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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制度在精神障碍患者人群中的适用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9-12 共11827字
摘要

  在上世纪 50 年代, 我国成年人群精神障碍患病率还仅为 2.7%, 到了 2009 年, 这个数字则达到了17.5%.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在2009 年公布的数据,我国各类精神疾病患者人数在 1亿人以上,重性精神病患人数已超过 1 600 万,占总人口的 1.23%.

  根据笔者对于卫生部、国家统计局和全国残联公布的相关数据的跟踪分析,发现尽管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数在逐年上升,患者的就诊率相对于其它疾病却一直偏低。这其中既有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和水平不足的原因,有相关专业性的医疗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治疗需求的原因,也与来自于社会的歧视密切相关。 精神障碍就诊率偏低,不仅造成精神障碍患者疾病无法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其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也对安全的社会秩序建构形成隐患。 本文拟对社会救助制度在精神障碍患者人群中适用进行可行性探讨,以寻求对这类特殊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新路径。

  1 我国精神障碍患病率状况分析

  1982 年,在卫生部领导下,我国组织了全国第一次 12 个地区的精神疾病流行病学协作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各类精神障碍的时点患病率为 10.4‰, 终生患病率为 12.69‰。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 1987 年 12 月 7 日发布《1987 年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的公报》, 根据抽样调查推算, 截至1987 年 5 月, 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约有 5 164 万人。 其中精神病残疾约 194 万人。 根据数据,单纯精神病残疾人数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 3.76%; 如果包括综合残疾中的精神病残疾人, 全国约有 261 万精神病残疾人,精神病残疾人占残疾人总数的比例为 5.05%.①(见图 1,图 2)1993 年,在上述 12 个地区中的 7 个地区(北京、大庆、湖南、吉林、辽宁、南京、上海)进行了第二次大样本的现况调查(调查方法与 1982 年相同),调查结果显示 7 个地区 1993 年各类精神障碍(不包括神经症)的时点患病率为 11.18‰。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和国家统计局 2006 年 12 月 1 日发布《2006 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一号)》, 根据调查数据推算,截至 2006 年 5 月,全国各类残疾人的总数为 8296万人,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为 6.34%. 其中精神残疾 614 万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重 7.40%.

  从以上两图可以比较直观地看出, 在短短的二十年间, 精神残疾人总数增加了 420 万人, 增幅为216.49%; 而同期全国残疾人总数的绝对数仅仅增加了 2 132 万,增幅为 41.29%.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及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 我国残疾人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和各类残疾人占残疾人总人数的比例,2010 年末我国残疾人总人数 8 502 万人。 其中精神残疾 629 万人。 单纯精神残疾人占全国残疾人总数的比例为 7.40%.②与精神障碍人群数量庞大不相匹配的一个事实是,精神障碍患者的就诊状况不容乐观。根据卫生部发布的统计数据, 精神病患者的住院就诊率相对于心脏病、高血压、恶性肿瘤、糖尿病等其它主要的慢性疾病而言,比例很低(见表 1);并且,精神病的住院率年度增幅也远远低于其它疾病的住院率增幅(见图 3)。

  由此可见, 在精神障碍疾病的诊疗中存在一个悖论: 高发病率与高增长人群的疾病, 却伴随着低就诊率。 这是为什么呢?

  2 精神障碍患者就诊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数在逐年递增, 而就诊人数比例持续低下, 说明人们对于精神疾病一直采取的是消极回避就医的策略。 导致这种行为选择的原因有多方面因素,既有来自于社会的,也有来自于个体自身的。

  笔者认为, 造成精神障碍患者就诊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

  2.1 精神障碍医疗服务能力不能满足治疗需求

  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数据显示, 我国精神科床位每万人口 1.06 张,精神科医师每 10 万人口 1.29 人。 与全球平均水平(精神科床位每万人口 4.36 张,精神科医生每 10 万人口 4.15 人)相比差距不小,与其他发达国家的差距更甚(在 1990 年时,精神科床位每万人口的数字,日本、法国、瑞典、德国、荷兰、英国便分别是 29.1、17.6、17.0、16.4、16.3 和 15.0 张, 而中国仅仅为 0.7)。

  2005 年世界卫生组织资料显示,我国对精神卫生的经费投入只占整个卫生预算的 2.35%, 这与精神疾病占疾病总负担的 20%-25%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精神病医疗费用支付方面, 我国患者个人支付的比例占大部分,而在欧洲患者的自付比例为 0,全部由社会保险和国家税收支出。④目前全国有 600 余家精神病专科医院和不到 1 万人的卫生人员, 面对着占全国总人口 1%的 1 600 万重性精神病患者, 可想而知工作压力有多大。 治疗机构数量不足;经费入不敷出;还面临着人才流失的困境,有的精神病医院,连续二十多年没有大学生毕业分配进来。显然,目前全国的精神障碍医疗服务队伍远远不能满足上述庞大群体的治疗需求。

  以中部省会城市武汉为例。 2 803:33 777,前者是2012 年武汉市精神科病床总数,后者是该市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病病人总数 (这个数字在 1955 年 4 月仅仅为 154 人①)。 2012 年 7 月 17 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第 13 次主任会议上发布的《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由于床位数量与住院需求不平衡,该市精神病患者入院难已是普遍现象。 据报告,武汉市目前有精神疾病诊疗机构 24 家,其中卫生系统18 家、民政系统 2 家、公安系统 1 家、民营机构 3 家,精神科床位总计 2 803 张; 而武汉市登记在册的重性精神病病人超过 3 万名, 精神疾病诊疗机构长期处于超饱和运转状态。

  2.2 治疗效果不理想

  自古以来, 中外医学界都在为攻克精神性疾病这个顽疾进行着不懈的努力和研究。 目前治疗精神障碍的方法有很多, 但没有一种方法对于精神障碍有彻底治愈之效果。 对于精神疾病而言,由于其病因不明、病理机制不清, 再加上不同类型的精神疾病可能会有相同的症状表现形式, 或者相同类型的精神疾病在不同患者之间会由于个体差异而不同,所以,治疗方案相同的情况下,治疗效果不可能都达到一致或预期的一致。

  再者, 任何药物的药理作用都只能针对精神疾病复杂的发病机制中的某一环节,治疗不彻底,使患者会终身依赖于各种药物; 受药物尤其是西医西药类药物本身固有的毒性及选择性的制约, 系统及局部的各种不良反应几乎无法避免, 就会出现在治疗某种精神疾病的同时,又对机体产生新的伤害。 循环往复,精神障碍的治疗就陷入了“治疗---病情控制---停止治疗---病情复发---治疗……”的怪圈。

  学者研究显示,随着社会科学文化发展,尽管精神病治疗上取得长足进展,近年来广泛采用精神药物治疗及各种心理治疗,使精神病近期治愈率得到明显提高,但仍未解决精神病的复发和慢性病人的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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