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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的巴洛克文学研究成果的回顾与评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4-08-14 共10121字
论文摘要

  对兴起于 16 世纪末、繁荣于 17 世纪、衰落于 18 世纪的欧洲非主流文学思潮巴洛克文学的认识、评价与接受,与在欧洲所经历的由否定到修正直到现在的充分肯定一样,中国也形成了自己对此种文学思潮的接受轨迹。在西方,“现代批评家成功地解释了十六世纪末至十七世纪初这一阶段历来史学家无法自圆其说的文学现象,重新发现了一些被遗忘的重要作家,重新评价了一些重要作品,也改写了这一段的文学史。”20 世纪 70 年代以后出版的欧洲文学史大都增添了巴洛克文学这一章。

  在中国,对巴洛克文学现象的关注与研究也渐呈拓展与深化之态势。

  黄云霞、贺昌盛《被遗忘的“巴罗克”: 中国的巴罗克文学研究》,就回顾了当前国内的巴洛克文学研究现状,谈到了巴洛克的语词界定、文本研究以及巴洛克与其他艺术形式之间的关系问题,较有参考价值。

  但该文忽视了国内的一些《外国文学史》论着对巴洛克文学与文化的评析,遗漏了某些重要论文及作品; 而对目前研究存在的问题与研究的走向等,也还可作进一步的讨论。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简要地回顾、评析当前中国的巴洛克文学研究成果,指出目前研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疑惑和盲点,诸如巴洛克语源追溯杂乱、巴洛克概念及文学文本界定标准含混、对文本的审美文化价值评判有失公允、对巴洛克文学思潮的理解与评价存在片面性等,学界应对此予以重视并积极探索,以期对今后的巴洛克文学研究有所助益。

  一、巴洛克概念及其运用研究

  巴洛克( 又译“巴罗克”) 一词,从语源上说,发源何时何地? “巴洛克”的涵义经过了怎样的演化发展过程? 对此,学者们各抒己见,既有一致的认识,又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

  杨周翰先生在《巴洛克的涵义、表现和应用》一文中指出: “一般认为是从葡萄牙语巴罗珂一词演变而来,原来是珠宝商用来称呼形状不规则的珍珠的术语。最初它是一个带有贬义的词,表示不完美、粗糙,以至丑陋怪诞,但也有新颖奇特的一面。钱钟书先生在《通感》一文中把它译为奇崛”。

  朱维之、黄晋凯、赵澧等先生主编的《外国文学史》中称“巴洛克”( baroque) 一词来源于葡萄牙语的“barocco”,原是用来形容一种形状不规则的珍珠,后来被艺术史家用来形容文艺复兴后意大利等国出现的一种新的建筑风格。

  叶廷芳先生在《巴罗克的命运》一文中中认为: “巴罗克( baroque) ”是一个艺术史概念,也是一种风格的名称,属于诗学和美学的范畴。其词源一说来自中世纪拉丁语barooco,意指荒谬; 一说来自葡萄牙语 barroc,或西班牙语barroec,意谓“小石子”或“不规则的椭圆形珍珠”; 德文brochenperle,也是指“破碎的珍珠”。各种语源都表达了同一个意思: 即非正规的艺术,法国古典主义者给予这个词的普遍性定义则是: “古怪、浮夸、可笑、不自然的”等等。

  张石森、岳鑫先生主编的《巴洛克与洛可可艺术》中说: “‘巴洛克’一词学者们公认为源于葡萄牙语,意为‘不合常规的,特别是那些外形有疵点的珍珠’。”“巴洛克艺术风格形成的动机是为了用一种荒诞的、不寻常的形式赢得人们的喜爱和承认。”

  伍彝甫先生在《巴洛克与中国绘画艺术》中对“巴罗克”的涵义进行了综合性的探讨,概要指出了“巴罗克”一词涵义的历史变迁。

  郑克鲁先生主编的高教版《外国文学史》认为: 巴洛克文学产生于 16 世纪下半叶,在 17 世纪上半叶达到盛期。巴洛克一词来源于西班牙文 barruko,在 16 世纪用在首饰行业中,指的是“一颗不圆的珍珠”。

