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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的主要模式及其比较

来源:学术堂 作者:李玲
发布于:2022-11-23 共10736字

摘 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口的养老问题日益凸现。传统的家庭养老由于人口结构的变化、家庭规模的缩小等因素变得难以为继,而机构养老则限于资源的缺乏和较高的成本无法大规模推广,在这种情况下,既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提供为老服务又不需耗费过高成本的居家养老将有可能成为未来中国老年人养老的主要方式。居家养老以家庭养老为基础,旨在提供家庭养老中经济保障以外的其它大部分服务,可提高服务效率,增加老年人的福利水平。本文通过运用社会保障学、社会学、老年社会学、公共管理学等相关理论,采取比较分析、实证分析、文献分析等方法对居家养老的主要模式进行分析,试图对居家养老的完善提出一点建议,找出适合各地养老的居家养老模式。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服务;居家养老;养老模式

The main mode of home endowment and comparision

Abstract

  As the population aging in our country, the quickening of the process of aging populationaged is becoming more and more obvious. The traditional family endowment due to the changeof the structure of population, family scale factors such as the narrow, and agencies becomeunsustainable is limited to the lack of resources endowment and higher cost not a large-scalepromotion, in this case, can make full use of community resources and provide for old servicehigh costs can take home endowment is likely to become the future the Chinese elderly the mainway of endowment. This article through the use of social security to learn, sociology, senilesociology, public management and related theory, take comparative analysis, the empiricalanalysis, documentary analysis method to the perfect home trying to put forward someSuggestions of endowment, find suitable for all the home endowment patterns of endowment.

  Key Words: Population aging; Endowment services; Home endowment; Pension mode

目 录

  1 绪论
  1.1 问题提出的背景
  1.2 研究居家养老主要模式的目的和意义
  2 国内居家养老的主要模式及其比较
  2.1 居家养老模式的含义
  2.2 居家养老的主要模式
  2.2.1 政府主办,街道社区辅助模式
  2.2.2 政府主导,中介组织运作模式
  2.2.3 政府资助,机构主办,连锁经营模式
  2.2.4 政府购买服务,公司承办,市场运营模式
  2.3 对于上述几种模式的评价
  3 完善居家养老模式的对策和建议
  3.1 扩大政府财政投入, 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
  3.2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3.3 建立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3.4 实现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社会化
  结语
  参考文献

  1 绪论

  1.1 问题提出的背景

  20世纪70 年代以来,中国人口年龄结构由年轻型快速转变为老年型,到20 世纪末,中国60 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1]。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而中国传统养老模式以家庭养老(也称家庭照顾)为主,即养老的物质需要和生活照料由家庭成员提供。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执行和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急剧转型,家庭结构出现了高龄化、小型化趋势,家庭养老功能减弱,家庭养老模式已无法单独应对老龄社会的挑战。机构养老则需要耗费额外的财力和物力,对于条件不好的家庭来说会增加他们的负担。所以居家养老模式越来越成为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的养老模式,它兼具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势,从根本上减轻了家庭成员的供养负担,使劳动力可以腾出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之中,同时缓解了养老对家庭成员私人生活的侵蚀,有益于对家庭的保护和个性化生活的支持[2]。宏观上是对当代中国由于老年抚养比的上升带来的人口红利期结束的积极回应,从而使得产业发展受人口老龄化的负面影响得到有效控制。

  1.2 研究居家养老主要模式的目的和意义

  随着我国老龄人口的增长,如何解决养老问题显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成为当今社会关注的焦点。但在这个问题上,目前的情况不容乐观。一方面,我国老龄化人口呈现出发展速度快、绝对量大以及未富先老等特点;另一方面,我国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其功能日渐势微,而新型养老服务供给匮乏,无法满足老年人对养老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我国经济发展水平还不高,老年服务业总体发展水平滞后,机构照顾的费用也使一些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望而却步,即使有条件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也因传统文化习惯的影响,不愿去机构养老。因此要走出目前的困境, 建立和发展新型的养老模式势在必行。

  居家养老符合我国“未富先老”的社会特点。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还不够发达、物质条件尚不充裕的情况下到来的,因此,单靠政府的力量来发展养老福利事业是不现实的。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相比,具有成本较低、覆盖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它可以用较小的成本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居家养老服务,可以让一部分家庭经济有困难但又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得到精心照料,从而对稳固家庭、稳定社会起到良好的支撑作用。适应我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

  受中华民族传统的家庭伦理观念影响,我国大多数老年人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庭和社区,到一个新的环境去养老。居家养老服务采取让老年人在自己家里和社区接受生活照料的服务形式,适应了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满足了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安度晚年。

