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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队伍

来源:学术堂 作者:姚老师
发布于:2015-10-08 共554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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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队伍

  当前我国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队伍存在专职化、专业化程度不髙,相关的职业培训匮乏的现象,考察国外先进经验,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打造新时期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队伍。

  1.加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机构组织建设

  考察国外发现在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都建立了独立的社区矫正机构,处理全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以美国为例,设立的监狱局从属于联邦法务部,其主要职责为整个联邦内部的监狱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在各州分别设立矫正局,其主要负责管理所在州的监狱和社区矫正工作。由此可见,美国的社区矫正机构体系具体为:各州成立的综合性社区矫正机构,统一管理全州的社区矫正工作。地方及基层社区成立的矫正机构,具体负责各地区的矫正事务。民间成立的矫正机构,协助各地区处理社区矫正具体事宜。

  在加拿大,社区矫正体系由联邦矫正局、省级矫正机关及各省矫正局构成。联邦矫正局统领管理全国的社区矫正工作,省级矫正机关负责对各省级矫正局的管理,各省矫正局中分别设立了矫正管理部门,直接负责本省或者地区的矫正工作。

  这种垂直的独立的机构体系,有效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有效幵展。

  吸取以上成功做法,笔者认为,构建系统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体系,对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有着重大意义。目前,我国在司法部设立了监狱管理局,主要负责全国的监狱管理工作。笔者认为除现有的监狱管理局外,还可以建立社区矫正管理局,从属于司法部,作为最高的专门性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其中在该局中设立工作管理办公室,专门负责指导全国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在各省(市、区)成立由司法厅(局)管理的与省(市、区)监狱管理局并行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内设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在各基层设立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负责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内设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

  2.建立健全严格旳准入和考核制度

  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不同于成年犯社区矫正,如上所述,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需要具备相关职业技能和素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均设立了未成年犯专门管理人员,从事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并制定了严格的准入制度和考核制度。以美国为例,依据美国矫正协会规定,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者学历要求必须取得学士学位以上。这个准入标准是远远高于公安和监狱警察的准入学历标准的(在美国公安和监狱警察一般要求具备高中学历即可),而从司法实践来看,从事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的工作者有相当一部分具有硕士学位。除了学历要求外,还要求具备相关工作素能,包括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研究成果等。例如,美国矫正协会对缓刑假释工作者工作素能就要求完成一个职业发展项目,?该项目内容可以包含缓刑假释工作相关经历、参加相关训练和学院教学的学分等。同时,制定了完善的录用程序。在美国,对录用缓刑和假释工作者的程序严格,主要经过两个阶段考核。第一阶段是打分阶段。即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拟录用者进行一次书面考试,综合考核申请者的基本素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相关知识掌握情况,包含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2)个人素质。具备一定的与矫正对象沟通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社会经验,不被矫正对象的欺骗伎俩和假象所迷惑,具备相关组织文字能力和文学水平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心理素质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对应聘者进行严格的心理测试。社区矫正工作不同于其他工作,面对复杂的矫正对象,要求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要具备强烈的责任心,要敢于承担责任,对矫正对象负责,同时还要具备自我保护能力和自律能力,要在矫正矫治对象的过程中,自我不受恶习影响,保证自身安全。第二阶段是面试阶段。顺利通过第一阶段,符合最低分数要求的即可被列入候选名单,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一般为相关管理机构针对矫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对矫正工作的思路和想法进行提问,这种考核方式比较灵活,答案往往没有固定的模式,考核的是应征者的解决问题能力和随机应变能力。

