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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经验及其借鉴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6-03-31 共73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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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目】我国农民合作社异化现象研究
  【第一章】中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困境探析绪论
  【第二章】当前农民合作社的发展现状与发展困境
  【第三章】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困境的原因分析
  【第四章】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经验及其借鉴
  【第五章】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农民合作社建设问题分析参考文献  

   
  第 4 章 国外农民合作社发展经验及其借鉴

  4.1 美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经验及其借鉴

  至今为止美国的农民合作社已经有 200 多年的发展历史,就美国农业部给出的定义而言,美国农民合作社是参加者为提供自己所需服务,自主联合,不以盈利为基础而是通过改善农产品市场、降低成本从而提高农场主收入的组织。作为美国农村的重要机构之一,美国农民合作社已成为美国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地广人稀,且其土地为私有制,平均每位农场主所拥有的耕地面积可高达 200 公顷(约 3000 亩左右),其主要发展的是专业型农民合作社,这有利于形成规模效应,因此从规模发展来看其已成为当前世界最大的合作社。

  4.1.1 美国农民合作社主要类型

  按照主要经营业务来划分,美国农民合作社可分为供销合作社、信贷合作社和服务型合作社。

  供销合作社又可分为供应合作社与销售合作社,其中供应合作社的主要职能是农用物资(肥料、饲料、农用化学制品、种子、燃油等)的生产、运输、销售以及技术知道和维修保修等,而且这些合作社大多都拥有自己的农机制造厂、农药厂和化肥厂等;而销售合作社不仅仅是推销农产品,而是实行一揽子经营,包括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藏、检验、分级、加工、包装以及最终产品的销售。虽然从业务范围来看,其供销合作社经营业务十分广泛,但是从产品种类来看却十分的单一,一个合作社一般只围绕一种或集中农产品展开合作业务[54].美国农村的合作信贷体系由合作社银行、生产信贷协会和信贷合作社组成,每个部分都有其明确的业务范围,但同时它们之间又互相联系、互相促进,在美国的农村经济中起着重大的作用。美国的信贷合作社实质上是农业部门的信贷协会,其主要的职能是帮助农场主解决融资、信贷等方面的金融问题,在其信贷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服务型合作社可分为生产性服务合作社、生活性服务合作社和科学技术服务合作社。生产性服务合作社主要只能是提供生产性服务,尤其是在制种、防治病虫害、施肥以及机械使用等方面合作社的活动较为活跃;对于生活性服务合作社,美国的农村电力合作社与农村电话合作社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科学技术服务合作社有具有合作性质的牛奶测试站与牧草测试站等来为提供产品的检测等相关服务[55].

  4.1.2 美国农民合作社的特点

  1.立法与政策支持。美国合作社的立法是由各州制定的,不只具有一般的合作社法,并针对金融与保险方面专门设立了金融合作社法和保险合作社法。作为一种非营利性组织,美国政府对农民合作社大力扶持,1992 年美国政府便将合作社从《反托拉斯法》中脱离出来,从而推动了合作社尤其是其大合作社的发展。另外美国政府在政策方面尤其是税收政策方面给予了合作社大幅优惠,在十九世纪末美国政府便免除了合作社的一切赋税,直到 1951 年后,美国合作社的实力不断增强,美国政府才取消了长达半个世纪的免除全部税赋的政策,但其合作社在税收方面仍有较大的优惠政策,尤其是与企业相比,合作社的税赋要低很多[56].再者美国政府在信贷方面也给予了合作社较大支持,美国的农业信贷合作体系是在美国政府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专门用以对合作社与农场主提供信贷资金支持,这一信贷体系在美国一直以来被认作是最为安全与稳定的信贷机构,这对其农民合作社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2.规范的组织与管理。美国合作社的运营与发展有一套规范的组织管理体系,这一体系主要由三部门构成:一是美国的农民合作社管理局,它主要是向合作社提供各方面的服务与反馈,以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其主要职能有通过调研向合作社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帮助其提高合作社的管理与服务水平;收集市场信息并及时提供给合作社以帮助其降低劳务与供应费用,并使合作社得以以较高的价格出售其产品;定期对合作社开展培训教育活动,使社员技能和文化水平不断跟进与提高;定期向董事会、社员以及公众提供报告有关合作社的发展情况以及社员与社区的受益情况;另外管理局负责合作社在国际层面的宣传工作以促进合作社在国际方面的有关合作。二是美国的农业信贷署,它并不是专业的金融机构而是联邦政府的一个独立行政机构,其性质有点类似于我国的银监会,它的主要职能是对农业信贷合作组织在政府信贷政策以及农业与农村的政策法规的有效执行方面进行监督与检查。三是全国联社与地区联社。全国联社是整个国家范围内的合作社组成的联合社,主要面向全国与国际间的运营服务,而地区联社是一个州或几个州联合而成的。它们与基层合作社之间是在民主的基础上所建立的一种互助协作的关系,实行一社一票制,其主要的职能是从全国或整个行业出发来协调各个基层合作社之间的运营活动,促进基层社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以及代表基层社与大厂商或政府进行谈判与协商等[57].

