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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林拳“拳禅合一”的文化学阐释

来源:未知 作者:陈赛楠
发布于:2016-12-19 共80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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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少林拳“拳禅合一”的文化学阐释
  

  少林拳是民间武术和军队武术落迹少林寺并经过禅宗理论的自然选择之后形成的特有拳种,主要特点是“拳禅合一”.“拳禅合一”主要体现在禅宗思想渗入并影响了少林拳的形成、结构、技法要求等技术和理论体系,对少林拳文化物器技术层、制度习俗层、心理价值层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少林拳的形成和发展同时也服务于禅宗发展,处处体现禅宗思想,少林拳是禅化了的民间武术和军事武术,带有浓重的少林文化特点;少林拳和禅宗的关系具体表现为“以禅引拳,以拳修禅。”
  
  4.2.1 “以禅引拳”的文化学阐释
  
  4.2.1.1 禅宗对少林拳文化物器技术层的引导
  
  4.2.1.1.1 “顿悟”教义拓宽了少林拳体系结构
  
  禅学在中国传播速度之快,人数之多,已然成为我国佛教第一大宗派,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修行方式的简便性。禅宗的基本教义是“般若性空”,即“顿悟”,[1]它所传习的不是佛教自古传习的累世修行的次第禅,而是直指心性的顿修、顿悟的祖师禅,即提倡随时随地就有可能参透本性顿悟成佛。禅宗经过多年的发展其主要核心思想为“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意指不拘泥于文字和经卷,通过心心相传,在日常生活中通过自身实践直接掌握人生真理,达到参透本性。慧能法师认为“举足下足,长在道场,是心是情,同归性海”,“提水斫柴无非妙道”,在日常劳动生活中都可以顿悟成佛,使得修行方式大大简便,摆脱了累世修行的诸多不便。胡适认为中国禅学是通过“放下屠刀,立地成佛”的方法,这是力求简单化的作为。
  
  由于禅宗“顿悟”修行方式的简便性,而不是继承佛教传统的“累世修行”方式,所以大大简化了修行的方式,拓宽了修行的渠道,更多的信徒在日常生活中就可以达到修行的目的,而不用放下工作抛家舍业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专门遵守戒律进行苦修,很大程度上解放了修行者的活动时间和空间,也吸引了更多的信徒加入到修行的行列中来。众多身怀不同技击技能的民间信徒或者官宦子弟信徒聚集到少林寺研修禅学,不同地域信徒或通过禅学交流聚集于少林,为少林拳的形成提供了大量技击素材,如民间人士入少林带入的刀术、枪术、剑术等等不同技能(这些可以在少林棍中带有明显的枪、剑特点中得到验证),在少林寺经过历代僧众的不断改进和习练,融会贯通,形成了不同技击动作的几百种拳术和器械套路形式,传进来的众多技法经过改编融入到少林拳系之中,可以预见少林拳系的丰富多样,体系甚为庞大。少林拳庞大的体系结构的命名也是多引自禅学的名称,[1]禅学中的“罗汉”、“金刚”、“夜叉”等,罗汉是对断绝了一切嗜欲,烦恼得以解脱的僧人的称谓,如罗汉拳、罗汉十八手、罗汉掌等,其中罗汉十八手就有九套之多;金刚是对手拿金刚杵并具有超强愿力的僧人的称谓,少林金刚拳就有十套,大力金刚掌等;夜叉是对佛教传说中具有极凶相貌,勇猛的僧人的称谓,如大小夜叉棍等,还有其他许多称谓都是直接以禅学名称命名。
  
  禅宗“顿悟”思想的简便性吸引了更多修行者研习禅学,众多具有技击技能的人群聚集于少林寺,为少林拳形成提供了大量技击素材,少林拳体系才能得以拓宽;反之,只有极少数人修行的禅宗是无法提供更多的技击元素拓宽少林拳系,也不会有类目繁多的少林拳拳术和器械套路,更无法形成体系。
  
