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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农村治安治理对策

来源:学术堂 作者:周老师
发布于:2015-05-30 共60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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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5 章 穆棱农村治安治理对策

  农村地区的治安是否稳定,直接决定了新型农村建设工作能不能成功开展,农村的治安不但关系着新农村建设工作,同时还对农村的稳定有着直接影响,美好的社会氛围,是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基础条件之一。建设新农村的主旨是乡风文明、管理民主、生产发展、村容整洁、生活宽裕,这不但是政府的职责,更应当是老百姓与社会各个部门如公安机关共同的责任,因为它关系着社会经济政治生活的每一方面,因此需要得到社会全体的一同努力。

  5.1 健全农村治安管理体制

  5.1.1 统筹兼顾、标本兼治

  现如今,穆棱市农村地区综合治理将工作重心放在治安问题的缓解上,而不是结合整体情况联合分析。该做法片面忽视产生治安问题的根源,导致疑难问题难以彻底解决。政府机构对此应重视起来,深入分析产生治安管理问题的根源,摒弃不科学的治理办法,从缓解治安问题开始,着手研究内部根本原因,达到标本兼顾、彻底解决的目的。穆棱市目前经济发展迅速,然而当地硬件治标建设存在不足,当地群众的整体素质依然需要提升。由于穆棱市历史悠久,其复杂性导致当地社会治安时常出现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也十分复杂,比如深层原因、浅层原因、历史原因、现今原因等,政府人员应当深入分析上述因素,积极寻求有效解决办法,努力稳定农村地区的社会治安。

  对于穆棱市来说,若要做到社会治安管理标本兼顾,首先应解决表层问题,即治标,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控制形势发展,避免事态消极影响扩大;其次,分析深层原因,即治本,深究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抓住现象看本质,主要将原因归结于以下几类:政府宣传环节安排不合理、行政单位执行不到位、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以及对法规不了解、相关负责人滥用职权等,一旦问题的根源得到确定,治安管理问题便能够有效解决。

  5.1.2 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

  穆棱市政府需尽快健全社会治安相关制度,促进各项管理工作有序执行。不仅如此,还需对民众公开展示,获取公众的信任,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提供保障。穆棱市下属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需科学安排工作,组织各机构合理完成行政任务,为经济社会提供服务,建设更好的穆棱市。政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做到与民众紧密联系,能够即时了解民众的真实想法与需求,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解决。政府机构职员在平日的工作中不但应具备洞察潜在危机与矛盾的预见力,还应具备严格执法的工作态度,在面临各村镇的刑事与治安案件时,能够秉公执法,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处理结果,树立典型,警醒民众。加强培养农村居民的主人翁理念,倡导大家多行善举,勇于举报破坏法律的行为,争取做守法公民。针对先进分子,要不吝表彰,按照指定好的奖惩规则,给予其精神或物质上的奖励,宣扬正义之风,传播正能量,提升农民群众的法律认知水平。

  至于乡派出所以及司法所这一类型机构,应加派人手,增加辅警人数,村委会以及党支部人员与警方联合起来,共同打击村镇的偷盗和赌博等行为,日常执勤过程中注重巡逻与防范,严密检查,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上述违法犯罪行为一经发现,便可按规章执行惩处,以教育本人,警示他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应认真执勤,定期组织法制教育讲座等宣传活动,为村民讲解法律常识,提升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司法所与村委会和党支部的联络要时刻维持,及时获取最新消息,掌握村民的最新动向,纠纷发生之后,司法所人员应及时调解,避免事态扩大为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

  5.1.3 完善治安基层工作

  1.组织建设

  1996 年,中央综治委正式颁布《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各乡镇以及街道应配备专管社会治安的副职,条件允许的乡镇和街道甚至可配备专管社会治安的党委副书记,当政的领导人整体负责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①另外,村委会应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任务,将其视为工作重点,强化治保会与调解会的作用,依照中央下发的有关规章办法,贯彻落实人员、机构、任务、薪金四项要求。

  穆棱市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已基本建设完成,由当地党委书记发起,副书记跟进,综治委员实际执行。乡党委研究建立综治委,综治委下成立综合治理办公室,办公室之下成立设纠纷矛盾调节处,每一乡村设立综合治理工作站,村支部委员会和村委会委员共同服务于工作站,村组织机构也在持续优化。

  结合现如今工作特色可知,穆棱市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尚且不足,工作的灵活性以及专业性还有待提升,工作人员还应深入群众生活前线,例如义务治安信息员队伍,与村民实现近距离沟通,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

  2.制度建设

  若要提高农村治安管理效率,最重要一点便是加强治安管理制度建设,完善治安综合管理防范规则,尽快完成农村治安管理综合治理条例。①以穆棱市农村治安管理综合治理为例,伴随综合治理形式的多样化,治理过程中也出现大量新弊端,村民法律意识持续强化,已能够向乡党委政府提出运用法律完善治安的建议。第一步是完善组织领导制,该制度是面向大局,深刻影响着各乡镇治安管理综治成效,是党委政府管理手段的体现,从治安管理综治的理念、目的、形式等方面进行整体表现。目前,穆棱市使用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意见》、《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建设的意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机制》、《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意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等。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政府还应该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第二步则是完善基本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基本管理制度包括日常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制度、资料台账制度、工作例会制度以及考核评比制度等。

