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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未完成的任务

来源:未知 作者:傻傻地鱼
发布于:2017-03-09 共62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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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 章 结论:未完成的任务

  通过第二章和第三章的内容,我们已经获得了对胡塞尔的形式逻辑观念和先验逻辑理论的概要性把握。我们已经理解是在何种意义上胡塞尔把逻辑学视为一门科学论,同样,我们也已知晓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使得胡塞尔认为形式逻辑会需要一门先验逻辑进行奠基。至于胡塞尔对逻辑学整体设计的成败,我已分别在第二章和第三章的总结部分进行了说明:两者都没有取得完全的成功,形式逻辑的最高理想--关于复多体形式的科学或者说普遍的演绎系统理论在数学上已经被证明是不可实现;先验逻辑对认识活动的自身反思没能避免进一步的预设:质素的所予以及质素的规定性。就此而言,我们是否可以认为胡塞尔的整体设计就毫无意义,仅仅是历史长河中的残渣?我们下面就要对此进行说明,以回答在第二章的总结中余留下来的问题,并在讨论中为逻辑学勾勒出一种新的可能性。

  下面的考察将首先尝试与黑格尔和维特根斯坦进行对话。我们的考察将通过比较他们与胡塞尔的差异,具体而言是逻辑学观念上的差异,去尝试发掘出胡塞尔的逻辑学观念中隐含的意义:逻辑学作为理念科学相关于所有可能的世界,它是真正自由的科学。

  较之胡塞尔,逻辑学在黑格尔那里更居显赫的地位。在他的观念中,逻辑学也是本体论。黑格尔贯彻了古希腊哲人巴门尼德的箴言:思维与存在具有同一性。这一箴言在黑格尔这里具有这样的形态:存在是关于存在的思维。逻辑就是纯粹的思维,从而是纯粹的存在与纯粹的真理。"因此,逻辑须要作为纯粹理性的体系,作为纯粹思想的王国来把握。这个王国就是真理,是真理本身如其毫无蔽障、在其自身并对其自身而言的样子".黑格尔运用绝对否定性的辩证法在《逻辑科学》(Wissenschaft der Logik)一书中建立了一个逻辑理念体系,这一体系的内容可说是"上帝对自身的思考".由于脱离了个别、偶然的经验,在逻辑学中思考着自身的纯粹思维--思考着自身的理念就成为了"全思",它是万有的内核,森罗万象都不过是这个自我认知着的理念的异化。黑格尔有勇气作出如下断言:他的逻辑体系穷尽了上帝的思维,而各门具体的学科和它们的研究对象--无机的、有机的自然、意识、心灵、精神、道德、伦理、法律、历史、宗教等等都只是逻辑的外化,它们是逻辑的东西--理念在非概念、非纯思维、非思辨的关联方式中对它自己显现出来的样子。

  我认为黑格尔的问题在于,他过于自信地认为自己建构的理念体系就是统治着这个世界的逻辑体系或者相信自己能够完全一窥这被给予世界的堂奥。马克思和克尔凯郭尔作为黑格尔的批评者,他们的批判思路无非就是表明黑格尔的逻辑理念、他所描述的绝对精神自我实现的历程要么不合现实地历史进程,不能正确地总结出推动历史演变的动力--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要么不合个人在其真实地生存遭遇中非此即彼的两难抉择。但是,这种批判却又都是基于这样一种所谓符合论的真理观:如果真理意味着真的知识,那么真的知识就是那些与现实或者说对象相符的知识。"现实"在此意味着被给予的、所有人生存于其中获得体验的世界中的现实,于是真理就等同于这样的知识,它们与这个在经验被给予的、永远不可能获得圆满经验的、实际上是被抽象地构造出来的、作为存在者整体的世界相符的知识。由于黑格尔确实相信自己的逻辑体系包含了现实的全部真理,换句话讲,黑格尔也希望他的逻辑与这个世界相符,故我赞同批评者的意见。就黑格尔为自身设定的目标而言,他失败了,他走上了正确的道路却遗憾地半途而废,因为他让无限可能的逻辑迁就于这个世界的特殊的、被规定下来了的逻辑体系。

