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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绥远实施社会教育的背景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7-21 共236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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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民国绥远社会教育现状探究
  【绪论】民国时期绥远地区社会教育研究绪论
  【第一章】民国绥远实施社会教育的背景
  【第二章】民国时期绥远开展社会教育概况
  【第三章】民国绥远主要社会教育事业
  【第四章】民国时期绥远社会教育的成效及原因
  【结语/参考文献】民国绥远推动社会教育法举措研究结语与参考文献

  一、民国时期绥远社会教育的背景

  (一)清末民初全国社会教育的发展

  1901 年,《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形成。清廷的腐朽和列强的掠夺,加速了天朝的崩溃。中国的有识之士为挽救民族危亡而奔走。在教育方面,他们主张设立学堂,以此来提高民众素质。但由于学堂数量有限,只能教育少数民众。为普及知识且补学校教育之不足,开始推行面向全体民众的社会教育。清末社会教育内容广泛,既包括对知识技能的传授,也包含对品德民气的改造。有识之士通过创办白话报、举办演讲、创办半日学堂等来普及知识。不久,政府也开始参与兴办社会教育,创办白话报、进行宣讲以及推广简易识字学塾,这些措施为民国初年社会教育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1912 年,中华民国成立,改学部为教育部,教育总长蔡元培设社会教育司,标志着社会教育制度开始在我国确立。在社会教育司的推动下,以失学民众在内的全体国民为对象以通俗教育为中心的社会事业逐渐发展起来,与此同时,相应的社会教育机构也建立起来。教育部颁布了一系列条令法规来规范和管理社会教育。这些条令和法规主要有:

  1、规定了社会教育司的权限

  民初社会教育司共分为三科,第一科为宗教礼俗,第二科为科学美术,第三科为通俗教育。1914 年,教育部官制规定社会教育司职掌内容如下:1、关于通俗教育及演讲会事项;2、关于感化事项;3、关于通俗礼仪事项;4、关于音乐、演剧事项;5、关于美术馆及美术展览馆事项;6、关于动植物园等学术事项;7、关于博物馆图书馆事项;8、关于各种通俗博物馆、通俗图书馆事项;9、关于公众体育及游戏事项。

  2、通俗教育规程

  1915 年 10 月,教育部先后公布了《通俗教育讲演所规程》、《通俗教育讲演规则》以及《图书馆规程》和《通俗图书馆规程》。通俗教育讲演所规程就讲演所的设置、性质、名称、职员、所长资格、职员、经费等作了规定。如:“通俗教育讲演所在省会地方须设四所以上;在县治及繁盛市镇须设置二所以上;在乡村各地方,由地方长官酌量推行”.1《通俗教育讲演所规则》中则明确提出通俗教育讲演的宗旨是启导国民和改良社会教育,并将通俗讲演分为普通讲演和特别讲演。普通讲演主要有:(1)鼓励爱国;(2)劝免守法;(3)增进道德;(4)灌输常识;(5)启发美感;(6)提倡实业;(7)注重体育;(8)劝导卫生。特别讲演主要有:(1)关于临时变更者,如国内国际之天灾事变等;(2)关于特别地点者,如工场、监狱、看守所、惠济所和感化院。1《图书馆规程》和《通俗图书馆规程》都对其性质、名称、经费、职员等做了具体的规定。如在性质方面,规定图书馆和通俗图书馆分为公立、私立以及某团体某学校附设。

  3、社会教育规划

  1919 年 3 月,教育部公布了全国教育计划书,其中对社会教育的发展也作出了规划。主张扩充图书馆、建设博物馆、扩充及补助通俗讲演所、筹设美术馆和教育动植物园。提倡文艺音乐演剧和公众体育,制造通俗教育用具以及译印东西文书籍。

  4、露天学校章程

  1914 年,北京通俗教育会创办露天学校,成绩显着。1916 年,教育部通饬各省酌办露天学校并转发露天学校简章及暂行规程。北京通俗教育会的露天学校“救济失学儿童起见,特办露天教育”.4当露天学校在全国推行时也本着这一宗旨。另外,露天学校不收学费、讲义费和杂费。1916 年,随着通俗教育讲演所的陆续成立,讲演所急需讲演人才,于是,教育部决定设立通俗教育讲演传习所培养讲演人才,并公布了通俗教育讲演传习所办法,规定传习生应在二十五岁以上,并具备如下资格:甲、曾经学习师范并有毕业证书或修业证书者;乙、曾经高等小学以上学校毕业者;丙、国文具有根抵者。

  传习科目包括社会学大意、社会教育概要、心理学大意、雄辩法、法制经济大意和讲演实习。并规定讲演实行应占全传习所时间的三分之一。6社会教育司是专门推行社会教育的机构,以上法令法规的颁布进一步使社会教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湖南、湖北是最先开展社会教育的省份,随后各省也争先推行社会教育。此时,地处西北边陲的绥远特别行政区也受到了内地发展社会教育风气的影响,绥远区政府在中央政府的倡导下开始推行社会教育。1923 年,绥远都统马福祥在都统公署下增设绥远全区学务局,以为专管教育的机构,该局即绥远省教育厅前身。

  1924 年,绥远“全区学务局为开通地方风气,一再通令各县筹设讲演所、阅报所。??同年八月,复令教育厅成立通俗教育图书馆及易俗社。本省之有社会教育,盖基于此。”

  (二)绥远社会教育兴起发展的条件

  绥远位于西北边陲,地处偏远,由于交通不便和经济不发达等原因,学校教育未能完全普及,失学民众仍占大多数,民众素质亟待提高,绥远省约有人口 200 多万,失学儿童 18 万,“欲求教育普及,势非民众学校实施短期义务学校不可。教育当局有见于此,已拟定推广义务教育办法,于最短时间设实验民众学校二十处,在省垣及各县县城小学设短期小学一百五十班,短期小学专校二百处,果能实现,则五年之后,或可使全省无失学之儿童”.3由此可见,绥远省学校教育未能完全普及,社会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民众素质,因此民众素质的亟待提高成为绥远社会教育发展的原因。

  相较于其他省份而言,绥远社会教育起步较晚,始于 1924 年。面对绥远社会教育的落后局面,绥远知识分子和执政要员,竭力推进社会教育。如 1931 年傅作义主绥时,先后在集宁、陶林、凉城等县成立民众教育馆、图书馆、民众阅报处,在丰镇、包头等处,均设有通俗讲演所。

  因此,绥远社会教育的开展也得益于地方要员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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