  3.队伍建设

  队伍建设第一要求领导人员坚持大局理念,基本要求为:首先要深入了解全社会的形势,对最新资讯了如指掌,并及时深入探究;其次认真严谨执行任务,例如下城子派出所深入贯彻落实五条禁令,对其民警严格管理,毫不松懈,重视五条禁令的学习和教育,已培养出一批严于律己的优秀民警,任务开展迅速利落;再次不断学习,更新知识内容,提升自身水平,准确锁定问题根源;然后还要与各机构调整好关系,强化合作,降低内耗;再然后要稳抓重点,学习如何弹钢琴;最后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不求快但求稳,重视实际成果。

  第二点要求便是要借助多种渠道提升自身素质与工作水平。主要原因为:

  首先提升自身素质能够优化整体领导干部的思维方式,有利于训练发散思维,提出富有创造性的意见;其次干部的认知水平提升,有助于其培养正直的工作态度,秉公执法,将来更加容易深入基层民众;最后乡政府认真完成员工培训,使参与培训的员工能够真正有所收获,主题鲜明的培训更有利于确定训练计划与规则。

  最后一条,要建立健全穆棱市治安防控网络,尤其是社会治安防控系统,成立治安巡防专业小组,借助群防群治实现治安防控。以基层整合的方式保证穆棱市农村治安稳定,尽可能地团结大众,形成稳固的治安防控组织。群防群治集体以法律法规为标准而成立,由穆棱市政府或集体引导而形成,清楚掌握当地形势,能够直接执行社会治安防控,能够较为轻松地化解危机。穆棱市党委与政府应着手建设群防群治组织并安排培训提升组织内部人员的基本素质。

  5.2 加大力度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

  只有发展了农村经济,才能解决农村的治安问题,确保农村有一个和谐安全的治安环境,才能真正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春秋时期,我国历史上有名的政治家关中曾有这样的观点: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在古希腊,著名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也认为,贫穷致使造反和犯罪。马克思主义犯罪学也认为经济基础决定的生产方式结构是导致犯罪的根源,还认为贫穷也是犯罪的一大因素。①这些伟人的观点都认为经济基础与犯罪之间时存在一定关系的。所以,要解决好农村治安问题必然有赖于经济的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得到提高,生活物资更为充沛,生活质量更好之后,能够有效预防和控制因物资匮乏引起的犯罪,这也从根源上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只能通过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在体制上,应大力发展穆棱市的乡镇企业,扩宽农民增收增产的渠道,帮助吸收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促进农民增收,从而最大限度地发展农村经济。在资金方面,继续加强对“三农”的投入,改善并提升支农惠农政策。这些相关政策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例如穆棱市北安村召开能人座谈会,会上者有流通经纪人、科技明白人以及致富带头人的代表。

  在座谈会上,主办方充分征集了代表们对经济发展的建议和意见,拓宽了发展思路,扩展了发展视野。此外,还向村民发放了 200 多张经济发展意见征求卡,从中整理出 30 条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建议中涉及的内容涵盖了干部作风、产业发展、环境整治、财源建设、民生改善以及村民增收等方面。同时,入户走访了各家村民,通过唠嗑聊家常等灵活的方法随时随地探索村民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在推动发展农村经济方面,狠抓下述五件事:第一寻求栽培食用菌方面的突破;第二创新晒烟种植法;第三发展流通领域经纪人;第四针对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联合乡镇企业,拓宽就业渠道;第五创新肉牛养殖。

  缓和社会矛盾,解决社会发展中的一系列农民问题,根源在于经济的发展,只有改善了农民的生活,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因此,穆棱市政府应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步伐实现共同富裕,从而实现农村稳定。这就需要做好下列几个方面:首先应进一步发展富有特色的乡镇企业,发展适合当地特色的经济产业,政府加强政策及技术扶持,引导群众自主创业。

  例如,发展旅游业、畜牧业或养殖业等,政府给予帮助或政策,促使其销往各地。其次拓宽收入渠道。根据实际的市容民情,拓展就业渠道,引导农村打开思路,促进增收,从而建设社会主义富裕新农村。在这样的背景下,能有效保证农村稳定性,并解决“三农问题”.最后经济发展的前提是廉政、节约性、服务性政府的建设。政府应在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方面投入更多的精力,对于利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的干部严肃处理,发挥最大的积极性建设交通、能源及保障性基础设施,从根本上排除不安定因素,构成一个宽松、和谐的发展环境。