  3.股份公司制的管理方式。美国农民合作社采用了股份公司的管理方式,社员大会为其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其常设权力机构,并聘用职业经理人对合作社进行运营管理,社员并不直接参与管理,而是以对董事会成员进行投票选举的方式来实现对合作社的控制。

  4.专业性强、实力大。美国的农民合作社专业性很强,专业化水平很高,一般一个合作社只对一两种农产品开展合作业务,差不多每一种农产品都有一个专门的行业协会,其发展规模很大,遍及整个地区甚至整个国家,而且其农民合作社发展实力很大,一般都是跨区社经营,甚至一些实力特别强的合作社已发展成规模巨大的跨国集团,在整个国家乃至世界都占有重要的地位。例如我国市场中所见到的产于美国的水果几乎全是由其“新奇士”水果合作社销售而来。

  4.1.3 美国农民合作社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有着和我国完全不同的农业国情与文化,美国地广人稀,而我国地少人多,美国土地实行私有制,而我国土地使集体所有制,但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的多是采用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发展模式,以专业型的农民合作社为发展方向,但国情与价值观的不同决定了完全照搬西方模式在我国是行不通的,我国农民合作社应找到适合自己国情与文化价值观的发展道路,但也并不能否定西方模式的一切要素,而是应以扬弃的态吸收值得我们借鉴的有益之处为我所用,以使我国农民合作社更好的发展。通过对美国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深入了解,以下几个方面是值得我国借鉴的。

  1.政府的有力支持。美国政府在其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扶持作用,美国政府充分认识到合作社是美国农业生产经营与农村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组织载体,在其发展之初便予以其所需要的各项政策支持,帮助其做大做强,随着合作社实力的增强,政府部门更是在宣传、指导、监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合作社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扶持,这一点我国应充分借鉴美国经验,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不规范、实力弱小,政府应提供积极有益的政策支持,破除部门利益,规范引导合作社的发展,在财税、金融、保险等方面做到政策的有力落实,在外部监管方面予以重视,做到权责明确。

  2.注重多领域化发展。美国的农民合作社不仅形成了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一体化合作体系,还将合作社延伸至到与农业相关的其他领域,并形成庞大的综合体,例如石油、农用化学品、建筑材料等产业领域,另外其服务业领域的合作社发展也较为突出,涉及到金融、医疗保险、人寿保险、火灾保险、住院保险、水利灌溉、煤气与电力等方方面面。我国农民合作社主要集中在农业生产领域,波及面较窄,形式单一、实力薄弱,作为一个解决三农问题的有力载体,农民合作社不紧要解决农产品的买难卖难问题,也要重视农村在生活服务等领域的互助合作,这方面我国可借鉴美国的发展经验,在政府的引领下不断拓宽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领域,破除行业垄断,发展农村金融、医疗、保险、教育、生活服务等合作事业,多领域的发展才能留住并吸引目前我国农村最缺少的物力资本、人力资本与社会资本。

  3.专业化的组织管理。美国农民合作社采用类似股份公司制的管理模式,合作社本身便是一种经济组织,有效的管理更有利于合作社的运营,美国较大的农民合作社一般都聘用职业经理人来管理运营,外加有效的民主监督使合作社更具规范化。而在我国此种模式还未出现,这与我国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和社员素质有关,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水平较低,社员的文化水平也普遍偏低,这便与此种管理模式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虽然我国农民合作社采用此种管理模式还不成熟,但作为一种经济组织的农民合作社,经济效益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由此人才的作用便不可忽视,如今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发酵已使较多高素质人才输向农村,但通过访查可看到大学生村官的才能和当前的村委组织与村社文化不相匹配,真心想留驻农村、奉献才能的大学生为数不多,而能施展才能的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国家应该在此方面给予政策引导,将这些高素质人才输向农民合作社,使人力资源得到匹配与合理利用。

  4.2 韩国农协发展经验及其借鉴

  韩国农协组织结构有两级构成,一级是组合,即基层农协,另一级为农协中央会,而组合又分为品目组合于地方组合,品目组合是按照品目与行业类别进行具体的划分,而地方组合包括地方协同组合与地区畜产业协同组合,地方组合由具备当地户籍或者于当地居住或者当地的务农人员出资成立,提供综合性业务,而品目组合主要由从事标准化农业的农场主出资成立,主要分为农业系列、畜牧系列与人参系列;农协中央会是由中央本部、地方本部、市郡支部、金融服务点、经济办公以及 28 家系列公司组成[58].
  