居家养老

  2 国内居家养老的主要模式及其比较

  2.1 居家养老模式的含义

  居家养老是指在政府积极倡导和扶持下, 老人居住在家中同时享受社区为其提供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即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外围,以养老制度为保障的养老体系[3]。这种养老模式是我国传统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有效结合,符合中国国情,有利于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一个最符合老人意愿并切实可行的养老保障体系。居家养老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养老模式。既然现有经济发展水平不允许社会养老全面替代家庭养老,家庭养老功能又逐步弱化,那么必须开拓创新,探索与我国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养老模式。近年来, 在全国各地实践中逐步为人们所认可的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以养老保险制度为保障的居家养老, 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新型社会养老模式,这种养老模式把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优势功能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实现了互补结合。具体来说,居家养老相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和养老院养老而言,可谓兼有两者的长处又避免了两者的短处, 是一种扬长避短的养老模式。

  2.2 居家养老的主要模式及其特点

  2.2.1 政府主办,街道社区辅助模式

  这种模式在我国经济发达水平欠佳的城市开展得居家养老服务中被较为普遍地采用。

  它主要是采取各级政府和街居社区运用行政手段,运用各级财政资金扶持和各级行政组织的自筹资金,相应在城区、街道、社区居委会等几个不同层面分级建立起规模有别、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有别、服务对象有别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并建立管理机构,为本辖区内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养老服务。

  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主管,政府承办,行政推动,行政运作。一般说来,从区到街道、再到社区居委会,每一级都有专门人员主管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人员大多采取在区、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事业编制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街居站点基本上是街道、居委会干部和少量聘用人员及辖区志愿者来担负。即使行政工作人员不进行直接服务,也是由行政机构直接聘用人员、直接管理来实施居家养老服务的,并且服务基本上是无偿和低偿为主。比如在成都、银川、哈尔滨、武汉等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情况看,许多区、街道和居委会就是采取的这种模式。如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划拨 56 亩土地,吸纳民间资金 200 多万元建立了金牛区敬老服务中心,积极推动各街道、社区居委会建立为老服务设施和场所,建起了街居老年活动中心(站)138 处,计 19680 平方米,并以区敬老服务中心为平台,在区、街、居三级建立起了居家养老组织管理机构,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运营、监督和考评。再比如银川市的金凤区在社区居委会试点建立了 39 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点,基本上也是采取政府和社区出资,民政部门主管,社区承办运作的方式提供服务的[4]。

  这种模式有其优点:一是这种模式与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们的思想观念基本上相适应,那里民间力量经济实力不足,人们的思想观念比较陈旧,目前要推开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基本上是要靠行政推动的;二是基于传统作法,由各级行政推动和主办主管,可以从上到下一贯到底,畅通无阻,目前这种行政命令式的强制推动力在中西部大多数地区还是非常巨大的、快捷的、卓有成效的;三是与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能够从上到下得到各级党政主管领导高度重视和支持;四是容易最快地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和信任,从而较多地获得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的支持。

  但是这种模式有其致命的弊端和缺欠:一是从办到管全是政府包揽和运作,这种体制上的弊端产生的高耗低效、高投入低产出、等级森严、人浮于事的弊病必然是根深蒂固的;二是政事不分、政企不分,以政代事代企,不符合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方向和要求;三是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不合拍,不利于调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民间力量来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同时单纯依靠政府有限的资源做主体投入,也会极大地限制和阻滞居家养老服务更快的普及与发展;四是服务项目单调、内容欠缺,千篇一律,千人一面,且服务专业化程度不高,很难体现社区特点和多样化的要求,因此满足老年人的多种需求也会大打折扣。

  2.2.2 政府主导,中介组织运作模式

  这种模式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多有运用。它主要是采取两种方式运作:一是采取公办(建)民营的方式,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交给民间组织使用和管理,用来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二是政府加大资助力度,资助民间组织建设并管理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政府在这两种方式中都不直接承担服务功能,而是承担规划、投资、制定项目建设和服务运营法规标准、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估等职责。

  南京、杭州、宁波、青岛等地的一些区、街,基本上就是采用这种模式运作的。如南京鼓楼区培育发展的“心贴心”居家养老服务公司、宣武区培育发展的“万家帮”服务公司,就采取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方式,接受政府的资助和委托,承担起了区内大多数街居的居家养老服务职能,政府则超脱于事物之外,在制定规划和政策、标准,财政资助,检查监督和评估等方面行使宏观管理职能。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现在在中西部的一些城市社区中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这种方式,比如成都市培育的“晚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成华区培育发展的“彩霞”助老服务社,哈尔滨市培育的“顶顶家政”、邦尼公司为老服务中心等,都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4]。

