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发挥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政府管理职能的对策
第一节 运用“人本管理”理念提升政府在留守儿童教育中的职能发挥
“人本管理”就是要求我们在关爱人、尊重人的同时,注重人的需要和全面发展,并将此作为管理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从而达到提高人的意志品质,完善人的智力,调动人的活力,使人获得全面发展的机会和空间,从而通过个体的发展实现人与人、人与环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注重人、尊重人、关爱人、发展人是“人本管理”思想的内涵。
邓小平同志也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国家将发展生产力视为发展和促进国家进步的根本目的和动力,实质上就是把发展人、解放人、促进人视为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和动力。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国家的希望,是个体成长为社会人的必经阶段,因此对于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视不仅关乎儿童自身的健康成长,更是一个国家如何向前发展的希望。留守儿童作为广大儿童群体中的一部分,由于自身所处环境的劣势更需要得到政府“人本化”的关注和关爱,这实质上也是对“发展生产力”的诠释。所以,不放弃和关注每一个儿童的健康成长,既能够提升政府对“人本管理”思想的理解和水平,也是对“人本管理”执政理念的最好体现和应用,更是有效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当务之急。
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问题不但是一个简单的教育问题,而且更是一个日益复杂的社会问题,政府、学校和家庭都有着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和义务。作为一个政府主导型的国家和社会,政府在发挥其管理职能的同时,更应该努力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发挥和完善政府管理作用,以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谋取更大的利益和福祉。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更应该在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中发挥其独有的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提供相应的政策配套和支持
我国的户籍制度根深蒂固,但随着留守儿童问题的日益严峻,逐步弥补和改革已有的户籍制度,打破现存的二元制城乡户籍壁垒,是解决当前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中之重,同时也是构建留守儿童教育公平环境的政策保障。另外,在教育、医疗和住房等制度上也要进行合理有效的改革,逐渐地去引导有条件的进城务工者携带自己的孩子进入城市接受教育,督促他们尽快地去适应城市生活,以便更好地解决子女以后面临的入学问题,接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只有这样,才能利用科学的政策制度来为人才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提供首要条件。在经济和政府转型时期,政府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关注首要的应该是进行宏观指导和政策服务。
二、增加农村基础教育财政投入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为了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更好地进行集中管理和教育,政府在部分县镇增加了中小学学校建设的数量,改善了现有学校的软硬件设施和资源,另外也加快了中小学内部寄宿教育制度和相关配套管理措施的建设力度,比如生活、娱乐设施及教师、管理员配额等等,而这些设施的建设和人员的配备都需要大量的经费作支撑,因此,作为政府还需增加财政投入,提供相应的财政专项拨款,在财力上保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问题的顺利解决,这是政府理应承担的公共职责。
三、重视农村教师的素质培养和继续教育
师资薄弱、素质偏低是当前农村中小学校存在的普遍问题。政府除了足额按期支付工资、福利等待遇外,还需要增加投入来加大农村师资的配额,完善和实施农村师资的继续教育工作与教育教学改革,让教师通过多种途径来完成自身素质的不断提高,创造机会让教师有条件走出农村,走出学校,开拓眼界,在不断提高从教素质的同时,学习到与留守儿童有关的政策、法规和教育管理知识,还能掌握更多日益更新的知识和了解精彩的世界,更好地服务于农村的教育教学改革,做到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四、规范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常规管理
针对留守儿童问题,政府首先应该考虑和制定有关儿童心理素质、学习情况和个体社会化等方面的指导性文件和政策,要求各地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办法,并进行定期的监管和评估,促进家庭、学校规范对留守儿童的常态管理。此外,针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复杂性,政府也应该积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及社会力量来关注和关爱留守儿童,建立和营造和谐、健康的社会氛围。
五、通过教育督导保障管理运行途径的畅通
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上,教育行政部门应该依据相关法律、规章和制度,理清管理分工,减少步骤和程序,明确责任,杜绝互相推诿,采取定性和定量的标准加强教育督导,保障管理运行途径的畅通。
第二节 实施政府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的直接管理
一、制定“人本化”的法律、法规以强化部门工作责任
张润君教授曾经指出:在巩固现有改革成果的前提下,应该努力改革城乡户籍二元制度,逐渐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流动和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教育制度改革、城乡就业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