  4.2.1 韩国农协的主要职能

  1.流通与供应。韩国农协承担了农产品的储存、包装、加工以及运输等职能,从而使农产品在生产与销售等方面的成本大大降低,使农产品的附加值大大提升。

  韩国农协的农场供应业务以减轻农户成员繁重的农场支出和帮助建立和改进稳定的农场生产体系为目标。为保证肥料的稳定供应,农协购买了韩国最大肥料制造厂家一半以上的股份,以确保肥料以合理的价格向农户供应;为以合理价格向农户提供良种,农协开办了种子培育中心;为保证农药的合理价格供应,农协自身创办化学公司来制造和销售农药;在农机方面,农协开办的农机服务中心遍布全国,这些农机服务中心不仅提供销售服务,而且提供使用指导,并对大型机械进行维护。

  在流通领域,首先韩国农协重视营销设施的建立。其花费大量资金在全国建立了的两千多个营销设施,包括其生产领域的储货仓、集散点以及其销售领域的配送点等,而且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冷链系统设施,便于农副产品的保鲜、贮存;其次,韩国农协的营销渠道与营销方式多样化。在营销渠道方面,韩国农协采用连锁化、直营化的模式,直接与消费者对接,降低营销成本,增加营销利润,而且韩国农协注重运用现代网络技术,开通了网上销售渠道,形成线上线下模式,大大增加了产品销量,同时为消费者与农户之间建立了直接的交易市场,并通过网络向农户及时传递农产品市场信息,便于农户生产与销售的决策制定;再者,韩国农协重视农产品的品牌化发展,重视培养农户社员的品牌意识,帮助其进行产品品牌的培育与发展,以此加强与消费者之间的信任关系,扩大并稳定产品的销售渠道。

  2.信用与银行业务。1961 年韩国的农业银行归并到韩国农协当中,由此农协开展了信用业务。随着 1994 年《农协法》的再次修订,韩国农协的信用业务实行了银行业务部门与信用农协分开,独立运营的制度[59].韩国农协银行是韩国的第二大商业银行,拥有分支机构 5000 多家,在支行农协不仅提供综合金融服务,而且出售农户成员生产的农产品,其服务与信誉度在韩国首屈一指。韩国的农协银行每年为农村与农民所提供的发展资金超过政府预算的 50%,从而成为韩国农村金融方面的首席专业银行[58].近年来,韩国农协用于从事教育、培训与支持事业的主要资金来源便是农协信用与银行业部门的营运收入。

  合作保险业务是韩国农协信用与银行业务的另一个重要领域,主要是向农户和客户提供合作保险,与其他保险公司不同,其保险业务融合了很多合作原则,例如它会将营业收入用于返还农户成员和改善他们的福利,是一种共济事业。

  韩国农协信用与银行业务方面的另一重要领域为互助信用,这一业务是由农协的成员组合(即合作社)来具体操作。此项业务开始于 1970 年,在遏制农村高利贷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它采用重点吸引低成本储蓄和接近消费者的经销活动,并降低互助信用贷款的利息率,这使得其互助储蓄平衡在较高金额,确保了农协作为韩国“社区银行”和“农业银行”的地位,而且其先进的贷款管理系统和专业的工作人员训练使其具有健康良好的贷款资产结构。

  3.教育与支持。韩国《农协法》规定农协有责任为农户成员义务提供教育培训与支持服务。目前韩国农协建立了 8 个培训中心和农协大学,其中农协大学主要培训技术指导员,学校根据种植业作物分类和农业产业结构设置课程,教学方式分为集中授课、分组讨论、典型经验介绍、举办讲座和实地参观等[59].培训中心为农户成员提供免费的培训与学习,在 1987 年农协中央会便成立了农业经营技术与支援团来负责基层组合的营农技术教育,教育内容主要为农民最关心的农业适用技术,由于其适用性很强,自开办以来其规模不断的扩大,目前韩国农协的农民教育培训正在向专业化、层次化和现场化发展[59].在教育培训方面,韩国农协十分注重提升农户成员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例如,在农业技术方面,韩国农协重视环境友好型的农耕技术,随着消费者对有机产品需求的增长,农协为农户成员提供相关技术指导,来帮助其减少化肥的使用,增加有机产品的产出量;在农场管理方面,农协设立了基于综合性农场分析的个体农场管理项目用于管理咨询和服务,同时以网络为基础提供市场信息、供给与销售、资金管理、定点管理等服务,另外农协每年还为 4000 名农场主提供信息型教育,帮助其改进市场经营中的信息使用与决策能力[60].

