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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关于中医教育的有关规定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12-31 共9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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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目前我国关于中医教育的有关规定

  目前我国关于中医教育的有关规定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办公室关于中医药教育若干问题的意见》、《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中医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千意见》等,其中《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中提到以下几个方面。[1]

  2. 1加快发展中医药院校

  中医药院校体制与模式的改革,首先要满足社会发展的潮流趋势,并引进国外先进教育管理经验,发扬中医药自身优势,因材施教,培养具有深厚中医药知识的人才,注重中医理论的教学,注重中医实践的考核,并选择部分中医药院校作为中医临床本科招生及培养的试点。加强中医药的职业教育,迅速培养出一批技能型人才。确定一批重点中医药学科,国家将加大力度予以扶持和发展。

  2. 2促进教育模式的完善

  师承教育,作为我国特色的教育模式,已存在数千年有余。应当以历史上的师承教育为起点,发扬传统,量身定做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措施和标准,尝试建立不同层次或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进一步完善我国中医师承教育的发展路程。尤其是要重点探索中医名家的继承人培养与学位授予等相关的政策。妥善解决师承人员所遇到的各种问题诸如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等。同时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的制度建设,健全完善网络化教学。

  2. 3发展对基层中医药人才的培养

  出台相关可行的政策措施,加强对面向农村定向培养的中医药人才的培养。鼓励处于基层的中医药人才参加到学历教育行列,并同时鼓励农村中医药师承教育的发展。应将农村中具有一定特长技能但无医师资格的人员归入乡村医生的管理体制中。制定培养计划,重点培养出一批中医药学术带头人,以致涌现出中医药方面真正的大家名家。促进中医西医的结合,促进西方医学的互相借鉴与融合。对基层医生也要展开一定的中医药知识培训工作。

  2. 4完善对中医药人才的评价体系

  制定中医药人才评价考核制度,其标准应体现出中医药的独到特点,改进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试办法与标准。建立国家专门中医药人才从业资格考试制度,并开展与此相关的特种职业技能鉴定。建立由政府主导外加社会辅助褒奖的人才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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