10政府应该重视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担负起管理职能。从观念上提高认识水平,把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纳入议事日程;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调查研究,制定人本化、实际化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保证教育公平和教育质量;积极完善进城打工者子女异地入学的政策,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以解决留守儿童在打工地入学、生活等有关问题,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根据自己的特有情况出台符合实际的相关法规和条例,体现个体化和人性化,充分保障留守儿童的合法、正当权益。
同时,政府也应该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和协调配合作用。职能部门加强学校周边的治安管理,创建孩子身心良好发展的生活环境。例如学校周围坚决禁止开设网吧、酒吧及歌厅等场所,文化、工商和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娱乐场所的监管工作,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加大对不良文化市场的专项治理力度,铲除毒害未成年人健康发展的各种因素;新闻、电视、广播及网络等传媒机构,也要提高自身认识水平,不要为了各自的经济利益去损害公共利益和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民政和救助机构也要加大社会服务的力度,对留守儿童进行帮助和帮扶;乡镇、村委会主动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即时关注留守儿童的发展动向。只有各部门形成稳定、长效的联动管理机制,才能更有效地保证留守儿童问题的及时解决,确保留守儿童问题的管理工作有法可循、有法可依。
二、加大政府的相应资金和资源投入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大资金和资源投入,努力改善农村学校的师资现状、教育条件及办学设施,在相对集中的留守儿童聚居地还可以考虑建设一批新的寄宿制学校和留守儿童之家;另外政府也要完善农村教育的投资体制,多方面筹措社会资金,吸纳民间资金和其他社会力量办学,鼓励企业家和社会爱心人士积极捐助公益事业,这样既可以弥补国家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也是对于采用多种灵活办学形式的有力尝试;既可以为留守儿童教育提供更多的条件和机会,也可以优化和重组教学和教师资源,深化教学改革,兼顾公平与质量,切实提高农村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
在调查中,Q 县近期也正在努力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以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软、硬件条件。2013 年初提出并开始实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在留守儿童聚居数量较多的乡镇,多方筹措民间资金,协调各职能部门,在全县 3 个乡各建了一所留守儿童之家,为留守儿童提供关爱和服务,让留守的孩子都有个 “家”.目前,全县 3 所留守儿童之家已全部投入使用,并配备了电脑、电视机、影碟机、电子琴、大型户外活动器材以及各类文体用品和图书等。个案三学校所在的乡就有一所留守儿童之家,在参与留守儿童家园建设和活动组织的过程中,有些学校还充分利用资源,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在与留守儿童、家长以及其它帮扶单位的互动中,寓教于乐,充分发挥家园作为留守儿童温馨港湾的作用,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快乐成长。
三、动员社会力量以形成人人关爱的社会氛围
政府应该充分调动新闻媒体的独特作用,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问题的充分关注,认识到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重要性和特殊性,积极呼吁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加入到解决留守儿童问题的行列中来,以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比如各级妇联利用自身优势组织开展的“代理妈妈”活动,使留守儿童尤其是那些没有监护人的孩子得到了更多的社会关爱;各级机关部门也响应号召,发挥各自优势,结成帮扶对子,积极参与留守儿童的教育工作,为留守儿童问题的解决献力献策;另外,高校大学生和慈善组织的志愿者也开展了各种各样的特色活动来帮助留守儿童,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综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可以凸显各自强大的社会资源和社会温暖,在与留守儿童建立帮扶关系中,也可以让留守儿童深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弥补和解决他们在成长中出现的各种烦恼和问题。
近期,Q 县综治办和和预青办在县政府的引导下,联合下发了《Q 县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每名留守儿童聘请成长导师、互助同桌、爱心天使和法制辅导员等活动,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结合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和发展,县妇联还招募了 100 名“社会妈妈”,让留守儿童能够感受到如母亲般的关爱;乡镇派出所民警也组建了法制教育队伍,选派经验丰富的干警担任留守儿童之家的法制教育老师,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安全法制教育。驻市一所高校的青年志愿者不但经常在生活上和学习上帮扶 Q 县几所学校的留守儿童,而且还邀请本校的心理学专业老师和学生积极为留守儿童和家长或者监护人做一些相关讲座、心理辅导、法律咨询、文体活动、卫生服务等活动,从实际行动上来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和情感的健康发展。更为可喜的是,他们还积极联系了河北省唐山市的爱心团队为留守儿童捐资、捐物、助学,将爱心尽可能多地传播到更广泛的留守儿童和社会环境中去,志愿者队伍的数量也在不断壮大。
