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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模式与借鉴(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12-21 共62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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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 产学研支持

  美国硅谷之所以能够享誉全球,其成功之处在于它们都是依托研究型大学而建[31].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便捷的利用大学中优异的科教和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产学研合作的优势。同时各大高新园区建立科技创新中心,通过该机构一方面扶持大学创办自己的高技术公司,以公司为载体加快实验室成果的商业化;另一方面鼓励企业与大学合作,双方通过双向联合体合作模式来共同攻关一项技术难题,即企业给高校的科研实验室投资资金,然后高校根据企业的需求研发产品,这种合作模式使得高校无须金钱投资就可做科研研究,企业获得了技术的有力支撑,提高了企业研发新产品的能力[32].同时美国联邦政府通过立法支持产学研合作,1980 年的《贝赫-多尔大学和小企业专利法》,赋予大学和小企业对等获得政府资助的研究项目所获创新的所有权,有力的推动了产学研的互动。该法鼓励大学结合商业需要促进对联邦资助研究所获发明的应用,要求大学必须为其选择保留所有权的发明申请专利,要求必须给予小企业技术转让的优先权。该法自实施之后取得了显着的效果,从 1981 年开始,各大高校加强了技术成果的商业化应用,至 1995 年,“有 200 多所大学参加技术转让,8 倍于 1980 年。[33]”在此之后又颁布了《联邦技术转让法》,该法要求联邦实验室在选择合作伙伴时应特别照顾中小企业。正是由于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实施,使得美国形成了一套完善的产学研合作机制,进而帮助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先进的研发国家。

  4.2.3 政府采购

  在加州的知识产权发展模式中,有一项极其特别之处,即利用美国政府的采购获得资金发展。美国政府素来重视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使用,为了支持科技成果的转化,美国政府在全国建立了许多科技成果推广中心,企业可借此平台向公众推广产品,同时美国政府又以法令的形式(《购买美国产品法》),规定政府在采购时应多支持本土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多购买本国的技术产品。典型的个案如由美国政府主管机构领导的国家大型实验室,如国家疾控中心等在采购计算机产品时通常只考虑惠普、IBM 等大型的计算机公司。

  美国军方更是不遗余力的大量采购本国的高新技术产品,从 20 世纪 40 年代开始,美国国防部等军方部门将本土的很多高新科产品,作为国防物资直接采购。特别是 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美国政府大幅度增加的国防预算中的大部分用于科技研发投入,在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之后,政府主动作为国防物资采购[34].

  4.2.4 多元化的知识产权融资机制

  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竞争市场获取利润的重要来源,这在高新技术行业显得尤为凸出。与此同时,知识产权的产生和转化使用又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中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或许拥有知识产权但缺少资金的运营保证,因此企业如何利用已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融资以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正成为世界难题。加州作为美国高新技术产业的摇篮,其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运作已颇见成效,在业内形成了一套相对成熟的知识产权融资机制。该机制的运作模式是以市场需求为基础,积极发挥市场的导向作用,采用灵活多变的融资方式以达到企业需要资金的目的。现行的美国知识产权融资方式分为三种,它们分别是知识产权证券化、知识产权信托、知识产权融资担保,三种方式既可独立使用,也可交叉使用,交相呼应以最优的方式为企业融资进行配置[35].

  如当企业的专利经过科学评估后被认为具有较高的价值且易被金融机构接受时,企业可以以该项专利作为担保物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担保,以获取资金;当企业拥有的专利有稳定可观的许可使用费时,其可以将该专利交给专业的资产证券化公司,由后者将该项专利与其他相关专利进行组合已形成专利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为企业融资;当专利的所有人是个人或科研院所时,其由于缺少渠道和资金,而很难使得自己的专利进入市场,此时其可以考虑将该专利委托给专业的信托管理公司进行运行操作,以信托管理公司为载体获取收益。

  4.3 两种模式的经验与借鉴

  由于世界经济的日益融合,以及人们对技术的追求,未来企业的竞争将会是基于国际市场的、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高新技术产业之间的竞争,而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由于缺乏自主的核心知识产权,这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必将会处于不利的局面。如何提高合肥市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合肥市相关政府部门应该深思的问题,与此同时美国加州、中国北京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发展的模式可以给合肥市提供一定的参考。

  4.3.1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器

  纵观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好的地区,其无一例外都是以法律的形式发展知识产权。这种立法的促进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种模式,即成文法国家模式和判例法国家模式。北京模式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的立法支持模式,是遵循大陆法系在传统上以制定法为最主要社会关系调节器的发展进路,主要依靠具体的法律条款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的发展。以美国为典型的判例法国家,则是以模糊的不太确定的成文条款对某些方向性的问题加以规定,同时辅以大量的司法判例量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36].但是无论是美国加州模式还是我国北京模式,其共同的一个经验就是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的发展都依托于法律的支持,尤其是知识产权法律的支持。

  只有以法律为依托,其才能健康发展。因此合肥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时一定要注意法律制度先行,以完善的法律制度为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4.3.2 人才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助力

  人才,尤其是高素质的人才是知识产权的发展过程中最宝贵的资源。高新技术产业不同于传统制造业,它以高度的知识性、专业性而闻名,这就要求人才在原始创新中充分发挥自身的智力优势。美国的硅谷,北京的中关村成功的关键在于他们都是以人才为依托发展起来的,同时美国及北京市政府在支持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发展时,对高新技术产业急需的人才,通过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吸引大批人才加盟。因此合肥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时,应大力强调人才的作用,通过给予优惠的政策吸引人才前往,同时创造宽松的人才保障机制,做到人才引得来,留得住。

  4.3.3 知识产权管理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国家有关部门为了保证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而采用行政、司法手段予以保障,在这一部分中,政府是起主导作用的[37];二是企业及其他社会机构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知识产权带来的经济效益而采取相应保障措施的活动,在这一部分中,企业及中介结构起主导作用。因此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不仅需要政府恪守职能,而且要求企业和相关社会机构与政府能够相互配合。北京模式中的产学研结合、中介组织的发展,美国加州模式中的多元化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等,这些都是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展起来的。因此合肥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时,应多做调研根据企业及市场情况,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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