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行政经费保障
当前很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身的资金资源有限,难以处理好政策和经费之间的关系,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存在各种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情况。为了改变这样的格局,需要强化行政经费保障。
1、落实经费保障制度。
从本质上来看,交通警察执法属于公共服务的范畴,其执法经费应该是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公安交通警察部门的相关经费应该是在政府公共财政中支出,保证实际公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政服务效能的全面发挥,也是维护交通警察良好形象的内在要求。只有在确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经费保障与自身组织收入完全脱钩的情况下,才能使交通警察实施的行政处罚行为回归本位,做到真正的执法为民。为此,各级政府应严格落实政法部门收支脱钩的行政经费保障制度,实现公安机关经费在财政预算体系中的纳入,依照实际消耗的情况,保证经费的问题得到很好的解决。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实现警务辅助人员在对应财经预算体系中的渗透,使得警务人员具备更加理想的环境,享受更加好的待遇和薪酬24.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要加强财务管理,节约经费的支出,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模式。
收支两条线,是解决当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费的重要渠道,其实现收入与和支出之间的分离,可以使得实际的资金配置朝着更加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和进步,应该推崇这样的模式。大部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都己实行交通警察罚没收入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但是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中却因没有公开的信息而受到公众广泛质疑。所以,财政监管部门必须在交通警察罚没收入管理的整个环节相互配合,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以确保罚没资金及时足额入库,并在必要时公开信息。
对于执法行为中出现违规违法的,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罚处分暂行规定》进行查处,保障政府对交警罚没收入管理到位。最后要明令禁止以各种形式返还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警察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
3、公开交通警察罚没收入使用情况。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使得各个权力都是在阳关下进行的,增强政府服务价值,使得政府职能不断得以转变。然而,交通警察罚没收入在征管过程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着信息不公开,甚至有点神秘,交通警察罚没款不公开问题在我国大部分城市仍然普遍存在。为了防止滋生腐败和行政处罚权的滥用,就一定要对交通警察罚没收入的使用情况公开化。交通警察罚没收入可能用来补偿救济对连法行为造成的损害,也可能用来对违法者进行培训教育,或者用于消除违法行为的社会土壤,从而预防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但是不管交警罚没收入用于那种用途,都必须要公开、透明,否则罚款如何使用或者用于何处公众都是一无所知,而执法人员也会因为不公开罚款的使用信息导致贪污腐败,因此交警罚没收入的使用情况必须公开,实现“阳光”罚没,接受群众的监督,只要是正常的罚没收入来源,无论数字多么的庞大,只要是合法合理的罚没收入,群众也会自己考量,同时也会反省自身的一些违法行为,只有经得住群众检验的罚没收入才能真正做到了执法为民。
(二)提高交通警察职业综合素质
部分交警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之所以把握不准,其根本性原因就在于人力资源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精、思想观念和责任意识不强,致使交通警察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很普遍。从这个角度来看,需要站在人力资源发展的角度,高度关注交警执法素质的提升。
1、提高交警执法宗旨意识。
“严格执法、执法为民”,是交警执法规范化的必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言,要积极发挥外在专家的效能,积极开展专业的知识培训和教育工作,岗位练兵比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交警队伍的执法教育活动。通过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广大交警牢固树立“严格执法、执法为民”的执法宗旨,增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畅通的理念,在职业素养提升、岗位能力增强、道德品质提高的同时,切实掌握执法要义、善用执法权力、保证执法效率。强化利民便民服务,这样可以驱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朝着更加人性化的方向发展。在交通违法行为上,要积极进行网络查询,巧用信息技术,开通网上办理业务,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方便快捷的查询办理交通违章、年检、换证等业务,这样可以使得实际的交通管理朝着更加平民化的方向发展。对于部分轻微交通事故而言,可以在平台上进行有效处理,甚至可以推出异地办理,保证与民众之间建立和谐的关系25.大力推进警务公开,通过公布监督电话、借助网络平台、开通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执法管理可能滋生腐败、权力运行措施及过程等充分有效地公开,方便群众监督,有效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强化交警业务培训考核。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向前发展,对交通警察行政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强化教育培训功能,让交通警察不断更新掌握业务知识,接受岗位技能培训,形成优良的岗位素质和执法能力,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一是对新加入交通警察队伍且不是毕业于交通管理专业,或者交流调整到交通警察队伍的,必须进行交通管理专业的岗前知识培训,并对其进行业务知识考核,保障百分之百的民警具有交通执法资格。对考核不达标人员,严禁上岗执勤。二是加强对一线交通警察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每半年或者一年,集中对交通管理执法规范化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对执法成功与失败典型案例予以剖析,组织引导一线执勤民警开展执法技巧策略研讨,总结分析自身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分析其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设置培训课程方案,对一线执勤民警集中分批轮训,切实提升广大交通警察执法技能水平。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执法岗位大练兵,特别是要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岗位竞赛、示范演练、实战演习等,着重培训一线执法交警的执法技能、执法冲突应对的策略,等等,使广大交警在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中得到锤炼和提高。对于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存在权利使用缺陷的人员,要积极追究其责任,对于部分情节严重的,可以以革职的方式来处理,结合这些问题还需要积极开展专题培训工作,使得其综合素质得以提升,在充分认知自身错误的过程中,不断提升自己,不断反省自己,应将其调离执法工作岗位,使一线执法交警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得到提高。
3、加强交警职业道德修养。
交通警察开展行政执法,既要有高超的业务技能,又要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这是基层交警执法队伍在现阶段最缺乏的一个方面。在实际工作中,既要对一线交通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更要强化全体交通警察的宗旨服务意识,强化“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并以身边发生的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同时大力表彰宣传执法实践中模范爱民的执法标兵先进典型事迹,进一步激发全体交通警察的荣誉感和使命意识、责任意识,转变执法观念,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意识,切实通过行政执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障交通畅通,成为交通秩序的维护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应该关注道德修养建设,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政纪法纪教育,通过实地参观看守所、监狱等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聆听违法犯罪的交通警察现身说法,观看交通警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使得交警能够实现自我行为的管理和控制,继而引导实际执法工作朝着更加有效的方向发展。
4、强化案例指引提高执法水平。
在我国,影响交通警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因素有很多,可能会受到人力资源素质的影响,可能会受到某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受主观性的影响比较大。
所以,在执法中过程中,出现不同的裁量标准也就在所难免。如,对相同种类甚至同一具体情形的违法行为,此时的处罚标准是多样化的。为了规避这样的风险,高度关注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化发展,建立对应的标准,可以保证实际的执法工作朝着更加有效的方向发展。站在这个角度来看,建立完善的参照机制,并且实现对应标准的细化,可以给予对应权利的效力发挥营造良好的基础,用执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法律法规中的原则性规定及处罚标准进行阐释,以便交通警察能够更加透彻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