第三节 加强政府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的间接管理
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是长期的社会现象,这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是相伴而生的。在过去和今后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劳动力外出打工是解决农村人口就业和增加家庭收入的重要途径,那么与之相对的留守儿童也将是我国社会发展中一个必然存在的并需要极度关注的社会群体,于是随之衍生的留守儿童问题也会是很长一段时期内存在的现实问题,也是我国农村发展中出现的一个社会问题。
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不仅是政府的问题,而且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实问题。从管理学和教育学的角度来看,要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就急需政府、社会、学校和家庭各方的密切合作和联系,真正承担起各自的职能和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最终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依靠其他力量互相协作的监管机制,努力为留守儿童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和谐的教育环境与成长氛围。对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督责学校做好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
(一)建立留守儿童档案
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对留守儿童的具体情况进行登记,区分细化,以便针对性地进行管理。留守儿童档案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留守儿童基本状况记录,包括留守儿童性别、年龄、身体状况、户籍所在地、家庭成员、外出父母的务工地址、联系方式和收入状况;留守儿童在家的主要监护人;留守儿童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所在班级、班主任姓名和联系方式;留守儿童已获资助情况记录,包括所获捐赠的款物、“代理家长”的信息及联系方式。学校对留守儿童管理档案要采取动态管理的方法,专人负责,及时更新信息。
(二)提供动态信息服务的网络平台
学校应该与通信部门合作开通短信服务网络平台,使家长能及时了解孩子在校情况,方便家长、学校与老师之间的沟通联系。另外,学校尽量创造条件开办网上家长学校,为广大家长提供了一个学习家教知识、把握教育资讯、交流教子经验、解决心理困惑的公共平台,家长、老师可以通过这一平台进行互动交流。这样不仅可以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也能帮助教师进一步提高班级管理水平。此外,学校也可以开设家长热线,这样家长或者监护人就可以及时地与老师取得联系,即时了解和掌握子女在家在校的具体情况,以便随时发现问题,帮扶留守儿童;而且,学校也要时常组织各种各样的校园活动,督促留守儿童踊跃参加,以丰富他们的业余生活,充实他们的情感教育。
(三)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
学校要进行教学改革,创新课程设置。除了给留守儿童进行基本的知识和技能教育以外,还应该关注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发展状况;除了开设学习、安全和法制教育的课程,也要注重儿童自立和自尊素养的形成;有条件的学校还可以成立心理咨询室,专设或者聘请心理教育的专业教师针对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留守儿童的特殊情况,开设相关的心理课程,对留守儿童出现的各种心理压力和问题进行排解疏导,引导他们顺利度过调整期,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发展。
在与个案一杨某的交谈中,杨某也认识到了前段时间犯错的严重性,在转入市区的一所学校就读后也出现了一系列的波折,但好在学校的领导和老师都比较注重杨某的个体发展,组织心理学专业老师进行了多次的沟通和治疗,促进杨某尽快融入新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杨某也表示对目前的现状比较满意,学习效果也有所进步。
(四)实行家校紧密联系的寄宿教育制度
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在农村留守儿童比较集中的地方建设一批寄宿制学校。随着我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和“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实施,国家要求在一些必要的地方建设一批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与和谐工程,政府和教育部门应该高度重视,合理规划,在财力、物力、人力上都提供优惠政策,以改善艰苦的生活条件和简陋的住宿条件。同时,降低寄宿申请门槛,切实为留守儿童提供寄宿便利和服务,使寄宿学校真正成为留守儿童的学习家园和生活家园。另外寄宿制的实行也可以更好地解决留守儿童心理疏导、学习辅导、校外活动指导及往返学校安全保护等一系列的问题,解除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二、督责相关家庭尽到留守儿童教育的应有责任
《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中明确指出:现在的儿童是未来的主人,儿童的健康发展是提高人口素质的关键,也是人类发展的必要条件。孩子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前途命运。提高民族素质,必须从孩子开始。纲要也指出:到 2000 年左右,要使 90%儿童的家长不同程度地掌握教育儿童的相关知识和技能。此项目标明确了家长们所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和义务,能否把孩子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直接影响和关系到国家后续发展的百年大计。着名的教育家福禄贝尔认为:与其说国家发展的命运掌握在执政者的手里,不如说掌握在自己母亲手中。
这句话富含哲理地指明了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所起的独特作用。不容置疑,家庭教育对于孩子成长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备条件,是教育人的起点与基点,具有其他教育所无法代替的优势。因此,在当今留守儿童家庭教育严重缺失的情况下,政府更应该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和独特性,采取有力措施改变现状:
(一)督责家长处理好改善家庭经济水平与孩子教育之间的关系
长期以来,对孩子的关注一度停留于吃饱、穿暖的物质层面。事实上,随着孩子主体自我意识的觉醒及内在心理诉求的显现,单纯的经济状况的改善并不足以维持留守儿童在学业与心理成长方面呈正比状态。而地方政府出于经济增长的需要,结合样本及个案所在区域的生存实际,鼓励青壮年劳动力利用农闲外出务工,这对于政府而言,这样的考虑及应对短期内效果是明显的,但从长远看对于整个农村的发展以及留守儿童的教育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各级政府有责任、有义务、有权利督促家长处理好改善家庭经济水平与孩子教育之间关系,从思想和观念上提高认识,处理好挣钱和教育孩子两者之间的关系。增加收入、改善生活条件固然很重要,但孩子的家庭教育更重要,因为孩子关乎自身的成长、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进步,因此政府应该采取相关措施,帮助农民增收以改善经济条件,努力帮助家长提高认识、提升观念,共同关心和关注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做好留守儿童的社会抚养工作
从心理学和社会学的角度讲,家庭的稳定和完整以及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是维系社会稳定和持续繁荣的必然要求。于此,这就同时要求政府要对留守儿童与外出务工的家长们的心理诉求予以充分考虑,一方面积极为当地农民工提供就近就业、创业的机会;另一方面做好外出农民工家庭子女的安抚与照养工作。政府可以通过加大投入改善学校的教学环境、通过设立亲情热线和留守儿童之家等方式保证留守儿童与家长双方之间的亲情与温馨,从而使家长与孩子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保持联系,共同完成教育的责任。通过采取各种方式,提高父母和孩子沟通方式的认知水平,增强责任心,引导彼此常常借助写信、电话、视频聊天等手段实施有效的亲情教育。另外,对留守儿童的监护人,政府也要给予主动担责的照顾与关怀,以稳定外出务工人员的内心牵挂,鼓励其在外安心工作,也藉此引导留守儿童的责任担当意识,使孩子从小意识到自身成长环境的舒适感和优越性,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美好!
(三)督责家长改善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
作为政府,应该重视对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指导培训,提高家长和监护人的教育水平,改进教育子女的方法。各级政府部门在实施的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等公益项目培训中,增加家庭教育的培训内容,提高家长作为首要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创建各级各层各类的家长学校,改善现有的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和覆盖农村家庭教育运用网络,开拓新颖的城乡家庭教育模式,加强对监护人特别是隔代监护人的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他们的主体监护意识。引导和鼓励家长在和孩子进行沟通教育时,不仅要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和身体状况,还要对孩子心理上存在的问题予以耐心疏导,尤其是青春期的孩子,要注意方式方法,帮助孩子形成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通过培训,一方面提高家庭教育的素质和水平,促进自己和孩子共同成长,另一方面也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添砖加瓦!
第四节 努力改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主客观条件
一、主观条件
提供和享受优质教育,是每个家庭及留守儿童的主观愿景。对于每个家庭而言,儿童是家庭的全部希望;对于留守儿童而言,虽然其所处的生活、学习环境等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处境不利的地位,但是,对于其所在家庭而言,依然承载着家庭及其祖辈、父辈的希冀与梦想。因此,一方面父辈以外出务工的方式着力改善家庭的生活困境,另一方面子代以留守的方式在家庭所在地的学校接受教育,并试图以受教育的方式改变自身命运和家族命运。毋庸讳言,对于广大的农村孩子而言,教育是改变其命运的最佳途径。接受优质的教育,是其个人及其家庭命运趋于较好境地的必然选择。
同样,给予留守儿童以优质教育,也是学校教书育人、助人成才的核心使命所在。
学校作为人才的摇篮,作为对留守儿童进行教育的主阵地,学校同时担负着对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实施教育的重任,是帮助留守儿童及其家长实现孩子的成长理想、梦想的地方。置身其间的教师、教育管理工作者及服务者,其共同的愿望在于把孩子培养成为有志向、有理想、有成就的人。
综上,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和督促社会、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和家长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水平,从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着力解决广大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问题,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实现留守儿童的家庭梦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客观条件