  朱龙华先生在《意大利文学史》中则引述德、法两国的文学批评家们的观点,说它来源于西班牙语的“barrueco”和葡萄牙语的“barrocco”,后派生出法语形容词“baroque”,指一种形式奇特的珍珠。意大利人则指出,“巴罗克”来自逻辑学中用来形容三段论法的一个名词“barocco”。韦勒克教授在《文学研究中的巴洛克概念》一文中认为“巴洛克”一词来源于西班牙文 barroko,后于 1962 年写作的《后记》承认“巴洛克一词及其转用到文学上来的历史需要作出修正”。巴洛克一词更早来自葡萄牙文,指“不整齐的、奇形怪状的珍珠。”

  综观这些文学批评文章、专着和文学史对巴洛克一词的解释,不难发现: 学者们大都认为“巴洛克”有形状奇特、古怪、不规则等含义,但是对“巴洛克”一词的语源,学者们却有不尽相同的看法: ( 1) 来源于葡萄牙语( 持此观点者,占多数) ; ( 2) 来源于西班牙语; ( 3) 来源于葡萄牙或西班牙语; ( 4) 来源于拉丁语或西班牙或葡萄牙语; ( 5) 来自逻辑学中三段论法的一个名词。并且,有关葡萄牙语的拼读,也有三种不同的方式: “barroc”( 叶廷芳先生) “bar-rocco”( 朱龙华先生的《意大利文学史》) “barocco”( 朱维之、黄晋凯、赵澧等先生的《外国文学史》) 。可见,张石森、岳鑫先生所说的“学者们公认为源于葡萄牙语”,与实情不符。

  此外,“巴洛克”是如何从艺术领域被援用为一种文学风格和思潮称谓的? 这是研究巴洛克文学的逻辑起点和必须面对的问题。

  李嘉《关于巴洛克概念的解读》一文中指出“意大利学者 E·南乔尼于 1895 年进一步把 17 世纪文明的特点归纳为巴洛克主义。由此学术界逐渐形成了 17 世纪是巴洛克时代的概念,甚至有了巴洛克音乐、巴洛克文学、巴洛克哲学等提法。”20 世纪初人们逐渐接受了巴洛克文学这一概念,有关巴洛克历史时期的划分则有两种观点: 一说是 1600 年至 1750 年,还有一说是 1580 年前后至 1750 年巴赫去世为止。

  韦勒克教授曾认为“沃尔夫林是第一个将巴洛克一词转用到文学史上的人。”王昌建主编的《从巴洛克到现实主义》亦指出: “首先为其正名,并赋予它特定美学意义的是德国史学家沃尔夫林。”并断言“巴洛克作为一个时代的象征也终于被历史所肯定,并确定了它的价值所在。”指出在沃尔夫林之后,法国的塔皮耶、雷蒙、朗格等史学家也系统地论证了巴洛克艺术的美学价值与意义。

  然而韦勒克在《后记》中对此进行了修正: “在西班牙,门南底斯·伊·派拉约的《美学思想史》( 1886) 中的‘文学中的巴罗克风格’这个唯一的例证甚至比沃尔夫林还要早。就意大利来讲,我没有提到卡尔杜齐在 1860 年曾偶尔用过这个词。”但是,韦勒克强调沃尔夫林由于写了《文艺复兴与巴洛克》而仍然是“把这个词搬到文学上来的中心人物。”

  陈众议先生《西班牙文学 黄金世纪研究》也指出: “在造型艺术领域,巴罗克这一概念是由德国人率先提出的。1756 年,德国学者温克尔曼曾用以指涉建筑中的各种复杂装饰花纹。而文学中的巴罗克概念却是由西班牙评论家梅嫩德斯·伊·佩拉约于 1886 年在其着作《美学思想史》中首先使用的。”

  既然沃尔夫林的《文艺复兴与巴洛克》发表于 1888年,佩拉约于 1886 年在其着作《美学思想史》已提出了“文学巴罗克主义”概念,那么佩拉约就理所当然是比沃尔夫林更早将巴洛克这一概念引进文学中的人。另外,冯寿农先生在《艺苑上的奇葩》中提到: “本世纪初( 指 20 世纪) ,法国批评家雷蒙·勒伯克、皮埃尔·科勒、马赛尔·雷蒙等人也开始将巴洛克艺术引进到文学批评中。”

