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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成功实践及经验教训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6-11-17 共48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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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国外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成功实践及经验教训
  
  5.1 国外纳税遵从较高的实践经验
  
  5.1.1 荷兰的公民纳税遵从
  
  荷兰是最早进入发达国家行列的国家之一,经过长时间的经济发展,对国家的运行有了完善的制度,当然已经建立起了合理的税收制度,对世界其他国家都具有借鉴意义。
  
  荷兰的现代税收制度已经很合理、很完善,其征管成本相对来说也很低,在税收制度上所采取的措施有下列两点值得我们借鉴:
  
  (1)税务代码管理,严格全面监控
  
  在荷兰常驻的人口,税务机关都会给与一个税务代码,可以有效地进行监督。一个家庭有新生命诞生的同时,不仅要登记其基本的身份信息,税务机关也会给一个税务代码,在税局库里面输入他的相关信息(常住地址、父母信息、联系方式等等),这个税务号码用于税务申报和其他的经济活动。假如纳税人搬迁或者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时候,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去税务机关申报,其余的一切经济活动都要使用这个税务代码。荷兰的税法还规定,每年年底,银行都会把其客户的财产收入情况提供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可以把这个数据和自己掌握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果不符,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税务机关根据这个税务代码,可以随时的查阅纳税人的信息,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税务机关的工作量,减少了征税成本,对纳税人形成全方位的监督,这样也能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减少荷兰的税收流失。
  
  (2)税务机关主动服务,鼓励代理机构的发展
  
  荷兰作为一个发达国家,其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很完善,其涉及税收的法律法规也很复杂繁琐,一般公民在计算缴纳税款的时候很少能够计算清楚,而且专业的税收方面的专家在有些时候也需要借助相关资料才能计算清楚。荷兰的税务机关在这方面做了很大的努力,税务机关人员十分重视税收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特别积极热心的接受纳税人上门咨询,还通过网络电视和发布会的形式宣传税收知识,在设置税收法律的时候,想方设法的简化纳税程序,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同时,荷兰政府鼓励税务代理机构的发展,通过发展税务代理机构,可以有效地减轻税务机关的工作压力,税务代理机构还可以对纳税人进行税务方面的咨询,有利于提高社会的依法纳税意识。荷兰的税务机关定期的对税务代理机构人员和纳税人进行培训,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律知识,减轻了其计算税款所花费时间的机会成本,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遵从。
  
  5.1.2 美国公民的纳税遵从
  
  美国作为经济强国,税收大国,它的治理税收的政策在西方国家中具有代表性。
  
  美国从 1962 年开始,就开始了防止国内和国际交往中出现的偷漏税问题,通过制定处罚法律,预控税款制度以及纳税申请制度,在国际税收协定中,明确地将防止偷漏税和避税条款列入其中,并且广泛的寻求国际合作,到目前为止,形成了完善的税收管理制度,对我国有很大的借鉴意义?
  
  .各国愈来愈重视纳税遵从的评估,美国是早在 1962 年进行纳税遵从评估的研究,美国建立了纳税遵从评估项目(TaxpayerCompliance Measurement Program,以下简称“TCMP”) ,美国国内收入署把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从纳税作为目标。TCMP 是通过计算机进行选案,确定稽查对象,提高稽查效率,以此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程度。
  
  (1)实行自行申报的纳税体制
  
  美国的税法设置了规范、明晰的纳税申报表,大部分国家的税收申报表都是按照税种设定的,美国的税收申报表除了按税种设定之外,还根据每个税种的不同事项制定税收申报表。同时,美国国会制定了《纳税人权利法案》,美国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与纳税人所享有的权利是相关联的,纳税人如期进行了纳税申报并足额的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会获得相应的社会权利;反之,若纳税人没有进行纳税申报和足额缴纳税款,就不能够获得相应的社会权利。
  
  (2)对重点的税源实行严格的税务稽查
  
  美国税法把那些容易隐匿的收入项目、容易虚报的的开支项目、高收入人群以及所得的收入与其所从事的职业及其不相称的作为重点的稽查对象。
  
  (3)依法纳税的观念深入人心
  
  美国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其纳税遵从程度好于其他国家,纳税人从小树立的依法纳税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美国中小学的课程中都增设了法律课程,还设立了专门的机构进行税法宣传,美国把税法宣传作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使美国公民都养成了自觉纳税的好习惯。美国税务机关在进行税法宣传的时候,不仅宣传公民的依法纳税的义务,同时还宣传公民的权利,让公民更好的明晰其所享有的权利,做到了人性化执政和透明化宣传。
  