  这种模式的优点很多,一是符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发展方向,从根本上改变和克服了以往以政代事、代企的现象与弊端,切实做到了政事、政企分离,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职能能够更好地发挥和体现;二是降低了行政运作成本,节约了财政资源,使政府有限的资源能够发挥出更大的效益;三是培育和发展了非营利性的民间服务组织和服务机构,让它们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充分发挥作用,有利于提升服务的专业化品质和加强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四是引入市场机制,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统一物流配送,可以大大降低服务的管理运营成本,提高效益。五是可以更好地了解不同社区老年人各种需求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并提供适合对路的服务产品,做到供求的最紧密衔接。

  当然,这种模式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目前在很多地方,民间组织发展的较差,难以担当其政府委托的居家养老服务职能;二是中介组织开始运作时,不容易取得社区居民的信任,不像群众对政府开始就有信任感。这些中介组织要靠自己的努力、甚至是艰苦努力去打开局面,往往有些时候有些地方中介组织的运作还没有上路就夭折了;三是政府职责要明确,行政管理和监督要跟上、要适度。否则容易使政府或是撒手不管,推脱责任,放任自流,使中介组织在没有资源支持的情况下产生追逐利润的倾向,或是政府行政干预太多,指手划脚,扼杀了中介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2.3 政府资助,机构主办,连锁经营模式

  这种模式在一些养老机构发展的比较好、专业化服务水平比较高的地方已有运用。

  它主要是一些地方根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与机构养老服务有很多相通、相似的特点,采用政府出资和社区筹资,委托或资助专业养老机构在社区承办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并在建成后管理和运作,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一种专业化连锁运营的模式。

  比如前些年在牡丹江市,就借助民政部实施“星光计划”的资助资金,加上地方政府配套和社区自筹资金,委托牡丹江市社会福利院在西安区的海浪小区、东安区的林机小区、阳明区的鸿峰小区和东大小区建立了四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不仅设置了 60 张短期或临时性的住养床位,而且开设了老年人活动中心和上门包护等多项服务内容,借助院舍服务长期训练养成的规范化管理、程序化运作、专业化服务的一套做法,使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很快得到了提升。天津市有些社区和北京市西城区的月坛街道,依托天津鹤童养老院这所专业化的养老机构设立了连锁经营管理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把专业为老服务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受到广大老年人的普遍欢迎[4]。

  这种模式的长处:一是政府从具体的服务事物中解脱出来,委托专业养老机构承办和运作,符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二是专业养老机构连锁管理和运营,不仅能够迅速提高社区为老服务的专业水平,使居家老年人得到满意周到的服务,而且为机构自身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三是节约管理、运营成本,特别是节约人力成本,有利于为老服务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四是为其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树立了示范和样板,带动整个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

  这种模式存在的不足之处,有些是和委托中介组织存在的问题相类似,比如政府委托后容易推托责任,撒手不管,专业机构处于缺少政府资助难以支撑、难以为继的状态;有些是单独出现的问题,比如专业化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不足、机构派出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工作的人员面对工作环境、待遇的改变容易产生思想波动,机构与社区的管理者之间也容易出现一些摩擦或矛盾。

  2.2.4 政府购买服务,公司承办,市场运营模式

  这种模式在那些市场经济比较发达、人们市场观念比较成熟的地方有较多地采用。

  它主要是政府不再去办或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而是采取一般性的市场运作、购买服务的办法,由政府全部出资或部分资助,为那些三无对象、五保老人、军烈属老人、特困老人和支付能力不足的需要照顾的老年人到市场上去购买他们所必须的基本服务,而一些从事服务业的企业或公司则根据市场需求去出资举办社区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雇用和培训为老服务人员,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他们所需要的各种服务。比如在浙江温州、杭州等地的一些社区,就生长出了许多专门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公司。北京西城区在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中也生长出了一个“红黄蓝”家政服务公司,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服务。

  这种模式的优点很明显:一是政府不再操心和出资建设施,而是由企业自发地按照市场法则去决定和建立。这对政府来说是个很好的解脱;二是完全改变了政府的投入和资助方式,政府只针对服务对象的实际,区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服务补贴就可以了。

  由此可加快催生老年服务市场的发育和成熟;三是市场调节内在追逐利润的动因和外在竞争的压力使居家养老服务的效率大为提高,诚信和品牌成为服务企业的立身之本,由此能够使居家老年人享受到更好的服务。