  综上可知,“巴洛克”的语源及援用问题已经受到广泛关注,为巴洛克文学研究的进一步深化打下了基础,但依然没有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与看法。

  二、巴洛克文学思潮与风格的评价

  研究巴洛克文学的专着在我国很少见,对巴洛克文学的认识与评介多见于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外国文学史以及相关的研究论文。在中国的外国文学研究界,不同历史阶段编写的《外国文学史》教材表现出对这一文学思潮的不同认知方式与价值评判标准。

  杨周翰先生的《欧洲文学史》在谈到 17 世纪欧洲文学发展的不平衡状态时指出,“意大利逐渐丧失了它在欧洲文化中的重要地位,文学衰落了,‘马里诺派’诗歌泛滥一时,这是一种堆砌典故、雕琢辞藻的贵族形式主义作品。”英国的“玄学派”诗歌内容“晦涩难解,以意象奇幻取胜,反映了当时一部分人对于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理想失去信心。”

  而 17 世纪的西班牙则是“贵族绮丽派文学在文坛上盛极一时”……“这个诗派轻视人民群众,提倡为‘高雅人士写作’,作品堆砌夸张的辞藻,充满隐喻和难解的词句。其内容大多是人生无常、终归毁灭等悲观思想。”

  不难发现,杨先生是以阶级性、人民性、思想性等为尺度来评价巴洛克文学的,所以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他自然会认为巴洛克文学的思想和艺术皆乏善可陈;但是他指出巴洛克文学堆砌典故、语言雕琢、意象奇特、晦涩难解等,在今天看来,却也正好揭示了巴洛克文学的审美特征。

  柳鸣九、郑克鲁、张英伦等先生主编的《法国文学史》( 上) (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9 年版) ,在评价伏瓦蒂尔时指出: “他以写纤巧的情诗和谄媚的书信出名,文风装腔作势,正投合了贵族男女粉饰其丑恶关系的需要。”谈及杜尔菲写了近二十年的冗长“膨胀”的五大卷六十册的长篇田园体小说《阿丝特莱》时说: “内容极为无聊,……正反映了因长期内战和社会变乱而破产的贵族留恋往昔安逸生活的心理。”认为斯居戴利的历史小说中所谓的“文雅”语言“不伦不类”,描写“散漫”“冗长”,令人“无法卒读”。

  书中未明确提及“巴洛克”概念,只提出了“贵族沙龙文学”概念,对巴洛克文学作品( 伏瓦蒂尔、杜尔菲等人被界定为法国的巴洛克作家) 的评价不高,其评价标准也与杨周翰先生大体一致。

  朱维之、黄晋凯、赵澧等先生主编的《外国文学史》对巴洛克文学做出了这样的评价: “巴洛克文学在思想上偏重于表现信念的危机和悲观颓丧的倾向; 在艺术上,刻意追求怪谲,偏于雕琢,以至被一些史家称为夸饰主义。巴洛克在意大利和西班牙较为流行。”

  陈振尧先生的《法国文学史》中则提及“17 世纪初英国、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文坛,风行一种表达方式古怪、内容繁琐夸张的情诗,这种情诗是欧洲文坛雅风之滥觞。”

  正如冯寿农先生所言,在 1990 年以前,我国的许多文学史论着要么对巴洛克文学“只字不谈”,要么“略有提及”也是“片言只字,一笔带过”,甚至“张冠李戴”,把它与“矫揉造作文学”混为一谈,这的确有失公允,存在“偏颇”和“武断”。其批评的视角与方法,也不同程度地带有社会历史批评的阶级分析色彩,就那个时代而言,是具有不可否认的深刻性的。

  不过,自此以后,文学史论着对巴洛克文学的评介渐趋公允、全面。如王忠祥、聂珍钊二位先生主编的《外国文学史》认为: “巴洛克的语源涵义是破碎、不规则和奇妙的意思,用来指 16 世纪末至 18 世纪中叶流行在西方建筑、雕塑、绘画和文学领域中的一种美学风范。巴洛克文学反映了当时人们苦闷颓废的情绪和形式主义的艺术趣味,具有语言雕琢矫饰、手法怪诞夸张、形式华丽纷杂的特点。”

