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独立音乐的产生和概念界定
第一节 独立音乐市场的形成背景
一、“独立音乐”概念的提出
独立音乐(indie music)概念起源于西方,国外最早期的独立音乐与摇滚乐的起源发展是息息相关的。最初独立音乐被称为地下音乐(underground music),流行于上世纪二战后的英国和美国乐坛,音乐人和小的制作人为了反抗大的主流音乐厂牌的过度商业化、自由发表思想和音乐主张而进行的变革,其在音乐态度上是自由创作和表达;其在制作生产方面是以音乐人为核心的制作过程,独立音乐人完成所有的制作和发行过程;其在文化消费上,是音乐受众对音乐的自由选择。
“独立”早期属性倾向于“划清主流界限”、“非传统的”、“追求音乐精神”,传播的是独立文化。据迈克尔·纽曼在《独立文化》中的解释:“通过对主流的挑战从而确认自身身份,这种挑战和质疑首先来自生产方式的不同带来经济上的差别。独立意味着小规模、个人化、艺术性和创造性;而主流,对大部分的业内人士而言则意味着比艺术更值钱的大型商业化媒体工业”.由于强调纯粹性,从音乐态度和创作风格上抵抗流行音乐的商业特质,区分主流音乐市场所带来的音乐类型定型化。从意义上说,是对主流市场文化的自主选择。独立音乐群体用音乐作为发声方式,表达音乐人的音乐理念和生活态度,同时夹杂对社会制度和现象的情绪及观点的表达。从风格上看,主流商业音乐制作流程化、音乐类型单一。独立音乐的风格多元,流派纷呈。
中国的独立音乐被认为是摇滚乐的延伸,植根于中国摇滚乐的个性解放。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文艺界解除了之前的思想束缚,充斥着“自由”和“解放”.崔健 1984 年推出了第一张个人专辑,并于 1986 年在北京工人体育馆演唱单曲《一无所有》,成为中国摇滚乐的历史新篇章。摇滚乐旋律高亢强劲、舞台冲击力强、表演具号召力和煽动力,以直白的歌词为依托。给当时的音乐市场传递出不同放入音乐态度,表达了音乐人对情感、生活的感悟,是为独立音乐的开端。后期台湾、香港同独立音乐涌现,进一步促进了国内大环境的蓬勃发展。
二、市场化特征初现及发展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中国摇滚进入黄金发展时期,据当时报纸记载,约有 400 支乐队活跃于音乐市场,这其中就有着名的黑豹乐队。1997 年之后,各省的乐队也开始崭露头角,大量乐手涌进北京。北京成为当时地下音乐的暂时根据地,这预示着独立音乐即将展开新的历史篇章。同时可以预期,独立音乐并不仅仅是局限于小众,在一定的条件下,独立音乐可以逐步为大众所认同,并可以在保持其自身独立性的同时,进入市场化运作。事实表明,独立音乐进入大众视野后,独立音乐人和音乐厂牌公司分工合作中,独立音乐的市场化运作与主流流行音乐“标准化”的市场化方式不同,形成了独立音乐自主创作为源头的分工合作机制,并实现了独立音乐的多样化的市场发展模式。
(一)生产过程分工
前文已经讲述,中国的第一代独立音乐人是摇滚乐中产生,最早期将资本放入独立市场的是外资公司。从 1989 年到 1993 年,滚石旗下公司魔岩公司是第一批推广内地摇滚乐的公司,签约艺人有唐朝和魔岩三杰、张培仁。至此独立音乐实现艺人、公司的运作分工,初步出现市场化特征。
在不断发展过程中,开始有一些音乐人分化出来做推广发行。国内第一个独立音乐厂牌是内地入资的鸿钛音乐工作室。在吕波的《中国独立音乐厂牌历程概述》中“早期的厂牌是以文化机构或工作室的名称出现的,包括崔健的东西文化、王晓京的星碟文化、青年音乐工作室、汉唐文化、陈哲工作室等等”无论是音乐人厂牌、或是专业人士的公司运作,独立厂牌的扩张既是独立音乐发展壮大的标志、也是其进入市场化的开始。
(二)规模化发展
