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吉林省农产品外贸出口现状及问题分析
3.1 吉林省农产品外贸出口的现状分析
3.1.1 进出口总量增加但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表 3-1 所示,2006 年到 2013 年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总额呈上升趋势,从2006年的43239万美元增加到了2013年的63760万美元,其年增长率为6.78%,但是其增加速度仍然比不上全国农产品出口平均水平,仅约为全国平均增长速度的三分之一。吉林省是农业大省,每年的农产品不仅仅满足本省和国内的需要,还有相当一部分出口到国外,进入国际市场。进入 21 世界以来,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在吉林省的外贸总占用很大比重,农产品也是主要的外贸品,其农产品出口总量占整个吉林省出口总量的三分之一,整个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从全国范围来看也十分重要,长期保持在全国的前十。特别是自从中国加入 WTO 以来,农产品准入门槛的降低,限制减少,市场的开发,良好的外部条件也促进了吉林省农产品外贸总量的不断增加。
根据吉林省2012年的统计数据表明,2000年到2010年这十年来吉林省的肉类、海产品、药材、农产品和水果等主要农业生产品都不断增加,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出口总额不断增加,但是增加的速度不高,低于同期吉林省工业出口也低于同期我国平均农产品出口量。因此,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3.1.2 农产品出口品种升级
吉林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主要是种植玉米、大豆及其加工品。现在,经济的发展,人民对于食物的要求不仅仅是“吃饱”更是“吃好”,而且尤其关注吃的健康,所以吉林省开始开发绿色有机食品,使之的产量不断增加,占农产品的比重也不断增加。另外,吉林省也开发以人参、木耳、野菜等各种具有吉林省特色的农产品。
根据表 3-2 所示,吉林省出口的农产品品种已经由单一的以粮食为主,发展到了肉类、海产品、蔬菜、药材等多种农产品。而且其出口的品种也得到了很大改进,从简单出口农副产品慢慢发展为出口农产品加工品。在 2005 年以前,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中,简单的农业初级产品占到了百分之九十以上;自从 2005年以来,随着农业加工业的发展,农业科技的不断推广,企业和政府也开始重视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重视出口品种的优化,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也由以农业初级产品为主到了以出口农业精细加工品为主,到了 2010 年农业加工制成品已经占了整个农业生产品的百分之六十。
3.1.3 农产品出口市场的改善
根据吉林省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关于农产品出口市场的政策,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市场正按照政府规划进行国际市场的开拓。到 2010 年,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市场已经遍布全球各国地方,与超过一百个国家和地区开展农产品方面的合作,其中主要是以亚洲的市场开拓与发展为主。从 2004 年以来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在保持亚洲市场的优势地位以来,也开展了欧美地区的市场开拓,使其从 2004年出口亚洲的农产品总额占全球的农产品总额的比重从超过百分之八十降低到百分之五十以下,大大减少了对亚洲市场的依赖。在保持亚洲市场农产品优势地位的同时,进行了欧美的市场开拓,使其占用的比重得到了不断增加。到 2010年,吉林省农产品出口地区超过 100 个,而欧美等发达地区的比重超过百分之六十,出口市场的结构得到了优化。在当前吉林省对于亚洲市场以以出口简单产品为主,所以在亚洲市场应该是以维护为主;而面对欧洲和北美地区的农业市场方面,应该是以开拓为主,并且重视农业加工业的发展,提高农业制成品的比重,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以增强核心竞争力。
3.1.4 农产品出口主体的发展
这些年来,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的发展得益于吉林省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发展与壮大。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的总量较多已经超过 300 个,能够承担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的任务。在参与农产品出口的三种类型企业中,国企、外企和民企所占比重比较合理。在 2005 年以前,吉林省的国企农业出口对于整个出口企业来说,所占比重过大;而外企和民企所占比重相对较小。这十来年,吉林省政府重视外商的引进和本土民族企业的发展,并且采用各种政策来鼓励这两类企业的发展。所以,随着大量外企的进入、本土民族企业的发展,这两类的农产品出口量不断增加,其所占的农业出口贡献率和比重也得到增加。根据图 3-3 所示,到了2010 年,国企、外企和民企的比重大致一样,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态势,在农产品出口市场中,三足鼎立的态势也已经初步形成。
3.1.5 农产品外贸环境形势错综复杂
2001 年,中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面对了更加错综复杂的外贸环境,这对于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出口而且,不仅仅是机遇,也存在挑战。一方面,中国以发展中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能够享受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开发性的市场,享受一些农产品补贴,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享受发展中国家农产品出口的各种便利条件;而且吉林省作为我国的农业大省和传统的粮食主产区,也能够享受国家的一些政策扶持,能够有利于吉林省的农业科技的研发、引进和推广,外资进入带来更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科学技术,同时学习其他农业发展比较好的其他国家或国家的方法,促进吉林省的农业产业的发展,农业产品的更新换代和改造升级。