  5.3 提升文化素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

  在穆棱市的农村地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首先应当重视乡村的特征,坚持以农村地区的发展与改革作为核心,明确工作的要点、重点,创新工作的内容与手段,同时,开展工作的过程中要联系群众、注重实际,通过开展各类群众乐于接受的活动,促进良好氛围的形成,避免生硬的说教,重视培养良好形象,在积极的文化氛围中,彻底贯彻精神文明建设,从而提高建设工作的质量。第一,提高投入的成本,健全农村地区的文化设备,构建有效的投入保障制度,注重文化惠农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利用各类多媒体媒介,例如互联网、广播、电视等,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活动,并对此构建完善的长效机制,加快完善农村地区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计算机、互联网、电视引入农村家庭当中,从而达到共享文化信息的目的,并且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第二,全面利用多媒体传播快、范围广的特点,通过使用报刊、墙报、广播、电视等传播方式,开展各类农民乐于接受、独具地方特征的活动,推动移风易俗运动的顺利开展,开办积极向上、各种各样的体育运动和文化娱乐项目,使农民在劳动之余可以得到彻底放松,营造活跃的气氛,提升社会的亲和力,并且合理释放和疏导了他们的剩余精力,避免了过去依靠打麻将、看电视、玩扑克等来打发时间的乏味生活,除去了他们的失落和孤独感,同时也成功约束了色情、迷信等不良活动的发展,在净化农村地区社会环境以及灭杀黑恶力量的过程中,发挥着十分关键的作用。第三,鼓励城市的文化组织到农村地区提供服务,提倡农民创办各种文化组织和演出团队,推动能够体现“三农”思想的生产活动以及文化产品的创办,鼓励农民开办各类乐于接受的文娱和体育活动,利用独具地方特征的文化活动来宣传优秀的传统文化,提升农民对于传统文化美德的认可程度,营造活跃的文化氛围,反对“低俗、媚俗、庸俗”文化,彻底改善滋生黄、赌以及毒的环境,净化农民的心灵。第四,开展各类评比活动,利用各类方法与形式,开展评比文明家庭、文明新村以及文明农户活动。在农民当中挑选一些优秀典型,并利用整体力量进行积极宣传,通过树立文明标兵,在群众当中起到带头作用,使农民有了为之奋斗的目标。引导农民建立八荣八耻观念,从而形成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继承、发扬传统美德、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养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等优良的风俗习惯,通过社会公德对自身的言行加以约束,使农村地区充满社会主义风尚与正气。利用树立的文明农户、文明家庭以及文明新村,从而培养农民大众健康的道德理念,通过文明乡风的建设来使农民群众之间和谐相处,进而推动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

  5.4 开展法制教育,普及法律知识

  5.4.1 建立法律的威严和主导地位形象

  穆棱市政府的相关机构具有执行普法工作的义务,将人们对法律恐惧的传统意识进行转变,为农民解决心中对法律的思想障碍。对于穆棱市的农民进行法律教育,让其意识到我国是法治社会,无论任何组织和机构都必须遵从法律规定,法律是最高权威性的制度。一定要消除部分群众对法律的盲点,将法律普及教育的工作,推进落实到群众中,不断地加强法律知识的推广,让人民群众对法律认知和思想水平都不断地提升。一定要消除落后山区的封建陋习,提升农民学习法律知识的积极性,把法律等于信仰的观念落实到群众心里。使得农民真正地懂法、知法,懂得借助法律的效力来保护自身正当权益。假如农民懂得如何运用法律,当得到法律保障时,农民们自然就更积极地投入到学法过程中,同时对周围的人也会起到影响作用,让更多的群众去学习法律、相信法律。

  5.4.2 增强普法知识的教育工作

  要提升穆棱市农民的法律观念,必须运用多元化、生动形象、农民感兴趣的方式进行宣传,降低农民内心对法律的抗拒。领导干部和领导都深刻认识到,在工作中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也让所有的农民大众意识到,法律是自我生活中必不可缺的关键环节。法律宣传及普及的工作,一定要针对广大群众和劳动人民,将法治精神、法律意识宣传及传播出去,让广大农民都能够正确地认识法律及国家制度的内容,把合法、非法之间的概念清晰分辨开来,采取法律方式、按照合法程序来执行权力和履行义务。发生矛盾纠纷,遵循法律途径进行协商裁决,为社会稳定、和谐提供最大的保障力。乡政府领导在进行法制宣传工作时,一定要注重提高人民对权益的认识。

  法律的内部核心精神是:权利。法律不意味人生自由受到限制,它是为了保障人享有充分自由的手段,如果仅仅认为法律只是服从和接受,那群众必然会发自内心去抗拒法律,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也会被扼杀。目前,很多农民群众对于法律的认识,还是停留在我若与法律发生关联,则意味着我触犯了法规的错误观念。所以,当我们进行普法教育时,一定要突出法律是为了保护自身权利,法律的存在不是为了统治和束缚我们的人生自由,唯有如此才能让更多农民对法律更具信心,将法律作为其信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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