  5.1.3 澳大利亚公民的纳税遵从
  
  澳大利亚的税务局认为,税务机关没有花费征税成本而将应纳税款全部征收上来是不可能的,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想要提高公民的纳税遵从,必须建立一个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和谐的环境,这样才能保证纳税人较高的纳税遵从。这就必须建立在自觉申报纳税的基础上。为了提高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纳税遵从,澳大利亚税务局将“遵从模型”(Compliance Model)引入到了日常的税务活动中。
  
  如图 5-1 所示:
  
  从图 5-1 来看,三角形左边是纳税人不同的动机,三角形右边是税务机关所采取的措施,一种纳税人纳税遵从的表现形式对应一条对策,纳税人的遵从行为受很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业务、行业、社会、经济和心理。澳大利亚的税务当局分析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所属的不同情况,给予对应的处罚,从侧面也显示了法律的公平性。
  
  (1)建立纳税人宪章
  
  澳大利亚的纳税人简章类似于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在简章中明确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明确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做到有法可依。税务机关在征税时可以参照纳税人宪章,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时候也要遵循纳税人宪章,按照宪章规定的条款足额缴纳税款,做到依法纳税遵从。
  
  (2)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
  
  在澳大利亚,许多公共场合(例如广场等)都免费发放税法宣传资料;对于某些具有代表性的税务案件,税务局会定期公布税案的审理情况。税务机关先是把初审的意见公布给大众,所依据的法律事实也一并公布,任何人都可以对这个案件发表意见,税务机关在综合听取各方面意见之后在最终做出裁决;澳大利亚的税务当局会在每年的六月份公布今年的重点稽查对象和稽查项目,以此来督促纳税人的自觉纳税申报。
  
  发布公告对于纳税人有一定的好处,税务机关在对检查重点公布之后,纳税人可以进行核查,提高工作效率,也避免带来不必要的税收的罚款。
  
  (3)中介组织完善,能提供优质的咨询服务
  
  澳大利亚的税务机关部门一致认为,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咨询服务,有利于提高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遵从度。基于以上的重要性,税务机关在对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手段和服务时限上,都作了严格的规定。澳大利亚早在 1988 年就大力推进税务代理机构的发展,建立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税务代理制度。中介机构的完善和提供的优质的咨询服务,能够为纳税人减轻很多由于税法知识的无知而带来的纳税不遵从的行为的产生。
  
  (4)纳税人协会的维权性服务
  
  澳大利亚纳税人协会是世界纳税人协会的原始创办机构,它所提供的服务不具有法律的效力,实质上还是一种中介服务机构。一般只承担培训、咨询、调研、协调和监督等职能。例如:澳大利亚的税务机关会定期的向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进行普法的宣传,讲解财会和税法知识,编制宣传材料,用普通纳税人能够看懂的语言进行描述,扩大普法宣传范围;义务接受纳税人所提出的税法的有关问题,并为政府制定或修改税法提供政策建议等。因此,纳税人协会的发展,有利于提高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5.1.4 日本公民的纳税遵从
  
  (1)完善的税务中介机构
  
  日本对从事税务代理机构工作的代理人叫“税理士”,这些税理士主要是由工作了很多年,对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都很熟悉的人士担任。他们对于税收法律法规的掌握,所提出的完善税收法律法规的建议,基本上可以杜绝偷逃税现象,同时帮助纳税人进行税款的计算和缴纳,都减少了偷逃税的产生。日本的税理士制度是世界上最完善的税务代理制度,值得别国的借鉴。
  