  与之相比,海德格尔这般的哲学家就是误入歧途--逻辑和理性从没有成为他们的圭臬,他们却又要声称通过逻辑和理性以及建立在其上的自然科学和技术是陷入了对真理的遗忘(或者说存在的离弃状态)。那些处在海德格尔影响下的哲学家其实连"存在的遗骸"都不曾见过,他们根本无法实现德国理念论的理想--"使哲学成为科学".站在现代逻辑的研究成果特别是哥德尔不完备性定理的基础上,如果我们认为黑格尔的逻辑达到了自身的理想--他的体系包含了所有真的命题,那么情况就只能是:黑格尔哲学体系不是一个公理体系,在之中有逾越一致性的地方,其中的某些推理不是逻辑上的推理(黑格尔所谓的知性思维),这就使得黑格尔的逻辑体系具有超越体系自身一致性的环节--绝对否定性的辩证运动,对此可作一番简短的解释:在黑格尔的逻辑体系中理念的第一次逻辑运动是从"纯存在"到"纯无"的过渡。

  这一运动得以实现要依赖于如下的思考:"纯存在是无任何确切规定的直接确定性,它作为一个概念必然说出了某些东西,但是在我们看来它却又什么都没有说出,于是它就是无".仔细考察这段表述,当我们说"纯存在"这一概念或范畴"说出了某些东西"时,我们是说它在对象语言层面作为一种对象性范畴,关于一个 X 说出了某些东西:"X存在".进一步,当我们说它"什么都有说出"时,我们是在元语言层面作出了这样一个判断:"纯存在"关于一个 X 说出的东西没有给出任何差别,或者说通过"纯存在"我们不能把 X 与其他的对象 Y、Z 等等区别开。就此而言,从"纯存在"到"纯无"的逻辑运动实际上是把"纯存在"作为一种对象语言来进行规定,而对之进行规定的元语言范畴就是"纯无".所以"纯存在是纯无"这一思想运动的含义可以进一步陈述为:"'X 存在'这一表述对 X 没有说出什么东西",如果借用胡塞尔的术语来概括这一逻辑操作,那么我们要说"X 存在"这一表述在此被名词化了。现代逻辑的一大特征恰恰是对象语言和元语言的严格区分,正是这里将黑格尔的逻辑与一般的形式逻辑区分开来。

  黑格尔伟大之处在于,他洞见到逻辑的和数学的东西是所有科学的内核从而也就是世界本身的内核。但他的问题是一方面在于认为从一个唯一的逻辑体系、他构造的逻辑体系中能够把所有真理都穷尽地推演出来;另一方面在于隐含地让逻辑迁就与世界、服从于现实。相较于黑格尔,胡塞尔后退了一步,他并不认为一个普遍的复多体理论能够将所有个别的真理以逻辑推理的方式产生出来,他只认为有一个公理系统能够把所有的真理形式推演出来。

  接 下 来 我 们 再 来 考 察 维 特 根 斯 坦 早 期 在 《 逻 辑 哲 学 论 》 ( TractatusLogico-Philosophicus, 1921)中表达出的另一种逻辑学观念。当维特根斯坦说"逻辑充实(erfüllen)世界,世界的界限也是逻辑的界限"(TLP, 5.61)时,他已经相当接近我在这里试图表达的观点。然而他和我的立场之间的距离在一开始就决定了:《逻辑哲学论》是以对世界的定义起头:"世界是所有事件之所是"(TLP, 1),这就意味着,要先言说世界,再言说逻辑,逻辑必须建基于对世界的描述之上,它是世界的附庸。于是,"逻辑不是学说,而是世界的一个镜像(Spiegelbild)"(TLP, 6.13)。在维特根斯坦那里,世界和逻辑终归是两个东西,即便逻辑的界限同时是思想和世界的界限。而逻辑、命题作为图像(Abbildung)之所以能图示世界,是因为它们具有共同的逻辑形式.逻辑形式不能被命题所展示(darstellen),它们自身映照(spiegeln)在逻辑的命题当中,它们不能被语言表达,只能在语言中被显示(zeigen)(TLP, 4.12)。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维特根斯坦没有在《逻辑哲学论》中说明:为什么逻辑和世界是两个东西?逻辑为什么只能是世界的图像而不能是世界本身?