  后来,聂珍钊先生于 2004 年重新主编《外国文学史》,仍沿袭了这一评述。而在聂珍钊先生新版的“国家级精品课程”教材《外国文学史》第二分册(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年版) 中则有第四篇《十七世纪文学》第三章专章对巴洛克诗歌、小说、戏剧进行了全方位的评价,足见对此种文学思潮的关注与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朱维之、赵澧、崔宝衡等先生后来重编《外国文学史》时,对 1980 年主编的文学史中对巴洛克的评述进行了修正与补充,既在总体上对巴洛克文学进行了述评,客观地指出: “巴洛克文学的情况非常复杂。有各种各样的巴洛克,他们的思想倾向并不一致。”又对重点作家作品作了较中肯的评析,认为: “巴洛克文学的影响很广,17 世纪最杰出的法、英大作家如高乃依、拉辛、弥尔顿、马维尔等人的作品也有巴洛克的痕迹。”

  张世君教授主编的《外国文学史》教材则不仅在“十七世纪文化”中单列了“巴洛克艺术”一节,在“十七世纪文学”中也对“巴洛克文学”进行了专节论述,并做出了较客观公正的评价。“它与巴洛克艺术风格一致,内容上带有宗教神秘色彩,艺术上借鉴中古文学象征、寓意、梦幻的手法,语言雕琢,表现出华丽纤巧的风格。”难能可贵的是,本教材明确了巴洛克文学的各国代表性作家: 意大利的马里诺、西班牙的贡戈拉、法国的贵族沙龙文学家、英国的玄学诗人以及德国的马丁·奥毕茨、格吕菲乌斯等,避免了将文艺复兴时期的主要代表作家也列入其中。

  这些《外国文学史》关于巴洛克文学评介的转变,透露了巴洛克文学研究的深度、广度和视角等都在不断地发生可喜变化的信息。这一点,从部分论文、专着的研究视角、方法和观点中也可以清楚地看出。

  例如,陈众议先生《“变形珍珠”———巴罗克与 17 世纪西班牙文学》则认为: “巴罗克是多元认知方式和价值标准催生的矛盾复合体,既具有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基因,又明显背离文艺复兴时期的托古倾向和理想主义情怀; 既具有现实主义底蕴,又不乏悲观厌世的xuwuzhuyi色彩。”并希图“通过历史的梳理和对西班牙文学的个案分析,对巴罗克及巴罗克文学以尽可能客观、公允的界定。”

  值得一提的是,陈先生 2007 年 4 月出版的专着《西班牙文学: 黄金世纪研究》,无疑对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与巴洛克时期的文学进行了成效卓着的国别断代研究,对巴洛克诗歌、戏剧和小说进行了细致精到的解读和有理有据、慧眼独具的评判: “总体说来,巴洛克文学拓宽了西班牙作家的表现空间,也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表现方法,但同时也因过分强调雕琢或反常而不同程度地使自己滑向了唯美主义、形式主义和怪谲主义,从而对西班牙和西班牙语文学( 如浪漫主义、现代主义及当代拉丁美洲文学等) 产生了深刻、持久的影响。”

  赵焕光先生在《浅谈巴洛克艺术的几点成就》一文中则从西方美术演化的角度,揭示了巴洛克艺术的创新和贡献: “在西方美术史中,充满了古典主义和所有新兴的风格流派的斗争,而巴洛克艺术是最先明确地与古典主义抗衡的主要风格。在时代精神的促进下发挥了一个世纪中人们的心灵和才智,去创造了一套完整的手法,为‘标新立异’的美奠定了形式上的基础,它以自身的存在及其无法抗拒的艺术魅力,使西方人不得不改变了一个古老、僵硬的成见: 古典主义是美的唯一规范。后来的浪漫主义、印象派画家均从中得到鼓舞和启迪。”这一评价对于巴洛克文学的研究,无疑也是有一定启发性的。