早期的独立音乐运作机构,经典作品层出不穷。从 1997 开始,国内的几个主要独立音乐公司发展起来,曾出现摩登天空公司、新蜂音乐和嚎叫唱片三足鼎立的局面。签下大批独立音乐人和独立乐队,包括花儿乐队、非鱼等等。1997 年至 2005 年期间,各种厂牌迅猛发展,其中有水晶唱片、十三月、飞行者、口袋等等。这期间厂牌类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大厂牌下的独立唱片、另一类是投资公司。公司喜好不同,音乐风格也不尽相同。摩登偏好多元音乐风格发展、嚎叫以宣泄式摇滚为主、麦田从民谣风格出发、新峰以概念性的原创为主。这一阶段处于早期对市场的探索阶段。
(三)商业模式不断完善
1995 年至 1997 年期间,天蝎文化的《花开不败》和《再见!张炬》是国内两张经典唱片,相关厂牌并未被大众熟知,由此看出厂牌品牌意识不强、存在“只认艺人不认厂牌”的现象。早期多数公司因为不能保证艺术与市场的平衡,无法做到迎合市场导致资金一度出现问题,导致专辑的录制工作拖延、甚至公司运营失败。例如麦田公司。由于资金链断裂,导致卖出艺人资源,最终退出独立音乐舞台。
独立音乐商业化运作具有低成本、小批量的固有特质,这使得其具有无法规避的特点:很难实现大规模销售,以小众为特征,致使一些独立音乐人难以持续长久获得生存发展的资金,这不但困扰独立音乐发展的阻力,而且也关系到艺术和商业的根本关系问题。
自 2005 年,网络的不断发展使得音乐更易传播,人们审美情趣的转变,使得这些小众文化开始被大众所接受。小众这个词不再被标记为异类,而更多的被解读为独特,小情怀的个人抒发成为流行,小众文化成为了一种流行。运作经验不断累积、科技不断发展,以摩登天空为首的音乐公司不断调整商业模式,主营业务逐渐向数字和音乐授权转型、音乐现场开始活跃、各种不同的业务同步拓展。不同的音乐公司根据自身特点找寻适合自身的发展模式,厂牌思路更加开放。
第二节 独立音乐的概念解析
独立音乐作为一个当下的流行词汇,人们更多对其的关注点在于表象和特征,未曾深入探究,这样难免会有命名与界定的随意性和模糊性。结构主义语言学家索绪尔认为,一个概念意义的确定,不仅仅要考察自身的性质,还必须要与相邻概念的比较中进行,并以此确立自己的相对位置。因此,为了尽量给出“独立音乐”的清晰界定,本人将几个与“独立音乐”
交集较大的概念放在一起与其区分,在寻找其内在联系的同时加以区分,从而完善界定。
一、独立音乐与相邻概念辨析
(一)独立音乐与小众音乐
首先是侧重点不同。独立音乐侧重精神范畴的定义,强调的是音乐人音乐创作的独立性和音乐宣传发行的不同方式。而小众音乐偏向于受众层面,强调的是针对少数听众的接受群体。从音乐类型上来看,“独立音乐”侧重民谣、摇滚、先锋音乐等曲风;而小众音乐类型更为多样化,独特少见的音乐类型是造成小众化的原因之一。
其次是两者内在联系紧密。独立音乐是一定时间和范围内的小众音乐。从早期的独立音乐思想的萌芽和独立音乐发展过程,在很大一部分时间内,由于受众的限制、音乐类型的独特,独立音乐是包含在小众音乐之中的,不是完全等价于的关系,在对于前者的舆论报道中,通常贴上隶属于小众音乐的标签。独立音乐的部分歌手部分进入大众市场,不再被列入小众音乐人,剩余部分特别的曲风及艺人的受众群体仍旧较少,这一部分仍然隶属于小众音乐,因而在讨论两者的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时,需区分时间跨度及音乐类型,再予以分类讨论。
(二)独立音乐与流行音乐
诉求的完全不同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音乐的主要追求是表达情感,传播文化内涵。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艺术价值是其重要的属性,在音乐的不断发展中,流行音乐以其作品的短小和曲调的相对简单、广泛传播的特性以及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成为大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流行音乐的产生和产业化的发展是密不可分的。《论流行音乐》一书中,阿多诺将“标准化”作为流行音乐的根本特征。阿多诺从流行音乐的作品结构去定义了这种标准化,这种标准化不等同于其它物质商品通过批量化复制形成的标准化,而是指其在曲调结构上有一定模式可以遵循。这种标准化不仅满足了普通大众对音乐的消费习惯,同时继续强化着音乐的标准化制作。这种标准化是流行音乐商品特征的重要反映。因而,流行音乐的定义从艺术角度和商业角度双重分析下,是具有文化内容的可以经过产业机制生产的文化产品。