  这种模式的缺欠也是明显的,一是由于服务设施的基本建设没有政府的任何投入和资助,完全靠企业自己的资源进行建设,所以相对而言,政府对服务企业的约束力和影响力要差一些;二是目前很多地方政府对服务对象的资助并不充足,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的支付能力和养老需求之间的矛盾就比较突出,像其他方式那样依靠政策优惠和行政干预来弥补很难行得通;三是企业行为就是要追逐利润,因此有些低偿服务、不赚钱的服务往往被舍弃或忽视,而那些有偿的和高收费的服务又往往不被中低收入的老年人所接受,这样就与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初衷有些背离。

  2.3 对于上述几种模式的评价

  第一种模式对于经济水平不高的地方来说,他们很喜欢这种模式,因为政府把一切都安排妥当了。然而对于政府来说,压力太大。什么都依靠政府,从办到管全是政府包揽和运作,这种体制上的弊端产生的高耗低效、高投入低产出、等级森严、人浮于事而且会导致政企不分。第二种模式政府不直接承担服务功能,而是承担规划、投资、制定项目建设和服务运营法规标准、检查监督和绩效评估等职责。然而这需要当地经济水平较高,而且政府容易推脱责任,需要加强监督。第三种模式政府从具体的服务事物中解脱出来,委托专业养老机构承办和运作,符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规范化的发展方向,使居家老年人得到满意周到的服务,而且为机构自身的发展开辟了新的途径,而且节约管理、运营成本为其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树立了示范和样板,带动整个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提升。但这种模式也容易产生第二种模式存在的问题,比如政府委托后容易推托责任,撒手不管,机构专业化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不足、机构派出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和站点工作的人员面对工作环境、待遇的改变容易产生思想波动,机构与社区的管理者之间也容易出现一些摩擦或矛盾。第四种模式完全摆脱了这种压力,他们只需要购买服务,机构通过竞争提高居家养老的服务水平。然而这种没有政府约束的,很能使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而且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他们都追求低成本,搞利润。

  当然在很多地方,上述几种服务模式有时是并存的,有时是交互的,有时又是融合渗透的。很难说哪里就是单一类型的服务模式。此外,也还有其他一些服务模式,象股份制的服务运作模式、老年人互助合作的服务模式等等。

  上述分析可见,居家养老的几种主要服务模式是各有利弊、也各自适用于不同地区、不同服务内容的。各地在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过程中,还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创造性地吸收借鉴和组织实施才好。在我国一些经济社会发达的大中城市,居家养老的各类服务,包括衣食住行、医疗保健、学习教育、健身娱乐、心理疏导、法律咨询、生活援助、参与社会等职能已经有所发展,甚至达到一定水平,只是提供这些服务的主体隶属于不同部门,缺乏统一规划和协调。可适当增加居家养老的主管部门的事权,对涉及居家养老的各类功能及其提供者、对各级各类管理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规划和整合,借鉴公共服务产业的机制和模式,界定服务规划者和提供者的权责,对各类服务统一标准,依托社区向老年人统一提供。

  当然我觉得我国居家养老模式将来发展倾向于第三种模式。首先,随着我们经济实力的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公司承办,市场运营模式更切实际。其次,如果政府一手主办,将会花费很大的尽力与财力,反而有时还做的不全面,不专业。委托专业机构承办和运作能够使居家养老服务更专业化和规范化。而且更能服务于老龄人。但是如果政府置身其外,只靠企业,也不切实际。毕竟企业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对于那些低成本的工作往往不能尽责。但第三种模式上面也提到过有一些缺点,这就需要我们共同解决。

  3 完善居家养老模式的对策和建议

  3.1 扩大政府财政投入, 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

  扩大政府财政投入, 形成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的发展机制。首先,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政府组织和推动的一项社会福利事业, 也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务院有关精神的规定, 今后社会福利支出不应低于财政支出的 10% - 20%,而老年人是社会保障重点加以关注的四大弱势群体之一, 居家养老又是未来养老方式的发展趋势。因此,居家养老经费来源不能单靠基层财务补贴和社会募集,而应扩大政府财政投入,建立政府居家养老资金预算制度。居家养老的推广,直接的动力来源于政府启动的临时性补贴老人福利服务的社会政策。为达到促进居家养老向社区公共服务产业发展新目标,政府补贴老人福利服务的社会政策仍需发挥主导作用。为此,政府需要通过对于居家养老服务的整体规划,建立起对于居家养老的整体预算制度,从而保证对居家养老的持续投入。并在现有投入基数上适当增加一定比例, 在初步确保居家养老发展的需要后,以不低于国民收入增长的比率,做到逐年有所增长,使需要得到帮助而未能得到帮助的困难老人都能得到帮助, 从而将试行中的为困难老人购买服务的措施成为一种制度性安排,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5]。其次,实现投入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实行产业化经营,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福利资源中的主导作用,使福利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保持相对平衡。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可根据老年人的实际承受能力,实行有偿服务合理收费。这样既实现了政府购买服务, 又满足了社区不同层次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有利于养老服务产业实现良性循环。