  当他认定我们不能思考和言说那些不能思考的东西时,当他认定语言的界限就是对于我而言的世界之界限时,他就是告诉我们--逻辑的视域即是思想的视域,从而也是我的世界的视域(TLP, 5.62)。但他没有告诉我们,逻辑和世界的差别在哪。我们现在要沿着他的思路,去否决世界和逻辑之间的差别。我们先假设世界和逻辑是两种不同的东西,那么这就有两种情况:其一,逻辑的外延大于世界;其二,世界的外延大于逻辑。如果是前者,那么我们必然能够通过逻辑发现这样的界限,凡在逻辑上可能的东西,即便在这个世界当下不存在,它在未来也可能存在;凡在这个世界不存在的东西,亦可在另一可能的世界存在。如果情况是后者,那么对这一情况的坚持将会自相矛盾。因为我们只能通过逻辑探寻世界的边界,那些超出逻辑的世界部分我们是不可能对之进行思考的,故情况对于我们而言只能是,我们找不到能够帮我们把世界和逻辑或者说思想(Gedanke)区分开的东西,我们根本无法把世界和逻辑区分开。维特根斯坦没有意识到,逻辑即是世界,并且,逻辑不仅仅是这个世界,而且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也许是符合论真理观的暗中作祟,让他与我们这里的观点失之交臂。所以,世界和逻辑、思想的二分是整篇《逻辑哲学论》的写作基础,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它是不言自明的前提。进而在这一点上,《逻辑哲学论》仍旧没有超出胡塞尔对传统逻辑学作为世界逻辑的论断:它们都预设了一个预先被给予的实在世界(Hua XVII, 231)。

  下面需要谈一谈逻辑学和数学等科学的现状。有些立身于数学、逻辑这些纯思维科学之外的人把这些科学当作某种机械的、重复性的工作,在这之中只有模仿而无创造,伟大的康德在此就犯了傻.但是只要一个人曾绞尽脑汁的为一个定理的证明殚精竭虑,只要一个人能理解某些证明过程的巧妙之处并为那些神来之笔拍案叫绝,他就明了:数学和逻辑中的工作,也是一门艺术,而且是纯粹的、最高的艺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在他一生中往往会产生许多传世的佳作,甚至是完全不同风格的作品;但是一个思维科学的工作者,他在一生中如能证明一个大的定理或命题就可以感到此生无憾了。甚至,有些人没有给出答案而只是提出问题,就可以流芳百世。有一些纯思维的难题,为了解决它们,人类已努力了几个世纪。

  这里还要讨论历史上势头最为强劲、最为有效的人类知识产物--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家的工作实际上就是普罗米修斯盗取火种的工作,他们试图搞清楚上帝在创造世界时脑袋里所想的东西--一些在自然科学中被表达出来的数学和逻辑公式(我相信它们最终属于不同的、但不相冲突的公理系统),它们表达的是纯思想的、抽象的关系,是定义了理念之为这个理念和世界之为这个世界的诸多关系。于是自然科学的工作向来都是"发现"而非"创造".但是自然科学面临这样一种风险:在逻辑上存在着这样的可能性:没准哪一天这些规律就彻彻底底的失效了(当然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极其些微)。

  究其原因,是因为这个世界是被给予的世界,我们已被预先置入这个世界并且限定了与之发生关系的方式(我们的感官)。构建这个世界的那些数学或逻辑的系统并非人的想象力的产物,它们有被更改的可能性。

  对这个被给予的世界的认识在当下是最为重要的科学工作,这促成了符合论真理观的普遍流形,使得一些纯思维科学的研究过于约束在这个现实的、被给予的世界上。它们没有意识到,想象力的羽翼可以翱翔的天空其实远远越出了这个世界的边界。这些纯思维学科中的代表恰恰就是逻辑学和数学,我愿意称之为"理念科学".理念科学的成果不是为了这个世界、而是为了自身而存在,它们自身就是所有可能的或可被造就的世界。在不同的可能世界之间不存在能将它们相互区别开的理念关系(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是因果关系),于是不同的可能世界在我们的思维看来,在我们理性认识当中是互不干涉两不相干,如果我们发现两个世界之间存在着这样的理念关系,那么这两个世界其实就是一个更广泛的世界,它把前两者包含进来。这个被给予的世界是逻辑,或者说它是由只能以纯思想的、合逻辑的方式才能被彻底的世界。但逻辑不仅仅是这个被给予的世界;这个世界是被思考着的思想,但可被思考的不唯独是这个世界。自然科学研究被给予的世界,它的价值从属于这个世界。相较于它们,理念科学作为形式本体论就自由得多,它们相关于一切可能的世界及其形态。在这里,占支配地位的不再是符合论的真理观,重要的是理论自身的一致性。针对自然科学与理念科学的关系,我们仔细思考就会发现,理念科学为自然科学提供了工具,但它们绝不仅仅是工具,它们反而就是目的。