  4.2.1.1.2 “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的传授方式丰富了少林拳风格
  
  自达摩到河南传授禅学,之后形成禅宗,秉承着印度大乘佛法的“不立文字,教外别传”的传授方式,禅宗注重心传的传授和交流,而不是拘泥于文字和经卷,在文字和经卷理论之外有多种传授方式,目的就是为了通过心心相传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修行方式,更有利于信徒“明心见性”.禅学在传承的过程中注重心传,研习经书后师傅通过“口传身授”授予徒弟心得,禅学成就高低还是要看徒弟自己悟性。这种比较开放的研习方式可以充分开发修行者的潜力,这也是“顿悟”对修行者的修行要求,找到适合自身特点的修行方式更有利于自己明心见性。少林拳在传承和研习过程中仍然是按照“口传身授”的方式,“不说破”[2]的方式,要凭自己的思想和理解去实践,没有具体的招式和文字记载,拳谱也是及其简介,师徒之间没有过多文字和条条框框约束,可以根据自己的特点发挥自己的潜力,对于相同的技击动作,各个传承人之间习练风格并不相同,往往一套拳多人演练有多种风格。在建国后随着对少林拳的整理和推广,为了方便大面积推广和研习,大量少林拳书籍不断出版,少林拳被框架限定,所有的形式都是按照教科书形式进行编排,动作、风格、特点等进行了更详细统一的编排,抹杀了少林拳多样的风格特点。
  
  4.2.1.1.3 禅宗“渐修”方式成就了少林拳高超技艺
  
  禅宗在中国获得众多信众的信奉主要因为修行的简便性,在日常生活中信徒通过简易的修行方式达到“明心见性”,最终达到普度众生的目地。相较于这种简便的随时随地既是修行的“顿修”方式,少林寺常驻寺僧仍然延续了佛教较为传统的次第“渐修”方式修行,[1]并且主张通过自己的苦修来得到解脱,重视修行次序和功德积累,这种方式注重通过长年累月修行的积累和沉淀,达到“明心见性”自我解脱的境界。少林寺自唐代以来一直沿用百丈禅师(公元 748-814年)制订的《百丈清规》中所规定的禅院组织法修行,包括丛林人事制度、农禅生活、集中参学等制度。
  
  少林寺同其他的佛教寺院一样,按照严格的修行作息制度完成相应的功课和事务,每天凌晨 4 点起床上早课诵经,晚上也有功课诵经、念佛,按部就班的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日常课业,处理日常事务。少林寺僧与其他禅院的信徒较为特殊的地方在于除了上述事务之外,还要根据自己的时间每天安排研习少林拳。在较为系统的时间保障下,长年累月的研修少林拳,少林寺僧在少林功夫上的造诣也是渐修渐强;少林拳结构短小精悍,在极小的空间和较短时间内都可以进行习练,不受场地和时间的限制,素有“拳打卧牛之地”之说,加之少林寺的世俗化,少林寺僧与民间武术和军事武术的交流,更进一步促进了少林拳的发展。反之,如果民间武术和军事武术没有在少林寺落迹,没有搭借少林寺严格的渐修方式为平台,得不到相对稳定和系统化的时间保障,那么也不会形成庞大的少林拳体系,也更达不到相对高超的技艺流传于世。
  
  4.2.1.1.4 禅宗戒约影响了少林拳技术结构
  
  不同宗教信奉不同信仰,信徒必须遵守宗教内部约定成俗的规定或已成文的戒约。佛教徒同样遵循佛教内部的戒约,既是信仰对佛教徒的约束,也是为了方便管理的需要。少林寺戒约对于僧人就如法律一样必须遵守,违犯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通过戒约防范或者杜绝某些行为的发生,是对信仰的维护,也是对僧人行为的约束。少林寺经过近 1500 多年的积累和传承,内部是通过严格的戒约来约束僧人的行为,这种内部戒约要求更加严格和苛刻,不仅要完全遵守现有国家法律,在佛教内部约束的行为更加广泛,由最初信徒的“五戒律”,[2]戒杀生,戒偷盗,戒邪淫,戒妄语,戒饮酒,到后来少林“十禁约”,[2]禁叛师、异思、妄言、浮艺、盗窃、狂斗、违戒、抗诏、欺弱、酒淫,少林寺戒约也在不断改进和丰富,意在更好的管理和约束信徒的行为。俗家弟子目前仍遵守十戒,出家僧人需要遵守达两百多项戒条,涵盖生活、修行等各个方面,如禅堂规约就要遵守大小规定一千多条。
  