  通过以上两个阶段的考查,符合要求者,才可以进入社区矫正队伍。

  借鉴美国的做法,我国应当建立针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者准入制度。首先应明确准入标准,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验和心理素质要求。学历要求学士学位,专业以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为主,对具有相关未成年犯社区矫正经验并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申请者,可以酌情考虑录用。工作经验要求从事未成年人工作相关职业或者从事未成年人相关研究。在心理素质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要求申请者具有足够的耐心和同情心,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倾听能力以及较强的责任感。其次,要制定完善的准入程序。参考美国队缓刑和矫正工作者的录用程序,我国应当建立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录用方式,真正保证有工作能力的社区矫正人才进入矫正队伍。第三是制定全面的考核制度。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考核,有利于保证社区矫正工作发挥应有的效果。笔者认为,考核内容一方面要考核社区矫正工作的工作方法,要求与矫正对象坦诚相对,以友好、尊重的态度幵展矫正项目,保持一定的鉴别能力,不轻信当事人,对积极努力并取得一定成效的矫正对象给予及时鼓励?,选择符合未成年犯个性特点的矫正措施和方法;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矫正效果的考核,对矫正过程中出现未成年犯再违法犯罪的,给予矫正工作者一定的惩罚,对经过矫正,矫正对象取得一定成绩或者获得一定社会认可的,给予适当奖励。

  3.建立健全能力素质标准和专业资格认证

  笔者认为,从事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者,除具备社区矫正工作者一般性能力素质以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从事未成年人工作,愿意为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服务的意愿,并在矫正过程中,秉着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为宗旨,开展矫正工作;二是具有一定的社区矫正工作经验或者社会工作经验,能够妥善的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三是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和忍耐力,善于处理自我情感,避免感情用事,能够合理处理突发事件;四是善于与未成年人沟通亲近,善于开导、引导未成年人。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格认证,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当前在我国比较成熟的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定社区矫正工作资格考试,考核内容包括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对考试通过者,颁发资格证书,持有资格证书者才具有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资格。

  4.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机制
  
  当前,我国专门针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还比较少,没有专门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机构。笔者考察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我国台湾地区专门成立了法务部矫正人员训练所,专门负责开展有关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培养工作,并且提供专门的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培训课程。培训类型包括职前培训、在职培训和升职培训。

  故此,我国可以借鉴这一做法,在中央设立的社区矫正管理局内建立社区矫正培训机构,负责指导全国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在各省(市、区)成立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内设立社区矫正培训科,负责指导全省、市、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在各基层设立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内设立社区矫正培训室,具体负责本地区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培训教育工作。同时在培训过程中,注重将从事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者与从事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者分开培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培训使司法实践工作者掌握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开展培训工作:一是集中授课。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集中授课。教授内容包括国家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有关矫正工作的先进经验与做法等。只有通过不断丰富矫正人员的知识储备,才能使矫正工作者具有利用自我知识服务矫正工作的能力。二是以赛代练。在一定区域内举行矫正工作技能大赛,通过比赛的方式,能够激发矫正工作者的工作热情,调动工作积极性,使矫正工作者变被动学为主动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进一步提高其业务水平。三是"走出去,请进来".组织社区矫正工作者,赴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幵展好的省、市考察学习,对好的做法和经验予以借鉴和学习,推动矫正工作科学发展。

  针对目前矫正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和素质要求,当前可以开展以下六个方面的培训:一是计算机等相关办公软件操作培训,通过掌握现代化办公软件的操作应用,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工作效率。二是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使参加培训人员了解和掌握国家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部署及最新工作要求。三是运用心理学进行调适技巧的培训,使矫正工作者学习和掌握社会学、心理学的相关知识,熟练心理调试技巧和方法,能够利用心理干预的方法解决矫正对象的心理问题,帮助矫正对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正常的心理,达到回归社会的最终目标。四是职业道德和纪律培训。矫正工作者担负着拯救未成年人心理和纠正未成年人行为的重大责任,面对的是祖国的未来。因此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格遵守纪律至关重要。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职业道德培训,不断重申职业纪律,是保证社区矫正工作者恪守职责的前提。
  
  (四)提高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参与度和工作效果

  社区矫正的真正意义在于不仅是将矫正对象"在社区内被矫正",而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由社区来矫正".笔者集中探讨如何发挥社区矫正志愿者力量,推进未成年犯社区矫正。

  1.扩大志愿者队伍

  做好志愿者的宣传发动工作,首先要弄清志愿者参与服务的动机。SRI国际组织(SRI International)的一项研究结果表明,下列三种状况导致志愿者参与服务:

