,也不可能针对每一名儿童进行特别的照料,所以回归家庭更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但是从 2004 年,民政部推行家庭寄养以来,我国寄养家庭数量非常少,以江门市为例,2012 年,江门三区四市 6个福利院共有 234 名儿童,其中,9 名被家庭寄养;2013 年,6 个福利院共有 260名儿童,其中,21 名被家庭寄养;2014 年截至目前,6 个福利院共有 242 名儿童,其中,11 名被家庭寄养[11].分析寄养家庭偏少的原因主要因为福利机构儿童多数是残疾,对寄养家庭要求相对较高,单纯生活照料不能满足儿童的需求;二是寄养家庭补贴制度并未建立,一般福利机构会将孤儿基本生活费拨付寄养家庭用于儿童基本生活,但对劳务津贴不做明确,难以调动社会家庭开展家庭寄养的积极性,同时孤儿生活费变相成为寄养家庭的劳务津贴直接影响了儿童的权益。这些原因直接影响到家庭寄养工作的开展。

  (二)其他特殊儿童保障制度不健全

  在第六次人口普查中我国流动儿童数量已经突破 4000 万,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超过了 5800 万[12].我国约有 838 万名儿童生活在低收入贫困家庭中,流浪未成年人数量在 100-150 万人左右[13].单亲家庭中 0-14 岁儿童有 578 万人,患白血病儿童已超过 400 万人[14].以此推算,我国困境儿童、困境家庭儿童群体的数量在 1 亿人以上,并呈逐年增加的趋势发展[15].

  虽然政府以及民政部门关注的对象正在逐步扩大,相较于孤儿保障制度的相对完善,其他特殊儿童仍没有得到足够关注,并未对大病、残疾儿童的治疗和养育、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打拐被解救儿童安置等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关于这些特殊儿童的保障制度尚未形成,有的甚至还是空白。比如留守儿童问题,留守儿童是社会转型发展下不可避免的代价,父母因为生存需要外出打工,这些儿童常年处于监护缺失的状态,留守儿童的教育、安全、心理等问题也逐渐被社会所关注。据统计,目前,湖北、安徽、江西等地出台了关于留守儿童的地方性政策,但国家层面的政策还是空白。还有前文提到的打拐被解救儿童的后期安置政策也是空白,文件规定了打拐被解救儿童安置在福利机构,但是安置后的问题怎么解决?被拐儿童能否实施送养,没有相关法律条文作参考,被拐儿童最终安置很难实现。

  (三)侵犯儿童权利事件频发

  儿童基本权利包括生命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但是近几年,媒体有关儿童权益受侵害报道常见报端,集中体现在儿童受虐、被遗弃、受伤害、被剥削四类情况。

  1. 受虐待

  在我国,儿童虐待问题并不少见,家庭暴力、校园暴力,教育体罚,这些词汇我们也并不陌生。据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搜集情况反映,2008 年 1月到 2011 年 1 月,通过媒体报道的关于儿童遭受家庭暴力案件大约 300 件[16].

  受中国伦理道德思想的影响,“棍棒之下出孝子”是中国典型的家庭养教方式,在“严厉管教”的掩盖下,一幕幕惨剧不断上演。成都一男子在自家阳台 8 小时内殴打男孩 17 次[17].因家庭矛盾,为发泄心中不满,北京年轻的后妈蔡某自 2010年至 2011 年期间,先后以掐捏、踢踹、擀面杖殴打、开水烫等方式虐待继女小宁,致其重伤,多次接受治疗[18].

  另一方面来自校园的暴力和教育体罚对儿童身心造成巨大影响。教师、同学这些本应是最亲近的人,但却成为了施虐者。校园犯罪日益增多,犯罪手段愈加暴力,80%以上学生表现出对校园暴力的恐惧[19].与此同时,媒体曝光的浙江温岭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以及各类教师性侵学生事件等,令人发指。校园本应是儿童最安全的场所,但是也逐渐成为了家长和儿童的隐忧。

  2. 被遗弃

  2014 年全国设立的 32 个“婴儿安全岛”试点,运行一年接收弃婴千余名,99%是病残儿童,安全岛在维护了弃婴生命权益的同时,试点工作举步维艰,广州儿童福利院婴儿安全岛开放 50 天,接收弃婴数量 262 名,福利院濒临饱和,被迫关停,是第一个宣布暂停试点的城市[20].“婴儿安全岛”在饱受社会争议的同时,投射出的是弃婴行为的无奈和心酸。媒体报道一父母因无力承担先心病儿子手术费用,将孩子遗弃在北京市儿童医院 21 天,称“遗弃”是为了“救孩子”[21].弃婴多数因为儿童患有重症疾病,家庭无力承担高昂的医疗费,或者家庭对残疾儿童今后抚育照料投入过高,不得已做出的选择,“遗弃”反而成为解救儿童的最好方式。

  3. 受伤害

  儿童遭受伤害一方面是意外伤害造成的肢体损伤。据《世界预防儿童伤害报告》中数据显示,全世界每天因非故意伤害或“意外事故”而失去孩子的家庭有2000 个[22].每年媒体报道的儿童溺水、交通、误吞危险物品等意外伤害事件不在少数。事件发生时多数是儿童独处,或者家庭对儿童的危险行为没有提前预估造成的。另一方面的儿童伤害是来自社会环境,不健康的网络文化、书籍对儿童身心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成为诱发儿童犯罪的主要原因。

  4. 被剥削

  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儿童面临的风险不断增大,不法分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榨取儿童廉价劳动力牟利的行为不在少数。2007 年媒体曝光的“山西黑窑案”,400 名儿童被黑心窑主诱拐或强迫到非法窑厂从事重体力劳动,多名儿童不堪重负,身体致残或患病。2011 年政协委员韩红递交的“关注流浪乞讨儿童”的提案再次引发社会关注,提案指出很多流浪儿童被犯罪分子操纵或胁迫行乞。通过以上事例举证,如何有效预防和制止儿童暴力侵害事件是儿童福利亟需解决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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