吉林省农产品外贸企业也能够以更加低的价格来从事农产品的进口,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另一方面,在各个国家开放本国市场,降低关税的同时,吉林省农产品面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在参与全球性的农产品竞争时,不能够逆流而上,就将被淘汰。而且,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也将面临复杂的国家环境,满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需要,适应当地的环境。同时,在面临传统的贸易保护时,吉林省的各个农业外贸企业能不能及时有效的利用各种规则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吉林省农产品外贸的良性发展。
总的来说,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还是以简单的初级农业原料为主,例如:以玉米和大豆为主的粮食类农产品,以中草药和菌类产品为主的经济作物。一般情况下,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出口都是以土地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缺乏核心竞争力,难以突破欧美发达国家的贸易壁垒。一些农产品具备一定的价格优势,但是却因为发达国家设置的贸易壁垒难以突破而不能进入该国市场,或者因为要进行各种检测导致时间延长和生产成本的增加,难以形成价格优势。所以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急需进行改造升级,不要总是出口初级农产品和简单的农产品加工制成品,要将初级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增加核心竞争力和提高附加值,以此来突破其他国家设置的贸易壁垒,占领海外市场,提高农产品外贸额进而提高农产品外贸水平。
而出口市场是以日韩为主的亚洲市场,近些年也对欧洲和北美州等发达国家的农产品市场进行了开拓。其中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面临严重的各种技术贸易壁垒。所以,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出口市场的战略应该是,在保持亚洲传统农产品市场优势地位的同时,积极开拓欧洲和北美等发达地区的农产品市场,同时也要重视对于东北亚和南非以及拉美地区的市场发展,形成各角度、多方面的全球化定位的农产品外贸市场选择,以防不可预料的市场风险发生。
3.2 吉林省农产品外贸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当前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已经有所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从上游的农户种植到中游的企业加工到下游的出口的过程中还是存在很多问题来限制了吉林省农产品外贸的发展,不能把自己的优势得到体现,不能更大程度上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经济收入,创造更多的外汇和现实中的经济效益。从经济学中的角度来看,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还没有达到帕累托最优,还能够进行帕累托改进。其实际含义也就是说,在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的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也就还存在很多方法来解决具体问题,能够更好的提高吉林省农产品外贸水平,增加其外贸效益。
3.2.1 出口以初级加工农产品为主且出现下降趋势
从表 3-4 所示,现在,从总体上来看,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还是初级农产品或者是对初级农产品进行简单加工的初级加工品,而深加工的农产品较少。众所周知,深加工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远远高于初级加工品,而且其利润和经济效益也是如此。从初级加工品和深加工品所占农产品加工比重来看,前者所占超过了五分之四,后者还不到五分之一,深加工产品所占比重过少,因此吉林省农产品出口比例还是极不协调。当前,吉林省的农产品种植还是以家庭农户为主,分散的生产者限于种种原因,没有能力将农产品进行规模化种植,开展深加工。而现在的农业形势也导致当前在农村的农业生产专业合作社较少,或者是只具其名,缺乏有能力的大型农业加工企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从而出口到国外。
吉林省虽然土地资源和劳动力资源丰富,农产品总量和种类挺多,但是也都是初级农产品或者是简单的农业加工品,高科技含量和高竞争力的深加工产品特别少,其所占比例还不到百分之五;但是,发达国家和地区都是以农产品深加工为主,其所占的比例至少达到百分之九十。吉林省是玉米种植基地,玉米类的农产品出口占很大比重,但是吉林省的玉米类出口却是以初级农产品为主,其玉米类的深加工产品极少,但是深加工产品的出口价格都是初级农产品的数倍以上。
而吉林省的农场品出口企业的科技水平低,缺乏创造力,农产品的加工能力特别差,加工类的产品也处于低端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低。目前,吉林省的农产品加工项目都是属于那些投入大但是科技含量低的项目,其经济效益不高。所以,吉林省农产品加工业缺乏深加工能力,吉林省农产品出口缺乏高附加值的深加工产品是当前吉林省农产品外贸面临的主要问题。
吉林省的农产品加工业还有以下 4 个问题:1、吉林省的农产品生产还是主要由分散的农户来负责,导致农产品原料不足,不能进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2、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户不能形成稳定的战略同盟。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行动,不能进行合作,从而导致了不能面对市场的调整。3、农产品加工业企业的科技水平低,加工机器简单落后,不能进行深加工。4、农产品加工业企业多是由农民种植大户发展起来的,其存在资金不足,管理落后,科学文化素质低等固有的弱点和缺陷。
3.2.2 农产品出口组织形式落后