  第一种志愿者是被需求所驱动,这种类型的人生活上大致仅能勉强糊口,其所作所为只是为了生存,显然不是志愿者的最佳人选。

  第二种志愿这是为了追求外在的认同,他们追随多数公认的价值观念,为的是要从志愿者的从业中获得一份归属感,或是为了达到某种目标。

  第三种志愿者是遵循内心的选择,秉着某种个人的信念和生活追求,为达到某种人生目标和价值追求而从事志愿者活动。

  从长远来看,为了壮大志愿者队伍,号召社会更多的力量投身于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工作,必须采取舆论宣传的方式,在全社会宣传志愿者精神,塑造志愿者良好的形象,用志愿者的人格魅力召唤更多的人投入志愿服务队伍中。从短期来看,针对以上三者不同的志愿者类型,采取不同的措施,有针对地扩大志愿者队伍。当然,第三种志愿者是首先要发展的,即"遵循内心的选择"的社会成员吸收到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中来。其次,可以用支付一定的报酬的方式,把"被需求所驱动"的社会成员吸纳进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中来。最后可以考虑通过"抓两头、带中间"的方式,把"追求外在的认同"的社会成员吸纳到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

  具体而言,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一是通过高校的团委,发动高校的教师和学生参与志愿者活动,尤其是那些社工专业、法学专业、心理学和教育学等相关专业的师生加入志愿者矫正队伍。一方面,这类人参与志愿者服务的动机更接近第三种,即发自内心的需求,是志愿者的最佳人选;另一方面,高校的老师应平日多和学生接触,更加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能更好的幵展未成年犯的心理疏导。而在校学生因与未成年犯多为同龄人,能够更好的沟通交流。二是以区为单位,把社区中失业、下岗人员和退休人员吸收到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中。这部分人虽不是志愿者队伍的最佳类型,但因具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给予适当的补贴,同样能够成为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2.增强志愿者的综合素能

  社区矫正志愿者培训作为一个系统而漫长的工程,开展针对未成年犯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要制定完善的培训规划,循循渐进,逐步完成。首先,应当针对目前未成年犯社区矫正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作出一个完善的培训需求调查,形成分析报告,并结合报告内容和矫正目标制定出培训计划。计划可依据长短,分为月计划、季计划、年计划、中期计划和长远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培训目标、内容、培训方法、培训人员、培训效果及培训所需费用等。其次,要充分考虑志愿者自身情况,因年龄、文化层次、工作情况、社会阅历不同,不能一刀切,采用适用于不同志愿者的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分别进行培训。第三,要注重培训效果。通过培训,使志愿者能够获得有关矫正方面的知识及矫正技能,并能将所学运用于今后的矫正工作中,实现社区矫正的预期效果。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可以交由基层各司法所组织幵展,经费列入行政开支,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政策和资源上的支持和指导,保证良好的培训效果。

  社区矫正培训可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有关社区矫正工作文件及资料。二是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中可以借鉴的有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知识。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四是具体工作实践中的可操作性的工作方法。

  3.建立工作激励机制

  为了吸引和鼓励社会成员从事矫正志愿工作,应当考虑社区矫正志愿者的待遇问题,给从事社区矫正志愿工作者提高必要的待遇。所需经费应当由所在地区政府统一支付,列入行政开支。

  大体而言,对于社区矫正志愿者提供的待遇,主要包括下列方面:

  一是工作津贴。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志愿者从事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情况,给他们发放一定的工作津贴,包括午餐补贴、交通津贴、办公用品津贴等,使他们付出的经济开支得到合理的补偿。这种做法是国际公认的普遍性做法。联合国《东京规贝!J》第19条规定,"他们工作中所引起的经核准的开支应得到偿还".给予社区矫正志愿者合理的工作津贴,既能解决他们在志愿工作中产生的实际开支问题,也能够鼓励他们从事社区矫正志愿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多种鼓励。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志愿者从事的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情况,对他们进行多种形式的鼓励、例如,在鼓励方式方面,既可以给予物质鼓励,也可以给予精神奖励。在鼓励时间方面,既可以进行表彰活动,包括年终颁发奖状和奖金,也可以在社区矫正志愿者作出优异成绩后,立即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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