  3.2 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第一, 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居家养老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日常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精神慰籍服务。随着社会进步, 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不仅满足于此。开办社区老年学校。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函授等多种方式, 或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开办老年书画班、音乐班、舞蹈班、电脑班、外语班等, 以满足老年人求知、自尊的需求。

  设立老年人才市场。老年群体是一个蕴含着极大开发价值的人才资源群体, 尤其是离退休的老干部、老科技工作者,是国家的宝贵财富。设立社区老年人才市场,使老年人中的各类人才通过人才市场找到发挥余热的场所, 以自己的优势再就业, 继续奉献,参与社会发展,体现老年价值。这样既为社会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又满足了老年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开展老人法律援助。开展社区老人法律援助、咨询、调解、庇护等服务活动,帮助老年人解决诸如丧偶、离异后的再婚问题;无子女及亲人瞻养问题;老年人受虐待问题; 家庭财产分割问题等等, 维护和保障老年人权益, 使其安度晚年[6]。第二, 加强社区老年人家庭医疗护理工作。随着年龄的增长,人体各器官的生理功能开始逐渐缓慢地衰退, 进入老年以后,各器官生理功能衰退速度大大加快, 老年人也就成为了疾病的高发人群。因此,从老人实际需求出发,服务内容不仅仅只停留在补救性服务方面,而要同时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方面的服务, 应建立居家养老生活照料服务网、社区紧急救助网、医疗卫生保健网,为居家老人建档立案,全面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应该发挥社区方便、快捷的优越性, 加强社区的家庭医疗护理工作, 使老人们能及时就医。如设立家庭病房,即医院、社区医务人员深入到家庭中去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一种形式。这既扩大医院、医疗护理工作的范围,增加医院、社区医疗服务站的收入,又可以方便老年患者尤其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就地就医,解决了往返医院不便的困难,还可以节省一些医药费和其他开支, 减轻老年人的经济负担。

  3.3 建立完整的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机制

  第一,建立对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评估机制。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就是对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需求的老年人进行评估, 通过评估可保证政府的补贴资金真正用到最需要政府帮助的老人身上,发挥最大的资金效益。因此,评估的指标体系应侧重于老年人居家养老中与生活照料相关的具体状况, 包括老年人的自理生活能力、家庭照料能力、家庭经济支付能力,其中老年人的自理生活能力是养老服务需求评估的主要内容[7]。第二,建立养老服务质量的评估机制。可采取向服务员发放服务手册、建立服务监督员、定期走访服务对象等方法, 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效果、效率进行服务质量评估。同时还要对居家养老的发展规划是否科学合理、现行政策是否解决实际问题进行评估, 以此不断完善评估工作。第三, 组建中介性评估机构, 使评估人员逐步职业化。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评估, 发展 NGO 性质的评估组织, 逐步使评估人员纳入国家的职业系列,促进养老服务评估向职业化发展。同时,政府应建立对评估的监督管理和投诉受理制度。

  3.4 实现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社会化

  建立一支由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伍。以专职人员为主体, 兼职人员为辅助,青年志愿者为基础, 形成庞大的服务队伍; 充分动员社区公众和年轻型的老年人参与自愿助老服务; 增强老年人的自助能力和代际间的互助意识。居家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具有丰富内涵的工作,要把它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和发展;要从专业院校选用相应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充实社区养老助老服务专业工作人员队伍;还应分批选送在职工作人员到有关高校或培训机构学习老年服务知识和技能; 国家有关职能部门要制定老年服务职业资格标准,实行劳动准入制度。通过以上专业化措施,为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发展提供最基本的人才保障[8]。

  结语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惊人速度、庞大规模和“未富先老”的国情,使得居家养老无法完全以福利的形式由政府向国人无偿提供,需要动员市场、社会、家庭、志愿者、民营机构、社区等多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居家养老的资金来源、服务内容和形式、运作机制和模式注定是多元化和多层次的。居家养老的发展程度和发展水平,必然受制于中国整体社会保障体制特别是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因此,我国的居家养老只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福利性质,居家养老服务是一种由个人、社区、国家共同付费的准公共品。通过对居家养老主要模式的分析与比较,找出他们各自的特点,希望能给各个地方养老提供一些具有建设性意见,当然每个地方有每个地方的情况,具体模式要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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