  无论僧人入寺时间长短,无论入寺修行禅学或是研习武学都要严格遵守少林戒约。无论是民间武术或者是军队武术被带入少林寺,都要经过少林戒约的约束,与少林戒约“戒杀生”要求格格不入的锐器必须进行改良或者摒弃,在少林寺历史中只有极少数关于锐器的记载,锐器在少林寺流传往往只是匆匆而过,没有得到大面积流传,即便有枪术和剑术等兵器传入少林寺,少林寺僧也是藏技法于棍术,这些可以从少林棍中明显带有枪术、剑术等技法中得到考证,如少林棍术中含有大量拦、拿、扎、挑、刺、劈等主要用于枪术和剑术的技法。
  
  记载和流传最多的就是拳术和棍术,占据少林拳体系的绝大部分,赤手空拳和棍即能造成部1和棍术构成少林拳系主体结构合情合理,都是佛教戒约的约束所致。
  
  少林拳套路中的动作,套路动作朴实无华,多取自防守动作,以防为主,攻守兼备;拳法动作手臂似直非直,似曲非曲,出拳滚出滚入,即能造成更大杀伤,同时也在保护自己和对手,充分体现禅宗戒约的要求;动作攻防技击含义明显,拳势凶猛,动作路线直进直退,充分体现禅宗戒约要求极大忍让和克制,逼不得已方可出手,一旦出手就要制服对手。
  
  4.2.1.2 禅宗对少林拳文化制度习俗层的引导
  
  4.2.1.2.1 禅宗世俗化促成了少林拳产生
  
  佛教在西汉(公元前 202 年―公元 9 年 )末年从印度传入中国,[2]经过 2000多年的传播和发展,佛教在中国各地得到广泛传播,根据传承脉络形成了不同宗派,在少林寺形成的是以大成佛法为主要内容的禅宗,并被誉为“禅宗祖庭”.
  
  少林寺在北魏(495 年)孝文帝为印度佛教高僧跋陀建立,少林寺的本质是从事宗教活动的寺院,目的是钻研佛学,翻译经书,传播佛法。
  
  少林寺在发展过程中与政府关系紧密,政府敕建寺院,并敕少林寺大量寺产,主要吃用也是官府供给,同时也接受信徒的供奉,积极与社会进行宗教活动,参与政治活动。也正因此少林寺相较于其他佛教寺院具有较为充裕的寺产,在动乱不断,法制还不健全的社会背景下经常成为周围武装和山贼的抢劫目标。因少林寺与政府关系密切,历朝历代的更迭过程中也往往受到牵连受到攻击,最终成为朝代更迭的陪葬品,时常面临人去寺空或者寺庙被毁的危机。少林寺自古就有直接参与战争的记载,公元 619 年少林寺僧选择擒拿王仁则交于李世民的记载,这是直接参与战争最有利证据,明朝期间有记载的就不下 6 次,[1]
  
  民国时期少林保卫团被收编直接参与战争等,少林寺直接参与世间纷争,所涉活动已远超宗教活动范围,这种背离少林寺本质属性的世俗化举动更加剧了少林寺的不稳定性,少林寺此阶段在浮浮沉沉中前进。
  
  少林寺本是进行钻研佛学,佛学交流、参禅悟性的清静之地,其本质就是从事宗教活动,但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少林寺直接参与了政治、军事战争和寺产扩充等世俗的行为,而相较于其余佛教寺院少林寺是世俗化了的禅院。
  