  综上所述,国内学术界对巴洛克文学与文化现象的认知与评价,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由片面到全面、由基本否定到不断地有所肯定的过程。特别是近十年来,人们对巴洛克文学的艺术追求和美学意蕴的多重性特征等有了越来越清晰的认知,对巴洛克文学的评价也越来越辩证、客观,而研究的方法和视角等也在不断地拓新。导致这些变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有关巴洛克文学文本研究的逐渐深入与拓展,无疑也是引起人们认知变化的重要因素。

  三、巴洛克文学文本研究

  20 世纪末到本世纪初,对巴洛克文艺的研究呈现出可喜的局面,单篇论文方面,叶廷芳先生《巴罗克的命运》( 载《文艺研究》1997 年第 4 期) 对 17 世纪欧洲各国的巴洛克文学发展演变脉络进行梳理,并对巴洛克艺术对文学的渗透和影响进行了探索; 刘润芳《德国的巴洛克自然诗》( 载《外国文学评论》2003 年第 2 期) 对巴洛克自然诗的独特性进行了界定,并明确指出巴洛克诗歌“促成了 18世纪的启蒙自然诗即真正的自然诗的诞生。”李红琴《西班牙黄金世纪的伟大诗人贡戈拉流派归属辨析》( 载《国外文学》1996 年第1 期) ,对贡戈拉介于“夸饰主义”与“警句主义”的实质进行了辨析,肯定了贡戈拉的艺术创新及其在欧洲文学史上的地位; 张瑾超《卡尔德隆的宗教剧作及其神学基础》( 载《福州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1999年第 4 期) 则从宗教神学与哲学的角度与视野挖掘了卡尔德隆宗教剧的深层内蕴。

  近年来,一些学位论文如李雷《巴洛克时代的巴洛克文学》( 兰州大学 2008 年度硕士论文) 、薛爱兰《安德鲁·马尔维诗歌中的巴洛克张力》( 西南大学 2007 年度硕士论文) 、闻卓《鲁本斯的巴洛克风格》( 东北师范大学大学 2006年度硕士论文) 、张宇《巴洛克概念的界定与通转问题》( 黑龙江大学 2008 年度硕士论文) 等,对巴洛克的概念,巴洛克文学思潮的形成、内涵、艺术、影响,以及巴洛克作家马尔维诗歌中的张力表现及成因,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研究; 至于南方《约翰·邓恩诗歌中的非个人化张力》( 河北师范大学大学 2003 年度硕士论文) 、白陈英《约翰·多恩爱情诗中的宗教情怀》( 重庆大学 2008 年度硕士论文) 、刘立军《约翰·多恩诗歌中的批判现实主义》( 河北师范大学2007年度硕士论文) 等,则从不同层面揭示了多恩诗歌的思想内涵、艺术特征与宗教情怀。

  以上这些研究,除了一些宏观的综论外,主要是从不同的个案、不同的角度和侧面,探讨了巴洛克文学的一些代表性作家作品。这对于深化人们对巴洛克文学艺术特征及其影响的理解,较客观、公正地评价巴洛克文学,无疑是大有裨益的。但是,以下一些问题,尚有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必要。

  其一,目前,对巴洛克的否定性结论,主要基于对意大利的马利诺、西班牙的贡哥拉主义、法国的伏瓦蒂尔等为代表的文学文本的分析与评判。但是,对德国的格里美尔斯豪森、西班牙的卡尔德隆、法国沙龙“雅女”拉法耶特夫人等巴洛克文学的代表作家及其作品,学界尚缺乏较有深度的专门研究。其实,这些作家在文学创作上取得了相当不俗的艺术成就。早在上个世纪初,周作人就盛赞“Grim-melshausen 之 Simplicissimus( 即《痴儿西木传》) ”,“实写世情,与人生益益相近,以视虚华之小说,迥不侔矣。”并赞赏拉法耶特夫人的《克莱芙王妃》“已脱旧习,趋于简洁,为 Manon Lescaut 之先驱。近代小说,当以此为首出也。”

  杰拉尔德·吉列斯比也指出: “如果我们运用荷兰学者赫尔曼·梅耶和苏联学者米海尔·巴赫丁提出的理论,那么我们就有充分的理由认为,格里美尔斯豪森的小说达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宏伟的巴洛克的顶峰。”( 吉列斯比,101) 遗憾的是,对于这样的作家作品,我们至今还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与研究。另外,有关巴洛克文学文本研究的视角与方法等,也不够丰富多样。论者往往更多地着眼于题材内容的分析、评价,而对其艺术追求的分析等,则浮光掠影,不得要领。这样一来,就势必影响了对巴洛克文学进行整体评价的公正性。