  (2)严厉的偷逃税惩罚措施
  
  日本的个人所得税税法中也明确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偷逃税款的追溯期,最长延长到七年的追溯期。日本的税法制订的相当严格,纳税人被税务机关查到偷逃税款,就会构成了刑事犯罪,判刑期并且罚款。日本的纳税人对于税款的缴纳也是特别注意的,因为,如果逃避缴纳了税款,就会面临被社会孤立,失去政府的帮助,严重的有可能会引起破产。偷逃税在日本有很坏的影响,所以大部分的纳税人都会选择诚实纳税,以保护自己在日本的生存权利。日本的税法对于所有人一视同仁,不管是什么政治名人还是在社会上影响力极大地影星,一旦偷逃税款,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3)注重纳税意识的培养
  
  日本政府一直以来都重视对纳税人纳税意识的培养,定期会组织税务官员走到中小学课堂为学生讲授依法纳税的重要性,让学生从小就懂得所享受到的公共设施都是依法纳税所带来的,如果不能够依法纳税,国家就不能够正常的运转,自己也就不能在这优美的环境中学习。学生从小树立起依法纳税的观念,以此种态度再教育后人,使国家形成了依法纳税的良好的社会风气。
  
  5.2 有益的经验启示
  
  (1)保持合理的税收负担水平,减轻偷逃税款的发生
  
  由上面的分析可知,纳税遵从与经济活动中税负的总水平有着一定的关系。要想提高公民的纳税遵从度,政府所设置的税率不应该太高。我国的税负总体上还太高,所以把主要的税种设置在一个合理适当的水平,有利于提高我国的纳税遵从度。近几年,我国的通货膨胀一直是居高不下,纳税人在这样的背景下,难免造成可支配收入的下降,相应的偷逃税款的现象就会发生,以此来弥补可支配收入的损失。因此,政府应该扼制通货膨胀,稳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
  
  (2)完善纳税信用体系
  
  荷兰和美国都在纳税人出生时就给予一个纳税代码,上面记载着纳税人的信息,相关数据都在计算机中载明,这样可以有效地对纳税人进行监督,有利于纳税人选择纳税遵从而摒弃纳税不遵从。我国也借鉴西方国家的税务代码,制定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根据纳税人的纳税情况,分为不同的等级,对其实施不同的奖励或者惩罚。但是,就目前实施的情况来看,该试行办法存在着很大的纰漏,应详细的借鉴荷兰的税务代码系统,把纳税人的所有经济信息监管起来,这样也减少了税务机关入户检查的征税成本,提高税收的征管效率。
  
  (3)加强税收宣传,提高公民对税收的认识
  
  美国在对公民依法纳税的税收宣传方面首屈一指,在中小学课本中就增添了税收的相关课程,依法纳税的观念从小就已形成。加强税收宣传,也是税务机关的职责所在。对税收偷逃税的不良后果,税收宣传中也应提到。个人所得税纳税不遵从现象,虽然短时间内个人的可支配收入有所增加,但是,从长远看来,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支出,最终会影响经济的发展,进而影响纳税者自身的生存。
  
  税法在宣传中,还应注重宣传的多样性,选择易于被广大民众接受的方式,除了张贴海报外,也可利用媒体开展新闻发布会的方式,或者是借鉴美国的方法,在中小学课本中增设依法纳税的相关课文,使公民从小树立起依法纳税的观念。
  
  (4)规范专业化的社会中介力量-税务师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的发展,最初是在西方国家,因为西方国家经济发展迅速,税收法律法规繁琐,一般的纳税人不能很好的计算出自己所缴纳的税收,于是出现了事务所这一新生事物。事务所的发展,实质上是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桥梁,它的发展,减少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成本,同时,也把纳税人从复杂的税法中解救出来,可以节约大量的时间,出于纳税人懒惰心理的存在,宁可偷税也不计算税收进行纳税申报的行为,税务所的发展,无疑会增加纳税人的纳税遵从。所以,我国应该加快建设税务师事务所,在规模上和人员素质上都要有大的突破。
  
  (5)严厉的惩罚措施
  
  一些在纳税遵从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国家都设置了严厉的偷逃税款的惩罚措施,通过设立税收惩罚措施,促使纳税人能够自觉地进行纳税。税收惩罚不仅包括财产惩罚和刑事处罚,还包括道德和个人名誉的谴责。像日本和美国,都制定了完善的税收处罚的法律法规,我国对于税收处罚的法律也有一些,但是还是不够严厉,而且基本上都是一些经济制裁和刑事处罚,对于人身名誉的处罚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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