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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文化创意产业的必经之路

来源:学术堂 作者:韩老师
发布于:2015-09-22 共555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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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模仿:文化创意产业的必经之路

  (一)模仿的概念及作用

  1.模仿的定义以及与山寨、抄袭、盗版的区别

  法国着名哲学家、心理学家、社会学家、法学家加布里埃尔·塔尔德曾提出了他非常具有影响力的观点:模仿是先天的,是我们生物特征的一部分,人们通过模仿而使行为一致。一般认为,关于模仿的研究,起源于 Levitt(1966)发表在1966 年《哈佛商业评论》上的“创新性模仿(innovative imitation)”一文。

  在过去的近五十年中关于模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定义。其中有从组织理论的角度,认为模仿是一个或一些组织采用其它组织实践的过程。也有从技术学习的理论角度,认为模仿是对国外技术的反求工程。还有从创新管理的角度,认为模仿是指企业利用观察和学习模式吸收外部的信息的过程。不管是从哪个学科上来说,比较共同的地方都基本上认可了模仿是个体自觉或者不自觉地重复他人行为的过程,也是我们获取社会经验的重要手段之一。比如儿童的动作、语言、技能以及行为习惯、品质等的形成和发展都离不开无意识的模仿。所以,模仿是学习的基础,具有普遍的社会性,可以促进群体形成。而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很多人打着模仿学习的大旗做着抄袭盗版之事,所以我们有必要对本文中所说的模仿先做一个概念的厘清。

  “山寨”一词有人说源于广东话,也有人说是源于香港的粤语,但是不管源自哪里,都有一种不受政府管辖,占山为王的味道。山寨较早出现在 IT 行业,其主要特点主要表现为仿造性、快速化、平民化。主要表现形式为通过小作坊起步,快速模仿成名品牌,涉及手机、游戏机等不同领域。苹果手机在中国上市不久,中国的尼采手机便打出了 399 元的苹果手机的口号,出厂了一大批外观和苹果几乎一模一样,但是功能和品质相差甚远的手机,在市场上却也卖的红火,这是山寨手机非常常见的现象。这些山寨产品打擦边球,经常行走在行业政策的边缘,靠着山寨成名品牌的外观,在名字或者外观上做细微变动,用以混淆视听,满足低端消费者对着高端消费品的拥有欲望,常常引起争议。

  抄袭通常是指窃取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我国的 1999 年的版权法规定,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第四,行为人有过错。国际版权明文规定,在音乐作品中,每首歌曲里有 8 小节相同即可视为抄袭,如果 8 小节中只任意改动其中一个音符,也会被视为抄袭。在版权法里面,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着作权的行为,是将他人的作品的形式或者内容占为己有的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着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盗版侵犯了所有权者的权益,购买者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这在大多数国家都是有明文规定的。在我国,盗版书籍、盗版碟片等现象非常严重,这和我国目前并不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很大的关系。

  综上所述,模仿作为一种社会化学习行为,是见贤思齐,主要的目的是扩大眼界,提升自己,有所突破,有所作为,从而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山寨行走在政策的边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暂且不论。而抄袭与盗版则是在我们的法律条文和政策中明确禁止的,任何抄袭与盗版都不应获得任何的经济回报,任何冠以学习之名进行的抄袭乃至盗版活动,都是应该受到监管和处罚。

  2.模仿推动文化艺术的发展

  文化与艺术一直息息相关,艺术是文化中的艺术,艺术是在文化的范畴里面。

  文化产业的创新与创作,总是和艺术元素相关,如何把艺术元素巧妙的运用到创意中也一直备受关注。艺术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源于模仿。艺术起源于模仿说自古希腊时期就已经存在,亚里士多德也曾赞同艺术源于人们对于自然的模仿,这在我们接触的许多艺术样式中并不罕见,少数民族的许多传统习俗、传统舞蹈、传统音乐都与动物有关,都是模仿动物的动作、声音而来。杨丽萍的《云南印象》大获成功,其中很多元素就源自于自然的灵感和动物的启发,艺术,既是文化中的一部分,艺术本身也是一种文化。艺术也是一种文化资源,所以,文化自开始之初就带着模仿的性质,从模仿中发展和壮大。模仿是艺术的特质之一,也是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方式之一。