  其二,进行文本研究时,究竟如何确定巴洛克文学文本? 或如何面对“巴洛克性”或“巴洛克式”问题?陈众议先生在《“变形珍珠”———巴罗克与 17 世纪西班牙文学》中认为“如果说巴罗克造型艺术和巴罗克音乐主要兴盛于意大利、葡萄牙、法国、德国和尼德兰,那么巴罗克文学的扛鼎之作显然是由西班牙及西班牙语美洲作家完成的。诗人有贡戈拉、克维多和“第十缪斯”伊内斯·德·拉·克鲁斯,剧作家有洛佩·德·维加、蒂尔索和卡尔德隆,小说家有塞万提斯、阿莱曼和格拉西安,等等。

  叶廷芳先生《巴洛克的命运》中亦称“西班牙早期巴罗克文学的代表主要是格瓦拉和塞万提斯”……巴罗克在西班牙还被发展出了“流浪汉小说”( 或称“机智小说”)这一新的叙事文学品种,而以维加和卡尔德隆为代表的“悲喜剧”创作也从根本上彻底打破了悲剧和喜剧的界线。“英国巴罗克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作家是弥尔顿、班扬和斯托恩,弥尔顿笔下的撒旦就是个典型的巴罗克形象。”明确指出: “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诞生于文艺复兴的后期,作为现代现实主义小说的典范,它把西班牙的文艺复兴文学推到了顶峰。但这部杰作的基本审美特征是属于巴罗克的……它开了西班牙巴罗克文学的先河。”

  笔者有些疑惑: 在多数文学史中被列入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作家的维加和塞万提斯,可以贴上代表性的巴洛克作家的标签吗? 或者他们只是被称为具有巴洛克风格特色的文学家? 如何界定巴洛克作家? 如何鉴别巴洛克文学作品? 以什么作为其思想与艺术审美标准? 弥尔顿、班扬历来被称为 17 世纪英国清教徒文学的代表作家,特别是弥尔顿,更是被认为是继承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思想,表现了资产阶级革命精神的作家。他们也能列入巴洛克文学代表作家之列吗?

  当然,要研究巴洛克文学,就必须对产生这种文化艺术的土壤进行挖掘,进而发现推动一种艺术思潮产生与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一个作家一部作品是否隶属于巴洛克文学阵营,也应该联系具体的历史文化情境加以甄别; 同时,还要注意,并非带有巴洛克艺术元素的文学,就属于巴洛克文学,有的只是具有巴洛克风格特色的文学作品。而且在 16 世纪末 ~17 世纪中期,身为人文主义作家而作品具有巴洛克风格,或身为巴洛克作家其作品兼具人文主义思想意识的情况并非个别现象。

  笔者比较赞同冯寿农《艺苑上的奇葩》对“巴洛克”的见解,他认为“巴洛克”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上说是一种风格、手法,文学史上早已有之; 狭义上则专指某一特定时代里形成的普遍的文学现象亦即文学思潮。因而,不能简单地认为具有巴洛克风格特色的作家就可称为巴洛克作家,就像不能将莎士比亚简单地归为浪漫主义流派或批判现实主义流派一样,尽管他的作品无疑既具有浪漫色彩又具有写实因素。持此以观,对维加、塞万提斯、弥尔顿、班扬等争议颇大的作家,笔者暂且不将他们的创作纳入巴洛克文学的考察范畴,不过的确赞同他们是兼具两类创作风格( 文艺复兴与巴洛克) 特征的作家的观点。巴洛克文学毕竟代表了一种营建“伟大、非凡和可能”的艺术品味,作家作品归属的具体情形需经进一步分析鉴衡后再下结论。