  正因少林寺的世俗化才造就了少林起起落落充满传奇的历史,才不在平庸中度过,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一段段至今仍被传颂的佳话,如“十三寺僧救唐王”、“月空抗倭”等英勇事迹;也正因为少林寺的世俗化促进了少林寺的发展而间接促进禅宗发展提速,才吸引了来自四面八方的有志之士聚集于此,共同探讨和研究禅学,为少林寺成为我国佛教中心奠定基础,为禅学在中国形成宗派提供了大量人才;也正因少林寺的世俗化才有了与世俗更广泛交流,特别是对庞大寺产的保护和军事战争的参与。如果少林寺没有世俗化,那么少林寺不必参与世间纷争,与世俗无任何利益瓜葛可言,更不会累积庞大寺产,也更不会卷入战争纠纷。为了保护庞大寺产的需要,对战事的参与,少林寺能够稳定的发展,武术才有了在少林寺落迹的可能,少林拳才有形成和发展的可能,所以,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寺院是无法成就这样一种拳禅双馨的盛状。
  
  4.2.1.2.2 宗法门头制度确立促使少林拳成体系
  
  宗法门头制度是在元朝初期(公元 1246 年)福裕出任少林住持期间而确立。元世祖忽必烈在未登基前就命福裕为少林寺住持,并大作资戒会,后又授予都僧省都一职统领佛教,为了更好的管理众多门头寺庙,每个门头实行宗法制度,引用“七十字辈”谱系,[3]一直沿用至今。宗法制度是是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辞海)少林寺僧人此后按照谱系代代相传,宗法门头制度在少林寺的具体表现就是师徒关系,教授和继承都在师徒之间进行,师父的位置也是由其徒弟继承,传承更具稳定性,这种稳定性对于禅学和少林拳成果积累具有重要意义,为禅宗和少林拳成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传承基础。
  
  师徒关系在少林寺的确立标志着少林拳传承体系形成的开始,师徒关系是宗法门头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正是师徒关系的确立,使得少林寺更具凝聚力和稳定性,在与民间武术和军事武术的交流过程中得到的成果得以不断沉淀和积累,通过师徒关系代代相传,经过代代僧人的甄选和流传形成体系,所得成果不至于在传承的过程中流失。师徒关系拉近了僧人与少林寺的联系,这种封闭式的传承更具稳定性,使得少林拳能够在少林寺得到沉淀和累积,为少林拳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师徒关系还未在少林寺确立之前,僧人相互之间并无传承和所属关系,是开放性的修行方式,不具备稳定的传承性。
  
  4.2.1.3 禅宗对少林拳文化心理价值层的引导
  
  4.2.1.3.1 “普度众生”的禅宗目标赋予少林拳正义象征
  
  以大乘佛法为主要思想的禅学传播到中国得到广泛接受和传播,并形成宗派,[1]主要是因为当时不稳定的社会环境背景,统治阶级和长期遭受苦难的人民心灵需要得到慰藉,对未来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求。而之前的小乘佛法主张通过自我修行来得到解脱,重视修行次序和修行效果,要求独善其身,先利己,后利他人,只有自我得到解脱才能够成就他人,这种思想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于当时人们普遍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而大乘佛法主张“普度众生”,让更多的大众得到解脱,相较于之前小乘佛法主张“自我解脱”,[2]大乘佛法更具极强的使命感、正义感,它提倡利他思想,强调要在普度众生之后,才算行施了最好的善业积累了功德,自我才得以解脱成佛,达到理想的自我,被赋予了正义的象征。
  
  少林寺在发展的历程过程中,以大乘佛法“普度众生”为主要目标,要求寺僧以“慈悲为怀”,严格遵守佛教戒约,以宗教活动为本质属性的少林寺给世人留下了“乐善好施”、“匡扶正义”等具有正面意义的印象,如“月空抗倭”等打击倭寇,平定叛乱事迹都有少林寺僧的参与,被世人赋予正义之师;加之少林寺“禅宗祖庭”地位,被众多信徒和世人誉为圣地,所以,依托少林寺形成的少林拳即便具有极强的技击性和军队武术的特色,自然也被赋予“匡扶正义”的标签,被定义为惩强扶弱的化身,提起少林拳自然也是积极向上“正义”的印象,这对少林拳在社会中的传播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正面积极作用。
  