  此外,韩国农协还为其农户成员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金融咨询以及健康辅助服务。由于农户成员法律知识普遍缺乏,农协为其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帮助其处理纠纷,为其作诉讼代理等,以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为了提升成员组合的竞争力,近些年来韩国农协开始向金融弱势成员组合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受到成员组合的广大欢迎;另外韩国农协关心农村的健康医疗水平,为农户成员提供免费医疗、优惠治疗、定期身体检查等服务支持。
  
  4.充当代言人。韩国农协的代言人角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与政府对话的代言人;二是与社会对话的代言人。在与政府对话方面,韩国农协一方面向政府反应农户对农业与农村发展的愿景及经济、社会方面的各种需求,另一方面作为农户成员的代言人,游说政府和议会制定有利于农户的法律政策。农协内部设立专门的研究部门,定期出版刊物以提供运行与管理决策所需的数据和信息,并对及时关注国外的农业政策变化,提供适当的方案供政府部门参考;在与社会的对话方面,韩国农协致力于推进城乡区域共存运动,用以创造这样一种环境:农民生产优质安全的农产品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消费者购买国内农产品而非进口农产品以保障农民的收益,为此,农协积极促进城市的公司、社区等与农村建立关系、开展合作,并开办各种活动向民众来展示和宣传农业和农村社区的重要性。另外农协致力于保护韩国各地区的传统文化,将农村地区的传统农业手工艺品冠以农协命名的文化手工艺品,并且韩国农协还经常为地方的文化事业提供赞助以加强民众对农业与农村的认同感。

  4.2.2 韩国农协对中国的启示

  韩国与我国一样有着小农经济的基本国情,在韩国现代化农业进程中农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虽然我们不可完全照搬其模式,但其成功的经验给我国农民的合作之路带来了较多的启示。

  1.完善农民合作社方面的法律建设。从韩国农协的发展经验来看,韩国农协的快速发展离不开其完善的法律体系的支撑,农协的每一步发展都伴随着《农协法》的调整与跟进。韩国的《农协法》严格界定了政府的行为,有效地破除了有关部门利益与行业垄断,这大大降低了农民合作的组织成本与市场进入成本,对农民的权益起到了保护作用。再看我国,政府出台的许多惠农政策由于缺乏法律的约束与监督,有的受到垄断行业与利益集团的阻碍,有的空有宣传口号均为得到贯彻落实。而 2007 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合作社法》在合作社原则、设立、资金来源与运作、与政府关系等方面并不完善,另外此法只局限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便限制了我国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发展,而从长远看来,综合型的农民合作组织无疑更适合我国的发展需要,因此重新完善我国农民合作组织的法律体系迫切而重要。

  2.发展综合型农民合作社。韩国基于自身小农经济的基本国情,在最初便选择建立综合型的农协组织,发展至今韩国农协不仅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部门联结起来,而且把与农业有关的工、商、金融、科技、环保、服务等部门结合在一起形成颇具规模与市场竞争力的利益共同体,而且其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职能,例如教育、医疗、传统文化传播等方面。我国也是一个人多地少、小农经济为主的国家,但我国发展类型最多的是专业型的农民合作社,近些年来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所暴露出的问题与缺陷越来越多,而农民对其他形式的农民合作社的发展需求也愈加强烈,我国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发展也在探索当中,因此韩国农协的成功经验对我国农民综合合作社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3.注重纵向产业链的发展,提升农民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我国大多数农民合作社规模小,实力弱,往往只具有承担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与销售初级农产品的功能,而深加工所带来的巨额利润便流入商业部门,而农民合作社要想做大做强,必须注重产业链的纵向发展,加强品牌创造,生产绿色有机农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大力推广“农超对接”、“农校对接”的销售模式,提升自身竞争力。

  4.重视合作社社员的教育培训。韩国农协十分重视对农户社员的教育培训,这不仅提升了农户成员的农业技能以及自身的综合素养,更有利于成员间的团结与协作。就我国而言,可通过与一些农业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为农民社员提供专业的技能指导与培训,直接向处于最底层的农业工作者输出先进技术经验与思想,加强农民社员的合作意识,培养其合作精神,这对农民合作社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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