现在,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没有统一的生产、加工和出口组织,其一般情况下都是由单一的企业去农村直接到农户进行直接收购。因为各个农户的生产条件各不一样,其生产的农产品也质量各不相同,毫无组织的收购加工形式直接导致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品种杂乱、形式松散,影响了其出口。这十几年来,虽然政府开始重视农产品出口,在政府的组织下成立了相关的组织与规模化的农产品加工基地,但是因为吉林省的生产基础不好,起步比较晚,其农产品加工出口基地还发展部健全,所以大多数的基地还是处于零散的状态,不能够组织大型的农产品加工与出口。特别是,限于各个条件,具备行业领导力的大型农产品基地还没有出现,这导致不能在行业内带动组织各个基地和农户来集体参与国外市场的竞争。
吉林省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企业发展水平低,科技水平低,缺乏行业领导能力的企业领导者来带动,所以只能分散经营,分散化管理,不能形成规模优势,无法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而且当前吉林省的行业领先企业多数都集中在长春市,其他地级市的龙头企业比较少,而不能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业科技的研发和推广,所以接受面积少,影响的农户也少。而在不同的产业之间,没有大型的农业产业加工业来进行多行业、多部门的资源整合来组织与带动,进行资源优势互补;在产业内部,也没有一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各个单一的农户或者企业进行组织的联合机构来进行组织协调,防止恶性竞争,促进行业内部的各个企业良性发展。
3.2.3 出口农产品种类不足
目前,在吉林省农产品的出口种类中,玉米和鸡肉类的农产品及其加工类产品所占的比重过大,几乎接近了百分之八十,而其他的农产品出口量过少。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严重依赖于玉米及其相关的制成品,导致不可预期的风险加大,也严重影响了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总额的稳定。一旦国家关于玉米类农产品的出口政策有所调整,或者国外对于吉林省的玉米类的产品进口有所限制,那么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则会受到重大影响,导致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总额减少。单一的农产品外贸出口也抑制了其他农产品的发展,导致过分发展玉米类的农业发展,而其他种类的农业发展水平发展缓慢甚至停滞不前,不利于整个农业产业的协调发展,从长期来看也不利于吉林省农产品外贸的发展。
3.2.4 出口市场狭窄
因为优越的地理条件与地理位置,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市场以亚洲为主,虽然一直以来都加强同欧洲和北美的外贸合作,希望加大对该地区的出口量,抢占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市场,但是受主客观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吉林省在欧美地区的农产品外贸额发展严重不足。一方面,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给予当地农产品过高的补贴和保护等各种各样的农业保护政策,导致其农产品的价格低于吉林省农产品的出口价格。同时,这些国家也设置过高的技术要求,使得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必须满足其相关的要求,导致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受到很大限制,出口总额增加缓慢;另一方面,我国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在农产品方面的补贴和保护力度大大减少,这种种因素都导致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出口失去了价格优势。
在世界贸易组织制定的相关政策中,确实有一些保护环境、减少农药化肥污染、提高人民健康的一些要求。但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利用这些规则中的漏洞,没有考虑到以吉林省为代表的一些经济发展水平不足国家地区的实际情况,以保护环境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借口,其实质是为了保护自己国家农户的利益,而限制其他国家的外贸进口物。而吉林省的农产品出口基本上是以低端的农产品和初级的农产品加工品为主,其受各种条件的限制无法满足进口国的相关要求,所以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受到他国的风险压制。特别是吉林省严重依赖于以日韩为主的亚洲市场,其出口的主要国家和地区也是这些地方,而日韩为了保护本国的农业,提高农户产品竞争力。在规则的许可范围内,盲目的提高对农产品的补贴和保护力度,同时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农产品加大各种技术贸易壁垒。一方面,让出口国的企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减少农业和化肥的残留,限制农产品的进口量;另一方面,让出口国的外贸商进行各种名目繁多的检测,不仅仅是各种检测费和保护费提高了出口国的出口成本,而且受农产品不耐储存的特点导致了各种农产品在检测的过程中因滞留而大量腐烂。
出口市场的狭窄导致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出口国和地区十分狭小,一旦这些地方的外贸政策改变,将大大不利于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发展。吉林省的农产品外贸出口市场集中于以日韩为主的亚洲市场,导致对于这些市场十分依赖,缺乏了市场弹性,这样特别容易受到这些国家的经济形势和外贸政策影响,导致了吉林省的国际市场风险加大。而且当今,新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各个国家都开始加大对本国的贸易保护,设置各种复杂、隐形的贸易壁垒,吉林省农产品外贸面临严重的外部环境。而且,吉林省要想顺利出口,顺利的突破贸易壁垒,在吉林省农产品外贸科技水平不高、缺乏核心价值和竞争力的背景下必须得付出更多的成本来保证农产品外贸出口,这样就丧失了价格优势,降低了吉林省农产品外贸的竞争力,不利于吉林省农产品外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