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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现状和问题分析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17 共41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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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章 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现状和问题分析
  
  4.1 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现状
  
  4.1.1 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现象严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为了增加公民手中的可支配收入,使国民收入的分配不断地向公民手中倾斜,这样,我国的很多公民都成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所得税在调节公民收入差距方面有重要的作用,是社会的稳定器。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存在着严重的税收流失现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绝大部分是工资、薪金收入构成的,对于高收入者的“灰色收入”,税务部门有时无法如实的掌握这些隐形的收入,这就为纳税人偷逃税款提供了便利。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流失现象,已经严重危害到我国的财政收入,影响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税务部门在治理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例如信息化治税、依法治税等工作也广泛的开展,但是,个人所得税的税款流失现象仍不容乐观。下面看一下我国个人所得税 1995-2007 年的税款流失情况。
  
  表 4-1 所示:
  
  从上表可以看出,个人所得税税收流失现象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所流失的税额也是数目庞大的,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不能不加以重视。
  
  4.1.2 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度不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对于年12 万元的纳税人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可以有效地制约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流失现象,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但是,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的过程中却出现了很多的问题:
  
  (1)观望者的情感性不遵从
  
  很多纳税人对于年 12 万元个人所得税的申报,都在参照其他纳税人的行为。很多人存在这种心理,如果他们都不进行申报,我这点收入更不用申报了,他们手中的财富比自己多,但是不能尽到纳税的义务,而且还堂而皇之的享受公共资源,那我不进行申报是合乎常理的。很多的纳税人都存在这样的心理,有观望的情绪在,同时,他们也在关注税务机关是怎样进行年 12 万元的合算的,怎样能够得到自己的确切收入的。
  
  (2)怕麻烦的懒惰型不遵从
  
  年 12 万元的个人所得税要进行自行申报,对于大部分不懂得如何计算税款的纳税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尤其是对于全年的利息收入所得的计算,银行没有一个全年的利息额,只有靠纳税人做算术处理,年工资也是需要纳税人把每月的工资额做加总处理,所有这些在纳税人看来是很麻烦的,于是容易产生厌烦情绪,导致出现怕麻烦、懒惰型不遵从。
  
  (3)不懂税法的无知性不遵从
  
  对于很多不懂税法的公民来说,对于年 12 万元的申报,不知道自己一年的所得,哪些是需要进行交税,哪些是可以有免征或者减征的收入,需要交多少税,不懂得税法,对于自行申报的问题就不能很好的进行实施,容易导致不进行 12 万元的申报,或者是有些纳税人直接不知道有年 12 万元申报的税法法律,导致触犯了法律,受到了刑事处罚。
  
  4.2 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存在的问题
  
  4.2.1 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制度设计不甚合理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分项所得税制,而西方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比我国要更加的公平和合理,基本上实行的是综合所得税制。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制主要是对 11 项所得有不同的扣除标准,并且每项所得所对应的税率不同。
  
  如果两个纳税人的收入相同,但是所得来源广泛的纳税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少;而对所得来源集中的纳税人,就会缴纳过多的个人所得税款。从上面的小实例可以看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分类所得税制有失公平。
  
  4.2.2 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较低
  
  我国的税务机关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时,不能有效地掌握纳税人的收入信息,纳税人的纳税资料不能够跨征管的区域,只能在本辖区内,由于征管体制的缺陷,税务机关掌握的纳税人信息不全面,则容易造成纳税人不能够进行合理的纳税,也不能够有效地进行征管。同时,税务机关和其他的部门不能够进行有效地配合,信息不能够做到共享,造成税务机关不能准确的掌握税源,就会出现大量的征管漏洞。税务人员应该转变姿态,变税收征管思想为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在进行税收征管的时候,能够从言行上让纳税人不感到反感,与纳税人有亲近的意识,那么,纳税人更容易进行纳税遵从行为的选择。
  
  4.2.3 我国公民个人所得税纳税意识淡薄
  
  我国《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我国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义务,若本单位未实行代扣代缴义务,有单位承担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
  
  .这项规定有利于我国保证财政收入,减少税款的流失。但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大部分都是单位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有时甚至不知道自己所缴纳税款的具体数字,对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处于被动的局面,没有形成主动纳税的意识,从而造成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意识的淡薄。
  
  4.2.4 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环境有待提高
  
  我国个人所得税偷逃税的案例还是屡见不鲜,明星富豪的灰色收入隐匿,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总体看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风气还没有良好的形成。我国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人们在心理上形成的厌税情绪的存在,以及政府在用税机制上没有真正做到透明化,使得纳税人都没有信心进行缴纳税款。
  
  同时,我国在偷逃个人所得税款并没有形成全社会进行谴责和不耻的行为,纳税人偷逃税在心里也没有内疚的感觉。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主动纳税的风气没有完全形成,社会上偷逃税款的行为还是会被大多数人所效仿,人们更多的是想努力地少缴税款而不是真正的形成自我纳税的义务。
  