  四、巴洛克文学研究存在的问题

  综上,目前国内对巴洛克文学的接受与研究呈现不无尴尬的局面。

  其一,究竟什么是“巴洛克”? 什么是巴洛克文学?学界尚缺乏严格的界定与明晰的阐释。根据本文第一部分的资料爬梳大致可以看出: “巴洛克”作为一个术语指称的是 17 世纪初( 也有人认为是从16 世纪末开始) 至 18 世纪中期形成的一种追新求异、颠覆传统而又在精神实质上复杂多样的文化现象,表征着奇特、怪诞、夸张、多义、令人惊异等文化意义,首先在建筑、雕塑、绘画、音乐领域内流行。陈众议先生认为“事实上它远非‘一种风格’可以涵盖,而是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之间的一个极其复杂的间隙性流派,在不同地区、不同艺术样式中表现不尽相同。”对巴洛克文学的界定则理应从内容到形式,从文化历史背景到文学的承传与革新等理论层面,运用美学与历史评判标准做出更精准、客观的阐释与评判。

  其二,研究的视角、方法相对逼仄,多半从社会历史批评的角度来研究巴洛克文学,较多地关注巴洛克文学揭示了什么反映了什么,代表了何种思想意识,把思想性、阶级性作为最重要的评判标准,对艺术与美学评判标准关注不够,对巴洛克文学缺乏整体观照与系统研究。我们不禁要问: 巴洛克文学究竟仅仅是“贵族形式主义”的东西,还是作为一个特定时期的“文学与文化表征”的内蕴丰富的文化符号? 韦勒克已经在其《文学理论》中明确指出: “显然一件艺术品的美学效果并非在于它所谓的内容中。几乎没有什么艺术品的梗概不是可笑的或者无意义的。”英国散文家伯罗兹则明确指出: “我们只埋头在那材料———即其中的事实、议论、报告———里面,是决不能获得严格的意味的文学的。文学之所以为文学,并不在于作者所以告诉我们的东西,乃在于作者怎样告诉我们的告诉法。”因此探讨“作者怎样告诉我们的告诉法”,才是文学研究的主要任务之一。巴洛克文学的艺术特征是什么? 运用了哪些艺术手段营建其独特的艺术世界? 进行了哪些艺术创新? 意义与价值到底如何? 这些都应该成为我们考察的重点。

  其三,巴洛克文学文本研究尽管取得了一些成果,有些研究方法与论述的角度也堪称新锐、颇有见地。但总体上讲,还是缺乏对文本的细读及其艺术魅力的深入探索,特别是很多巴洛克文学代表性文本在国内一直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对它们的评价要么立论偏颇,要么含混粗略,有的甚至是明显的贬损或忽视,因而对巴洛克文学的审美内涵、特性及价值等很难作出富有诠释力的理论说明。也正因为如此,全面观照 17 世纪欧洲的巴洛克文学文本,在比较研究中寻求这一特殊文学思潮的一些共同的创作规律、思想内蕴和艺术追求,无疑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其四,研究资料显示,就整个巴洛克文学研究领域而言,影响研究方面的探索还只是处在起步阶段( 本人已有《巴洛克文学的影响场域》一文专门谈论过此问题,载《广州大学学报》2012 年第 1 期) ,文学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考据和实证分析还相当匮乏。对这种特殊文学思潮体现的思想情感的张力和特殊的美学效果,对用典、隐喻、夸饰、象征、陌生化手法等艺术手段的移用、化用、变形和推陈出新的具体情形都还有待进一步开掘。此外,影响本身涉及面广、跨时段长,渊源、传播、接受的具体情形、事实联系的爬梳确证,都还有着广阔的研究空间。只有在搜集、整理、厘清、确证的基础上,才能客观公允地对巴洛克文学对其他文学艺术形式的影响做出科学理性的评判和界定,从而最终明晰巴洛克文学在欧洲文学史上乃至文化史上的地位与影响。

  简言之,学界对巴洛克文学艺术的研究尽管已渐呈开放与深入的态势,但的确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不足: 概念界定众说纷纭,价值评价褒贬不一,典范文本尚无定论,影响研究尚欠深入。不过,也正是这种局面预示着巴洛克文学与文化研究处在活跃期,众声喧哗、各执己见恰恰显示了接受的复调: 面对这一复杂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文学思潮或流派,各种解读自身就是一个对对象的丰富和完善过程,最终会导向一个新的认知与评价的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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