  4.2.1.3.2 禅法要求行为“忍”,心理“悟”的处世态度
  
  中国的禅宗始于达摩,他属楞伽宗,主要理论依据是《楞伽经》,在印度属于苦行的宗派,过着极刻苦的生活,认为自己前世造下冤孽,今世来还,主张别人无论如何对待自己都不埋怨和反抗,是以“逆来顺受”的心态;通过面壁坐禅,认得凡圣等一,便可得道。所以在行为方面僧人以“忍”面对世人百态,在理智和心理方面是以“悟”来实现。
  
  这种修行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始终贯穿于整个修行过程,僧人日常要严格遵守严苛的规约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行为的约束进而对内心产生影响。通过日常诵经、念佛、参禅、打坐等学习禅学知识,领悟禅学内涵,开拓对世界的认知。寺僧通过行为和心理全面修行,最终达到自我解脱。
  
  无论是禅宗各种戒约或者是禅学要求都要求习武僧人严格克制自己的行为,即便拥有强大的武力愿力,也要极力克制,在万不得已才能使用武力解决问题,“忍”是禅宗对所有僧徒行为的基本要求。在心理和理智方面,僧人都要保持一颗“悟”的状态,生活无时无刻,无处不在的都存在着禅机,都是领悟和认识自我和认识世界的机会,要保持一颗开放的心,随时观察和体会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联想相互之间的关系,看是否能看清事物的本质,充分认识到自我,看透一切尘缘,解脱自己。
  
  4.2.2 “以拳修禅”的文化学阐释
  
  关于少林拳和禅宗关系的说法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少林拳单一角度来看待少林拳和禅宗之间的历史关系,“以禅引拳”描述最为贴切,正因为禅宗对于民间武术和军事武术有选择性的引入和改造,使得进入的寺内的武术才具有了鲜明的少林特点,这些都归功于禅宗对少林拳选择性的引导。再看少林拳之于禅宗反作用,少林拳对禅宗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保障和护航作用,正是因为少林拳具有一定的防卫能力,少林寺才得以有相对稳定的环境发展禅学,不至于因为周围恶劣的自然环境和动乱的社会环境中断禅宗连续发展的进程;相较于以“坐禅”为主的静修方式,以身体运动为主的少林拳是对“坐禅”修行的很好补充,不仅可以明显提升修禅的效率,修习少林拳也可从另一种角度理解禅宗法理,实现禅宗目标;长时间修习以刚为主、以防为主的少林拳法,可以更深入的理解和实践禅宗的宽容、谦和和节制等“大慈大悲”的要求;少林拳习练的过程和其他修禅方式要求“悟”是一样的,通过习练少林拳,领悟拳法、拳理,最终实现“明心见性”的目地。
  
  4.2.2.1 习练少林拳提高修禅效率
  
  禅学自传到中国以来得到广泛传播,并依托少林寺形成了我国佛教第一大宗派,其主要修禅方式依然延续着传统的坐禅静修方式。禅学在中国传播的过程中也在不断发展和进步,修禅方式更加简便和多样,从慧能禅师开始的“顿悟”起,僧人在任何地方做任何事都可以修禅,修禅的方式大大丰富和简化,但坐禅仍是大部分信徒修行的主要方式,其他修禅方式只是辅助方式,认为这是对佛主信仰的直接继承和尊敬,也是修行的最好方式。
  
  坐禅一直以来是禅宗的主要修行方式,这种长期趺坐而修禅的方式对于人体的血液循环是极为不利的,时间坐久了会引起大脑缺氧,产生困倦之意,静修是需要大脑苦思冥想的一种修行方式,所以坐禅修行效率很难得到保证。以肢体运动为主的少林拳不仅是保护寺院的需要,也是对坐禅修行方式的很好补充,大大提高了修行效率,习练少林拳的修行方式逐渐在少林寺兴起,时至今日,相较于其他禅院,研习少林拳已被僧俗弟子们视为重要的修行方式之一。
  
