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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纳视角下美国弱势儿童教育的发展及启示(2)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6-01-16 共52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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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完备的弱势儿童学校教育。

  美国政府在为弱势儿童教育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保障的基础上,美国政府也特别的注重学校体系的建立,同时不仅仅局限于弱势儿童的学业成绩的培养,也特别的注重弱势儿童融合能力的培养、相应的教育环境的营造,以及教师在弱势儿童教育中的作用。

  (一)关注弱势儿童的学前教育。

  美国的教育专家认为儿童的快速发展阶段是在他们的学前阶段,这个阶段不仅培养了儿童最基本的学习和生活经验,同时也特别易于培养他们和别人相处的能力和心态。因此,这个时期对于于弱势儿童来说,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时期,它也同样的利于弱势儿童在语言、自然科学、沟通等方面的培养,这些基本的能力,在弱势儿童智力最佳阶段进行培养,可以有效的弥补他们自身缺陷,也能够形成一个利于他们成长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正是基于此,美国政府提供了一系列的相关的项目来完善弱势儿童的的学前教育体系,使弱势儿童的学前教育能够真正的体现它的优势。从而提高弱势儿童的综合能力。如:开端计划的提出,使每年有几十万的弱势学前儿童受益, 而且成果也是非常显着的,不仅弱势儿童的学业成绩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弱势儿童进入学龄阶段的留级情况也有了明显的好转。

  (二)注重弱势儿童和普通儿童的有效合作。

  美国弱势儿童教育在基本的授课方式的基础上,还特别的注重弱势儿童和普通儿童之间的有效合作,通过他们之间的合作,能够增加更多的交流和互助的机会。从而使他们有更多的机会彼此了解对方,使他们能够以一个平常的心态去面对彼此,使这两个群体能够更好的融为一体,进而使弱势儿童乐于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乐于融入到他们所在的学校群体中去,真正的发挥他们的学习积极性,从而达到提高学业成绩的目标。对于普通的学生来讲,通过合作的学习,可以让他们更多的了解到弱势儿童在学习上,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弥补他们自身的困境,让他们能够更加乐于去接受弱势儿童,乐于去帮助弱势儿童。从而有利于为弱势儿童营建一个快乐和谐的成长环境。

  (三)加强弱势儿童教育教师的培养。

  由于只有弱势儿童教师具备了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才能更有效的保证弱势儿童的教育质量。因此,美国学校教育体系也非常的注重弱势儿童教育的教师的培养。首先,在教师的职前培养上,一方面,给予他们相关的教育理念,如全纳教育理念,从而使他们能够以一个平常的心态去面对弱势儿童,使他们更容易走进弱势儿童的内心世界,使弱势儿童能够很好的接受他们。

  另一方面,他们也经常的参加一些和弱势儿童一起的教学活动,从而进一步培养他们的相关的教学技能,为日后有效的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其次,在成为一名合格的弱势儿童教师之前,还要取得相关的教师资格证书,里面包括了相关知识和技能的考核。最后,在成为一名弱势儿童教师之后,美国的的学校体系不仅提供了相应的在职培训项目,同时也为他们的有效交流提供了沟通的平台。

  三、美国弱势儿童教育的启示。

  通过对美国弱势儿童教育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我国的弱势儿童教育还处于一个初级的水准,在保障弱势儿童的法律建设上,弱势儿童的教育实施,以及弱势儿童的社会保障等诸多方面还不是非常的完善。特别是在弱势儿童补偿方案,弱势儿童的学前教育上,和营建全纳型弱势儿童教育上更需要加强建设。

  (一)完善“弱势儿童补偿”方案,确保弱势儿童教育机会均等。

  制定和实施我国弱势儿童的补偿方案是维护弱势儿童教育机会均等的最基本保障。因此首先,应该建立弱势儿童补偿方案的相关法规。只有对弱势儿童补偿方案进行立法,才能确保弱势儿童补偿方案具有很强的实效性。弱势儿童补偿方案只有具备了法律效力,才能进一步的保证弱势儿童补偿方案的顺利实施,进而保障弱势儿童获得必需的资助。

  其次,弱势儿童补偿方案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弱势儿童教育的补偿方案,目的是通过补偿的方式来缩短弱势儿童和普通儿童的差距,进而达到教育机会的均等。但是我国的弱势儿童的教育补偿往往体现在经济方面上,如免学费,生活补助等方面,忽略了不同类型的弱势儿童的真正需要,使得他们真正的缺陷没有得到必要的补充,也就失去了弱势儿童补偿方案的实际意义。因此,一些有针对的补偿方案,(比如针对残疾儿童生活技能的培养方案,针对农民工子女的课业辅导方案,针对孤儿的心理咨询的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能从根本上对弱势儿童提供有效的帮助,真正的拉近他们和普通儿童的距离,达到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机会均等。

  最后,建立对弱势儿童补偿方案的监督机制。“弱势儿童补偿”方案是否能有效的实施,不仅取决于政策法规的确立,还取决于在方案的执行过程中的有效监管,这就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监督机制。一方面,要建立相关的监督部门,使方案的执行过程更有实效性、更加的公正,真正的使“弱势儿童补偿”方案发挥其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弱势儿童补偿”方案监督部门应该在监督的基础之上,还应做好必要的评审工作,以此来进一步的确定“弱势儿童补偿”方案实施的时效性,对于合理的方案加以广泛的推广,对于不合理的方案进行有效的更正,并推出更多的适宜弱势儿童健康发展的补偿方案。

  (二)加强弱势儿童的学前教育建设。

  学前教育是儿童培养知识技能和生活经验的一个最佳的时期,对于弱势儿童来说更是一个绝佳的弥补缺失和营造接纳环境的时期。但是由于我国目前政策、经济、城乡差异和家长观念等诸多原因,导致我国的弱势儿童教育一直处于一个长期被忽略的状况。

  为了确保我国弱势儿童教育的均衡发展。首先应加大兴建接纳弱势儿童的公立学前教育机构。公立学前教育机构是接纳弱势儿童教育的主体,只有扩大公立学前教育机构的规模,才能使更多的弱势儿童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同时,公立的学前教育机构具有相对充裕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对于弱势儿童的学前教育的质量上具有一定的保障。

  其次,资助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接纳弱势儿童入学。由于我国的儿童学前教育一直不在义务教育之列,所以在学前教育方面民办的学前教育机构一直扮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但是出于利益的关系,许多的民办教育机构不乐于接纳弱势儿童,使得许多的弱势儿童缺乏入学的途径。因此对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提供必要的资助政策,将大大的提高民办学前教育机构接纳弱势儿童的积极性,将有利于弱势儿童学前教育的普及。

  最后,加大对于弱势儿童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工作。由于我国弱势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比较晚,许多的教育机构缺乏必要的人力资源,这就需要相关的培养机构加大对学前教育教师和弱势儿童教育方面的专项培养,并定期做好弱势儿童学前教育机构间的教学交流,以确保弱势儿童学前教育质量。

  (三)营造全纳型社会,使弱势儿童更好的融入社会。

  为了使弱势儿童能够更好的被社会所接纳,营建全纳型社会是一个必要的途径,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大力的推广全纳的教育理念,使更多的人了解到接纳全部儿童进行均等教育的重要意义,从而使更多的人们能够积极的参与到接纳和资助弱势儿童的教育中去,使弱势儿童能够在一个和谐的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另一方面,增加社会人士和弱势儿童的交流机会。通过交流不仅可以增近两者之间的情感,使人们更乐于帮助弱势儿童,同时还可以使人们真正的了解弱势儿童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以便使弱势儿童能够更好的融入到社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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