通过对上述的描述,可以明确的是,“标准化”的流行音乐所具有的商业属性特质明显,甚至于在商品社会不断发展、中国市场化不断提高的情况下,流行音乐从某种意义上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甚至会因为共性的存在损害个体的发展,对音乐本身的发展有害无利,而独立音乐是从音乐角度出发,保证了艺术层次的表达,音乐作品无“标准化”倾向,市场化特征是从音乐公司的产生和社会分工、演出规模及音像品的录制中体现的,因而诉求有着本质不同。
独立音乐带有泛流行化的特征。在独立音乐公司的产生和市场化进程中,不免对于音乐产品有规模化的复制,在尊重艺术的前提下,音乐节和小型演唱会的规模批量化进行是对于音乐人和音乐产品的宣传营销,部分艺人逐渐广为人知,成为大众流行歌手,独立音乐部分被流行化、大众化。这与流行音乐内在的特征中的广泛传播不谋而合,可被归纳为泛流行化。
(三)独立音乐与摇滚乐
摇滚乐带有批判意识及典型的工具化特征。中国摇滚乐从八十年代的形成开始,经历了若干阶段,从兴起、鼎盛到稳定,中国摇滚对社会的评判,对流弊的批判,是从一开始中国摇滚人将摇滚乐的定位列入工具性范畴,摇滚人运用音乐力量,传递批判和不满,承担社会责任。摇滚对美的观念是极端和出格的。中国的独立音乐植根于摇滚文化之中,但独立音乐对情绪的批判与宣泄远不及摇滚乐。
二者风格类型不同。摇滚乐是西方文明产物,后期发展出多种音乐类型,如后摇滚、金属、朋克、迷幻、后朋克等,在演变过程中,其风格快速裂变繁殖,现在的风格不计其数。
而独立音乐对音乐类型无要求限制,讲究的是精神统一不拘泥于形式。包括摇滚、民谣、先锋多种曲调类型。可以说摇滚乐是一种音乐主旨的不同表现形式,而独立音乐则是在独立精神的指引下多元音乐主旨的表现类型。
二、独立音乐的概念界定
由于一直缺乏学界严谨系统的考察和归纳,因此目前对其界定仍然欠缺学术的可靠参考。通过上文将它与易混淆词汇小众音乐、流行音乐以及摇滚乐进行比照研究,以及经过对历史的梳理和细致的研究,我们可以就其中一些基本原则达成共识。笔者试图对其进行界定,以便接下来开展进一步的文本分析。
“独立音乐(indie music),早期由欧美地下音乐演变而来,又称另类音乐、非主流音乐。在欧美的音乐体系中,流行音乐工业中的独立厂牌,是以1950年代具青少年反叛精神的摇滚乐,以及1960 年代学运风潮、嬉皮运动出现以反社会情节为基础的抗议民歌(protestfolksongs)为起始”.西方地下音乐出现主要以批判主流意识形态、反对既存音乐过度商业化,因而地下音乐一词含有特定的社会含义,通常是具有实验色彩、欣赏者以知识分子为主的文化产物。
独立音乐概念从地下音乐出发,但是在国内的环境里已经发展出与国外不同的意义。从当今国内的音乐产业来看,由于消费心理、科技水平的逐步发展,人们对小众文化的接受程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而带动小众商品的运作进行。现如今,独立音乐已不再以社会政治批判为主要抒发内容,而取之以音乐人多元、随性的想法和感悟。相较于以往的定义,独立更是一种音乐态度的考量,比之前的地下音乐说法更具开放性。
“独立音乐的含义标示着一种社会文化的象征。Hartley 即认为,在一个国家的整体文化生产﹙culture production﹚中,独立通常标示着一种在生产与实践里或多或少带有自我意识地反对主流娱乐的本质。”由此,独立音乐在制作流程上包含许多含义:
1. 不同的、异于主流的制作过程独立音乐人通常自己完成整个制作流程,区别于传统流行音乐的流程化制作过程。
2.不同的美学独立音乐的音乐特征以非主流音乐类型为主,音乐类型多元涵盖曲风较广,朋克、后摇、民谣都是独立音乐的常见曲风。