  4.2.2.2 研习拳理拳法实践“大慈大悲”
  
  禅宗对信徒从事任何活动都要求要以慈悲为怀,怀着一颗慈善和怜悯之心,解决众生的苦难问题,帮助众生从苦海中解脱出来,给众生以安乐,在《妙法莲华经-譬喻品》中记载:“大慈大悲,常无懈倦,恒求善事,利益一切。”少林拳拳势刚猛,动作精悍,动作路线直进直退,主刚为主,以期达到短时间制服敌人;动作结构以防为主,主张后发制敌,手臂发力要求直而不直,曲而不屈,是对自我和对手的一种保护。对待敌人保持最大的耐性,迫不得已才可以制服对方,在制服对方的同时最大限度的降低对方损伤,讲究的是对对方的宽容、谦和和节制,体现了禅宗对“大慈大悲”的要求。
  
  寺僧日常习练少林拳时,对少林拳动作和拳法的习练也是潜移默化修习宽容、谦和和节制,是对禅宗“大慈大悲”等一心向善要求的实践。所以,通过修习少林拳也是在修习禅宗,习练少林拳是修行的一种方式。
  
  4.2.2.3 少林拳具备的防卫能力为少林禅宗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少林寺作为皇家禅院自建寺起与朝廷的命运就联系在了一起,在朝廷更迭的历史进程中同样遭遇着起起伏伏。由于少林寺相较于其他佛教寺院更具世俗化,少林寺寺产较为庞大,在社会动乱不断的背景下难免遭遇不同程度的打劫和侵扰,不稳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对于少林僧众修行带来极大干扰,少林寺历次的大变革都对禅宗的发展成果造成了极大的破害,严重破坏了大量寺庙历史建筑和经卷,打乱了僧众的生活和修禅方式,更加不利于禅宗发展成果的累积。
  
  庞大寺产在社会环境混乱时期对防卫能力的需求更高,少林寺与周围盗贼的小规模冲突时有发生,少林寺的防卫能力在明朝体现最为充分,寺僧多次受征调去平战乱,打击倭寇,经历多次大小战事,少林寺僧从战事中不断得到锻炼与交流,使得少林拳更贴近实战。正因为少林拳的防卫能力使得少林寺处在一个相对稳定的环境之中,为寺僧禅修环境提供了很好的保障作用。
  
  4.2.2.4 “悟”拳理实现“明心见性”
  
  “顿悟”是禅宗所有修行方式中最为简洁的方式,也是所有修行方式必须达到的境界,只有通过各种修行方式领悟到实物的本质特性,发现自我心性,才能见性成佛。禅宗的思想就是要僧徒无论做任何事情都要发现做这件事的本质,要发现我们内心的想法,彻底了解自我,才能让自己得到解脱,而这个过程就是“悟”的过程。少林拳的习练和传承同样也是“悟”的过程,每个拳法都有其中的拳理,每一个动作的起始和结束都是有它自己的需要,或为防守或为进攻,或为引诱对手进行下一步的进攻。少林拳动作短小精悍,朴实无华,所有动作都是遵循拳理演变而来,对于习练者要根据自身特点,找出最适宜自己特点的动作,才能够应用自如,这个过程就是“悟”的过程,只有彻底领悟到动作的拳理,并结合自身特点习练出的拳,才是真正的适合自身的拳,才能最大限度的展现出这个动作的威力,达到制敌的目地。
  
  在习练少林拳的过程中,根据自己的特点认真参悟每个招式的拳理,才能了解这个动作的真正用意,最大限度的发挥出这个动作的威力,才能真正掌握此动作。这种习练的过程与禅宗要求其他修行方式一样,都是通过“悟”来实现“明心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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