政策层面的改变和引导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状况得以改善提供了行动导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指出:必须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给人民提供享有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推进公共基础教育服务的均等化;努力建设覆盖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各地区之间的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育好每一个学生,争取不让一个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努力解决好进城务工者子女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2013 年 1 月,教育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委员会、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5 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显然,这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状况的改善在教育政策层面保持了一贯的连续性,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状况的改善提供了政策和行动导向。
社会层面的关注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状况得以改善提供了公众群体动力。在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进程中,社会群体普遍将视角伸向居于处境不利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及其成长层面,一批公益性的民间组织或社团更是以身体力行的方式资助农村地区学校的教育事业,以募捐、结对帮扶、手拉手等形式帮助留守儿童就学。
经济层面的持续投入为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状况得以改善提供了经费保障。2012 年教育支出占 GDP 比例已达 4%,2013 年被定为“教育经费管理年”,教育部明令要求确保教育投入每分钱花在刀刃上,本着“促公平”和“保基本”的原则,使教育经费投入大多用于提高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以及推动落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等“基本”方面,最终实现改善农村地区落后教育状况的宏伟目标。
总之,在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上,无论是主观条件的改变,还是客观条件的支持,都需要国家和政府继续发挥其独有的主导作用,协同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庭和相关职能部门齐驱共进,妥善解决好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
第五节 留守儿童之家:政府参与教育管理的实例分析
样本所在地的 Q 县政府和各级职能部门近期通过深度参与管理当地留守儿童,也发现了诸多关于留守儿童教育的相关问题,并采取了一定的积极措施。虽然这些措施正在或已经实施,但从展露出来的现状来看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声誉和效益。例如:
留守儿童之家的建立,虽然县政府只是在 3 个乡建立了 3 所留守儿童之家,但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可以为当地政府全面、有效解决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提供有力的榜样,并为其他地域解决同类问题提供经验借鉴:
第一、近千名留守儿童得到了社会的关爱。留守儿童与其他弱势群体相比,表达诉求的能力有限,特别需要社会的主动关怀。在 Q 县,留守儿童之家的逐步建立,使得这项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由少数人的个体行为成为政府主导的整体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留守儿童过去亲情缺失、监护缺位的不利学习成长环境和心理失衡状态,实现了留守儿童“学业有教、安全有保、亲情有护、生活有帮、困难有助”,使这一最需要得到社会关爱的弱势群体尽量不输在人生的起跑线上。
个案二王某在社会各界的关怀和帮助下,对父母在外工作有了正确而深刻的认识,并将这种理解体现在学习和生活中,学习成绩明显提高,对生活充满信心,在给父母的信中写到:“我现在觉得很幸福,因为我可以在留守儿童之家看书、上网、聊天,而且我的代理妈妈经常来看我,就像我的亲妈妈一样”.
第二、通过留守儿童之家的牵线搭桥,几所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文明单位等机构牵手,使得留守儿童的学习成长环境得到了显着的改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较大提升,教育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与留守儿童家长的交谈中,家长们普遍反映他们通过在留守儿童之家参加讲座和学习,感觉到了孩子教育的重要性,也发现学校对子女的教育较以前也有所重视,老师会经常通过监护人与家长取得联系,反映孩子的学习情况。孩子的学习成绩较以前也普遍有所提高,性格也开朗了许多。家长们普遍认为,政府对留守儿童的有效干预和管理,能引起社会、学校、老师和家庭的多重重视,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在对个案三学校教师的回访过程中,老师们普遍反映,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为孩子们提供了一个学习、娱乐和交流的平台,对孩子们形成健康心理、健全人格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教师而言,留守儿童是比较特殊的施教群体,政府也应该多给予他们关心和帮助。
第三、社会爱心团队及青年志愿者在留守儿童之家和局部学校的出现使得留守儿童得到了更多的心理关爱。社会爱心团队和青年志愿者的帮扶则有利于解决孩子成长中的一些烦恼、困惑和心理问题,得到更多的社会关爱和温暖。另外个别学校领导也通过留守儿童之家举办的专家讲座,学习到了新政策和新知识,正在积极酝酿和申请建设寄宿教育制度,以保证孩子的学业、生活和安全有序进行,使孩子在集体生活中得到更多的进步。
第四、社会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得到了提高。政府动员全民参与关爱和关注留守儿童之家工作,使 Q 县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道德修养得到了一定的提升,扶弱济贫、关爱他人的传统美德得到了弘扬,无私奉献、团结互助的精神也得到广泛传播。
另外,由于清理周边不利的文化、娱乐和生活环境,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大环境的整洁和道德水平意识的提高,明显呈现出了祥和、温馨、健康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