  3.模仿是文化传承的需要

  这里指的传承主要是指民族民间艺术的传承,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的需要模仿。我们熟悉的手艺、少数民族歌舞、独特的艺术形式等传承的办法就是后人的学习和模仿。如我们熟知的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了少数民族独特的唱法,这些唱法的发音和训练都非常讲究,也只模仿的惟妙惟肖,才能最大程度地保留下这些优秀文化艺术精髓,呈现出原汁原味的民族文化。如我们的国粹京剧,武生花旦小生等不同角色的唱法、眼神等的使用都有极度的讲究,这些都是通过模仿得以实现。并非所有的艺术样式都应加以改造才能发展,有时候往往是尽可能保持文化资源的本身特质,在保持精髓的基础上,再用不同方式加以开发,这样文化的传承才能更加保持文化的本真。

  (二)模仿的特点

  1.模仿往往自下而上

  根据涓滴效应理论,文化的传播是以文化间的互动和模仿实现的,文化间的互动往往表现为高位文化对于低位文化的辐射和低位文化对于高位文化的渗透,不同的文化由于依附在不同的政治经济体上,处于不同的文化海拔,而具有不同的传播生命力,低地位低的阶层和个人总是倾向于模仿地位高的阶层和个人,低位文化对于高位文化的模仿往往是出于信赖、钦佩、崇拜、好奇,对公认优势的主动模仿,而不是被强迫和征服,受到模仿最多的往往是处于社会巅峰的民族和文化。

  中国京剧的发展与繁盛就与慈禧太后密闭可分,京剧形成于道光年间,经徽戏、秦腔、汉调的合流,并借鉴吸收昆曲、京腔之长而形成了京剧,最终随着慈禧太后的京剧的热爱,推动了京剧的高速发展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

  慈禧太后作为掌权者对京剧的喜爱也造成了清末整个朝政上下对京剧的追捧,当时的京剧名角杨小楼、谭鑫培、田际云等都是因为慈禧的喜爱而名扬海外。同时又因为权贵的喜爱和对京剧的完美艺术追求,为京剧的发展创造了极为优厚的物质条件和人才条件,使京剧在清朝的时候唱念做打各方面磨炼得异常圆熟和精致成为一代国粹。在我国这种因为统治者喜爱而被流行推广起来的文化形式并不少见,唐诗宋词元曲的繁荣昌盛都与当权者的喜爱息息相关,琴棋书画的鼎盛时期也往往体现了较为强烈的当权者的个人偏好。

  2.模仿容易形成几何倍数增长

  2005 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平民选秀节目, 抛弃了传统的比赛方式, 高歌“想唱就唱”的口号,开启了中国娱乐市场平民选秀的先河,红遍神州。从此,我国的平民歌唱选秀节目一发不可收拾,在接下来的几年时间里各大卫视乃至地方电视台随处可见演唱比赛类节目。据湖南卫视金鹰网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据不完全统计,有超过 22 档音乐类节目在屏幕上先后出现,包括《对战最强音》、《中国最强音》、《中国梦之声》、《中国好声音》、《我为歌狂》、《中国梦之声》等国字号的节目……这些统治数据还不包括地方频道以及一些地方选秀节目,国内刮起了平民歌唱选秀的最强风。舞蹈类选秀节目也不例外,2012 年江苏卫视《最炫民族风》和浙江卫视《舞动好声音》播出之后,2013 东方卫视的《舞林争霸》和湖南卫视《奇舞飞扬》也强势推出,连央视也加入舞蹈选秀的战团,开播《舞出我人生》和《酷舞先锋 CCTV 街舞争霸赛》。面对如此同质化的节目,观众已经开始麻木甚至反感。2014 年广电总局发加强版“限娱令”明确规定每家卫视每年引进的国外版权模式节目不得超过 1 档,而全国卫视的歌唱类节目最多保留 4 档,这才稍微刹住了这股全国歌唱选秀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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