  在此意义上我们就可以发现胡塞尔第一次提出的形式本体论这一观念的意义。自亚里士多德以来的传统本体论,我们可径直称之为质料本体论,它局限在被给予的世界,它的全部范畴都是从这个被给予的世界中提炼而出,它牢固地扎根在地上;但从弗雷格肇始的现代逻辑(甚至可以往前推到莱布尼茨)以及同时发展的形式数学则标明了形式本体论,它相关于所有可能的世界。每一个可能的世界都是和我们的世界没有逻辑关系的另一个世界。在此意义上,质料本体论只是形式本体论当中的一个子集,进而形式逻辑就不仅仅是形式的,它也是质料的,质料与形式的划分在此就需要也已经得到了重新的解释,所谓的质料其实是被给予的、被设定的、我们已经立于其理念关系中的某种形式(理念);而所谓的形式则是被我们所给定、所设定的、我们可以站立在其理念关系之外的某种质料。在质料本体论的基础上,所有的自然科学要求认清被给予的世界形态;在形式本体论的基础上,所有的理念科学要求事先勾勒出所有可能的世界形态。如果我们要让思维中的世界在这个被给予的世界中实现出来,通过对支配这被给予世界的认识,也即是对那些数学或逻辑关系的认识来实现我们的设想,这就是实践;当所有的自然科学都致力于解释这个被给予的世界时,理念科学统摄下的所有部门则隐隐约约地勾勒出这样一种可能性:创造世界。在被给予的世界中,在我们生存于其中的这个世界里,我们是人;但相对于我们通过对世界诸理念的规定(确定理念之间的关系)所创造出的世界而言,我们就是神。所以作为理念科学的逻辑和数学就不可能仅仅是工具,它们反而是具有神性的科学,而艺术才是十足的人性。

  最后在此可以猜测:诸世界,包括我们已经立身于其中的这个世界,它是诸多相互独立的完备或不完备的公理系统(理想或思想构成的网络)或者说理论交织限定而成,它们在各门自然科学中被表述为由繁多的数学公式所组成的理论--它们是一些被规定下来的相互不矛盾的理念或思想。所谓"被规定下来",在此意味着理念或思想之间的关系被规定下来。自然科学的工作就是不断地尝试去描述这些理念或思想的样子。这种描述的企图之所以可能,是因为世界本身就是确定的思想,是确定的逻辑。但是,世界作为诸多思想及其关系依不同的公理系统交织在一起而成的网络,它之中的理念或思想关系的确定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事情。在编织和规定世界的逻辑公理系统不完备的地方,则由能思维的理念或思想在逻辑的空间中作出决断。自然科学的宿命是,就算有一天所有这些系统都已被准确的描述,我们仍旧无法解释为什么这被给予的世界是这个样子,而非别的样子?由于世界从思想、逻辑或者说理念自身的视角来看就是这些特定的理论交织而成,所以从凡人的视角看来,世界才是这个样子。但是,那些理论也可以是另外的样子,能思维的思想也可以用另外一些特定的逻辑来建构世界。于是,那些在逻辑不完备的地方进行决断的能思维的思想,它一方面设定了最开始的逻辑可能性--公理的设定,另一方面也在不同的逻辑可能性之间作出了决断。这些能思维的思想或理念,他们的存在对于我们而言就意味着"天意"或"命运".它们是对我们的世界进行规定的理念,由于理念也是被思考的东西,于是它们也是能被思考和反思的思想,它们能够自我认识。对于我们而言,上帝不仅仅掷一次骰子,它每时每刻都在耍着同样的把戏。能思维的思想不是"一",而是"多",因为我们虽不是它,但我们同样能够思考,我们同样能够创造世界,于是"它"也更有可能是"它们".于是现在余留下来的问题就是:什么叫作思?我们为什么能够思考?我们作为能思维的思想是如何被设定出来的?

  "神是赋有生命的,生命就是思想的实现活动,神就是实现,是就其自身的实现,他的生命是至善和永恒。我们说,神是有生命的、永恒的至善,由于他永远不断地生活着,永恒归于神,这就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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