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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某皮革废水治污中心运行工况的调研

来源:学术堂 作者:陈老师
发布于:2017-02-10 共132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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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驻马店市某皮革废水治污中心运行工况的调研
  
  2.1 治污中心简介
  
  该治污中心坐落于驻马店市某皮革生产园区内,其主要处理园区内的皮革生产企业所排放的生产废水。该工程设计日处理能力 3000 吨,处理模式采用两水分流即含铬废水经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混合进行综合处理。在工程运行时通过采用加碱沉淀工艺去除含铬废水中的总铬,而综合废水先经过一级物化处理工艺后再由二级生化处理工艺进行处理,二级生化处理工艺采用改良后的双 A/O 工艺。该治污中心的工艺流程简图如下图 1 所示:
  
  2.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促进制革企业生产工艺及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我国针对制革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有着严格的排放标准,即《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6-2013),具体标准见下表 1 和表 2.
  
  2.3 治污中心运行监测
  
  2.3.1 实验试剂
  
  2.3.2 实验仪器
  
  2.3.3 检测方法
  
  2.3.4 治污中心各单元运行工况
  
  本章节针对该治污中心的含铬废水处理单元、综合废水一级处理单元和二级处理单元三个单元进行跟踪调研。调研时间自 2014 年 3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时 7 个月。每天对铬液储存池、铬液排放口、集水井、初沉池、终沉池出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项目主要有 CODCr、氨氮、pH 值、总铬等,检测方法为国家标准分析方法,如上述表 3 所示。检测结果如图 2~图 6 所示。
  
  从图 2~图 5 中可以看出,制革废水每天水质波动比较大,集水井中废水 CODCr浓度值在 4000-8000mg/L,氨氮浓度值在 500-700mg/L,悬浮物浓度值在 1500-2500mg/L,废水 pH 值在 9-12 之间。经过一级处理之后,水质各项指标较为稳定,其中废水 CODCr浓度值在 2000-3000mg/L,去除率约在 56%左右;氨氮浓度值在 200-350mg/L,去除率约在48%左右;悬浮物浓度值降低至 150-300mg/L,去除率约在 88%左右;废水 pH 值在 7-9之间。经过二级生化处理后,水质中氨氮、pH 值及悬浮物浓度均可达到 GB 30486-2013标准中的直接排放要求,但 CODCr浓度仅能满足国标中间接排放要求。
  
  从图 6 中可以看出,铬液贮存池中废水 pH 值在 5-7 之间,悬浮物浓度值在300-500mg/L,总铬含量在 50-80 mg/L 之间。通过加碱调 pH 值至 8.5,经过自然沉降后上清液中总铬含量仅可以降低到 20-30mg/L 之间,去除率仅有 63%左右,远远高于国标中总铬含量不得大于 1.5 mg/L 的排放标准。产生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含铬废水中含有较多的有机物,而通过加入 NaOH 所产生的沉淀团较小最终导致沉淀不彻底。
  
  2.4 本章小结
  
  本章针对驻马店市某皮革废水治污中心运行工况进行跟踪调研,调研时间自 2014年 3 月 1 日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历时 7 个月。每天对铬液储存池、铬液排放口、集水井、初沉池、终沉池出口进行取样检测,检测项目主要有 CODCr、氨氮、pH 值、悬浮物、总铬等。
  
  从检测结果可以看出,含铬废水中悬浮物浓度值较高,若仅采用加碱沉淀工艺则难以使废水中总铬含量满足 GB 30486-2013 标准中不大于 1.5mg/L 的排放标准。而综合废水经过格栅、预沉、加药絮凝等一级处理后,水质有了较大改善,各项污染物浓度相对稳定,再经二级生化处理后,除 CODCr浓度仅能满足国标中间接排放标准外,氨氮、pH等污染物浓度则可以满足直接排放标准。因此,针对皮革污水的处理探索出可以有效提高废水中总铬及 CODCr去除率的工艺就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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