  4.2.5 我国税务师事务所中介力量发展薄弱
  
  我国税务师事务所近几年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是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与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也有不小的差距,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少,注册税务师报考门槛高以及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素质低等,都是制约我国税务师事务所发展的瓶颈。我国税务师事务所的业务大部分都是一些简单的代办业务,例如代企业缴纳各种税收,网上报税等等,对于税务筹划、税务鉴证等有高层次要求的业务没有得到足够的发展,这就需要我国的税务师事务所发展传统业务,追求新业务、更高业务的发展。
  
  4.3 济南市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的调查分析
  
  这个调查问卷的样本选择是济南市的 200 个自然纳税人,实收问卷是 197 份。对于自然纳税人的选择,主要是选取有稳定收入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这样对于此次调查问卷会更加具有代表性。调查的问卷主要是设计事业单位、国企以及个体工商户等。本次问卷有效回收率为 98.5%.
  
  这次问卷的设计主要是有四个问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以及对税法的掌握程度;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程度对纳税人的纳税遵从的影响;政府财政支出的透明度对纳税人纳税遵从的影响;罚款和滞纳金对纳税人纳税遵从的影响。相关设计问卷见附件。
  
  (1)关于纳税人对税法掌握程度的调查
  
  调查表明:纳税人对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了解较好的占到 16.2%,对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掌握一般的占到 37%,而对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了解的很少或者一点都不了解的占到 46.8%;当纳税人进行缴税有纳税疑问的时候,主动向税务机关咨询的占到 51.3%,而在遇到纳税疑问时,不向税务机关咨询的占到 48.7%.
  
  从上面的数字和图表可以看出,纳税人对现行税法的掌握情况并不乐观,对税法掌握比较好的纳税人仅占到 16.2%,所以,税务机关应该加大对普通纳税人的税法宣传活动,能够使纳税人对税法的掌握比较熟练,懂得对自己所缴纳税收的计算方法以及缴税依据。纳税人在遇到纳税问题时,能够主动找到税务机关进行咨询的纳税人占到了一半左右,说明我国的纳税人有主动想了解税法的意识,税务机关在解答纳税人的疑问时,应该详细认真的回答,不应该有轻视污蔑的意味,使纳税人的疑问能够得到很好地解决。
  
  (2)关于现行税收制度的调查
  
  调查表明:认为我国现行税法纳税方法和纳税程序不复杂,容易理解的占到16.7%,对现行税法的纳税程序和方法认为不太复杂,一般能够理解的占到 38.4%,而认为我国现行税法太复杂,不容易理解的占到了 44.9%.
  
  从上面的数据和图表可以看出,我国的税制在设计上还存在较繁琐,不容易理解的缺点,纳税人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时,往往要填多个表格,而且每个表格的关系也很难理解,难免会产生对年 12 万元申报时感到厌烦。国家在设置税法时,应该本着纳税人能够看懂的原则进行设计,简税制,缩减纳税程序,探索一种更加贴近百姓的纳税模式,这样才更加的促进纳税人的纳税遵从。
  
  (3)关于税收征管程度的调查
  
  调查表明:认为税务机关征管效率高,征管手段规范合理的纳税人占到了 32.3%,而认为税务机关征管效率不高,征管手段不规范合理的纳税人占到了 67.7%.
  
  从上面的数据和图表可以看出,当前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不高也是影响纳税人纳税遵从的一个重要的因素。许多纳税人认为即使这次偷逃税款也不会被税务机关查到,所以就会冒险的进行纳税不遵从。所以,提高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效率,可以有效的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4)关于纳税人对于处罚力度的调查
  
  调查表明:当个人所得税税法对于偷逃税款设置较高的处罚力度时,纳税人倾向于纳税遵从;而当个人所得税税法对于偷逃税款设置的罚款不高时,纳税人更倾向于进行纳税不遵从。
  
  要想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遵从度,就应该对偷逃税款的纳税人施以较重的罚款和刑事处罚,效仿日本的高处罚,这样会大大的加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遵从。
  
  (5)关于政府财政支出透明度对纳税遵从程度的调查
  
  调查显示:对于税款,政府的使用用途的调查,有 73.5%的纳税人认为,政府的财政支出是不透明的,并且存在很多的腐败现象;仅有 26.5%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认为,政府的财政支出比较透明,税款的使用做到了“用之于民”.
  
  从以上的数据和图表显示,政府在对纳税人税款的使用上,没有做到真正的透明性,纳税人在对政府的财政支出存在很大的疑虑,伴随着当前腐败现象的严重,纳税人对于自己所缴纳的税款的用途更是没有信心,所以,政府在对税款的使用上,应该真正的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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