3.受众明确,非模糊的大众。
独立音乐虽非特意指向小众音乐,但其音乐风格的局限导致其受众群体的局限,每种音乐风格都有特定的消费群体,不似流行音乐以大众品味为指向。由于独立音乐就是能够“做自己想做的”音乐,做不一样的音乐。这种核心特质使得音乐公司与主流唱片公司相比,也有较大区别。独立唱片更加专注音乐的本身的纯粹性,并对音乐人的创作保有较大的自主性。
而笔者通过分析对于独立音乐的论述后,认为独立音乐的内涵包含独立唱片经营及组织以及其指向的社会文化两方面,基于这两个方向为独立音乐的概念下定义:
歌曲的生产及创作过程是贯彻音乐人自己的想法,重视歌曲的原创性,独立自主的并且不受市场约束。非隶属于跨国大唱片或其他以市场为核心的唱片公司,缺乏大唱片公司的营销发行渠道。
三、相关概念解释
(一)音乐产品
音乐产品是音乐这种艺术品种进行社会传播的媒介物质化,是精神劳动的物质化和价值化,即音乐与音乐载体的综合,且参与市场交换的劳动产品。根据李向民教授在《精神经济》
中提到观点,“精神内容是产品的本质,物质形式是产品的外在表现”音乐属于听觉享受,是包含了人类脑力劳动所创造出来的纯粹的精神内容,因而称作‘纯精神产品’“.音乐产品中音像制品是精神产业的物质化形式,是抽象意识转化为具体的、可见的、可以被传播的”准精神产品“.下图中 EE‘线以上代表产品的精神内容(A、D),以下部分代表产品的物质形式(B、C);FF’线以左代表人们通常所说的精神产品(即准精神产品)(C、D),以右代表物质产品(A、B)。CD 象限就是音像制品所在象限。音乐本身是 D(纯精神产品),演唱会等演出形式是(AD)泛精神产品。
在独立音乐市场,独立音乐的音像制品属于准精神产品,而独立音乐演唱会等现场表演属于泛精神产品。而今,技术不断进步,音乐产品从最初的实体磁带、CD 和音乐演出服务已经拓展成为数字与线上的产品类型。MP3 的出现,数字媒体技术的椽笔,互联网音乐的发展以及个人便携设备的普及,使得音乐产品不断转型更新。同时,手机移动业务异军突起,手机彩铃服务也成为了音乐产品的一种形式。综上所述,现今的音乐产品品种多样化、消费方式多样化,这在后续章节中将重点论述。
(二)独立厂牌
在唱片业中,厂牌有两层意思。
厂牌的第一层意思等同于公司,大厂牌意思是规模大、资源、运作机制相对成熟、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大型唱片公司,如索尼、百代等。口语描述中较少用主流厂牌称呼这些公司,而用音乐公司进行描述。独立厂牌是指规模较小,没有庞大资金注入,宣传和发行独立音乐作品的公司。”从唱片产业经营范畴来看,Gillett 曾在其对唱片工业进行分析的论述中将具有营销体系的厂牌称为主流厂牌(major labels),而将营销工作以签约方式交由其它厂牌代理的称为独立厂牌(indie labels)。Ryan 与 Peterson 亦指出,拥有完整的制作及营销部门的唱片生产组织是谓主流厂牌,而具有制作及发行能力,可是缺乏宣传、制造和配销能力及资源的则为独立厂牌。“2厂牌的另一层意思代表有着特定音乐风格的公司旗下小工作室。大型独立厂牌包括若干子厂牌,一般来说,每个厂牌代表一种音乐风格。这时厂牌所代表的是独立音乐公司的子公司,口语表述中常用独立厂牌。
在本文中,两种概念常常交叉出现,表达”音乐公司“和”音乐公司旗下类型风格的工作室“两层意思。
(三)Live house
live house 为现在流行的一种演出形式。是现在大多数独立音乐乐队和地下乐队选择演出的方式,是现在乐队巡演的基础。Live house 起初在日本出现,是具有较高音响效果和观看氛围的演出场馆,一个场馆约能容纳一千至一千五百人,观众在场馆内基本为站着观看演出。Live house 目前在国内的数量不是很多,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天津、武汉等省会级城市。国内目前出现的多为提供演出场所的酒吧,容纳人数较少且环境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